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节

  眼瞅着美人要到手,铁牛将一个香主符牌给了汪大夏,“凭此牌可以出入白莲教总坛。”
  汪大夏狂喜,双手接过符牌,明王又偷偷在他手心里挠了三下。
  众人告退,唯有丁巫留下。明王对丁巫说道:“你和花大郎不一样,花大郎是教主的人,死就死了,反正我自立明王,已经和教主决裂。而你是三娘子的人。我刚刚起事,不想处处树敌,得罪三娘子。所以我会放你回去,你回去之后转告教主,以后我和他一南一北,各自掌控白莲教,井水不犯河水。”
  明王把玩着罗龙文捐出来的一根金条,“之前每年给他钱财,就当从他手里买了五百多的火/器,我是靠这些火器起家的,不会赖账。但是,从今年开始,他休想从我这里拿到一分钱了。将来我要南面称王,徐海、汪直之流算什么?眼皮浅的很,朝廷招安,封个小官就满足的衣锦还乡,结果被官府砍了头,我不会那么傻。”
  丁巫行了一礼,“多谢明王不杀之恩。”
  明王指着堆成小山的的教徒献礼说道:“你既然是奉三娘子之名来江南的,总不能让你空手回去,这些东西随便你挑,只要看中了,只管拿去,献给三娘子。”
  丁巫说道:“我会告诉三娘子,这都是明王送的礼物,我只不过是借花献佛罢了。”
  明王见丁巫如此知趣,如果能够通过他来拉拢三娘子也不错,便将他也留下,“教主封你为传头,我也能封你为传头,你回到汗廷之后,只需在俺答汗和三娘子跟前为我美言几句。”
  丁巫自是答应,“我初加入白莲教时,教主还对我不错,后来见三娘子赏识我,教主就开始疑心我有取而代之之心,处处防备,不让我插手教中大小事务,这次甚至要借着别人的手杀了我灭口。我和他已经离心离德了,明王要封我为传头,我岂能不识抬举,都是当传头,在那里当都一样。我与明王一见如故,若不是惦记着汗廷的三娘子要用人,我就留在这里辅佐明王南面称王了。”
  丁巫一席吹捧的话说道明王心坎上去了,明王说道:“我岂敢和三娘子抢人才,将来我白莲教发展壮大了,从南方打到中原,和朝廷的军队作战,还需要三娘子在北方同时起兵,南北呼应,朝廷就这些军队,难以兼顾,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我们联合起来,拖都能够把朝廷军队给拖死。”
  丁巫又拍马屁,“明王有如此远大的志向,还深谋远虑,佩服佩服。明王之谋,教主拍马都赶不上。”
  明王越发得意,“我与教主决裂,真是忍无可忍才自立门户。教主只晓得给自己敛财,对手下苛刻无情,**殿一心一意为教主出生入死搞情报,忠心耿耿,甚至出卖色相,这样的大功臣,说舍弃就舍弃,听说炸得血肉横飞,连全尸都保不住。”
  兔死狐悲,明王感叹道:“这几年我带着兄弟们和五百条火/枪闯四海、抢地盘,在汪直徐海这样的大海盗的手下夹缝里求生存,真是不容易。兄弟们死伤过半,教主不管不问,只晓得跟我要钱、要珍贵的西洋货物。跟着这样一味吸血的教主,能有什么前途?到最后被吸干,换了一个听话的铁牛接替我的位置,我岂能甘心?我就不一样了,这些财物我都分给兄弟们,从不藏私。只有他们过的好,我才能好。”
  丁巫马屁连连,“明王高风亮节,先教众之忧而又忧,后教众之乐而乐,明王将来定能心想事成。”
  明王今天得了财富、谋士和美人,心下快意,觉得里自己正在攀登人生巅峰,甚至离京城那张龙椅都不远了!
