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1章 逆天的小萝莉
第399章
叶枫在空间内看了看之后,叶枫便离开了空间。
带着愉悦的心情,叶枫准备去找一个旅馆去睡觉,但还没走几步,迎面便走来一个小萝莉,小萝莉抱着叶枫的腿,大声的哀求道。
“哥哥!你娶了我吧!我要嫁给你。”
‘我去!这什么节奏。’叶枫顿时就震惊了,这世界也太疯狂了吧!这么小的萝莉,怎么就说出了这样的话?这是要逆天吗?
“你就算今天嫁人了,明天也要给我上学去。”就在叶枫有些纳闷的时候,一阵娇吼声从叶枫的身后传来。
这下叶枫明白了,尼玛!原来这小丫头是为了逃避上学,现在的孩子都是肿么了?如此的牛逼。
叶枫转身一瞧,顿时就惊呆了,来人正是自己的美女班长程晓樱,而他腿上的小萝莉,应该是程晓樱的妹妹或者是晚辈。
“小妹妹,怎么能不去上学呢?这样可是不行的哦。”见是此人和程晓樱有关系,叶枫连忙苦口婆心的教育了起来。
“可是哥哥!人家还没玩够呢?还不想去学校。”小萝莉正是程晓樱的小妹妹程恋花,听到叶枫的话语之后,歪着脑袋想了想,翘起小嘴唇回答道,显得特别的委屈。
叶枫仔细的打量了一番,发现这程恋花的确非常的逆天,她大约只有10岁,可是胸前却微微的耸起,搭配上她可爱的表情,典型的一副童颜巨ru模子嘛。
这么小就如此的销魂,要是长大了还得了?叶枫根本就无法想象。
“咳!咳!要是不去学校,都不会喜欢你哦,这样,你要是去学校,哥哥给买好多好玩的玩具,好不好?”
“叶枫!你别惯坏了她。她可调皮了,不能这么宠着她。”一听叶枫这话,程晓樱连忙摆了摆手,娇声回答道。
能够在这里看到叶枫,程晓樱非常的开心。而且,叶枫身边没有带女朋友,所以程晓樱认为自己的机会来了,说完这些的同时,俏脸不由自主的变得羞红。
“没事!这孩子就是要奖罚分明嘛。”叶枫笑了笑,转身望着小萝莉,小声的问道。“可以吗?”
“哥哥,你说的是真的吗?真的会给花花买好多好多的玩具吗?”小萝莉一听顿时就来了兴趣,开心的问道。
“当然,只要你乖乖的上学,明天哥哥就给你买好多好多的玩具。”叶枫认真的点了点头,回答道。
“好!来,我们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小萝莉听到叶枫真的会给自己买玩具,便拉着叶枫做起了拉钩手势。
“我们拉了钩,哥哥你不能反悔了哦。”小萝莉看到叶枫拉了钩,便兴奋的说了起来,淘气的样子非常的可爱。
“哥哥…哥哥,我要芭比娃娃,我要那个小钢琴,我还要还要那个手机。”
“好叻!只要你乖乖听话,这一切都兑现。”看小萝莉兴奋得说个不停,叶枫连忙点头答应了下来。
“谢谢哥哥,等花花长大了,一定给哥哥做老婆,哥哥你实在是太好了,只有你对花花这么好,不像姐姐这个坏蛋。”
听到小萝莉的话语,程晓樱站在一边,脸瞬间就变绿了,当面被自己的小妹妹说成坏蛋,她能淡定吗?
“咳!咳!你还小,不要乱说这些。”叶枫顿时无语了,也难怪,一个十岁左右的萝莉,点明要嫁给自己,这事怎么看都都显得诡异。
“那好吧,等花花长大了再说,哥哥再见!”见叶枫不同意,小萝莉可爱的点了点头,带着讨好的表情问道。“花花回去睡觉了,哥哥要我暖床吗?”
听到小萝莉的话语,叶枫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心中暗想。‘现在的小孩真是不得了,说起话来,能雷死人。’
“我送你回去吧!”难得遇上美女班长,叶枫便升起了送对方一程的想法,要是可以,他希望和美女班长吃一顿饭。
“好呀,谢谢你了。”听到叶枫的话语,程晓樱俏脸一红,害羞的答应了下来。
由于叶枫的汽车在旁边,所以很快就送程晓樱和小萝莉回到了家中,出于客气,程晓樱邀请叶枫进入屋内坐了坐。
程晓樱的父母,看到叶枫十分的英俊,双眼冒出了一道精光,显得非常的满意。
的确,程晓樱的年纪也不小了。其他像程晓樱这么大的人,孩子都会打酱油了,但程晓樱却连男盆友都没有一个,这让他们非常的郁闷。
按理说,程晓樱的各项条件都还不错,而且追求她的人也不少。但程晓樱就是看不上眼,一次都没带过男孩子回家。
而这一次,是程晓樱第一次带男孩回家,就算是一个非常差的男孩,他们都会觉得高兴。更何况,叶枫长得一表人才,还算不错,他们自然更加的满意了。
“叔叔,阿姨,我准备带晓樱班长去外面吃饭,要不一起去吧!”叶枫正准备请程晓樱吃饭,刚好她父母也在家,不如一起去吃,还热闹一些。
“不用了,你们去吃吧,不用管我们。”听到叶枫的话语,程晓樱的父母,连忙摆了摆手,示意叶枫不用管他们。
他们虽然非常想去,打探一下叶枫的情况。但,这么好的2人独处机会,他们怎么可以去当女儿的电灯泡?
“好呀!好呀!我要去吃大餐。”听到叶枫的话语,小萝莉顿时就乐了,兴奋的想要跟着去吃大餐。
“花花乖,你还有作业要写,乖乖的在家,知道吗?”看到小萝莉的反应,程晓樱的老妈有些尴尬的拉着小萝莉,小声的劝解了起来。
看到女儿还不赶紧走,程晓樱的老爸连忙给了程晓樱一个眼神,示意程晓樱带着叶枫,离开了屋子。
“我们去哪儿吃饭呀?”和叶枫出了门之后,程晓樱脸红的看了叶枫一眼,害羞的问道。
“这里你比较熟,你拿主意吧!”天湖这个地方,叶枫还真不怎么熟悉,让程晓樱拿主意比较妥当,比较程晓樱是在这里常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