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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逝水东流去(1)

  傅侗文让她过年后再走,留个念想。
  可从那天起,除了谭庆项时常回来取三爷用的衣裳、用具和书籍,他都不再露面。
  他给安排了厢房,沈奚不想去。
  她在书房的榻上睡,这里有他往日看的报纸和书,英文的、日文的还有中文的,书桌角落里一个蓝色墨水瓶用到要干了,还没换。沈奚趴在书桌上,盯着那墨水瓶子,了解到他还是个节俭的人。有一夜做到天明,把他书架最底下那一层的《大公报》都翻看完,发现自己寄给他的信,被放在大公报底下,用一根根绳子捆扎好了,标注是“沈奚纽约”。还有一些别人的来信,也都原样捆扎好,标注姓名和身处的城市。她蹲在书架和墙夹在一起的角落里,看那些陌生的名字和来信,旁人的来信总和都不及她一人的。
  那时,自己对他来说……只是一个远在海外的忠良之后。
  “沈小姐,你要坐,也要在身下垫垫。”丫鬟添了取暖的火盆进来。
  沈奚带着一本他的读书笔记去塌边,脱衣,钻进了棉被里。
  这院子里的丫鬟小厮,往日都见过沈小姐和三爷是如何要好的,如今再看三爷,自从脱困后,广和楼和陕西巷、莳花馆三处为家,再不回这院子。“昔日花好月圆,恩爱两不疑,如今是浓情转淡,朝露夕涸。”有个读过两本书的小厮下了定论。
  在年三十这晚,小五爷披星戴月地赶回京,先来探望傅侗文。一进屋,只见到沈奚撑着下巴,呆坐在书桌旁,面前是几碟小菜,见不到过年的气氛。
  沈奚执筷,拨了拨菜,面前的人叫了自己一声:“嫂子。”
  恍惚抬眼,小五爷肩上还有雪:“下雪了?”她听到自己问。
  小五爷局促地问候了两句,不敢深问沈奚,告辞后,在院子里询问丫鬟原委。他问时,沈奚正坐在窗畔,隐约听了会,小五爷是个没经过□□的,但也晓得他三哥是个薄幸人,长吁短叹半晌:“三哥啊,三哥。七情六欲,酒色财气,他还是走不出……”再道不出别的话。
  寻常人都是站在窗外听墙根,她却在窗内,听外头的人说话。
  沈奚打不起精神,又躺到棉被里。脸挨到枕头上,人迷糊着睡了,可因为心里存着“他会回来”的猜想,睡得极痛苦,在梦里把从小到大梦了一遍,二十几年故梦尽,头疼欲裂,去看落地时钟,滴滴哒哒走了三小时而已。
  她喘了口气,披着衣裳坐直。
  从没当着下人哭,可大年夜,思乡情重,思君心更重。
  书桌边就是她来时带的皮箱子,收整好了,衣裙里夹着封信,放着支票,上头有傅侗文的签字。谭庆项前几日给她的:“侗文知道你不乐意收,你留着应急用,过两年有了自己的积蓄,再给他寄回来。”谭庆项是要劝她留防身钱,她知道这是好意,把支票夹在了书里。
  她糊里糊涂地看钟表,又走了十分钟。
  快要天亮了。
  既然睡不着,索性起床,换了明天要出门的衣裙,最后坐在了他的书桌前,从抽屉里翻出了信纸,一字一句地给他留了封信。信到收尾,钢笔收好,再看了会那蓝色墨水瓶子,这几日看多了倒有感情了,于是悄悄用信纸裹起来,放进了箱子。
  刚把箱子上了锁,帘子外有人叩了门框:“醒着呢?”
  是谭庆项。
  傅侗文也回来了?他终究要来送自己的吗?
  沈奚匆忙立身:“快进来。”
  几日没吃好睡好,人猛起身,眼前晃了白影过去,她扶住书桌,微微喘了口气。
  谭庆项进来,皮鞋上和身上也都是雪,看沈奚脸色发红着,走到她面前。从那双水漾的眼里,看到的都是失望。
  “只有你一个回来了吗?”她见外头没响动,心直坠下去。
  “是。不过我来,是要和你说句不该说的话,带你去个不该去的地方。”
  沈奚不懂。
  “他这些日子都病着,不想让你知道,于是住在了莳花馆里。但我明白你们两个,不见这一面,留在心里的遗憾太大了,”谭庆项压着声音说,“我带你去莳花馆,用为一位小姐看病的借口去,妇科病,我不方便看,她又不想去医院,你临走前算是帮我私人一个忙,去给她检查一下。”
  他接着说:“这借口不高明,可把你带过去了,他也不好说什么。”
  谭庆项是过来人,在做自己认为对的事。
  沈奚背后倚着书桌,喉头一阵阵发紧,坠落到十八层地狱下边的心,又像被一双手打捞起来,扔进了油锅里煎……人难受起来,不光是内里的感受,手脚身体也会不得劲。
  谭庆项瞧她脸红得不自然:“你该不是也病了吧?”
