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6章 一起吃个饭?
当陈思怡气喘吁吁地跑过来,第一眼见到的就首先是沈重山身边的许卿···这个真心没辙,毕竟许卿的颜值摆在那里,不管是谁来了第一眼先看的永远都是许卿,毕竟,她实在太漂亮了。
看见许卿的时候,陈思怡很明显地愣了一下,似乎是震惊于许卿的漂亮,然后转过头用带着不可思议的语气对沈重山说:“她是你女朋友吗?”
沈重山胸一挺头一抬,伸手一揽许女神的柳腰,中气十足地回答:“是的!”tqR1
坦白地说,在外面大声地说出许卿这样级别的女神是自己的女朋友比说出自己是个有钱人要爽多了,毕竟这年头有钱人其实不少,特别是在沪市这种地方,兴许一个穿着打扮你都看不上眼的中年大叔掏出一把车钥匙来都是百万级别的豪车,而许卿这样的女神却不是人人身边都可以有一个的,天下之大,比许卿美的女人,你找个出来看看?
沈重山的屌丝心态自然换来了许卿的一个白眼,然后许女神落落大方地对陈思怡伸出手,微笑道:“你好,我叫许卿。”
不得不说许女神的气场真的是无双,眼下随意的一个姿态就让人心悦诚服,陈思怡虽然娇气也是个出身不俗的千金小姐,但是毕竟和许卿是没有办法比的,更何况人家的颜值摆在这里,陈思怡自然有些不好意思,不管是在容貌身材上,还是在那种出身富贵之家的气质上,陈思怡都感觉自己在许卿的面前没有一星半点儿的优势,大约是小姑娘第一次在同性面前这样被全方位地压制,陈思怡的眼神中露出一抹不服输的骄傲,也挺起了自己初初发育的小胸脯,勇敢地伸出手和许卿握手说:“我叫陈思怡!”
似乎是察觉到了陈思怡心中的那么点小孩儿不服输的架势,许卿轻轻一笑,也觉得眼前的小姑娘挺有意思的,因为并不是所有女孩都有眼前这个女孩这么大胆和不服输,她轻笑道:“听说你们是好朋友?”
陈思怡有些羞赧地说:“其实就是前两天认识的,不过大叔是个好人呢。”
大叔?
许卿似笑非笑地看了沈重山一眼,在现在小姑娘的心目中,大叔可不是一个普通的称呼,怎么听都有那么一些少女情窦初开的暧昧啊。
而这其中的门门道道沈重山却是不太懂,他跟个呆头鹅一样地在旁边笑,见许卿看过来,还以为许女神是暗示自己什么,眼睛一亮的老沈自作聪明地以为自己明白了许女神的意思,他热情地说:“那什么,你们聊着,我去买杯奶茶。”
见沈重山去买奶茶,许卿对这个家伙也实在是无语了,有的时候聪明得一根头发丝里都是空心的,敲一下都带着回想,有时候就笨得和一头猪没差别。
“见你站在那边,你是在等什么朋友吗?”许卿随意地找了一个话题问。
陈思怡回答说:“不是啊,我之前刚和朋友出去玩回来,见到了大叔从对面走过来,他却没有看到我,我就给他打电话了,没想到打扰你们二人世界了,我之前还以为你们就是普通朋友呢,毕竟你那么漂亮,我觉得像是你这么漂亮的姐姐一般都不会找男朋友的。”
许卿笑容满面地说:“拐着弯夸奖我,不过我就接受了,但是我很好奇你为什么说漂亮的姐姐一般没有男朋友?”
