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白云镇
“你去送就行了,干嘛非要我去送。”林志文皱着眉头伸手把十两银子推走了,花氏为什么非要多此一举?花氏瞪了他一眼,“你懂什么呀,我去送妙儿肯定不收,你就不同了,你们兄妹俩好说话,现在娘不在了,妙儿只能靠着你和三弟,这钱还是你送的好。
再说小树又不精明,他们能有多少钱,越用越少,将来还怎么养孩子,你快听我的话,把钱送给妙儿。”这还不都是为了林志妙好,他们一母同胞,没有隔夜仇,说起话来也亲切,她这个嫂子跟小姑子说话,多少有些生疏。
林志妙诧异的望着林志文递来的十两碎银子,“大哥,我住在你们家,总不能让你和大嫂花钱,你们挣钱也不容易,你还是收下吧!”林志文摇摇头:“妙儿,你嫂子说了,你和小树要养孩子,少不了要花钱,你在我们家能吃多少,要是收你们的钱,回头怎么跟老三夫妻交代,他们还给了你嫂子十两银子,让我们好好照顾你们。”
不得不说林志文对花氏越来越满意了,他就只有林志妙这么一个亲妹妹,赵氏过世了,他悔恨的不行。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林志妙默默的低头落泪,最终在林志文的压迫下,收下了十两银子。
以前她总觉得花氏对她这个小姑子不好,如今觉得一切都是她看错了,从今往后她要把吴氏和花氏两位嫂子更加敬爱。“等等,大哥,娘怎么没过来?家里很忙吗?”林志妙望着转身离开的林志文,突然开口叫住他。还想着在赵氏面前夸夸花氏和吴氏,替她们说说好话。
林志文闻言,愣怔,半晌没出声,林志妙又问了一遍,他才缓过神绞尽脑汁的编了一个理由,“妙儿,娘估计暂时来不了了,爹前两日在村里摔了一跤,把腿摔断了,娘要在家照顾他。要不然也不会让你搬到我们家,你就安心的住下养好身子,其他什么都不要想。”
林志妙脸上充满了无法掩饰的失落,赵氏不在她身边嘀嘀咕咕,她反而不习惯。既然林清和摔断了腿,她又住在林志文家,赵氏一个人总不能掰成两半,还是等林清和腿养好些再说吧!林志文走出林志妙的屋里,浑身松口气,汗从后背衣衫染湿,汗涔涔的仿佛刚从水里被捞上来,通身上下麻木没有知觉了。
花氏听完他说话的话后,不禁皱眉道:“觉儿他爹,你这样骗妙儿,到时候可怎么收场?”
“哎呀,你说我能有什么办法,总不能把实话告诉妙儿,那到时候妙儿腹中的孩子要保不住那可怎么办?你回头叮嘱觉儿和他媳妇千万不要说漏嘴了。还有三弟家,我这就过去一趟,跟他们说清楚,别到时候穿帮了。”林志文急急忙忙的叮嘱花氏两句,转身出去了。
花氏重重的叹口气,除此之外,似乎没别的办法。林志平和吴氏满口的答应,林志文能灵机一动想到这个借口,实属不易,他们当然不会拆他的台。林觉小心翼翼的扶着王明仪起身,刚走两步路,王明仪耳尖的听到门外有脚步声,立马抓着林觉的手焦急道:“娘来了,你快把我扶到床上。”
花氏不让王明仪从床上爬起来,非要她躺在床上,不许乱动。要是被她看到林觉把她扶下床走路,会不会跟上次一样,不让林觉再回来陪着她。一想到这里,王明仪就紧张的浑身直冒冷汗,林觉被她这么一催促,跟着着急起来,“明仪,你别着急,慢慢的。”
