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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烈火焚城

  张士诚非常享受自己做吴王的日子。
  他发现,自己成为吴王之后,便掌握了很多人的命运。
  当初跟自己一起打天下的人,变得更加谦卑,更加恭敬了。
  尤其是那些整日里念叨四书五经的读书人,之前他们顶多是表面上恭敬自己,但是心里是看不起自己的。
  至于背地里骂自己是卖私盐的更不是一回两回了。
  但是当自己成为吴王之后,他们不仅仅变得从内心开始恭敬自己,而且他开始有了畏惧与渴望。
  畏惧是畏惧自己的权威,渴望则是希望自己能够给他们更多的好处。
  现在的姑苏,真的成了自己一人的天下,自己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之前还有名门望族敢跟自己叫板,可是如今存活下来的名门望族,也不得不依附于自己存活。
  整个姑苏,敢违背张士诚意志的,也只有朱振这个家伙了。
  别看朱振平日里凡事都可以依着张士诚,唯独背叛这件事情不可以。
  人都要有自己的底线。
  其实当朱振拒绝了张士诚的招揽,就已经与姑苏的很多人走上了对立的路线,只是没撕破脸皮罢了。虽然阵线对立,但是并不妨碍大家来朱振家吃酒。毕竟朱振留下,对他们不一定是好事儿,有一个贪权的黄敬升就够让他们头疼的了。如果再来个手段高超的王爷女婿,
  这日子就没法过了。
  想想当初潘元绍那嚣张跋扈的样子,大家就不由的摇头。
  “事情办圆满了?”张士诚扭头看向刚刚从外面回来的张辰。
  “启禀义父,按照您的吩咐,该做的都做了。”张辰板着脸平静的说道。
  “他没有不高兴?灵凤呢?”张士诚转过身去,背对着张辰,抚摸着手里的王爷印玺。
  张辰并没有回答。
  张士诚看了张辰一眼,这一次他发现了,“他还打了你?”
  “朱振很愤怒。而且动起手来,我并不是他的对手。”“他还敢打你?他真的以为本王的女儿是那么好娶的?这小子本事还真大,如果不是北元那边儿放了话过来,本王还蒙在谷里。原来姑苏流民之乱,真正的凶手是他。亏得
  本王还把女儿嫁给了他。你说此事如果宣扬出去,天下人该如何嘲笑我?
  这事儿你别告诉你干娘!免得气坏了他的身子。”张士诚将印玺放在一边儿, “哎,我也就发发牢骚,女儿都嫁给人家了,我又能怎么招?这小子别管多坏,都算是一方人杰。现在我想想,都感觉有些不可思议,随行也
  就二十余人吧?搅弄风雨,竟然把我的姑苏城搞得动荡不堪,我若是把他真的放到了泗州,他还不给我整出个诸侯王来?”
  “义父说的没错,断然不能让朱振这小子去地方上去,所以我派了不少人手,想必这也是朱振揍我的原因吧。”
  刘夫人从外面悄然而入,张士诚微微一愣,皱眉道:“你怎么来了?”
  刘夫人笑着说道:“女儿大婚之日,你苦着个脸,你说我怎么能不来?”
  “你都听见了?”
  刘夫人点点头。
  “那你怎么看?”张士诚道。刘夫人苦笑着说道:“事情已经发生了,谁都不能挽回。我们要做的是如何亡羊补牢。咱这女婿能够以二十来人,做出那么大的事情来,证明是真的有通天的本事。他若是
  安心辅佐你,你说你还愁什么天下得不到?”
  “孩儿看得出来,朱振这家伙肯定还有计划脱身。他踹孩儿的时候,一脸的鄙视之色。还说孩儿做事,太过于下作,枉费他当初救过姑苏。”
  张辰作为张士诚的义子,不是个懦夫。但就因为他不是懦夫,他才感觉到委屈。
  一个朱振也就罢了,身边还有两个丑陋的小年轻,一个比一个厉害,自己差点儿被蹂躏死。
  “你先下去休息吧。咱女婿的事情,我会解决好的。”
  张士诚虽然做了吴王,但是并没有广开后宫,千年不变的挚爱自己的夫人一人。
  在他心里,一直有个信条,糟糠之妻不可欺。
  就连朱振这件事情,张士诚打心底,也不想让夫人多操心。
  “出了这等事情,妾身如何能放下王爷一个人承受。其实夫君,你知道吗?朱振并没有你想的那么坏。他之所以做那么多,全都是因为忠心。
  女儿话虽然不多,但是上一次去朱振府上,跟我提起过,朱振没日没夜的在演技一种机器,据说可以让制衣的速度提升十倍。
  咱们江南重商,你说若是这个机器真的能够做出来,朱振能挣多少银子,可以养活多少百姓?我听说了,朱振在应天的时候,挣得银子基本上都用来养穷人了。”
  “机器?这世界上竟然有如此宝物?这个混账小子,既然有如此宝物,竟然不献给他岳父,良心真的是让狗吃了。
  下次我就亲自去他府上。指名道姓的要他将这种机交出来。”
  一群浑身充斥着戾气的黑衣人默默的藏在小巷里。
  为首的黑衣人,黑纱蒙面,手里拿着一张地图,一支笔。
  每当朱砂笔在地图上画下一点的时候,黑衣人都会给自己的下属们看一眼。
  这些黑衣人悄无声息的换上普通百姓的衣服,有商旅,有农夫,有士子。
  他们将各种易燃物品藏在包裹里,在身上背好,然后朝首领点点头。
  今天的天气不错,但是黑衣人的心情却非常的沉闷。
  因为他们的计划失败了。
  很多人马在阻止。
  有拿着奇怪刀具的武人,有姑苏城的官兵,甚至各行各业的人都有。
  这让黑衣人产生了一种自己陷入了人民群众汪洋大海的幻觉。
  他亲眼看着一个女人找自己的兄弟假装问路,然后将一根银针插入他的脑袋,然后就那么一拧,自己的兄弟就死了。
  然后那个疯女人追了自己整整十余里。
  就因为自己砍伤了那群怪异刀具的武夫的首领吗?
