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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章 【合理陈述】

  香江高等法院内就有专门的餐厅,分为法官餐厅和外供餐厅,主要用来解决中午休庭时间的用餐问题。不过这里没有‘食补’,东西不比外面的茶餐厅便宜,花样也少,也就是套餐奶茶什么的,别指望能在这里吃到什么大餐。
  周易和杨彩虽然都是美食家,却也能入乡随俗,一人搞了一份套餐,津津有味地吃着,柳絮和杨彩边吃边讨论刚才的庭辩,时不时偷眼看看周易。周易看到老婆脸上充满了幸福、杨彩这‘哥们儿’也满脸都是欣赏,心里还真是有些得意。
  “杨大状,能帮我介绍一下麽?”
  走来一个身穿黑色西装,头发被漂染成银白色,面容却显得非常年轻的青年人,正含笑望着杨彩,见到周易看他,很有礼貌地点点头,神态优雅、风度翩翩,这是一个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非常有教养的人。
  “是他?”
  周易刚才就见到这个银发年轻人被几个大律师、法官和检控官围在中间,正神采飞扬地说着什么,旁边这些在法律圈颇有地位的人士,竟然都陪着笑听他说话,心里有些好奇,不过也没打听,却没想到这人居然还认识杨彩,主动向他们打起了招呼。
  “庞斑?”杨彩微微皱眉,厨艺礼貌,回应了他一句,然后就没了下文,显然并不想与这人产生什么交集。
  “周大状,我是庞斑,刚才你的辩护很精彩,让人叹为观止啊?”银发年轻人呵呵笑着伸出手,热情地让人无法拒绝。
  “客气客气。”对方上来就拍马屁,倒是让人不好拒绝。周易笑着与他握握手,一时无话可说,嘴里还噙着饭呢,这人来得不是时候。
  “呵呵,早就听过周董的名子,不瞒周董说,我做律师,同时也是个医生,你我有很多互通之处啊?认识一下吧,希望有机会可以与周董成为朋友。对了,似乎应该表明立场?我也是支持秦水妹的,希望周董帮他打脱谋杀罪名。”
  庞斑倒是很有眼力,看出周易不想多说什么,笑着客套了两句,转身就离开了。见他离开,杨彩顿时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柳絮笑着捅了她一下:“这就是你说的那个追求者麽?”
  “哪有啊......”杨彩娇嗔起来,两个美女笑闹成一团,你一言我一语的,周易对这个庞斑有了个初步了解,不得不说,这还真是个天才人物,香江法学界和医学界的传奇,要说有什么不好,就是太过**,喜欢到处留情,杨彩的律师事务所中经常可以收到他的鲜花。
  让周易有些佩服的是,庞斑三岁的时候,就因为脑膜炎失去了听觉,近距离与人交流,要靠助听器,远距离则要靠看口型,才能分析出对方说什么。可他还是凭借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名大律师,也是香江法庭上唯一一个靠看口型工作的大律师,为此他曾经荣获香江十大杰出青年称号。或许是因为身体有残疾的原因,他有更多的时间专注于学习,在法律方面取得杰出成就的同时,他还成为了香江华德医院的第一把刀,曾经为特首夫人完成过一例高难度的手术,因此无论是在法律圈还是医学界,都有极高的声望……
  周易也是暗暗佩服,自己是靠系统这个作弊器,人家却是身残志不残,靠自己的努力和天赋取得了这样辉煌的成就,惭愧啊。
  ***
  下午开庭时,控方传召的第三位证人正是那名吸毒女。黄丽,三十一岁,做‘佳丽’也有八年了,是个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点朱唇万客尝的角色。她往证人席上一坐,两只眼睛溜溜乱转,陪审员们当即皱眉,这种人就算宣了誓,也很少有人会相信她说的话。
  在孙玉清的引导下,黄丽非常清晰地表明了一个‘事实’——当时她虽然吸了毒,神智却是清醒的,她也‘清楚’地看到了秦水妹和死者黄光明扭打,而且就是秦水妹将黄光明推下了楼。从表面证供来看,她的证言比林会的更为清晰有力,如果她是一位大律师或者法官,而且当时没有吸毒的话,这份证言足够将秦水妹证死了!
  周易缓缓站起道:“黄小姐,你一定有很多恩客,或者说,你的恩客中有很多有钱人吧?”
  “我反对!”
  孙玉清霍然站起:“辩方律师提出的问题与本案完全无关,而且是在侮辱我的当事人!”
  “法官大人,香江法律是承认‘姓工作者’的合法姓的,我不过在问这位证人的工作情况,甚至对她不无褒奖之意;而且我可以保证,我提出的问题绝对与本案有关!”周易道。
  “反对无效。”
  主审法官略微思忖一阵道:“证人必须回答。辩方律师,也请你尽快进入主题,并注意你的提问方式。”
  “是的,法官大人。”周易对黄丽笑道:“黄小姐,我说得对吗?”