他也着急被花氏逮住了,要受到花氏一通训斥不说,还不让他见王明仪,这多难受。他好像许久都没有再想起薛氏,一闭上眼要绞尽脑汁才能想到她的容貌,仿佛前尘往事一般。或许他对薛氏并没有那么深厚的感情,花氏喜欢把什么事都安排好,由着她的心意,这才导致了林觉的叛逆心里。
此外薛氏的确值得他同情,一个妇道人家辛苦的带着孩子,加上悠悠的可爱,让他忍不住对薛氏生了好感。现在他对王明仪腹中的孩子充满了期待,兴许他能这么跟王明仪一起过下去走完后半辈子。花氏砰的一声推开门,林觉赶忙把被褥盖在王明仪的身上,倏的松口气,终于赶在花氏进来之前把王明仪扶着躺下歇息。
花氏的目光落在林觉的脸上,“你怎么了,脸色不好看?”林觉立马站起身,缓缓道:“娘,你看错了,我脸色哪里不好了,就是肚子饿了,我去厨房看看有没有好吃的,先走了。”快要走到门口的时候,走的太着急了,一没注意,就摔倒在门槛上。
王明仪尖叫了一声,把花氏的注意力吸引过去,恨铁不成钢的瞪着地上的林觉:“你就不能注意些,都多大的人了,还要我来教你。你要这样下去,我怎么敢让你照顾你媳妇。”“娘,你别生气,我这不是没注意,我下次肯定不会了。”林觉讪讪的笑了两声,转身离开了。
这次他看准了,幸好没装上前来找他说话的小树。小树紧紧的跟在他身后,林觉得知小树要跟他一起去干活,不由的张大嘴巴,不是他嫌弃小树脑子不灵光。他不敢把他带出去,万一出点什么事,他可不能承受。
可拒绝的话又说不出来,小树满脸期待的望着他,要是他不答应的话,说不定小树真能在他面前哭起来。加上林志文走过来劝说了两句,他就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话刚说完,小树就蹭的跑到他跟前,紧紧的抱着他:“觉儿,我就知道你最好了,我这就去告诉妙儿。”
一溜烟的跑没了,望着他离开的背影,林志文走上前轻拍他的肩膀:“觉儿,我知道你不太乐意,可你要想想你姑姑和孩子就指望你姑父养活,你就多带带他,能挣一点是一点,实在不行,我和你三叔多帮衬你姑姑他们。”赵氏和林志武没了,林志文作为兄长要承担起应有的承认,为下面的弟妹遮风挡雨,减轻林清和的负担。
林觉突然觉得面前的林志文有些陌生,这还是他熟悉的父亲,怎么变化那么大?林志文看着发呆的林觉,伸手在他面前晃悠几下,“怎么,我说的话,你没听到,是不是?”“爹,你说什么呢,我耳朵好着呢,都听见了,记在心里了,我知晓了。”林觉笑着拍着胸脯保证,林志文就放心了。
田元河准备再去书房找田老爷,没想到他还没去,小厮就跑过来告诉他,田夫人被田老爷亲自从佛堂接出来了,把府上的中馈再次交到她手中。田元庆气急败坏的找到田老爷,“父亲,你怎么那么糊涂?”“逆子,你怎么跟我说话呢!我可是你亲爹,给我闭嘴!”
田老爷满脸不耐烦的横扫了他一眼,田元庆反驳道:“父亲,我们不是说好了,让母亲在佛堂度过后半辈子,你怎么能那么轻易就让她出来。”易静被他休了,嫁妆还在田夫人的库房中,要是她出来继续主持中馈之事,那么易静的嫁妆就要落入她的手中,他可什么都得不到了,一想到这,田元庆就急得心肝疼。
田老爷气的两眼发昏,他还没死呢,庶子就这么无法无天,要是将来有一天他闭眼了,田元庆还不上天了。气的他随手抄起书案上的茶盏飞快的朝田元庆砸过去,砸的他额角缓缓渗出一缕血液,顺着茶叶沫一点一点往下滴。田元庆望着眼前的田老爷,有些陌生,这还是他熟悉的父亲吗?
