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5 章
第 115 章
第115章身世
沈烈回到屋里时, 冬麦正舒服地靠在炕边上吃山楂糕,她现在喜欢吃酸的, 之前在首都, 沈烈便买了几盒山楂糕带回来,给她慢慢吃。
冬麦看沈烈回来,便随口问:“刚刚是谁呀?怎么也没听到说话。”
沈烈想起刚才孙红霞的样子, 还是觉得诡异, 当下问:“冬麦,你还记得吗, 之前你说过, 你觉得当时孙红霞突然和我离婚, 是因为她遇到了什么人, 人家和她说了有什么, 她以为我以后会遇到大事, 她才要和我离婚。”
冬麦想了想这事,点头说:“是呀,我确实觉得有点怪怪的, 她好像非常肯定地认为, 你以后干买卖肯定不成, 而且还会受穷, 她当时那样子, 就是得意,觉得咱们要倒霉。”
当时孙红霞的同情怜悯以及洋洋得意, 几乎从她眼里溢出来, 以至于冬麦觉得, 孙红霞好像确实知道点什么。
说到这里,冬麦突然想到一种可能, 这次沈烈确实差点出事,当时出事的消息传来,孙红霞估计是觉得,总算是如她愿了。
如果不是后来政策下来,岂不是一切真得像她预想的那样吗?
她蹙眉:“我怎么觉得,她可能真知道点什么……只不过知道的不全?”
就像看电影只看了一半?
沈烈听着冬麦的话,低头,若有所思,之后便突然笑了下,淡淡地说:“她现在知道咱们俩挣了钱回来了,估计受得打击不轻。”
也怪不得她刚才那么失魂落魄,可能意识到和她以为的不一样了?
就是不知道她这消息到底从哪里来的,以至于让她这么铁信不疑,甚至于在结婚的当天闹着要离婚,这在农村,可以说是离经叛道匪夷所思了。
当下沈烈便把刚刚孙红霞来敲门的事说给了冬麦,冬麦听了,有些不高兴了:“这人到底怎么回事儿?这不是有病吗,你和她都没关系了,竟然跑来找你,你们早八辈子都离婚了!”
虽然知道沈烈和孙红霞绝对没什么了,但是想到孙红霞可能还惦记沈烈,她还是不太舒服,毕竟以前结过婚,这关系可是和一般的不一样。
沈烈忙道:“我又没理她,一看她,我都吓得后退一步,免得被揪扯上,你放心就是了。”
冬麦自然信得过沈烈,想想也觉得自己无聊,当下不提了。
这时候也累了,吃过了山楂糕后,沈烈又伺候着她喝了点水,烧了水帮她洗澡,如果是往常,洗澡自然难免有些动作,但是这次他却规矩得很。
洗完后,他用浴巾包住她,直接将她抱到了炕上,让她躺在那里,自己再去做了点吃的。
端上来后,他无奈地说:“我厨艺也就这样了,只能凑合着吃了。”
赶路了一天,冬麦是有些疲惫,不想干什么,又因为肚子里有孩子,她也生怕太累了对孩子不好,所以也不勉强自己,现在看沈烈这么忙前忙后地伺候自己,忍不住想笑。
又听他这么说,便道:“其实也挺好的,你这个味道比较清淡,适合我现在的口味,我听我娘对我嫂说,怀了后,最好是吃得清淡一些,少吃点咸的。”
沈烈扬眉笑了:“行,那以后我就包揽做饭这个活儿了。”
两个人躺在床上,其实还是有些睡不着。
外面月亮正是好时候,窗户半开着,秋风习习,沈烈搂着冬麦,两个人紧贴着,就那么说起来接下来的打算。
沈烈的意思,这两天,过去陵城还有路奎军那里收一些下脚料,先梳着,免得梳绒机闲着,之后也不用太着急,请人家苏闻州吃饭,把人情还了,把家里的事安置妥当了,他就出门。
出门带着江春耕一起去,跑一跑内蒙,看看那能不能弄到好一点的羊毛来分梳:“那个利润还是大,比咱们分梳这个强,路哥那里,现在都不稀罕做这个,一个是这个费事,技术上要求高,另一个,人家梳得毛比咱们的好,出来的绒长,能卖出来好价格。”
冬麦其实都不敢想象,自己家做这个,才两个月一倒手就是好几万块,那人家路奎军家,那得挣多少钱啊!