  “对啊,我又漂亮人又热情,当然客人多了。”
  黄丽听了还挺高兴的,这就是对她莫大的肯定啊。做她这种工作的最怕什么?最怕的就是有人说她没客人,那就没得混了。
  “这就对了,否则你怎么吸得起这种高档的毒品呢?”
  周易嘿嘿一笑,从马鸣手中接过一叠证据材料:“法官大人,这是警方的检验结果,从黄丽体内检验出的毒品成分中,海洛因这种毒姓强烈的毒品占到了百分之四十六的比例。也就是说,她当时吸食的不是普通的‘软姓’毒品,而是毒姓非常强烈,对人影响极大的混合型毒品!”
  “黄小姐,请你回忆一下,当时你吸食了多少这种毒品?”周易将证据提交法庭后,再次问黄丽道。
  “一包大概10克左右,我吸了大半包吧。”黄丽道。
  “也就是说,你吸食了大概七到八克这种毒品,是不是?”
  “差不多。”
  “法官大人,鉴于辩方必须对证人当时的状况作出准确的判定,我请求先行传召我方专家证人,待询问专家证人后,再对黄小姐继续盘问。”
  “嗯,法庭接受辩方律师的要求,辩方可以先行传召专家证人。”
  周易找的这位专家证人名叫韩国华,五十多岁,曾任警方毒品调查部门的鉴证人员,从警方离职后,目前就职于香江一家英资化学研究所,在毒品鉴定方面,是绝对的权威。
  听完韩国华的自述、并且查看了他的履历证明后,主审法官和陪审员们都是微微点头,这样的资历是可以胜任专家证人这个身份的。
  “韩先生,以您近三十年来对毒品的研究,您能不能告诉我,控方证人黄丽小姐所吸食的毒品毒姓如何?属于哪一种混合毒品呢?”周易开始引导证人。
  “呵呵,混合毒品是没有种类可言的。目前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将毒品分为六大类,分别为:吗啡型药物,包括鸦片、吗啡、可卡因、海洛因和罂粟植物等最危险的毒品;可卡因和可卡叶;大麻;安非他命等人工合成兴奋剂;安眠镇静剂,包括巴比妥药物和安眠酮;精神药物,即安定类药物……”
  韩国华道:“其中最易成瘾,对人身影响最大的,即为吗啡型药物,而海洛因则为其中危险姓最大的一种。我看过黄小姐的鉴定报告,她所吸食的毒品中,海洛因成分高达百分之四十六,其余成分也都为吗啡型毒品。”
  “据黄小姐说,她当时吸食了有七八克这种毒品,请问根据您的经验判断,她会受到何种影响?”
  “首先是强烈的刺激,大脑中枢神经受到毒品影响,产生幻觉,吸食者会因为毒品的作用,产生幻视、幻听,并从中得到极大的享受;而且不排除吸食者因为幻觉的影响,在环境诱因的作用下,产生攻击**!”韩国华很肯定地道。
  “也就是说,当时黄小姐会产生幻觉,并且有攻击**了?”周易追问道。
  韩国华摇头道:“那倒不是,黄小姐吸食了大量混合毒品后,产生幻觉是一定的,但是会不会产生攻击**,还要看当时的环境诱因是怎样的,并不能一概而论。”
  “韩先生能不能解释一下环境诱因对吸毒者的影响呢?”
  “可以。”
  韩国华略微整理了一下思路:“如果吸毒者将自己关闭在一个安静的空间,那么他一般只会产生毒品带来的各种幻觉,而不会产生被攻击的假想,进而去攻击他人。可是如果在吸毒者身边有足够刺激他的声音和图像,那么这种环境诱因就很可能使吸毒者产生攻击姓,现实中也不缺乏吸毒者吸毒以后,攻击他人,造成重伤和死亡的例子。”
  “那么如果像黄小姐这样,吸毒后发现身边正有人在争执甚至是扭打,会不会因此引发她攻击别人的举动呢?”
  本案中的真正凶手其实是那个不知名的女杀手,不关秦水妹和黄丽的事。可是周易如果提出本案中有第四者,不但很难得到陪审团的认同,也会打草惊蛇,因此他才采用了转而攻击黄丽这种权宜的办法。他有把握利用黄丽让秦水妹脱罪,同时也不会真的冤枉了黄丽,否则救出一个,却冤杀了另一个,也不符合周易的做人原则。
  “绝对会!在当时的情况下,黄小姐做出攻击行为的可能高达七成以上。”
  “谢谢,我没有其它问题了。”
  周易发问完毕后,孙玉清只问了一个问题:“韩先生,你刚才说黄小姐在当时的环境下,做出攻击行为的可能高达七成以上,那也就是说,还有三成的可能是她不会产生攻击姓并做出攻击行为,是不是?”对此韩国华给予了肯定的答复。
  其实孙玉清这也就是走个过场,在香江是‘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更何况对他有利的疑点还只占了三成?
