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6 章 大结局
第 166 章 大结局
第166章大结局
马上就是陵城的羊绒交易会了, 最近沈烈和冬麦都忙得厉害,一方面瑞士的封先生和法国的服装商即将来到陵城, 大家将就进一步合作事宜商谈, 另一方面,国际羊绒交易会紧锣密鼓地准备着,作为陵城羊绒领头羊的三美集团, 自然各方面都要做好准备, 销售人员要备战交易会,技术人员憋着一口气要让自家羊绒制品以最好的状态呈现在国际客商面前, 其余方方面面操心的更多, 样品展示, 广告宣传册子, 名片, 以及发送的随手礼, 处处都要经心。
而这个时候,林荣棠的案件终于有了更大的进展,甚至把王秀菊也带过去问话。
具体怎么被问话的不知道, 反正回来后, 王秀菊吓得脸都白了, 眼睛是直的, 走路差点摔那里。
王秀菊本来年纪就大了, 个头又瘦弱,蹲了十年大牢出来后, 整个人精气神都和普通人差很多, 胆怯畏缩, 却又处处贪婪,时不时瞪着一双小眼机警地看着周围, 满脸防备。
如今遭受打击,简直是风中落叶一般,好像一捏就能碎,她绝望地走出火车站,恍惚中却恰好看到了史密斯太太。
原来史密斯太太闹腾了一番,又给英国大使馆打电话,却无济于事,她便开始和陵城闹腾着要撤回投资,而且不履行什么赔偿责任,她觉得这是这群人欺骗自己,她上当了。
谁知道这个时候,公安局传来消息,说是要让史密斯太太过去协助调查。
最开始史密斯太太还是不太懂,后来她打了一番电话咨询,咨询完后,老脸煞白,她突然意识到,自己被坑了,而且是被林荣棠坑了
自己无意中,也成了帮凶,协助了林荣棠。
就算自己不是故意的,但看起来,一切说不清楚了。
于是这一天,史密斯太太收拾了行李,在保安的陪同下,匆忙过去火车站,她要回国,要离开这个黑暗的破地方,她再也受不了,至于一千万美元,随他们去吧,她不要了!
史密斯太太匆匆忙忙,几乎可以说是忐忑狼狈。
刚刚被问话的王秀菊出了火车站,却恰好一眼看到史密斯太太,便哭了,绝望地哭了,她哭着说:“你得想想办法救荣棠啊,现在我只能指望你了!”
史密斯太太只见过王秀菊一次,对她厌恶至极,又觉得这个人很不能让人理解,甚至于王秀菊说的那些带口音的话,她也不太能听懂。
现在她只听到王秀菊说“林荣棠”,她便恼怒起来,自己竟然要被连累了,她怎么可以再提tang,她不想知道关于这个男人的任何事。
骗子,都是骗子。
偏偏王秀菊叽里呱啦地哭着,甚至抬手要扯史密斯太太的衣服。
史密斯太太大惊,身边的保安上前,赶紧将王秀菊扯开。
王秀菊被扯开,又看史密斯太太不搭理自己:“你什么意思?你之前不是和我家荣棠搞对象?现在我家荣棠被关起来,你就不认我了?我可告诉你,别看你是外国人,可你也是我儿媳妇,你是儿媳妇,你就得想办法,我儿子进去了,你得帮我养老!”
史密斯太太根本听不懂王秀菊的话,她诧异地看向旁边的保安,保安是中国人,约莫能听出王秀菊的意思,就给史密斯太太翻译了下。
史密斯太太惊讶:“oh my god,我应该养她?给她养老?”
保安其实翻译出这话也觉得有点寒碜,你一个六十多岁老太太去找一个八十岁老太太养老,还说什么你儿媳妇?这怕不是一个疯子!
不过保安还是硬着头皮点头:“是。”
史密斯太太:“不要理会,我们上火车。”
她现在最要紧的是赶紧离开中国!
当下史密斯太太推开王秀菊,就挪着步子往火车站走,她时间不多了。
此时的王秀菊,唯一的希望就是史密斯太太了。
她坐了十年牢,吃尽了苦头,她儿子把她保外就医后,她才总算脱离了那种痛苦的生活,或许那十年太痛苦了,她觉得自己应该得到弥补,儿子带给自己的荣华富贵,她还没享受够。
怎么能就这么没了呢!
史密斯太太是她唯一能抱住的一根木头。
眼看着史密斯太太要离开,王秀菊疯狂地扑过去:“不行,你不能走,你是我儿子对象啊,你不能这样对我儿子,你玩弄了我儿子感情,你得给我钱,我要美元,美元!”
