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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相思未相负(2)

  傅侗文再佯装不下去。
  他将抱未抱地站着,迟疑了一会,还是把她抱在了怀里:“那就不走,左右我都在这里。”
  抽屉里放着北上的火车票,是后日上午的,这里日后会腾空,他也不再来。本没有什么好的名声的人,再荒唐一会也是无妨的。
  沈奚摩挲着,偏过去,脸贴着,清晰地听着他的心跳。
  半晌,她将脸抬起,去望着他。
  他被她一双眼瞧得心头闷堵,低声笑说:“三哥不是个君子,也不坦荡,你这样子看我,是要出事情的。”
  话到此处,是会要出什么事,两人心知肚明。
  “……什么都没有,”她小声道,“他是和我求婚过,我没有答应。”
  沈奚一鼓作气,坦白说:“虽然不清楚你在北京听过什么,是段家,还是别人说的,或者是你的人打探到医院里的传言,那都不是真的。先前求婚没答应,之后求婚更不会答应。”
  他瞧着她。
  一时想笑,笑自己是酒醉失意,竟着了她的道。
  窗外朦朦胧胧有汽车鸣笛的响动,像还有虫鸣,一扇门外,楼梯上也有人在走动。这房间里一旦安静,她才发现这扇门究竟有多不隔音。刚刚……
  他的手,扶在她后颈。
  “辜幼薇是个不见猎物不撒鹰的人,她挑这位段家二公子,也是费了不少力气,”他低头,去找她的嘴唇,“是等着人家的夫人病逝了,做得续弦。这两年……”这两年,发生了太多的事,又何必急在这一夜说尽?
  中国人喝酒,爱温热了喝,往北走的烧白酒,往南走的绍兴花雕,他在二十几岁时都尝过。西洋人喝酒,爱冷的……今日他喝得的就是花雕,温热的酒,像中医的药汤,灌下去料定是不醉人的,偏后劲足得很。
  眼下这后劲起来了,倒像回到二十来岁,最风流最快意时。女孩子的舌是最软的,含着是用力怕她疼,不用力气亲吮又不得劲……
  他轻重呼出的热量,在她的脸上。
  “你父亲的手术……还算是成功的,”她微微喘着,不忘今日的要事,“只是……还要看之后的发展,你晓得他年纪大了……”
  “医院来过了电话,”他含糊耳语,“是庆项接的。”
  那就好……
  沈奚虽不懂为何,但感觉得到傅侗文不喜欢和他讨论父亲的事,总要绕开他。听他说医院来了消息,猜到是手术后段孟和吩咐人给他消息了,也就不再去提。
  “今夜不走了,是不是?”他低声说。
  方才她放下那话,是情之所迫,这会被他一问,却不吭声了。
  明知故问……
  他笑:“不走,我们去床上说,三哥是站不住了。”
  说着,他摸到开关,揿灭了灯。
  “你……”她不好意思指摘他,又要上床。
  “央央如今是长大了,不爱叫三哥了。”他忽然笑。
  先前那样的情况,如何叫得出。
  “叫来听听。”他低声说。
  没等她吭声,却又亲下来。
  外头,渐渐地下起雨来。
  雨落在市井小巷,落在心头的荒烟蔓草上,她听着雨声,恍惚觉得自己和他躲在破败老宅的屋檐下,背靠得不是木门,是砖墙,脚下是蜿蜒水流,眼前是一串串的水珠子……安静的像是少年的偷情,朦胧亲昵……
  他这样的人,偏就有这样的本事,能让每一场的亲热都不同。
  可他真是她的初恋,藏在心路深处的少女情怀。他如此有一搭没一搭亲着,仔细地品着,过了会觉得不得劲,小声诱惑:“你来试一试。”
  是要她试着,去学他的样子,吮他的舌,吃他的唇。
  沈奚窘了,推他。
  他终于熬不过酒精的厉害,打了个趔趄。沈奚忙扶住了他,让他先上了床。傅侗文斜斜地倚在枕头上,衬衫解开大半,露出脖颈下的胸膛。
  在没有光源的房间里,瞅着她的那双眼倒是晶亮的,含着水似的。
  沈奚担心地摸他的脉搏,那里在一下下地跳动着,还算是好。
  傅侗文半梦半醒里,在黑暗里,去摸她的脸,继而把她往身上拽。
  全都回来了,有关于过去两人的相处细节,在填补着这两年的空缺。恍惚着,她以为,回到了傅家的老宅子……
  他在锦被里翻了身,连着被子抱她的身子,手下不停歇地解她白绒线的衣裳,酒液让人血液滚烫,兴致高涨。白绒线衣下,是他渴慕的东西,是“春逗酥融白凤膏”,又是“滑腻初凝塞上酥”……她过去不是没被他这样弄过,可久别重逢就是床榻上折腾。
  是最陌生,又是最熟悉,所以最销魂。
  “三哥……”沈奚低低地求饶。
  他去亲她的脖颈,低低地“嗯”了声,像不满足似地在说:“央央的身子比过去容易烫了……是长大了。”
  在他口中,她永远是女孩子,以她的年纪在寻常家庭早该相夫教子,在医院也是独挡一面的人,在这里,在他怀中的棉被里裹着,却只是“长大了”。
  沈奚听他渐渐绵长的呼吸,揣测他是否已经入睡。
  他又口齿不清,低语着:“有句话,央央可听过?”