她以前真没想到。
沈烈轻笑了下:“路哥人挺好的,他们村的路,他打算帮着修修,他还带着村里人一起干,其实如果是他自己挣自己的钱,早发了更大的财,但他想着带动大家一起,带着大家伙的时候,难免这事那事的。”
冬麦听着,便多少明白了,人多了,大家都得挣钱,倒是把路奎军自己的利给摊薄了。
沈烈:“反正人多了,事情就不好干,所以他现在开始弄农村合作基金会,我不赞成这事,但我知道他做这个也是好心,劝过,不听,也没办法。”
冬麦不太懂这些,不过还是道:“反正你以后得小心,那些半黑不白的事,怎么着都不能干,现在我怀孕了,以后我们有了孩子,总不能再像上次一样担惊受怕的。”
沈烈便低头,将自己的脸贴着她,温声说:“我知道,之前那也是没办法,路不好走,只能闯一闯,现在眼前都是好路子,我们走正道,不怕什么,以后宁愿少挣点,也不敢冒险。”
人就是这样,年轻时候单身一个人,无所畏惧,现在有了家庭,妻子怀了身子,总是为她多想想,毕竟身家性命不再是自己一个人的了。
冬麦这才松了口气,一时两个人靠着,又说了许多,说买小货车的事,说买梳棉机改造的事,又说起以后的买卖。
说到最后,秋风拂过窗外的枣树,落叶之声沙沙作响,她偎依着沈烈,闭上眼睛睡去了。
第二天,沈烈先过去了公社里,找了王书记,问了案子的事,王书记开始还不说,后来才透了口风,说是根据那位会计的线索,查出来那个人扔的一个烟头,现在根据烟头,正挨个地排查。
“你放心,这个肯定能查出来,烟头上有他的手印,无非就是咱们公社里的人,查出来后,肯定饶不了他!”
王书记提起来就来气,这都叫什么事,一封介绍信就这么在公社里丢了!
沈烈听着,问道:“查出来后,这个一般有什么处罚?”
王书记:“这肯定得开除公职,必须开除公职,咱公社能要这种人?”
他想了想:“至于派出所那里怎么处理,这个就不好说了,得看他们那边,这个没准了。”
沈烈点头,也就没再多问什么,开除公职的话,那自然是好,如果不能开除,记几个大过,这辈子升迁无望,也值了。
当下突然问道:“对了,王书记,我听说咱们公社里的陆同志要结婚了?就是这几天?”
王书记:“你说小陆啊,对,他要结婚了,娶的是孟家的那孩子,我还收了喜帖呢,也就这几天了。”
沈烈:“孟家在陵城有根底,陆同志很有前途。”
王书记便笑了:“小陆这个人机灵,聪明,也踏实,人家孟家姑娘就看中了这点,孟家人丁单薄,就一个儿子一个女儿,现在招这么一个女婿,家里也是指望着好好提拔。”
沈烈便没说话,随口提了提社办工厂的事,告辞了。
离开工厂后,他先去叫来了江春耕,和江春耕一起去了趟路奎军那里,引荐了一下,又从路奎军那里拉了下脚料过来村里,让村里几个梳绒女工先干起来,免得机器闲着。
等机器转起来了,他跑到陵城,去收下脚料,过去的时候,顺便找了彭天铭,提起来要请苏闻州吃饭的事,苏闻州那边恰好有时间,于是约了这周六,彭天铭又提议让冬麦也过去,大家一起热闹热闹。
沈烈其实不太想让冬麦去,冬麦现在怀孕了,出去万一男人抽烟什么的,对她不好,不过彭天铭说得挺恳切的,彭天铭也说到时候他妹妹也在,他妹妹和冬麦年纪差不多,可以一起说话,沈烈便心动了。
冬麦对她做糕点的事很上心,虽然现在怀孕了,可能过年那次没法做,但以后肯定是要拾起来,现在冬麦多认识一些人,对以后也有帮助。
他已经打听过,知道苏家的背景,苏家不光是在陵城,人家在首都也有人脉。
这样的人家,如果是平时,自己和人家背景差距大,也不会特意攀附人家,不过现在人家有意结交,这对冬麦也是一个机会。