史密斯太太无法理解地看着王秀菊,不可思议地摇头。
保安上前,直接将王秀菊推到了一边:“滚,你要不要脸!”
王秀菊被推倒在地上,史密斯太太经此一役,气喘吁吁,不过心里又急,拎着包包伛偻着腰,喘着大气往火车站走。
王秀菊绝望了,躺在地上赖着不起来,打着滚地哭喊:“儿媳妇打婆婆了,儿媳妇打婆婆了,和我儿子搞了就不认我了,这个世上还有天理吗!?”
她这么哭闹着,有人看到了刚才的一幕,都有些纳闷,心说哪有你儿媳妇,旁边一个包子铺老板就上前问了,王秀菊:“就那个外国人,她就是!”
大家一听,差点喷笑出声,这叫啥事,脑子有问题吧?
不过笑着间,就有人想起来了,明白这是咋回事了:“你就是那个林荣棠的妈吧?林荣棠自己不行,是个假男人,竟然还傍了一个八十岁老太太,你不嫌丢人,我们可嫌丢中国人的人,也丢我们陵城的人!”
于是大家伙都恍然了:“就是那个在羊绒交易会的发布会现场被抓的林荣棠,他奶奶的,这是丢人丢到了首都啊!”
要知道,羊绒交易会是大家千辛万苦盼来的,谁都知道这对陵城意味着什么,不说别的,就连陵城的基础建设,都疯狂地修了一个三星级宾馆,重建了火车站,还修了交易大会的大厅,这是多大的投入啊,大家憋足劲儿想把羊绒交易会做好,就算不是做羊绒生意的,其它生意人也想借着这个机会露露脸,看看外国人,带带自家的销量。
结果呢,好好的一个发布会,上央视,上人民日报,他们竟然当场表演被警察抓?这幸亏是没引起什么大阵仗,不然就怕把羊绒交易会给搞砸了!
大家怒啊,一个个地指着王秀菊的鼻子嫌弃。
“你也忒不要脸了,你还是中国人吗?还是个人吗,巴着人家八十岁老太太喊儿媳妇?”
“我要是有个那样儿子,我直接给掐死!不嫌丢中国人的脸!”
“你家这真是丢人丢到国外去了!”
王秀菊满地打滚,痛苦,绝望,茫然,现在听到大家伙这么骂她,脑子里懵懵的:“关你们什么事,你们见过大金镯子吗,你们见过瑞士手表吗,你们懂啥!”
“我呸!”
就有些年轻气盛的,拎起旁边的一个大铁勺子就扔过去,那勺子是包子铺用的,本来放那里晾着,不曾想就被人抓住,直接扔过去。
一个大铁勺子就这么砸王秀菊脸上,连带着黏糊的汤汁,王秀菊疼得嗷嗷叫,起来就嚷:“杀人啊,杀人啊!”
砸的那个其实很年轻,一时冲动而已,看到这情景,也有点怕。
这个时候,就见几个公安从火车站方向过来,大家看看情况不对,有些害怕,全都散了,那年轻人也跟着跑了。
人群散了,那几个公安过来,公安却是押着史密斯太太一起过来的。
王秀菊捂着自己的脸,看到公安抓史密斯太太,高兴得直蹦高:“你不孝顺婆婆,活该被抓,你这个死老妈子,你死大牢里吧,活该!”
史密斯太太就这么被公安从火车站揪出来,哪里还顾得上搭理王秀菊,老脸铁青,走路都颤巍巍的,最后还是被公安扶上警车。
王秀菊用袖子擦了擦脸,得意了一番,想着自己该去哪里。
她现在当然不敢回松山村,回去肯定被人笑话,听说她老林家的祖坟都被挖了,你说这日子怎么过?家里那破宅子她也看不上了!
