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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二章:想笑不能笑才最寂寞

  “你说这司徒公子别是有毛病吧!这两日守在这里,派了那么多人去打听消息,怎么你回来了,司徒公子却离开了,他不是想知道王爷的消息吗?”柏顾城抠了抠头之后问道。
  马车颠簸,顾木橙很疲倦。
  “明日我再去跟司徒染道谢,今日,我要先洗洗睡了,你给铁心切几斤羊肉,然后取两瓶黄酒送去,将我和王爷都平安的消息带到。”顾木橙一边朝着她的房间走,一边说道。
  柏顾城连忙应了。
  顾木橙能够平安回来,对柏顾城来说实在是太好了。
  如果没有顾木橙,柏顾城都不敢想象他以后的日子该多难过,客栈里有五个伙计要养着,没有顾木橙的这一层关系,好多顾客肯定不会来了。
  这两天,他晚上都睡不着,生怕收到不好的消息。
  因为离开泰和宫的时间比她预想的早,所以她空出了三日的时间来准备三月初三,刘同府中的宴会。
  顾木橙对这件事情很重视,第二日起了个大早,将客栈的事情交代了一声,便赶去了刘同的府中。
  因为刘同并未和顾木橙约定好,所以对顾木橙的突然来访很意外。
  得知她是为了三日后的宴会来的,立即请她落座。
  顾木橙去泰和宫的事情,刘同多少耳闻了一些。
  而苏慕的病盖棺定论的事情,他也知道了,所以心情有些不好,本想进宫去看他的二哥,又觉得这个时候他的二哥肯定是不想见到任何人。
  而他又要准备三月初三的宴席。
  毕竟顾木橙有可能无法出宫,他要准备好第二计划,这两天接连面试了七八个大厨,结果都很不好。
  许是先入为主了,觉得他们都不如顾木橙灵动,有想法,看着他们就想发火,觉得他们很无趣。
  正在为这个事情发愁呢!
  顾木橙就来了,真是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快坐下,我正挠头呢!你可算是来了。”刘同命人给顾木橙上茶之后说道。
  顾木橙笑了笑。
  她虽然好好地睡了一觉,但是精神还是不济。
  在泰和宫的时候精神太集中了,她担心坏了苏慕的计划,连睡觉的时候,都担心自己会不会做梦的时候说梦话将苏慕的事情给说出来,那么强压之下,真的不可能休息得好。
  现如今,苏慕的事情基本算是结束了。
  她以为自己能够松口气了,但是心里却一点没有轻松的感觉。
  苏慕做了这么大的牺牲,他就真的这么想要重新带兵吗?
  他不能人道的消息,恐怕不出十日,就会在整个京都传遍了。
  这种消息,是不可能瞒得住的。
  就算皇上下令封锁消息,也挡不住悠悠众口,他就算下令将透露消息的人都杀光,也不可能堵住消息。
  想来,皇上最后也只能由着这消息扩散。
  苏慕以后遇到想要厮守终生的人,解释起来该多麻烦。
  唉……值得吗?真的值得吗?
  “二哥,他还好吗?”刘同示意顾木橙喝茶,然后问道。
  “什么都好,好像已经知道结果了,并不受结果的困扰,看上去很正常。”顾木橙斟酌了一番之后,如此说道。
  “二哥的病,你不在意吗?”刘同认认真真打量了顾木橙,她只有疲倦,却并没有伤心。
  她应该伤心的。
  他的二哥曾经想要娶她,而且还一直爱着她。
  “在意,很在意,但是我什么都不能做,侯嫣然让皇后娘娘出面,强迫我到泰和宫和苏慕相处,配合他治病,但是却没有一点用处,我如何能够不在意?”
  顾木橙知道刘同非常担心苏慕,也知道刘同终有一日会知道事情的真相,但是苏慕既然选择瞒着他,定然有苏慕的理由,她也不能将事情戳穿。
  刘同听到顾木橙的回答,多少有点欣慰。
  “二哥的病不可能没得治了,我就算是想尽一切办法,寻遍全世界的名医,也一定要给他治好,我还要当叔叔呢!我还想抱小侄子,小侄女呢!
  我这个样子,多半是不会成亲了,我还想将二哥的孩子当做自己的孩子疼爱,我绝对无法接受这个结果,我一定要说服二哥,不要放弃希望。”
  顾木橙听完这话,无比动容。
  刘同一定会是一个好叔叔,但是苏慕到底什么时候会“好”,要怎么“好”,用什么方式“好”,只有苏慕自己才清楚了。
  “不说二哥了,你来找我是为了三日后的宴席的吧?”刘同问道。
  顾木橙点点头。
  她将厚厚的一塌纸放在刘同面前。
  “字写得差了些,世子爷您请将就看看。这些纸张上面是我画的菜品的式样,下面的菜品的名字,我一共张罗了四十道菜,您可以根据情况,选择您觉得好的,然后我们再商量。”
  刘同愣住了。
  “你什么时候准备的这些?”
  “我准备开私房菜馆,所以准备了这些东西,虽然菜单是根据时令随时随机更新的,但是菜品的名字,样子,我心中都要做到有数,所以我便画了这些。”顾木橙解释道。
  她在后世的时候做手账的习惯派上了用场。
  研发新的菜品的时候,她喜欢画在手账本上,然后将做法简单的写一写,然后不断的改良,看什么菜品里面放什么调料,跟什么样的餐具搭配更加好看。
  每更新一次,她就会动手画出新的图样来。
  才开始用毛笔画,她觉得很别扭,但是画到后来,她也掌握了技巧,倒也有模有样的了。
  调料在大新朝倒不算稀奇。
  那些后世昂贵的丹青,在京都比较大的书斋里都买得到,她用的品质最一般的,画出来颜色也很艳丽,非常好看。
  只是毛笔字实在不敢恭维。
  顾木橙也是奇怪,很多的字认的时候都认识,但是要写,就完全不会写了,更别提繁体字了。
  所以长期是一笔一划的写,字就越写越大,像是用脚描的。
  偏偏大新朝只要是个读过书的人,就写得一手好字。
  所以看她的字,真的会表情突然凝结,然后想笑又要憋着。
  刘同一张张看着的时候,脸上就露出这样的表情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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