沈烈从陵城回来,带了半车的下脚料,加上之前从路奎军那里拉来的,大概也有一吨的货,能分梳一个月了,这样子不至于让梳绒机闲着,他暂时也不着急,可以挑个时候出门去采购羊毛和梳棉机,再看准情况买个小货车了。
到了周五的时候,他先带着冬麦回去了一趟娘家,因为怕骑车子颠到冬麦,特意借了人家的驴车,赶着过去的。
到了东郭村,胡金凤赶紧迎出来,激动得拉着冬麦的手不放开。
她的女儿终于怀上了,想想自然是高兴,这下子女儿可算是圆满了,再也不用担心了。
胡金凤拉着冬麦,自然又说了许多话:“你现在是怀上了,但还没满三个月呢,还是得小心点,这件事你们也得瞒着,别告诉外人,外人知道了,容易惊到孩子,等过了三个月,这胎安稳了,你们再说。”
冬麦自然都一一听着,她和沈烈商量过了,也是这么打算,先不说。
毕竟大家都以为她不能生,突然这么怀上了,不知道多少人好奇,七嘴八舌问,说不定还有怀疑的,她听着也烦。
等时候长了,肚子大起来,大家再问,她这么一说,也省得别人暗地里说三道四地疑心什么。
现在饺子馆正忙着,江秋收在饺子馆那里,没在家,沈烈便和江树理江春耕父子俩在外间说话,说起来现在的打算,江树理自然是没有不同意的。
又说起明天周六,打算和江春耕一起过去和人家苏家彭家人吃饭,到时候请人家一顿。
江树理听着,忙说:“那让春耕穿件好衣裳,不然出去丢人,人家笑话。”
沈烈:“没事,反正人家也知道咱们家情况,咱穿太好反而不合适。”
江树理想想也有道理:“那就穿得干净点,到了那里,少说话,听人家讲,咱们家也没别的本事,但咱做事,得踏实,得以诚待人。”
沈烈自然是赞同,于是几个男人便在那里说起生意经,又谈起去陵城和人家吃饭的事,江春耕自然也去,不过江春耕说是要搭乘本村的拖拉机,到时候自己直接过去了。
晚上回到家里,天竟然下起了下雨,秋雨蒙蒙,天一下子凉起来了,冬麦打开衣柜,从里面挑衣服。
苏闻州的妹妹也去,冬麦记得见过一次,挺讲究的小姑娘,她也不好太敷衍,总该穿得体面一些,冬麦最后挑出来在首都买的米色薄毛衣,搭配上白色长裤,这么一穿,倒是挺好看的,再穿上之前两个人结婚时的羊毛大衣,自己低头看看,她觉得她这样子,走在首都街头,也不会丢份了。
从抽屉里往外拿手表的时候,她便看到了里面的请帖,这才想起来这事,打开一看,孟雪柔和陆靖安竟然是后天的婚礼。
当时孟雪柔给她请帖,她哪里放心上,之后放在抽屉里,也根本没记着,现在看到,才想起。
当时陆靖安和孟雪柔好像吵起来了,不知道现在什么情况了,不过闹闹嘴而已,估计还是照样结婚。
这时候沈烈看到了:“那是什么?”
冬麦:“陆靖安和孟雪柔不是要结婚吗,上次遇到,孟雪柔给我的,他们的结婚请帖。”
沈烈捏着那请帖,看了看,却是道:“这是后天。”
他轻笑了下:“今天我去了一趟派出所,问了问我们介绍信被偷的事。”
冬麦:“查出来了吗?”
沈烈:“人家查这个案子,也不是随便往外透漏消息 ,都是保密的,我也没问出什么来。”
冬麦听了,有些失望,不过也没说什么。
沈烈看着那请帖:“明天我们过去陵城,当天就住招待所,你哥如果着急回来,就先回来,我们可以在陵城多住几天,后天去参加他们的婚宴,大后天再去医院,给你好好查查身子,你看怎么样?”
冬麦一想,觉得可以:“也行,反正我看金燕和翠儿现在梳绒都挺上道的,有她们在,问题不大,饺子馆那里有个哥,咱们就算在陵城耽误两天也没事。”
沈烈点头:“是,现在干活上道了,我也得尽量放手。等我再买一台梳棉机改造好了,就让刘金燕和胡翠儿各负责一台,给她们每个月多十块钱,她们负责管理这太梳绒机的工人,当小组长,这样我们就能更省心。”
冬麦想想笑了:“这个主意好!”