最后想想,还是去找了林荣阳,林荣阳现在依然开着一个修车铺子,生意一般,就是勉强混口饭吃,租着人家的一间小破平房,见自己老娘来,叹了口气,也只能养着了。
不过王秀菊很快就住不惯了,林荣阳那个小平房太小了,恰现在天冷了,没有暖气,烧煤呛得她一直咳嗽,她出狱后就住林荣棠给她提供的大房子,哪里受过这种罪,以为现在大家日子好过了全都是暖气那么舒服,自然对林荣阳多有抱怨,时不时叨叨,嫌弃林荣阳没本事。
时候一长,隔壁都知道林荣阳的这个娘爱抱怨嫌弃,也有的知道这个王秀菊就是那个林荣棠的娘,偏偏这个时候林荣棠给判刑了,说是倒卖文物,贩毒,还搞,给判了无期徒刑。
王秀菊痛哭失声,跑过去打听,问那个史密斯太太,史密斯太太也被牵扯其中,不过她年纪太大了,又是英国人,最后还是被引渡回英国,接受英国法律处罚了。
至于中国,她这辈子再也不可能来了。
这下子王秀菊彻底傻眼了,没有指望了,风烛残年,没办法,儿子一起住在这破平房里,修自行车为生。
冬麦有一次开车经过,还看到王秀菊在寒风中收拾杂物,手里都皴裂了。
据说村干部见过她,意思是她可以回去村里,申请低保,但是王秀菊哪有脸回去,只能留在城里活受罪艰难度日。
而这个时候,法国服装制造商怀恩先生和那位瑞士的封先生,也终于踏上了中国的土地,为示重视,沈烈亲自驱车前往首都迎接,之后一路开车回来。
首都距离陵城三百公里,开车大概四个多小时。
一路上,大家相谈甚欢,车子开到半截还没到陵城的时候,已经把这个合作项目口头订了下来,大家都是干事业的人,这位怀恩先生也一直有意进军中国服装市场,不过从实力上来说确实竞争不过其它法国品牌,且也怕来到中国水土不服,如今有沈烈这个当地生厂商合作,倒是能助益不少。
而沈烈则是看中了怀恩先生企业的制造经验和背景,以及先进的设计理念,要说服装,中国人在设计这一块比起外国人还是不行,如果和人家合作,倒是能补全自己的短板,当然,依什么方式来合作,契约式还是合资式,这个都需要细谈,从沈烈的角度,他是想借着外国服装生厂商的优势来提高自己的能力,从长远来看,还是要做自己的品牌,而外国服装生厂商人家是想来中国挣钱,大家的目的不同,最好是找到一种适合双方的合作方式。
封先生见他们相谈甚欢,这个合作基本可以成,也是替沈烈高兴,他在瑞士和沈烈相处数日,曾经深谈过目前中国纺织业发展的方向,对这个年轻人非常欣赏,这次回来,他也有意在陵城发展自己的事业进行投资。
一行人到了陵城后,江春耕和冬麦前来迎接,已经订好了陵城宾馆最好的房间,也订了陵城大酒店的包厢,可以说是抱着最大的诚意来款待。
冬麦出现的时候,沈烈注意到,封先生的脸色骤变,他怔怔地盯着冬麦,竟然半天没反应过来。
沈烈心里更加确定了,不过当下不动声色,依然招待封先生和怀恩先生。
席间冬麦并没出现,只有江春耕和公司两个专业经理人陪着,一起商谈合作事宜,沈烈可以感觉到,封先生多少有些心不在焉。
他心知肚明,不过却故作不知,最后连怀恩先生都好奇:“feng,你是有什么事吗?”
封先生忙道:“没事,没事,可能我一路舟车劳顿,有些累。”
大家一听,便说那就早点休息,于是散了饭局,沈烈亲自送怀恩先生和封先生过去陵城宾馆。
沈烈送怀恩先生回去房间,出了走廊,便看到封先生正站在那里,显然是在等他。
沈烈笑着上前:“封先生,是有什么问题吗?”
封先生欲言又止。
沈烈:“楼下有咖啡厅,我们过去坐一坐?”
封先生点头。
于是过去了咖啡厅,这个时候已经晚了,自然不适合喝咖啡,于是两个人各自要了一杯水。
封先生望向沈烈:“有个私人的问题,冒昧之处,沈先生还请见谅。”
沈烈:“封先生,昔日我过去瑞士,多亏你鼎力相助,如今封先生来到陵城,我自当尽地主之谊,有什么问题,封先生尽管说就是了。”
封先生沉默了片刻,终于开口:“沈太太和我一位故人神似。”
沈烈其实今天一直不提,也是有试探的意思,毕竟封先生在海外多年,就算不曾结婚生子,但到底是怎么想的,谁也猜不到,他作为生意伙伴也不可能贸然去谈论这种问题,所以最好的办法是请他主动开口。
如今听到他这么说,沈烈便笑了:“是吗?竟然有这么巧的事,封先生那位故人是在瑞士吗?可有照片?”
封先生叹了一声:“我已经三十多年不曾见过她了。”
沈烈:“这样?”