  他没说是什么,她如何晓得?
  “愿天上人间,占得欢娱,”他声愈发低了,“年年……今夜。”
  深情厚意尽在这一句话里,有对过去分开的不甘,分隔两地的相思意,还有今夜得偿所愿重抱美人的欢愉。沈奚久久发不出声,再去摸他的脸,是睡着了。
  一夜雨,从深夜到黎明破晓。
  五点半,沈奚睁开眼,迷糊地看着他的脸在自己的肩旁,沉睡着,他的手还在自己的毛衫里。棉被胡乱掩在他的腰身以下,盖着他的下半身和她的上半身。沈奚脚凉透了,动了下,好冷。她面红耳赤地握住傅侗文的手腕。
  轻轻地,从自己衣服里拉出来……里头的洋纱背心被他扯得不像样。
  悄悄瞅一眼,睡着正熟。
  于是偷偷地,她把白毛衫脱掉,重新把洋纱背心穿了一遍。从始至终大气也不敢出,像和人偷情的大学生似的,光着脚,拎着皮鞋跑去了门外……
  反手虚掩上了门,左手就是洗手间。
  这里的布局她很熟悉,于是穿好鞋,进去,匆匆洗了把脸,用了台子上的漱口水,梳子寻不到,对照着镜子把自己的头发散开,用手指刮着草草扎了两个辫子。
  看看四周,他没动过任何摆设,只是在窗口多添了两盆植物。
  她从洗手间出来,谭庆项刚好听到动静,在楼梯下张望上头。
  两人视线对上,谭庆项忍俊不禁,对她悄悄招手,小声问:“来吃早饭?”
  沈奚应了,悄然下楼。
  厨房里,不只有谭庆项,还有周礼巡,两个男人也是刚才起床的样子,不修边幅地穿着衬衫,挽着袖口在那吃粢饭团和豆浆。因为昨夜两人隔着一扇门,“旁观”了一场来势汹涌的重逢和好,沈奚见了他,窘迫着,在饭桌角落坐下。
  厨房本就狭小,挤三个人满满当当。
  谭庆项把白砂糖的陶瓷罐推到沈奚面前,为她倒了一碗新鲜豆浆:“两年没见了。”
  这本该是昨夜的话,只是昨晚他不是主角,只好搁在了今日。
  “那天……他和我吃饭,你应该一起过去的。”沈奚说。
  “开玩笑,我过去干嘛?”谭庆项好笑,“再说了,他把我大衣都穿走了,我怎么去?”
  周礼巡嗤地一笑:“还有我的领带。”
  ……
  沈奚晓得两人要调侃,端了碗,凑着喝豆浆。
  谭庆项和沈奚的革命友谊深厚,知道两人之间的事情也多,有些话,并不适宜在周礼巡面前掰开揉碎了谈,于是也就没和沈奚多说,继续和周礼巡刚刚的谈话。
  听他们聊了会,沈奚捋清了一些疑惑。先前她就奇怪,周礼巡漂洋过海回到中国,不该只是帮傅侗文处理家里的事。原来,他帮傅侗文是次要的,北上去见外交总长才是主要的。
  谭庆项对沈奚解释:“政府这两年一面支持参战,一面也在为战争胜利做准备。北京已经聚集了许多外交官员,还有专修国际法的博士。大家都在反复研究国际法的条例,想要在战争胜利后,顺利拿回我们在山东的主权。”
  沈奚虽不关心战争,可是许多同学都在英法两国,对战局也多少有点了解。
  在去年德、奥阵营就开始衰败,陈蔺观来信也如此说。
  救国这条路,他一直在实践,从不顾忌个人名声的好坏,只在乎更实际的东西,从来从来都不是写个文章喊个口号那么简单。
  搅拌着豆浆的调羹,轻轻碰着碗,她像个小女孩似地,在想着心上人。
  “是侗文说服我回国的,”周礼巡这个法学博士也笑着说,“他是个最能蛊惑人心的人,我无法拒绝这种诱惑,以我毕生所学,为祖国争夺权益的诱惑。”
  沈奚好奇问道:“先生是准备动身北上了吗?”
  谭庆项和周礼巡对视一眼。
  其实原定是明日,傅侗文要一道北上,但显然,计划是要变了。
  两人默契地,齐齐笑而不语。
  周礼巡提前上楼去收拾行李,准备赶火车。
  厨房剩了她和谭庆项,谭庆项才低声问她:“你和段孟和?”