  黑衣人默默的摇摇头,不尽然。
  这个疯女人很不简单,他有一群手下,仿佛人人长了狗鼻子一样,总是能够找到自己的位置。
  黑衣人知道自己躲不了了。
  所以他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情,按照主人的吩咐,将朱振是姑苏之乱的祸首的事情暗中透露给了张士诚。
  第二件事情,他正在做。那就是让张士诚的姑苏再火一把。
  张士诚背信弃义,主人早就恨透了他。再他登上王座,以为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有权威的人的时候,一场足矣弥漫整个姑苏的大火,不知道会不会让他兴奋呢?
  刚刚经历了战乱的姑苏很乱,很多房屋都正在修建当中。
  木材搭建的篷子,木材搭的架子,到处都是。
  这些东西是最好的燃料,而且大火一旦燃烧起来,根本没办法熄灭。
  夜晚巡逻的士兵今日里格外的认真,张士诚不是个吝啬的人,她的女儿大婚,就连最普通的士兵,都赏赐了酒和肉。
  正是因为王爷的恩赐,让每个士兵都格外的谨慎。。
  今天是王爷女儿的大婚,可不敢出任何差子,不然真的对不起王爷对自己的恩情,士兵们心里想着。
  眼睛谨慎的盯着四处每一个方向。上面说了,城里混进了细作,主要找到这些细作,就可以升官,还能见一见王爷。
  黑衣人知道自己藏不了多久。
  人在绝望之中,大多数时候并不是胆怯,而是疯狂。
  黑衣人将纸条放在炭盆里,等着他燃烧成为灰烬。
  然后穿上主上赏赐给自己的丝绸衣服,如果不是熟人,一定会认为自己是个翩翩的公子哥。
  他知道,自己身上似乎有什么东西,可以吸引那个拿着银针就可以杀人的女人,所以他并没有跟兄弟们一起离开。
  而是在一处足矣遍观姑苏城的阁楼,摆了一桌酒席,慢慢的饮者。
  不时抬起头,眺望一下远方,主上说的没错,姑苏城的夜色真的很美。
  只是自己来了那么久,也没来得及仔细的看上一看,就要让他们化成一片火海。
  真的不忍心啊。
  兴许是老天爷开眼,为了配合朱振大婚,今天姑苏城格外的静谧唯美。
  整个姑苏城如同一条卧龙在沉睡着,而那些随风摇曳的灯笼,则像是龙身上闪闪发刚的鳞片。
  刹那间,姑苏动了,沉睡的聚拢动了,先是一条街,一片城去,接着整个姑苏燃烧起来了。
  就像是一条沉睡的火龙翻了翻身,带动起来的便是无数的熊熊烈火。
  黑衣人首领干了杯中酒,笑吟吟的看着自己眼前站着的女人。
  “你来晚了。”
  黑衣人首领并没有逃走,而是得意的朝着宛娘再笑。
  此时的姑苏城,锣鼓声不断,有水龙车不停的奔驰,到处都是浓烟滚滚,人们哭喊着,想尽一切办法去救火,依然无尽于是。
  “主上说的没错,破坏果然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朱振那傻小子,整那么多阴谋诡计,也没一场大火来的方便。”
  普通百姓尚且要好一些,他们本身就一穷二白,大火烧起来顶多带着些细软逃命。
  真正绝望的是那些大族,那些刚刚放下身段,决定跟张士诚合作的大族。
  他们的家当是带不走的。
  那些往日里大腹便便,喜欢搞阴谋诡计的大人物,一个个看着陷入烈火中的家园,嚎啕大哭,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为什么对我们如此的不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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