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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9章:好生的出一次血吧

  第259章:好生的出一次血吧
  正月初五,俗称破五节。
  按照习俗,女子不得出门。
  早膳后不久,刘嬷嬷便召集院中下人凑到一甯苑的小厨房里忙活着包饺子。
  破五节这一天,不能用生米做饭,要吃饺子。
  叶朝歌斜躺在软榻上,手上拿着本画本子在看,外面时不时传来下人们的嬉笑。
  青岚在一旁煮茶看火炉伺候着,眼睛余光时不时地关注着软榻上的主子。
  小厨房传过来的嬉闹声越发的大,没多久,叶朝歌便皱起了眉尖。
  青岚见状,道:“可是吵到了小姐?奴婢这就去让她们……”
  她的话还未说完,便听软榻上的正主主儿愤愤开口:“这本子中的女子究竟是个什么心理,竟然这般轻易的原谅了那口腹蜜剑的花心男主人公……”
  青岚:“……”
  过了一会,叶朝歌气得干脆将画本子阖上了。
  青岚见状,提议道:“不若奴婢去让青茗给您换一本再看?”
  “不必了。”叶朝歌阻止,感叹道:“再换一本,也不过是换汤不换药,我看了这么多的画本子,本本讲的皆是男尊女卑,初看时还好,越看越觉得腻味。”
  “难道小姐想看女尊男卑吗?这好像有点难,这世道咱们女子本就处于弱势,人人将那三从四德挂在嘴边,什么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青岚一边拨弄火炉里的丝炭,一边笑道。
  叶朝歌沉默。
  这便是现今的世道,对女子颇为苛刻,仿佛她们女子生来,便该是那依附人的莬丝花。
  “小姐,可是奴婢说错了什么话?”见主子沉默不言,面色晦暗深沉,青岚踟蹰着开口。
  “没有,你说得皆对……”
  顿了顿,叶朝歌幽幽叹道:“不论是男尊女卑或是女尊男卑,男女平等便是正好。”
  “男女平等吗?小姐和太子殿下难道不是如此吗?”刘嬷嬷走进来笑道。
  “我们?”
  “是啊,老奴人虽然老了,但心不老,老奴看得真真的,许久以来,殿下一直将小姐您放在平等的位置上,从未以太子之尊勉强过小姐什么。”
  叶朝歌微怔。
  回想过往一番,好似的确是这样。
  不论是一开始的赐婚,还是后面的接触,他贵为太子,却从未以太子的身份勉强过或者强迫过她分毫。
  这一点,她从未注意过,也从未想过,如今被刘嬷嬷点出,方才有所感。
  也许,这便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吧。
  正胡思乱想着,下人来报叶思姝来了。
  叶朝歌挑了挑眉,深看了眼刘嬷嬷。
  刘嬷嬷颔首退了出去。
  过了大约一盏茶的功夫方才回来,面上含笑,“小姐,您之前料得一点也没错,她又来还管家钥匙了。”
  “打发了?”
  “是,老奴打发了,不过……”刘嬷嬷顿了顿,随后犹疑道:“老奴瞧着,下一次好似没有那般好打发了。”
  “好不好打发的,我若不收,她也奈何不得我分毫。”叶朝歌浑不在意道。
  “这倒是,只是小姐,这大权一直就这么放着吗?”
  叶朝歌恩了声,淡淡道:“现在还不是时候,先放着吧,左右也碍不着我们什么事。”
  反正填补的是她们的银子,如此大好能让她们出血的机会,她岂会这般轻易的放过?
  而且,母亲和兄长现今皆在将军府,于她更没有后顾之忧,何乐而不为呢?
  至于管家的大权,收肯定是要收回来的,只不过,时机未到,若是叶思姝上门几次便如了她的意,她接下来的计划,又怎会顺利进行?
  且先让她们好生的出一次血吧。
  到了正月初六,过年的喜庆热闹气氛便淡了许多。
  叶朝歌穿戴好准备出门去将军府。
  昨日晚间田伯派人过来,有人送了些新鲜的野味到将军府,知她好这一口,便让她今日过去尝鲜。
  刚出一甯苑,便与门房的人撞了个正着,门房还未来得及禀报,不远处便传来了熟悉清脆的声音。
  “朝歌,过年好啊。”
  见她看过来,乐瑶两手放在嘴边,欢快大喊。
  叶朝歌笑笑,挥手让门房的人下去,快走疾步迎上前,“过年好,你怎地今日过来了?”
  “过来给你拜年啊,顺便给你送个好东……咦?你这是要出门吗?”话说到一半,乐瑶后知后觉的发现叶朝歌身上的着装。
  “准备去将军府,一起过去?”随即将此去吃野味的事同她说了一遍。
  当下,小姑娘一双眼睛便亮如繁星,“好呀好呀,我们走。”
  说罢,挎上叶朝歌的胳膊,便拽着她急急往外走,好似她们只要晚去一步,便没得吃了一般。
  见她表现的如此迫不及待,叶朝歌忍俊不禁。
  与小姑娘相处这么久以来,对她的喜好还是比较了解的,谁能想到,小小的一个小丫头,竟然喜欢吃,而且小郡主还不挑食。
  曾经叶辞柏用三个字形容过乐瑶:好养活!
  “对了,差点把正事给忘了,这个送给你。”
  上车后,乐瑶从微白手里拿过一支长盒子递过去。
  叶朝歌也不跟她客气,笑着接过打开,只见里面装了一支莹白的玉簪,簪子很简单,通体圆润,只余顶端两朵祥云。
  “朝歌,你别看这簪子不好看,但是这玉却是个好东西,是暖玉呢,年前你落水后,我听红尘说你的体内多少沾染了些寒气,我问过了,暖玉驱寒,佩戴时间久了对身体亦是极有好处。”
  好似生怕叶朝歌不喜欢,嫌弃簪子太普通了,小姑娘略急道。
  “乐瑶,谢谢你,我很喜欢!”
  乐瑶深深地看她,见她是真的喜欢,并未有丝毫的勉强,舒了口气,“我就知道,一定会喜欢的。”
  叶朝歌笑,簪子她的确喜欢,她这个人爱玉,又爱素淡,而这支祥云暖玉簪子皆占。
  但比起簪子,她更喜欢的是乐瑶的心意。
  小姑娘长大了,知道关心人了。
  不知为何,这一刻,她隐隐有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感慨,看向乐瑶的目光,越发柔和慈爱,直把小姑娘看得毛骨悚然。
  这种慈爱的感觉,有点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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