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迷妹

  杨梅眼神不善地看着这个姑娘,她是李斌的妹妹,李斌是农村出来的苦孩子,父母去世后,留下了一个他好几岁的妹妹李莲,他的妻子也是个老实憨厚的人,一直像母亲一样照顾这个姑子,随军之后夫妻俩就把李莲也接了过来。
  其实李莲和庄立军的接触并不多,因为李莲来之后没多久,庄立军就调到京城去了,可谁知道就那么数面之缘,李莲就看上了庄立军,甚至还厚着脸皮纠缠不休。
  庄立军业务好,长得俊,在部队里不知道有多少姑娘喜欢,可是姑娘们脸皮薄,从来没有人敢堂而皇之地去纠缠追求冷面冷情的庄立军,何况彼时已经有传言他和未婚妻的感情很好,在很多人眼里基上是把他当成已婚人士看待的,顶多是觉得遗憾惋惜,没有其他过分的举动。
  这个李莲倒是一个异类,大概可以用几十年后的花痴、迷妹、私生饭来形容,她不仅三天两头去庄立军宿舍门口堵他,最过分的一次是大半夜的去庄立军宿舍门口唱那种下三滥的情歌调,没把庄立军勾出来,倒是被岗的卫兵逮到了。
  可怜那十七八岁的伙子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哪里知道该怎么处理,一级一级报上去,最后惊动了饶大伟。
  庄立军也被气得不行,但是李斌是自己多年的战友,是过命的交情,他又实在不好苛责他什么,也不可能直接当面怒斥李莲不要脸,加上刘好好也不知情,他又即将被调往京城,今后也不会再和这个李莲有所接触,就只好压下了心里的怒火。
  饶大伟也是气愤不已,庄立军是有婚约在身的人,万一李莲把他们的婚约搅黄了,他怎么向庄家交待?
  但是李莲只是个随军家属,又没有触犯什么军纪,毕竟没有规定姑娘发花痴违法啊,他们不可能去处罚她,而李斌又是一个很优秀的军官,各方面都表现得无可挑剔,所以饶大伟也只能找李斌谈话,让他去做他妹妹的思想工作。
  李斌只有妹妹一个血亲,一向把她看得很重,这件事虽然让他觉得丢脸,最终却没舍得太过苛责李莲,只是了她几句,好在庄立军很快就调到京城去了,就算李莲想要继续纠缠也没有法子了。
  事情过去好几年了,大家都已经渐渐遗忘这件事了,谁能想到庄立军和刘好好将要成婚之际,倒是把李莲的心思又勾了起来。
  今天杨梅来留了个心眼,早早就暗示李斌媳妇别带姑子来,偏偏李斌媳妇心软,拗不过姑子的软磨硬缠,还是把她带来了。
  杨梅当时就觉得不悦,可是刘好好就坐在她的身侧,她也不好明着把李莲赶走,否则刘好好肯定要起疑心,只好当作没看见,自顾自和刘好好话,谁想到这姑娘在这个时候还要闹这么一出。
  不仅杨梅眼神不屑,就连其他几个家属都露出了鄙夷的神色,杨梅握着刘好好的手不由得紧了紧,暗暗决定待会儿要安抚刘好好一番,他们马上要结婚了,不能让他们在这个时候生出什么嫌隙来。
  她偷觑了刘好好一眼,只见她一脸镇定,脸上毫无异色,依旧带着招牌浅笑,似乎完全没把李莲放在心上。
  刘好好心思敏感,自然能够察觉到这个李莲怕是对庄立军有什么异样的心思,而且还闹曾经闹到人尽皆知的地步,否则在场众人的眼神不会这么古怪。
  但是她还真没把这个容貌秀丽的姑娘放在眼里,庄立军优秀,会有很多女孩儿喜欢也在情理之中,她如果一个一个去计较,怕也没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她来也不是那么肚鸡肠的人,就凭这个李莲的眼力见,还真不是什么值得她关注的对手。
  杨梅松了一口气,觉得自己也是想多了,李莲的相貌虽然不错,但是她连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了,对文化知识不感兴趣,除了长相可以是一无是处,庄立军有刘好好这样优秀得惊人的未婚妻,怎么可能会看得上肤浅的李莲。
  李莲向来我行我素惯了,丝毫不觉得她们对自己的态度有异,一脸挑剔地看着刘好好,觉得这个女人长得并不如她好看,更加不甘心了,她们俩都是农村来的,刘好好不过多读了几年书而已,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女人最重要的是长相,又不是才学,村里的老人过,女子无才便是德。
  庄立军娶这个刘好好一定不是心甘情愿的,她也肯定没有能力把他照顾好。
  “立军哥在外头工作很辛苦,你今后可得好好照顾他,他特别喜欢吃酸菜猪肉馅的水饺,你们南省人包的饺子太差劲了,肯定入不了他的口……”李莲自顾自地道,那高高在上的样子,仿佛她才是庄立军的未婚妻。
  “李莲!”李莲的嫂子急急地打断了她,同时惶恐地看了杨梅一眼。
  杨梅脸上的愠色浓了几分,一口一个“立军哥”,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有多熟呢,她是不想把事情闹大,让刘好好难堪,否则早就让李斌媳妇把李莲带出去了,还轮得到她在这里胡言乱语。
  李斌媳妇也是有口难言,她这个姑子被宠坏了,话做事统统不过脑,庄立军离开南省这些年,她还算老实,没想到他一回来,李莲又和着了魔中了邪一样。
  “立军和我在一块儿的时候向来不吃饺子,尤其是酸菜猪肉馅的,因为我吃不惯。”刘好好扯唇一笑,望着李莲的眼神带着矜持自傲。
  任谁都能看出来,她那骄傲的模样仿佛在,我虽然是个女人,可是和庄立军在一块儿,只有他迁就我的份儿,没有我伺候他的份儿。
  李莲气炸了,刘好好竟然在她面前摆起了大姐的架子,她也不想想她自己是什么身份,不过是去京城读了几年书,还真当自己是了不得的城里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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