  另一边,陆缨和汪大夏夫妻双双把家还,魏采薇也搀扶着腿脚不便的罗龙文回去,罗龙文说道:“你赶紧找个借口去看看邻居的西门夫人吧,我觉得那个什么明王对西门夫人垂涎三尺,明面上封西门老板为香主,其实醉翁之意不在酒。是看中了西门夫人的美色。”
  怎么一个个都喜欢西门夫人这种俗不可耐的妖艳妇人!
  魏采薇装作大惊:“这个……真是如此吗?”
  罗龙文点头,“我都看见明王摸他的手了,他肚子里是你的骨肉,万一……羊入虎口啊,你过去想想办法,找个借口把差事给退了。”
  魏采薇遂过去商议汪大夏“羊入虎口”之事,其实应该是“虎入虎口”。
  陆缨正在教训手下,”你怎么能自作主张,施展美人计,去勾引铁牛?事关重大,你至少跟我们商量一下。”
  汪大夏真是百口莫辩,“我真没有勾引男人!我是无辜的!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我有什么办法!”
  魏采薇看着眉飞色舞、花枝乱颤的汪大夏,想起上一世性格截然不同的汪公公,他眼神忧郁,面无表情,甚至在床上有时候也严肃的很,上床就跟上坟似的,爽利极了也就像个小猫似的呜咽两声,发出哭音,哪像现在这样风骚入骨啊。
  作者有话要说:  失去了汪小夏的汪公公也割掉了他部分的人格,这辈子终于是个全乎人了,身体和灵魂都是。
  第168章 卿本佳人
  情人眼里出西施。
  这句话并不完全符合魏采薇对汪大夏的看法, 男装可以,女装不行。
  真的不行。
  魏采薇觉得女装汪大夏美则美矣,就是太过艳俗了, 就像一碗油汪汪的红烧肉, 需要搭配清淡的米饭和蔬菜才能吃下去, 单吃一碗红烧肉她吃不下, 太腻了。
  可是一个个男人都吃得下汪大夏这种浓油赤酱的红烧肉, 一看就垂涎欲滴, 大家口味不同。
  宝剑配英雄,糙汉子喜欢红烧肉, 又不是红烧肉的错。
  魏采薇说道:“王八看绿豆, 看对眼了, 这也是没有办法。”
  汪大夏如获救星, “还是魏大夫了解我。铁牛偷偷抠我的手心, 抠了三下,还捏了三下,我又不好叫嚷出来, 就对他三笑,没想到他如此直接,以为我对他三笑留情, 直接封了陆缨为香主,想要近水楼台先得我。”
  “我觉得这是个打入敌营的机会,等戚家军把外头那些散倭寇歼灭了, 迟早会打到兴化城,到时候我做内应,杀了铁牛,倭寇贼心心必溃, 你们再里应外合,灭倭灭白莲教两不误。”
  陆缨说道:“话虽如此,但风险太高了。在京城三通客栈设的诱捕臭道士的仙人跳,有武都头帮忙演戏,还有兄弟们在场外扮作客人保护你,你怎么浪都行。但是在兴化城,你孤身一人去虎穴,万一被铁牛轻薄,露出破绽,你死路一条。”
  陆缨并非贪功冒进、把手下推出去当炮灰的人。安全始终是她最先考虑的,如果真有危险,她宁可自己冲在前面。
  汪大夏满不在乎,“你放心,我知道如何与男人周旋,再说,我并非一个人,不是还有丁巫嘛。他现在可厉害了,足智多谋,他会帮我的。”
  汪大夏把肚皮一挺,“再说了,我还有孩子护体,明王再急色,也不会至于跟一个孕妇那啥吧。”
  由于汪大夏丰胸翘臀,今天的大红通袖袍宽大,所以看起来不像孕妇,挺多有些吃撑了。
  陆缨和魏采薇相视一眼:没想到“有喜了”还能这样派上用场,真是误打误撞了。
  魏采薇哭丧着去隔壁找罗龙文,把明王抠汪大夏手心的事情说了,“……原来是真的。他说为了保护我们,不好当场叫开,就对着明王三笑留情,他也是身不由己,并非水性杨花,见一个爱一个。”
  罗龙文听了,想起如空谷幽兰般的王翠翘,也是被海盗头子徐海掳走,被迫当了压寨夫人。
  唉,又一个以身饲虎的翠翘。
  罗龙文问:“她的丈夫怎么看?”