  沈奚摇头:“都是谣言。”
  虽然医院里也常常这样传,但她和段孟和确实是君子之交,除了突然的求婚,没有任何逾越。不过这里不比在纽约,男女两人相约出去吃顿饭,或是常在一处多说两句,便已经算是恋爱关系。谣言不止,她也没办法,在医院的女医生,除了她只有一位妇科的住院医生,追求者众,也逃不开这样的命运。
  段孟和和总理是亲戚,也是副院长,自然受关注更多,连累了她。
  谭庆项笑:“早知有这场误会,我应当去医院和你叙叙旧,一来二去,全明白。”
  他说得没错。
  “侗文他……”谭庆项叹气,“当年那场病险些没命,虽然不能说是因为失去了你,但当年那样被困、失意,你再一走,对他打击是很大的,”他小声说,“人生苦短,不想放手的,以后咱们别放,行吗?”
  沈奚被他逗笑。
  两人聊了会,约莫都是这两年沈奚在上海,傅侗文在北京的事。最后沈奚都忍不住唏嘘:“谭先生,你没有自己的生活吗?我们也算是生死之交了,并不一定只要说他……”
  “我?”谭庆项寻思着,“很无趣啊。”
  他兀自一笑,轻声问:“你们医院的护士,有没有未曾嫁人的?我母亲催我结婚,是催到已经要跳河了。只是要同我结婚了,恐怕是要北上换一家医院就职的,”说完又叹气,“前些日子侗文倒托人让我见了两位小姐,你晓得我自己的条件,小姐是不敢娶的,还是要普通点的人好。”
  沈奚想到苏磬,小声问:“那位……苏小姐,你不要再努力努力吗?”
  谭庆项愣了,摇头不语。
  他把几人用过的碗筷收拾了,放进水池子里。
  沈奚猜想自己戳到他的软肋了,内疚着,听到他背对着自己,笑说:“让你介绍个护士,你就拿我过去的事情来堵,沈奚啊,还是不是朋友了?”
  不愧是至交好友,佯装轻松的本事都是一顶一。
  沈奚顺着他说:“好,我帮你留意。”
  今天上午是她的门诊日,她没法子不去医院,纵是再舍不得,也是要走的。
  沈奚在床畔,枕头边蹲了会,看他的脸,只觉得一点都没有年纪增长的痕迹,反倒比过去更俊秀了。她看着看着,觉察出自己的傻,于是留了张字条在书桌上,又去书架上挑了个最漂亮的空墨水瓶压着,离开了公寓。
  里弄里,邻居们都在忙活着,在雨里收拾厨房、烧饭。
  雨势未减,要去公事房的男人们都在找寻着雨具,沈奚问谭庆项借伞,谭庆项不熟悉公寓的东西,前后寻不到,她无奈只好去和隔壁邻居借,人家见她第一眼惊讶起来:“沈小姐啊,你回来啦?我还说你的公寓是卖给青帮的人了呢。那房子外啊,都是青帮着人在守着……吓得我们呦,你晓得的,我们这些老实人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沈奚不晓得如何解释,含糊着说自己急着去上班。
  对方给她进去找伞,被屋里的老人提点了两句,约莫猜到沈奚的背景也许就是青帮,再拿伞出来时客气了不少,权当方才没感慨过,笑着把伞递给她。她笑着说过两日会拿回来,对方忙道:“沈小姐拿去用,不用急着还,家里伞多得很。”
  她怕赶不及门诊时间,仓促而去。
  上午的门诊照常忙碌,不寻常的是,今日她和病人说话,能想到他,写诊断也能想到他,就连午餐时,听到几个住院医生闲聊昨日大雨,冲塌了一段路,也会想到傅侗文。
  午餐后,她回到办公室里,隔壁的医生又在听电台。
  胡琴是声声不息,京戏是曲曲不断。
  她手撑在脸旁,在跟着人家听电台,心里反复三个字——傅侗文。
  电话铃响。
  她恍神了一刻,清清喉咙,提了听筒:“你好。”
  线路那端是翻书的声响。
  几乎是一刹那,她已辨出是他……
  “我在想,晚上要挑选哪一家餐厅,”他说,“是否要有上好的酒。”
  他在提出和她约会?是正经谈恋爱的步骤。
  “别喝了吧。”她犹豫。
  昨日醉得糊涂了,再喝对身子也不好。
  他在电话里笑:“几点结束工作?我要去医院探望父亲,再接你走。”
  “五点,或者,”她小声说,“你更早点来也是可以的,我上午门诊后,时间都很自由。”
  幸好办公室里有平日准备的衣裳,还不至应付不了约会。
  他又笑。
  笑得她莫名失措:“你笑什么……”
  “我在笑,没有一份正经工作的男人,已经用漫长的等待打发了一个上午,”他道,“我在你们医院附近的西餐厅,菜品乏善可陈,你如果能早些离开,我很乐意现在接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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