陈思怡理所当然地说:“也不是夸奖,事实嘛,毕竟姐姐你的确很漂亮···之所以那么说是因为我见过好多啊,我爸爸,我爸爸的那些朋友,都是半百的人了,身边带着的女孩子一个比一个年轻,一个比一个漂亮,这些漂亮的女孩都想要好看的包,名牌的衣服,住好的房子开好车,一般差不多年纪的男人不是富二代的话有几个有能力提供她们这些奢侈消费,所以一般都不找男朋友,找的都是包养自己的老板,这种关系连情人都不算,赤裸裸的交易。”
要说之前许卿还只是觉得眼前的陈思怡挺有意思的话,那么和之前沈重山的经历如出一辙,她现在算是被陈思怡的这番话给惊到了,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虽然说现在这个年代这样大的孩子早就接触了不设防没有下限的网络世界,因此懂得东西比早些时候这样大的孩子多多了,可是知道是一回事,嘴上能说出来又是一回事,多数的孩子大半都是心里揣着一肚子的事情,可就是从不说出口,让家长以为他们永远都还是小孩子,对于一些教训自然就很不耐烦,而就算是能说出来,可也未必有陈思怡这么辛辣和有条理。
这孩子,是个早熟得可怕的孩子。
许卿对陈思怡说:“我的确是他的女朋友,虽然我不赞同你的想法,因为这个世界上总归还有一些人不把金钱当做一切。”
陈思怡对许卿灿烂一笑,说:“姐姐,我看的出来的,你一定很有钱,家里也特别有钱,你的气质和穿着打扮,都不是那些庸俗的所谓名牌能打造得出来的,要不是真正的有钱人家,肯定是教育不出你这样的女人来的。”
这样的话,哪怕是放在一个同龄人的口里说出来许卿都觉得有些违和感,更何况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这么正儿八经地对她说,感觉很古怪的许卿道:“他说的不错,你真的是一个很特别的孩子。”
皱了皱鼻子,陈思怡说:“我才不是孩子呢。”
说话的功夫,端着三杯奶茶的沈重山已经屁颠屁颠地跑过来了,他把一杯香草味的奶茶递给陈思怡,笑眯眯地说:“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口味的,就买了一杯我自己挺喜欢的香草味的。”
陈思怡眨了眨眼睛,有些愣愣地看着眼前的奶茶,其实这样一杯奶茶在沪市这样物价奇高的地方也就是五块钱一杯,并不算是什么名贵的东西,谁都买得起,但是从小到大就习惯了自己买东西给自己,或者自己买东西给别人的陈思怡这还是第一次被除了爸爸妈妈之外的人买东西,哪怕只是五块钱的一杯普通奶茶,那些朋友们也从来没有买过,按照他们的意思,或许是因为知道陈思怡是个大小姐,家里喝的都是空运来的矿泉水,看不上这些路边摊,或许是因为习惯了伸手向她索取,从未想过回报什么,哪怕是一杯五块钱的奶茶代表的心意。
“怎么了?不喜欢吗?”沈重山有些尴尬,毕竟人家女孩子对喝的吃的肯定比较挑剔,更何况还是陈思怡这种出身在富贵人家的千金小姐,兴许是味道不合口味,又兴许是有洁癖不喝这些路边店的东西···有洁癖这一点可千万别当开玩笑,沈重山第一次把许女神带出去吃路边摊的时候差点没被许女神白眼死,整整一顿饭许女神就嘟着嘴筷子都没有动一下,更不要说吃,许女神是真的吃不习惯那些来路不明看起来就不怎么干净卫生的东西,还是在沈重山的熏陶之下,现在才好了一些,可哪怕是现在也就陪着沈重山一起的时候吃,没有之前那么抗拒,可也不会有好感···用许女神的话来说,这不是端着架子也不是作,而是一种生活的态度问题,明明能吃高级餐厅和高级酒店出来确保安全和品质的食物,为什么要吃不安全也没有保障的路边摊显得自己亲民?
和许女神在一起自然没关系,可人家是彼此还不太熟悉了解的小姑娘,沈重山觉得要是犯了人家的忌讳也是一件挺尴尬的事情。
陈思怡忽然对沈重山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她伸手接过了暖洋洋的奶茶,低声说:“谢谢···我只是第一次喝别人买送给我的东西···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办。”
沈重山了然一笑,扭头把另一杯原味奶茶递给许卿,然后沈重山提议道:“既然碰到了,不如我们一起去吃晚饭?”
陈思怡嘴里含着吸管,歪着头看着沈重山,又看看许卿,最后灿烂一笑,说:“不拉,我才不做电灯泡呢,我还是回去。”
许卿也开口说:“不如一起去,也没有什么电灯泡不电灯泡的,反正和这个家伙一起是没有什么浪漫可言的,他不把人气死就好,我也很喜欢和你聊天。”
许卿开口和沈重山开口那意义可不一样,而且看的出来其实陈思怡自己也挺想去的,于是她小心翼翼地问:“真的没有关系吗?”
受到两人的邀请一起去吃晚饭的陈思怡格外的开心,脸上的笑容就没有停过,而之前沈重山订好的餐厅就在附近不远处,是一家并不算多名贵,但人均消费也在一千以上的高档餐厅,主要是这家餐厅新开的,之前沈重山和许卿都没有尝过,所以过来尝尝鲜。
而才进门,他们就发现旁边的陈思怡脸上忽然就变了,她直勾勾地看着不远处靠窗坐着的一桌人,这桌上坐着两个人,一个女人,四十多岁,保养得体,一看就知道是富人家出来的贵妇,而那个男人,也就二十多岁,阳光帅气,身材硬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