封先生:“不知道沈太太姓什么,是哪里人?”
沈烈:“我太太姓江,是陵城下面村子的,当初属于油坊公社下的东郭村。”
封先生显然有些失望:“姓江啊,今年什么年纪了?”
沈烈便把冬麦的出生年月说了,看着封先生眼中瞬间迸射出的激动,他道:“不过我太太从小是由养父母养大的,她的亲生父母本来是当地的知青,后来却离开了,她只能是被养父母收养长大,一直到十年前,机缘巧合,竟然遇到了亲生母亲,这才认了亲。”
封先生神情震动:“亲生母亲?她的亲生父母姓什么?”
沈烈:“姓苏,在首都,现在已经退休了,就和我们一起生活。”
封先生听得那个“苏”字,整个人猛地站了起来,他不顾一切,握住了沈烈的手:“她人呢,她在哪里,告诉我,她在哪里,我要见她!”
沈烈平静地看着他。
封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只好放开了沈烈的手,但是情绪激动,难以压抑:“沈先生,你所说的这位苏女士,应该是我的一位故人,我和她已经失散多年,我想见见她,如果方便,请让我见见她。”
沈烈:“封先生,今天太晚了,明天我会和我岳母提起这件事,确认下,如果她确实是你口中提到的故人,那就巧合了,自然会见一面。”
封先生显然是有些不甘心,不过现在已经晚上十点多了,贸然跑去确实不合适,只好勉强按下情绪,点头道:“好,沈先生明天记得一定提一下。”
沈烈答应,和封先生告别,封先生略犹豫了下,却又道:“沈太太她——”
沈烈当然知道封先生要问什么,他应该已经猜到,冬麦就是他的女儿。
不过沈烈现在并不打算说,无论老一辈有什么恩怨情仇,那都是上一辈的事,他这并不适合说这个,一切留到明天,让他们两个人自己去说吧。
于是他故作不知:“封先生,你是想问?”
封先生咬了咬牙,苦笑一声:“没什么,我就是想说,沈太太和她的亲生母亲长得很像吧。”
说着这话的时候,他眸中泛起惆怅的回忆。
沈烈点头:“是。”
回去家里已经快十一点了,冬麦没睡,苏彦均也没睡。
苏彦均听到汽车声响,知道是沈烈回来,竟然从沙发上直接站了起来,她显然也有些迫不及待。
反倒是冬麦劝她:“妈,你可得稳住,当年到底怎么回事,你需要一个交待,咱不能自乱阵脚。”
苏彦均点头:“冬麦,我知道,我就是想起来过去,总是有些遗憾。”
如果当年不是误以为女儿已经不在人世,她应该会去找封越涵,不会就那么无声息地分手了,如果不是因为女儿没了,在后来封越涵给她写越洋信件的时候,她会试着回应,好歹给双方一个机会,但是她拒绝了。
为什么?因为女儿没了,她不愿意回忆,因为女儿没了,她心存愧疚,她并不想见到封越涵,这一切都会提醒她,女儿就那么没了,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没了。
但是造化弄人,冬麦活得好好的,因为这个,她活生生错过了三十二年!
她不知道应该恨谁,恨自己太傻吗,还是恨父亲当年的阻拦?
其实如今的她多少能猜到,父亲只是拆散自己和封越涵罢了,他后来急病而亡,临终前嘴唇一直在动,牵着自己的手不放,他应该是想告诉自己的。
只是当时他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所以她恨不了父亲,她只能恨造化,恨缘分。
说话间,沈烈进家了,苏彦均的目光马上落在沈烈身上。
沈烈便将和封先生会晤的情况说了,苏彦均半天没说话,之后转身,捂着嘴巴进屋去了。
沈烈和冬麦面面相觑。
看来两位老人家在经过了长达三十二年的分离后,依然彼此挂念着对方。
这些年,冬麦也见过那些台湾归来的游子,当年匆忙离开,扔了妻儿在大陆,过去台湾一般重新娶妻生子了,时过境迁,四十多年,已经白发苍苍的时候,大陆改革开放了,回到家乡,重游故地,这才知道,原来昔日的发妻就那么一直等着自己,苦苦地等了四十多年。
西装领带穿着皮鞋的归国台湾同胞和倚着门槛远望的年迈妇人,成为了这几年常见的一幕。
毕竟这个世上爱情再美好,也终究败给了漫长的岁月,男女骨子里的差异便走向了不同的路。
女人大多选择坚守,男人大多选择屈从。
两位老人家,在失去音讯长大三十二年的光阴里,竟然都未曾婚嫁,可以说,这几乎是童话一般的美好故事了。
洗漱回到房间,冬麦想了想这事,忍不住感叹:“如果我们分别三十年,你是不是已经另外娶了别人,你会等着我吗?”