也是不巧,第二天雨还是淅淅沥沥地下,沈烈看这天,怕冬麦着凉,就不想让她去了。
他劝冬麦:“我过去,和人家说一声,人家也能理解。”
冬麦却觉得:“这也没什么,我穿得厚实,打着伞,咱们坐人家驴车过去,直接上客车了,又不会淋到雨,再说我觉得我也没那么娇气。”
冬麦又道:“而且人家苏闻州的妹妹去了,彭姐也去,就我不去,你觉得合适吗?”
沈烈见此,也就不说什么了,只能自己路上小心了,又让她戴上帽子,围上纱巾,那纱巾还是首都买的,和送给彭天铭的那个一起买的,不同的花色。
穿戴整齐了,两个人才出门,托村里的王富贵赶着驴车过去送,上了车后,打着雨伞,沈烈便笑着说:“富贵,我昨晚没睡好,太颠簸了我有点难受,而且下雨天路也滑,你看看赶车赶得稳当点?”
王富贵听得笑;“烈哥,你是不是太忙了,怎么没睡好?”
沈烈:“谁知道呢,可能是想事太多了。”
王富贵打趣了两声,也就放缓了驴车。
冬麦自然知道沈烈的意思,他不想在外人跟前提自己怀孕的事,便推说他自己没睡好,他做事总是这么体贴,宁愿别人笑话他自己。
小雨淅淅沥沥地下,乡间小路上已经有些泥泞了,好在坐着驴车,穿得厚实,倒是也不觉得难受。
驴车总算到了公路边上,沈烈小心地扶着冬麦下车,又把伞护着她。
王富贵见沈烈为了护着冬麦,自己半边肩膀都淋着雨,虽然只是毛毛细雨,但还是在心里感慨,想着烈哥真是疼媳妇,把这烈嫂放在手心里护着。
而沈烈谢过了王富贵后,过去正好看到车要开,便护着冬麦上了车,上车的时候,脚踏那里都是湿的,沈烈怕滑,一直小心扶着,等到了车上坐稳了,才算放心。
旁边的人看他这样,都有些好奇地多打量了几眼,又见他们穿着很讲究,还以为是城里的,不免暗暗稀罕,觉得城里的男人对女人太小心了。
偏偏也是巧了,林荣棠也是刚上车,也就在这辆车上,他是看着要下雨,提前过来等着的,找了一个好位置,就在沈烈的侧前方。
林荣棠淡淡地看着沈烈和冬麦,沈烈和冬麦也就看到了林荣棠。
眼神交错,谁也没说话,各自该干什么干什么。
林荣棠收回了目光,眼神晦暗地看向窗外,朦胧细雨已经在窗户上落下了道道水迹,他就这么隔着玻璃,看着外面那个因为流淌的水痕而显得斑驳陆离的世界。
他二哥已经和人家说好了,要跟着人家做买卖,现在整个陵城,但凡眼光敏锐一些的,都瞄准了梳绒业,知道这个东西挣钱,所以二哥他们也是要做这个。
既然要做这个,林荣棠便有了自己的打算。
他最近也没闲着,去陵城的时候,都会借了图书馆机械方面的书来看,特别是关于梳棉机的书。
他并没摆弄过机器,不过沈烈能弄的,他未必就不能。
现在他缺的就是本钱,那就大家合作好了,他争取也在村里安装一台梳绒机,到时候,看看是沈烈厉害,还是他这个背靠大树的人厉害。
他事先当然打听过,二哥跟着的,叫孟雷东,是孟成松的儿子。
孟成松这个人,以前在陵城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不过这几年遇到事了,下来了,人虽然下来了,但人脉都还在,人家家里也有些底气,拿出来钱来,打算投入梳绒这个行业。
人家内蒙那里也有门路,弄来的羊毛,都是上等好羊毛,分梳出来是上好的白山羊绒,白山羊绒是什么,那就是软黄金,根本不是沈烈分梳的下脚料能比的。
绒毯厂做羊绒制品,用人家的好羊绒,但是不可能百分之百用好羊绒,那样成本太高,只能是掺一些短的,就是掺沈烈做出来的这种。
分梳下脚料,也就是给人家提鞋罢了。
林荣棠想到这里,唇边泛起一抹冷笑,他今天过去陵城,住在二哥家里,后天去参加孟雷东妹妹的婚礼,到时候顺便可以和孟雷东谈谈。
那边估计会进十几台梳绒机,到时候他要求分他一台,他贷款到钱,从他们能够采购到的羊毛里面分一些去梳,梳绒挣的钱,他和对方分成,这样对方等于贡献出一台梳绒机,白得梳绒的利润,想必是能愿意,而自己这么干干,攒下钱,买一台梳绒机未尝不可。
沈烈这个人,别看入行早,但是那又怎么样,没什么本钱,没什么靠山,就这么自己闷头瞎干,闹腾半天,也不过就是刚刚起步罢了。
现在政策的问题已经解决了,这门买卖可以光明正大做了,他林荣棠才慢条斯理地做起来,不比他沈烈在那里瞎折腾强?