  她摇头,不会,她身体好的很,要做医生的人怎能不锻炼。读书时,她除了死读书就是跑步,感冒都少见。这短短日子里,从小年夜后到今日,吃不下睡不着,失恋状态里的女孩子是看到什么都能想到对方,折磨心肝脾肺,显现在脸上,憔悴了很多。
  “你等我十分钟。”她说。
  马上要天亮了,从现在算起没多少时间见面。
  沈奚当着谭庆项的面,用最快速度将自己梳妆打扮妥当,谭庆项嘱万安悄悄把沈小姐的行李箱带出去,沈奚跟随他出去,对丫鬟说的就是要给三爷的一位女性朋友诊病。沈奚从医这件事院子里的下人们都清楚,只是唏嘘,大年夜难得被三爷叫出去,还是为了别的女人。
  黎明前,胭脂巷是最静的。
  平日里热闹的烟花柳巷在大年夜本就客人少,又是年初一的早晨,黄包车夫也要阖家团圆,不急着出工。此时天色露白,没有车,只有深浅不一的车辙,黄包车的、轿车的……大多都被雪覆盖住了,突显他们这辆轿车压出来的痕迹。
  有个丫鬟在垂花门内候着,见人来了,把他们带入厢房。
  这个院子,这个厢房她来过,再见人,果然是那个小苏三。小苏三在喝茶,见到他们两个脸上一闪笑容。
  谭庆项把沈奚让到身前:“沈小姐。那个是苏磬。”
  小苏三是艺名,苏磬是本名。
  “见过的,”苏磬问,“你们西医诊病要多久?你留在我这里。让庆项去应对三爷。”
  “半小时,检查的话最多了。”她说。
  “那就半小时吧,也好叫三爷起来了。”苏磬对谭庆项说。
  谭庆项和苏磬温声道谢,在屋内稍驻,说:“我去叫。”
  “嗯。”苏磬微笑。
  谭庆项这个人,初识是寡言书生,相处久了才能体会他的刻薄和清高。可在此时,他却像个被驯服的男人。沈奚记起傅侗文说的那个让谭庆项铭于心的人,再看苏磬,又想到她对傅二爷也如此柔弱有礼……
  “怎么,是有人在你面前提到过我吗?”
  她这里是往来无白丁,每日面对政客要员、才子书生和各路将军,最擅揣测人意。
  沈奚坦白:“是有点好奇,想到三爷说过的谭先生过往情感生活。”
  苏磬笑一笑,算是承认。
  “侗汌,”苏磬停一停,改口说,“我认识三爷、四爷时,要比谭庆项早几年。”
  凡有人提到傅侗汌的事,她都会保持沉默,这已经是本能。
  苏磬见她不语,自觉无趣地笑着,给自己打圆场:“早年的三爷和四爷在北京城,那可真是王孙走马长楸陌,贪迷恋、少年游……”
  苏磬未说尽的后半截是:似恁疏狂,费人拘管,争似不风流。
  一首词念得吞吞吐吐的,不像青楼名妓会做的事,像是闺房里的密谈,谈着彼此的意中人。沈奚从她的词句里,隐约看到点什么,又觉得这首词,过去也听谁说过。
  可她和傅侗文分别在即,心神分离,含含糊糊地说:“谭先生是个好人。”干巴巴的,没个修辞,没个例证,硬生生把话转到了谭庆项身上。
  苏磬回:“天底下最好的人就是他了。”
  两人再无话说。
  半小时后,谭庆项入屋,要带沈奚去东厢房,被苏磬拦住:“让丫鬟带过去吧。你过去,万一三爷留你下来,三人在一个屋里,你还怎么让他们说贴己话?”