沈烈:“瞎想什么,睡吧。”
冬麦却不放弃这个问题:“你说啊!”
沈烈:“这个问题没法回答。”
冬麦便哼了声,从被子里伸过手去,轻轻拧了他一把:“你是不是根本不会等我三十年?”
沈烈好笑,一把将她搂过来,低头亲她脸颊:“就知道傻想,这个问题,对我们来说根本不存在。”
冬麦:“我就是说假如,假如分开三十年呢,你就不能假如一下吗?”
沈烈:“不存在假如。”
冬麦失望:“为什么?”
沈烈无奈地笑,捧着她的脸,压低了声音,认真地道:“如果我们分开了,那我一定不会放弃,一定会找你,直到把你找到。”
第二天,一大早苏彦均就起来了,她穿戴整齐,稍微化妆,之后拿了喷壶去花园里浇花,浇完花后,又回房间弹琴,琴声悠扬动听。
但是冬麦却知道,妈妈的心并不能平静。
她听着那琴声,想象着许多年前,那个年轻单纯的妈妈,那个因为爱情而沉醉,却最终天各一方三十多年和爱人再不相见的妈妈,多少也有些感伤,毕竟人生能有几个三十二年。
这时候,沈烈已经联系了封先生,因为还有怀恩先生需要陪,就商量好了,由江春耕陪着封先生与苏彦均冬麦见面,而沈烈则陪着怀恩先生参观工厂,并和公司高层探讨合作的事宜。
封先生那里自然没问题,一叠声答应了。
吃过早餐,江春耕来了,大致的情况他已经听说了,自然也是意外,谁想到还有这种巧合的事情呢。
他开车带着苏彦均冬麦,赶过去和封先生约好的咖啡馆,一路上,苏彦均难免有些紧张,竟然紧紧地攥着手,冬麦意识到了,轻轻握住她的手:“妈,没什么,你放松一些。”
苏彦均:“我知道,我只是——”
只是什么,她自己也说不清。
当年她还那么年轻,现在却已经五十多岁了,即使保养得好,头发也要白了,皮肤也有了皱纹,这就是岁月,岁月那么一弹指,蝉鸣声中,槐树林旁,忐忑等着自己爱人的小姑娘就没了。
冬麦便轻轻抱了一下:“妈,你看你现在还是很美,优雅年轻,可是他……我听沈烈说,他现在白头发已经不少了,看着还算儒雅,但一看就是挺老的了。”
苏彦均:“真的吗?我看照片上他状态还不错。”
冬麦一本正经地说谎:“当然是真的,你别看照片,那照片没照出皱纹来。”
别管是真的假的,苏彦均明显情绪平缓了一些,她苦笑了声:“其实真没什么,我也不知道我在意什么,罢了,都一把年纪了,还想那么多做什么,到时候也就是说几句话。”
很快汽车到了咖啡馆,苏彦均和冬麦下车,谁知道刚一下车,冬麦便感觉到一道特别的目光。
抬头看时,就见封越涵已经等在路边了。
他显然是看到了,看到后,他的目光便落在了自己母亲身上,自始至终就再也没有挪开。
苏彦均也看到了封越涵,看到后,她先是怔在那里,微微抿起唇,就那么远远地看着,之后艰难地别过脸,眼里便有透明的液体溢出。
冬麦见此,便道:“咖啡馆里没什么人,进去说说话吧。”
苏彦均微微点头,封越涵却有些怔怔的,好像根本没听进去冬麦说什么。
江春耕见此,再次提醒了一句,封越涵恍然,连忙点头:“好,进去咖啡馆,先坐坐。”
事情到了这一步,冬麦和江春耕没进去咖啡馆,就让两位老人进去,那咖啡馆是自家的,今天干脆歇业了,咖啡馆里没人,就两位老人,可以好好说话。
江春耕和冬麦便站在不远处的树底下,说说话,胡金凤一直身体不错,不过最近总是腰疼,查了下是腰椎间盘突出,现在隔一天就去医院做理疗,效果还不错,打算继续坚持下去。
当父母的忙碌了半辈子,如今儿女发展好,也到了享清福的时候,那些治病的好办法都得招呼上,上万的治疗仪器也都不眨眼地给买了。
满满如今学校不错,不过眼睛近视了,冯明华听说有一种眼镜能防止眼睛进一步近视,是新科技,和江春耕提了,意思是想给满满用上。
冬麦:“大嫂对满满一直挺上心的。”
提起冯明华,江春耕笑了:“她确实很好,其实她进门的时候,满满已经七岁了,满满又不爱说话,她为了能和满满相处好,付出了很多心力,这几年,孩子的功课一直都是她辅导,挺不容易的,我打心眼里感激她。”
提起冯明华,江春耕的眼中有温暖的笑意。
冬麦:“反正你对大嫂要好一些,许多事,大嫂不提的,你得先想到。”
江春耕:“嗯,我明白,等过去羊绒交易会,我想抽空带她到处玩玩,放松放松。”
冬麦:“对了,前一段,我听娘说,满满亲妈好像来过陵城?”