  魏采薇说道:“西门老板脸上的伤都没有拆线,他要我保密,不准告诉他丈夫。”
  罗龙文道:“这么说,她对丈夫还有情。”
  “是有愧。”魏采薇说道:“西门老板对他并无亏欠,我们背后偷情,已经伤害他了,不想再让他连养伤都不得安生。现在只希望明王看在他有身孕的份上,不会碰他。”
  罗龙文说道:“倭寇凶残,他们没有什么道德人伦,你们不要太天真了。”
  “那怎么办?”魏采薇满脸愁容,“我手无缚鸡之力,根本打不过一万多倭寇。”
  若是以前,罗龙文不会把一万多倭寇放在眼里,他连徐海这种大海盗头子都诱捕过,可是现在大海盗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海盗们化整为零,他虎落平阳被犬欺,自身都难保,如何帮得了一对有情人?
  罗龙文叹道:“对不起,我帮不了你们了。”命运是如此的相似,美人终究被海盗霸占。
  魏采薇在一旁配合着长吁短叹,真情流露:卿本佳人,奈何男儿身。
  不过,魏采薇还是有解决的法子,她配了药,手把手教汪大夏如何应对。
  次日一早,白莲教的人就找上门来了,咚咚敲门,陆缨顶着着右边蜈蚣脸开门,“我们昨天就加入了白莲教,门口贴着黄纸,我还是明王亲点的香主,你们为何一早上就来骚扰?不是入教避劫吗?”
  教众被陆缨的蜈蚣脸吓一跳,说道:“明王有令,要道亲西门夫人去帮忙料理教中事务。”白莲教同等级的教徒互相称为“道亲”。
  终于要来了。陆缨堵在门口说道:“我夫人身体倦怠,此时还没起床,怕是要晚些过去。”
  教众说道:“没关系,明王派了马车来接西门夫人,很快就到了。”
  陆缨把教众请进来,“各位道亲请坐,我上去叫他起床。”
  汪大夏故意拖拖拉拉,几乎过了半个时辰才梳妆完毕,今天换了一身桃红,发髻簪上刚开的两支海棠花,愈发娇艳了。
  临走时,汪大夏还叮嘱陆缨,“相公在家好好养病,伤口可千万别碰水了,我去去就来。”
  汪大夏到了白莲教总坛,也就是以前的县衙门,丁巫作为谋士、魏采薇作为军医,都已经早早到了衙门,两人看见汪大夏妖妖娆娆的扭着小蛮腰进了院子,都为他担心——太风骚了,怕是明王扛不住啊。
  果然,汪大夏一进县太爷的值房,明王啪的一声,把门关上,还用门栓锁死了!
  明王要抱汪大夏,汪大夏隔着一个圆桌和他玩转圈圈,你追我赶,好不热闹。
  明王急不可耐的搓着手,“美人,我昨天要你三更过来找我,你怎么地一直不来?”
  “啊?”汪大夏一愣,“明王何时说过要奴家三更与你私会?”
  明王解释道:“我抠你的手心三下,还摸了三次手,就是三更私会的意思。昔日五祖传佛法给慧能大师,就是敲击慧能大师手中石舂三下,意思就是要慧能大师三更入室。《西游记》孙悟空里头,菩提老祖传授孙悟空本事,也是连敲他的头三次,要他半夜去找他学本领。你怎么不明白我的心意?”