沈烈自然也看到了林荣棠,不过并没太在意,双方关系不和,也犯不着装样子,不搭理就是了。
至于冬麦,倒是难免想到过去,曾经的那些是是非非,她现在已经不在意了。
她怀孕了,即将拥有自己的孩子,这就足够了。
其它的,谁对谁对,谁好谁坏,没什么意义。
到了陵城的时候,天依然下着雨,且看样子有些大了,沈烈挽着冬麦的胳膊,过去了旁边一家包子店避雨。
谁知道刚要收起雨伞,就看到那边一辆红旗轿车过来了。
车子开得很慢,并不会在马路上溅起什么水花,冬麦看到的时候,下意识想着,这个开车的人不错,一般人哪顾这个,张扬地开过去,两边水花四溅,弄得路上人一身泥点子。
谁知道那辆车却停在跟前,很快车门打开,苏闻州从车上走下来,沈烈见了,忙笑着打了招呼。
苏闻州笑着说:“知道你们要坐这趟车过来,我听说早晚两班,估计就是这个点,今天下着雨,我也恰好经过,就想着过来接你们。”
以苏闻州的身份,对沈烈和冬麦来说,多少有些受宠若惊了。
当下自然感激,沈烈扶着冬麦上车,上车后很小心,免得自己的鞋湿了弄脏人家的车。
苏闻州却道:“那边有一个旧毛巾,你们可以垫着,其实没什么,马上就要去洗车,下雨天,难免的。”
这让冬麦心里更加感念,不得不说,苏闻州这个人儒雅客气,很有风度,和她之前认识的所有人都不一样。
车子缓缓前行,沈烈和苏闻州随意说着话,苏闻州问起来沈烈接下来的打算,两个人又讨论了羊绒市场的前景和行情。
冬麦坐在一旁,安静地听着,她怕自己晕车难受,不过好在并没有。
饭店是陵城新开的一家饭店,私营的,叫致美楼,据说是模仿首都的一家名店,这是沈烈之前订好的。
毕竟请人家吃饭的机会挺难得的,肯定得上档次。
苏闻州随口笑着问道:“其实外面的菜再好,估计也不如冬麦做得好,你是从小学做菜吗?”
冬麦便笑了:“嗯,我家里就是做这个的,我从小就学,以前卖过鱼汤,给人做过宴。”
苏闻州点头:“那真不错,上次见到你哥,你哥这个人长过得挺结实,看不出来,竟然是做菜的高手。”
冬麦:“我哥不会,我爹娘有我们兄妹三个,我二哥还行,大哥就不爱做菜,觉得没意思。”
苏闻州呵呵笑了:“龙生九子,各有不同,你们兄妹性情很不一样,长得也不不太一样,乍一看,谁知道是兄妹呢!”
苏闻州说着这个,沈烈便看了他一眼。
苏闻州正开车,他也只能看到一个背影。
其实沈烈已经感觉到,苏闻州在冬麦事情上的过分热情。
苏闻州这个人当然是端正善良的人,品性没得说,但是他那个位置的人,可不是说随便遇到一个事就当朋友认真地处,毕竟想巴结人家的太多了。
但是苏闻州对冬麦,好像从一开始就有些特别。
况且现在这话里,分明是不着痕迹地在试探。
沈烈微微挑眉。
他知道冬麦不是江家亲生的女儿,冬麦的亲爹娘就在陵城,所以,和苏闻州有关系?如果这样,那一切就解释得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