  谭庆项被问住,苏磬又说:“才刚天亮,还能在我这里睡一会。”
  “我自己去吧。”沈奚忙说。
  四四方方的院子,哪里是东她认得。谭庆项也是不想打扰他们,没强行跟着她,留在了苏磬的屋里。沈奚离开,丫鬟早就备好了热毛巾,谭庆项草草擦了手和脸,苏磬低头,在那解袄,谭庆项挡她的手:“不睡了。”
  沈奚不便多留,去了院子里,略微望了望四周。对面厢房外,有个伙计在朝她招手,她过去了,伙计倒不多话,把帘子打开。
  她踟蹰着,被伙计疑惑的目光敲醒,迈入门槛。
  墙角有个铜铸的仙鹤,和一个小铜盘、香炉摆在一处,便晓得是诗钟。这里果然来的都是达官贵人,玩的也是古旧老派的东西。
  屋里的灯未灭,电灯的光在白昼里如此多余,又苍白。
  傅侗文仰靠在太师椅里,只管把一本打开的书,轻轻地往自己鼻梁上拍,萧然意远。
  在帘子放下时,他望过来:“原本要留你过年的,没想到忙到这时候,要对你说句抱歉。”
  沈奚配合他作假:“也没什么,你一贯很忙,我早习以为常了。”
  他笑:“庆项方才和我说你要为苏磬诊病,我才晓得你还懂妇科。”
  沈奚答:“在仁济实习时,我会被要求科室轮转,普通的检查都能应付。”
  傅侗文一笑,将书倒扣在茶几上,人披着衣裳,下了地,趿拉着拖鞋走来。
  她从口袋里摸出来一张摺好的信纸:“我走后,你再看。”
  他接了,搁在窗边:“好,你走了我就看。”
  离得近了,能闻到他身上沐浴过的味道。
  他刚刚洗了澡,换过衣裳,衬衫的袖口纽扣还没来得及系好,发梢拭干了,仔细看头发还微湿着。男人就是这点占便宜,头发干得快,装也装得逼真。她像能看到,他听说她被带来了,难免要凶谭先生三两句,随即下床,让人准备沐浴,烫衬衫……只为让她闻不到久病的药味,以清隽和干净的面容相对。
  “这一走,再见不知是何时,”他说,“方便的话,可以给我写信,像过去一样。”
  她“嗯”了声。
  “其实要嘱咐你的话,和在广州时没大分别,”他说,“我不会回信给你,信上也不要留你的住址。外头想要我命的人很多,把过去的事全藏在心里。”
  “还有,不要对人说自己的身世,”确实都是在广州的原话,不过又加了两句,“日后不论发生什么,凡和沈家有关的,先要来问问我。你记住,我是你最该信的人。”
  这点她从不怀疑。
  两人都静着。
  沈奚盯着他衬衫最上边的纽扣,看了会,发现他在自己解纽扣。每回都这样,他要亲她都要先做这个,是为了透气,也为活动方便。她默不作声,伸出手去替他解,也因为这个举动,摸到他的皮肤很烫。正烧着还要晨起洗澡……
  谭先生和他一定已经为此吵过了。结果显而易见,傅侗文占了上风。
  她手指的温度在他颈旁,忽远忽近。
  “有酒就好了,送别要有酒才好。”他低声说,双手按在她双臂旁,在一霎失神后,低头吻上了她的嘴唇。明明知道这样会让她知道自己在病着,还是没控制住,他人在病着,昏沉着,咬她的力气重了,自己察觉了,喘了口气,将她放开来。
  沈奚眼睛通红地望着他,刚要开口。
  他又低头,再次亲上她。
  他这一生要说是风流快活,只在年少时,青衫薄性少年郎,享着泼天的富贵,读着圣贤的书。后来和侗汌留洋,处处被外国人瞧不起,也还是坚持读了下来。留洋归来,个人前程似锦,家国前路黑暗,他就再没一日做到真正的快活。
  他烧得意识低迷,却还在亲着沈奚,直到两手从她的肩挪到她的脸上,摸到她的脸,才发现自己的是手真是烫的可怕,离开她的嘴唇,脸挨着她的脸,半晌低语:“三哥有句话是真的。”
  身付山河,心付卿。
  沈奚眼泪夺眶而出:“我知道,我知道……”
  他在告诉她,她没有错爱他。
  她抹掉眼泪,没来得及再擦,嘴唇又被他吻住。这是第三次在吻她。
  沈奚只觉得天塌了下来,耳边轰隆巨响,眼前全黑着,身体里的全部血液像奔涌的洪流,东流的逝水,毫不留情地冲刷过她的身体,过去日夜,点滴分秒,都是被洪流卷过的泥沙,水能过去,可沙土全都留在了骨头缝里,永难逝去。
  傅侗文舍不得自己,他没有说,可这一吻又一吻,是把他的心事全说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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