  汪大夏是真的没有往这个方面想,这个铁牛居然还有这么多弯弯绕绕的心思,说道:“就是听懂了,半夜也不行的,奴家毕竟有相公睡在枕边,家里还有一堆保镖住在楼下,晚上不方便出来。”
  明王大手一挥,“这不是事儿,只要我一声令下,今天他们就能全部消失,不会打扰你我了。”
  汪大夏心一揪,笑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奴家与明王萍水相逢,露水情缘,要的就是偷情的刺激,若没有丈夫,还有甚情/趣?明王休得再说这些吓唬人的话,奴家不依的。”
  看着美人撒娇,明王说道:“好,就依你。过来,让我亲一下。”
  汪大夏把帕子一甩,“明王需发个誓。”
  明王举天发誓,不会伤了陆缨,又伸手要抱他亲他。
  汪大夏看差不多了,就捂着额头,坐在凳子上,“哎哟。”
  明王忙问:“美人怎么了?”
  汪大夏绞着帕子,“奴家早上走的太匆忙,还没吃早饭,头晕的慌。”
  “你怎么不早说,吃的我这里有的是。”明王开了门,命人端来点心和美酒。想把美人灌醉,早点成事。
  就这样,明王看着汪大夏吃了一碗馄饨面、一碟子桂花米糕、一碗红豆汤圆、酒粮丸子……我的天,这个美人吃的比我还多。
  汪大夏喝酒的时候,明王又要讨亲,汪大夏就把印着自己大红唇印的酒杯搁在明王唇边,“来,先吃奴家三杯。”
  明王就贴着大红唇印,连吃了三杯,脚下就有些晃了,可能是昨晚半夜等美人,美人一直不来,他没睡好的缘故,今日似有些不胜酒力,三杯就有些晕了。
  三杯下肚,唇印都印在明王唇上了,汪大夏用帕子捂着嘴,笑得发髻上的海棠花花枝乱颤,一朵朵粉红的花瓣被笑声震下来,落在美人的肩膀上。
  明王顿时有种乱花渐入迷人眼之感,脚也软了,眼也花了。
  明王往美人身上扑去,可是美人像个猴子似的反应灵敏,避开了他的拥抱,还将大长腿一撩,把脚搁在酒桌上,粉裙下,是一截白生生、如筷子般笔直的小腿!
  美人今日居然没有穿裤子!就像一株任君攀折的细杨柳,撩拨得人春意盎然。
  真是遇到宝了。明王往大长腿扑过去,想要啃一口。
  可是汪大夏收腿,一个漂亮的旋转,顺便大红绣鞋脱下来,将酒坛的美酒全部倾倒到鞋子里,“明王只要能再吃我一鞋,您对我就想怎么着,就怎么着,绝无二话。”
  明王一看这大红鞋,就像个船似的,美人的脚好像比我的还大?
  汪大夏大红唇一撅,“不喝就是嫌弃奴家,奴家要走了。”
  “喝,我喝。”明王捧着大红绣鞋,一口气喝干了。
  酒里有魏采薇配的药,明王喝完之后,往汪大夏身上一倒,当即就断片了,他最后清晰的记忆,是脑袋埋在美人如山丘般的双峰里,温软香浓。
  汪大夏轻而易举的把明王扛在肩上,进了卧房,放在床上,然后用蛮力把明王的衣服撕扯下来,自己的衣服也是如此,然后拿着破衣鞋子等物,从客厅酒桌一路撒到了床上,做出一副花天酒地的模样,伪造酒后偷情现场。
  这还不够,汪大夏看着光溜溜的明王,想起昨晚魏采薇的叮嘱,伸手把明王 的胸膛,尤其是脊背挠了好几道血口子。
  魏采薇还说过,最好在明王肩膀上咬几排牙印。
  可是,汪大夏看着明王壮硕的肩膀,实在下不了口,抓花身体就已经是他所能做的极限了。
  仅仅是手抓印就让汪大夏浮想联翩,若是牙印,那就……
  魏采薇明明未婚,她怎么好像很懂的样子?
  咱也不敢问,唉。
  作者有话要说:  半夏:别问,问就是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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