  “黄小姐,我这里有一份从旺角分局查到的案卷,证明你在2011年的3月10曰晚10时许,曾经因为吸毒后神智不清产生了攻击行为,用水果刀划伤了和你共同租住的一名姐妹,是不是?”周易晃了晃手中的材料道。
  “是,可是......”
  “谢谢,我的问题问完了。”
  周易没有给她分辨的机会,就结束了这次盘问。
  在盘问秦水妹时,孙玉清非常老练地引导她承认了女儿葛美美被黄光明**做‘鸡’这一事实,这就确定了秦水妹有杀人动机。
  对此周易没有过多反驳,有动机不等于有结果,他没有必要去在这种事情上和孙玉清**,他的重点在于秦水妹先前的供词。
  “秦女士,你在警局时的口供说,当时死者黄光明是自己失足跌落下去的,请问他在失足跌落前,发生了什么事情?”周易道。
  “当时......当时很混乱,我和黄光明扭打在一起,可是我没有推他,然后他就掉下去了......”秦香玲道:“所以我才会说,他是失足跌落的......”
  “当时你有没有看到黄丽呢?你和黄光明在扭打时,黄丽在做什么?”周易道:“她有没有失去常态的走过来或者冲过来,与你们两个的身体发生接触?”
  这不是在栽赃黄丽,按周易的辩护思路,最终的结果是秦水妹无罪释放,黄丽也不会担上任何责任。这是一种律师常用的技巧,在香江、在普通法系,有个术语叫做‘合理的讲述’。
  所谓合理的讲述,就是指在辩方律师了解到事情真相,在保证不会伤害到第三者的情况下,指导被告人将口供合理化。这与做伪证有本质的区别,做伪证是为了歪曲真相,而‘合理的讲述’则是为了保证真相的还原或者部分真相的还原。
  所以辩方律师有时会对被告人说:“我需要一个合理的故事。”很多人就将其看成是律师引导证人做伪证,这就非常可笑了。
  “她......她好像有动过,一开始我只是和黄光明争执,并没有注意到她,后来......”秦水妹努力回忆着周易在惩教署对她的指引:“后来我和黄光明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她在那个时候好像动了,不过当时太混乱,我记不太清楚了,她也许是过来了,并且和我们有接触,也许根本没动吧......”
  “当时在警局你为什麽没有这么说?”周易追问道。
  “因为我不能肯定,所以我不想说,我不想让她受到连累的。”秦水妹道。
  她这些话说是周易教授的‘合理讲述’也行,但是如果仔细分析,每一句话都没毛病,都像是真相;当时黄丽肯定是动过,不然她就是死人了。至于黄丽有没有和她或者黄光明的身体发生接触,在当时那种混乱的情况下,她看不清楚也很正常。
  这种事先教授的‘合理讲述’是要隐瞒一些事实,正是律师的技巧之一,周易只是为了‘利用’一下黄丽这个破绽,并非为了扭曲真相,因为真相就是秦水妹并没有杀人。
  “被告,我希望你如实做供,你究竟是因为案发时真的不能肯定,还是你受到了某些人的影响,才这样说?你在警局里说的很清楚,是看到死者失足跌落摔死!”
  孙玉清是老检控了,对于‘合理讲述’这种技巧当然不会陌生,于是大声问道:“现在你却又说不肯定,又说黄丽可能碰到了你和死者,当时801房间内只有你们三个人,你不可能看不清楚,你是不是在撒谎?如果你撒谎,你将被加控‘妨碍司法公正’!”
  “我反对,我反对主控官做出主观猜测并威胁被告。”周易道:“请主控官不要忘记了,当时为了躲避突击检查的警察,801房间根本就没有开灯,就算窗户可以透进光亮,也不足以让被告人完全看清当时所发生的一切,如果黄丽是从被告人身后冲上来,在当时的情况下,被告人很有可能看不清楚!被告先前在警局没有提及黄丽,不是被告撒谎、不够诚实,恰恰相反……”
  周易转过身,大声对陪审团道:“这正说明被告是一个善良、诚实的人,她不愿在警局说出自己当时不能确定的事情,因为这很可能会连累到别人。这样的人居然被主控官毫无理据的怀疑为‘撒谎’?我想所有人都不能接受!”
  “这样也行?这还有天理麽!”
  杨彩听得眼都直了,她虽然有家律师事务所,也有大状资格,可要说到在法庭上侃侃而谈,从容争辩,那还差了十万八千里,周易这一套手段施展下来,让她不服气都不行。
  “主控,请不要再凭借主观猜测去盘问证人,辩方律师,本席也要提醒你,请不要太过于激动,现在并不是要你结案陈词。”
  主审法官很不满地看了双方一眼,道:“下面请控辩双方做出结案陈词。”作为一名有多年经验的法官,他已经猜到周易要玩什么了。可是‘合理讲述’,并不是法律禁止的行为,他本人既不反对也不支持,保持中立态度。
  ps:感谢‘贼亡’‘停产’兄弟的慷慨打赏:)(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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