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章多喝热水,一见如故
吃完午饭,郭旭和奥尼尔分开行动。
奥胖回家休息,备战晚上对阵森林狼的比赛,郭旭没和魔术队谈判,不用去现场观看比赛了,约好等打完比赛再一起玩玩。
郭旭表示:“我再看你们和森林狼的比赛就吐了,打NBA游戏都比这好玩,至少玩游戏能改变打法,你们两队每场都一个路子,而且结果不变。”
他第一次去看比赛,在场边做毛巾侠挺有趣,次数一多他就嗨不起来了,是一种煎熬。
奥尼尔问:“那你接下来做什么?”
“下午放假,我打算去厨房里做帮厨,了解一下我弟弟的生活。”郭旭嘿嘿道。
奥尼尔一副恍然大明白的表情,嘿嘿嘿道:“我知道了,你加油吧。”
结账后,郭旭叫住了女服务员劳伦:“小姐,请问厨房怎么走?你能带我过去吗?”
劳伦打量着郭旭,问道:“你真的不是杰森郭?完全一模一样啊。”
郭旭摆了个踢球的姿势。“有些孪生兄弟就是这样,出生的时候,我一脚把他踢了出去,大概踢到了脑袋,所以那家伙性格有问题,不爱说话,他在这里是不是整天也是像这样?”
郭旭说完学了个乔什-布洛林的面瘫硬汉脸。
“哈哈哈哈。”劳伦被他逗的笑弯了腰,摆摆手说:“对不起,因为你长的和杰森一模一样,他永远不会做这种事,感觉好怪。哈哈,你先把他踹出去应该你是弟弟吧?”
“理论上是这样,但生活中明显我更像大哥。”郭旭笑问:“你能带我去厨房吗?我想看看杰森平时做什么工作,我也想试试做帮厨,免费的。”
劳伦摇头道:“看一下可以,但杰西肯定不会让你帮忙,因为她在厨房里很严格,帮厨做不好的话她会生气,和平时就像两个人,你有厨师经验吗?”
“没有,但杰森拥有的天赋,我肯定也有。”郭旭自信的说。
三分钟后,郭旭被赶出了厨房。
他把帮厨工作想的太简单了,得优秀的厨师才能在大饭店做帮厨,动作必须要快,处理食物有着出色的刀工。
郭旭会放嘴炮,能说出“只有用心,才能做出最好的菜”之类的鸡汤理论,让他动刀实践的话,他能把自己手指头切下来……
实际上,各行各业只是用心都不够,必须有天赋,还得肯苦练。
就比如打篮球,同样是姓约翰逊,“小将军”艾弗里-约翰逊哪怕求胜欲望史上最强,锻炼最刻苦,他也赢不了随便玩玩的“魔术师”埃尔文-约翰逊。
郭旭去泡网吧,还给表哥杰森-斯坦森打了个电话,意外联系上尬聊了几句。
郭达森惊讶的说:“你真的是杰森?你竟然会说话了?”
郭旭:“……”
到了晚上10点,他等到了杰西下班,邀她一起去吃宵夜。他打电话用的是奥尼尔送的手机和新电话卡,不会穿帮。
太晚了杰西不想去,郭旭说:“我饿到现在就为等你一起吃饭,你忍心把我一个人扔下?”
“那是你不饿,你们中午点了很多食物,有两样还是我做的。”杰西笑道。
“点的多没错,但和我一起吃饭的是奥尼尔啊,他能吃五人份的食物,我哪里抢得过他?东西都被他给吃了。”郭旭装出可怜兮兮的样子。
杰西单手捂嘴,被他那副贱样逗乐了,二重身永远不会做这种事。
“你和奥尼尔很熟吗?”杰西好奇的问。
“是啊,胖子开完新闻发布会还说来找我呢,这不是单独约会,你不用害怕,不如我们边吃饭边聊?”
有人一起,意义就不同了。杰西笑问:“你兄弟说生病了,你一点不担心吗?”
“这有什么好担心的?他是成年人,就算真的感冒发烧,不吃药都能好,只需多喝热水,当然女生不行。”
“为什么?”杰西顺着说了下去。
郭旭叹了口气:“因为我女朋友就这么分的,她经常感冒,我每次都劝她多喝热水。”
杰西又笑了。“你们兄弟俩的差别太大了。”
无论国内国外,“多喝热水”这句话最好少说,容易被嫌弃。
杰西不抵触和“尼克”一起吃饭了,“杰森郭”根本不会开玩笑,工作努力但人很乏味,眼前这位要有趣得多。
郭旭让杰西选地方,去了一家半夜店性质的餐厅,主打巴西美食。
这非常合郭旭的胃口,前世他就经常吃巴西烤肉。如果说除了足球以外,天性散漫的巴西人还对什么了解最透彻,那肯定非牛肉莫属,巴西餐厅菜单里的主菜一多半都是各种烤肉。
他们还点了“黑豆饭”,这个号称巴西“国菜”,已有数百年历史。最早是贫穷的奴隶把农场主丢弃的猪杂捡回来炖黑豆吃,后来竟演变成了巴西名菜。现如今黑豆炖完后汤汁浓厚,再配以猪耳朵、猪尾巴、猪肉香肠等,十分下饭。
阿萨伊则是郭旭的最爱,“Aca”一词源自印第安土语,是一种浆果。
“Aca”的果肉呈紫红色,味道独特,介于巧克力和西梅之间,简直就是纯天然的冰淇淋。据说住在巴西北部的土著人终生把它当粮食吃,身体因此格外强壮,这东西还能杀死癌细胞。郭旭喜欢加冰的阿萨伊,口感很棒。
杰西原本想带郭旭品尝独特的巴西美食,没想到郭旭虽然在厨房里手艺不行,却是个超级吃货,评价起美食来头头是道,对巴西食物非常了解,并品尝过几家名店。其中有三家杰西也去过,一听他形容就找到了共同语言。
聊起米其林三星餐厅,郭旭比杰西更懂,杰西能和米其林名厨学艺很幸运,经济条件却不允许她去吃米其林三星。郭旭是想吃就吃,没任何经济压力,他还能用大白话说出一些名菜的特点,味道。
“难道你们家是有钱人?杰森为什么要住那种公寓呢?”杰西疑惑的问。如果不是有钱人,他怎么可能去过这么多有名的饭店?总不能全是奥尼尔请客吧?
“我是有钱人,但杰森不是,他想靠自己闯出名堂。我们这方面有分歧,他喜欢做饭,我喜欢投资餐厅。”郭旭微笑道。
然后他说了开披萨连锁店的事,地球一就快开起来了,钱都是他投资的,计划书他也看过,有专门人才帮忙打理生意。
他没去经营,却足够了解,杰西是行家,一听就以为他真的做这个的,并且承认这种新型披萨店很有前途。
郭旭说店开在西部洛杉矶、菲尼克斯,她一时无法去求证真假。求证了也没意义,明天她就忘掉了。
郭旭和二重身不同,他擅长引导话题,和人聊起来一点不闷。晚饭没吃完,他和杰西就很熟了,因为这张脸,他们是真正的一见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