“给我滚,滚出去!”田老爷又拿起一方砚台从他砸过去,这次田元庆快速的往后退了几步,仓皇的从跑出去了。直到跑出书房十米开外,田元庆还不解为何一夕之间田老爷变化那么大?田夫人在佛堂的这些日子修身养性,静下心来抄写大德经书,吃斋念佛,求佛祖保佑田家顺顺利利。
田老爷就算把气撒在她身上,她也想通了,她的一双儿女都要靠田老爷来照顾,被田老爷亲自把她接出来。她绝口不提起玉佩的事,这事就算过去了。从嬷嬷口中得知田元庆被田老爷赶出书房,田夫人眉毛都没挑一下,依旧端着手中的茶杯喝起茶来。
放下茶杯又拿起桌上的账本看起来,嬷嬷诧异的看了她一眼,本以为她会高兴看到田元庆被田老爷责骂。嬷嬷突然有些捉摸不透如今的田夫人,“嬷嬷,去给我点一盒熏香。”脑袋看的有些疼了,都是密密麻麻的数字,嬷嬷得令后,立马出去准备。
林冬娴勉强的睁开眼,抬眼四处看看,人在客栈里,不好出去找大夫给她看看,开方子抓药吃吃。在外面一切从简,不能再连着赶路,要多休息,养好身子再上路。门外响起砰砰的敲门声,林冬娴应了声:“进来!”“客官,小的把饭菜给你放在桌上,有什么需要你随时叫小的就行。”
小二麻溜的走到桌前,把一碗米饭和一盘麻婆豆腐、一碟花生米摆在桌上。林冬娴扫视了一眼,摆摆手示意他离开。小二关上门轻轻的离开了,知晓她身子不适,就不多打扰她休息。她突然有些后悔了,不应该那么冲动就离开,不等周明沐回来。要是周明沐回来,不追上来,她可怎么办?
难不成要她就这样妥协的回去,她拉不下这个脸面。难不成在周明沐心里,她一点地位都没有。不行,她要争口气,绝对不回去,再说都答应吴氏,要把信交到吴守宪手中,不能对她食言。家产那是属于吴氏,就应该物归原主,还算吴守宪有良心,要把它们归还给吴氏。
她身为吴氏的女儿,为娘做这点事应该义不容辞。顺便再回去祭拜顾氏,也不知道这次回去之后,有生之年还会不会再来京城?她更应该倍感珍惜这次的绝妙好机会,不能浪费了不是。拖着疲倦的身子,昏昏沉沉的脑袋,林冬娴强撑着坐起来,慢悠悠的穿好衣裳坐在桌前,拿着筷子大口大口的吃起米饭,真香。
仿佛饿了三天三夜,桌上的饭菜很快就被她一扫而光,等到小二过来的时候,眼珠子瞪得都快掉地上了。林冬娴强忍了胸中的笑意,干咳了两声才打破了僵局。小二把一碗稀粥还有一碟咸菜放在桌上,把中午的碗筷收拾好带走了。
喝了一碗热乎乎的稀粥,顿时觉得浑身舒畅多了,好像手上的力气大了许多不说,走路都轻巧了。看来她不着急赶路是对的,洗洗脸,就继续回到床上睡觉,她就不相信,多睡觉,再养两天身子还能不好。临睡觉之前,抬手放在胸口,摸摸绣在中衣里面口袋里的银票,还在,那就好。
一路上她并没有把钱财外漏,更没有张扬,应该不会惹人注意。连着在客栈休息五天,整个人像脱胎换骨一般,精力十足。准备明天早上离开,继续赶路,今天就在客栈休息,顺便去四周转转。听说不远处有一个小镇,客栈的饭菜实在吃的太腻了,没有半点油水,对她这个天天开荤的人来说,有些受不了。
再者她大病初愈,需要吃些荤腥补补身子,如此一想,她就简单的打扮一番,穿着淡蓝色的直身长袍,腰间是同色的宽封腰带,头发被笼在一只金冠里,越发显得面若冠玉,鹤立鸡群。她望着铜镜里的这身打扮,看了许久,没想到她穿起男装来,这么俊俏。
还等什么,快点去小镇上大吃一番,当然没忘记她的马车,绕去客栈的马厩里,在马的身上来回不停的摩挲着,“马儿,马儿,你乖乖的吃,明天我们要赶路了,你可要抓紧吃饱了。”林冬娴贴在马背上喃喃自语,拂拂袖袍,准备前往白云镇。
白云镇还是从小二的口中打听出来的,花了她一两银子,小二告诉她白云镇最有名的就是烤鸭还有叫花鸡,让她一定要去品尝。一边走一边汗流浃背,阳光照射在她身上,越发觉得难受,要不是还有一小半的路程,她真想掉头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