在农村里,一般离婚后孩子归男方,女方再嫁了,基本不会再和孩子见面了,不过江春耕倒是让满满和谢红妮见过几次,后来谢红妮再婚有了自己的孩子,满满大了,也不太想去亲娘那里,彼此联系就少了。
不过偶尔间也能听到一些消息,听说谢红妮又生了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她那个丈夫倒腾毛渣子,生意不算多好,但也能过得去,日子过得可以,只是前一段,谢红妮生病了,来陵城看,当时找不到合适的大夫,就求到了江春耕面前。
江春耕:“是,来过,她得的是甲状腺癌,不过是初期,其实也还好,别看是癌症,但听说这个癌症好好治,不会要人性命,用人家大夫的话就是预后很好,当时她找上我,我和你大嫂提了一句,你大嫂的意思,这到底是满满亲妈,既然人家生病找上了,怎么也得帮。”
江春耕承认,他本意是想帮,只不过还是想和冯明华商量下,怕她万一多想。
毕竟是离婚后娶的冯明华,又有前妻留下的儿子让冯明华操心,有时候会觉得自己亏待了冯明华,在处理满满和前妻的问题上,他都尽量小心,会和冬麦商量,问问冬麦的意思,看看怎么才能处理好,既尽了那边的情分,又不至于让冯明华不好受。
冬麦:“现在呢,她什么情况了?”
江春耕:“帮她问了专家,专家说这个病最好去首都或者天津,就帮她联系了天津的一位名医,说是问题不大,割了后就和普通人一样。”
冬麦:“她家现在经济怎么样,花了不少钱吧?”
江春耕:“也还行,她男人倒腾毛渣子,有些积蓄,只不过家里两个孩子,一个十岁了,一个八岁了,都得上学,开销大,我就和我们收购的负责人说了下,让他看情况稍微照顾下她家的生意,算是尽我们一份心,帮衬一把。”
冬麦:“嗯,那样也好。”
到底是满满的亲妈,要说见死不救也不可能,但是自己就算有钱,也不好说去资助人家,人家后面也有自己的丈夫和孩子,还是得避嫌,现在生意上稍微照顾下给个机会,同样情况下收他的货,也算是尽心了。
兄妹两个就这么随口说着话,又说起过去的一些事。
谁能想到呢,当时小小村庄里的农民,如今已经走到了这一步,把生意做到国外去,和外资谈生意,获得国家级认证,甚至拿到了各种荣誉和表彰,俨然成为了有头有脸的人物。
只是以后怎么走把路子走得更稳,怎么把企业做得更大,也需要加倍地努力。
毕竟人在什么位置,就得承担多大的责任。
这么说了半响,就听到咖啡馆门开了,苏彦均走出来,走出来的时候,她微低着头,两眼泛红,冬麦忙走过去:“妈。”
冬麦一过去,封越涵看向冬麦的目光便多了几分热切和期待。
之后他看向苏彦均。
苏彦均明白他的意思,对冬麦道:“冬麦,他就是你的亲生父亲。”
冬麦其实早就猜到了会有这一幕,不过事到临头,喊出来那两个字倒是有些犹豫,望向封越涵,封越涵眸中也有着湿润,正期盼地望着她。
她抿唇,轻笑了下:“爸爸,你好。”
封越涵颤抖着手,想过来碰碰冬麦,不过到底是努力克制住,哽声道:“我不知道,我一直不知道,当年我离开,我以为你没了,我以为,我太傻了……”
苏彦均听着这话,忍不住哭了。
是太傻了。
当年,封越涵回城是想谋求出国的结果,他想带着苏彦均一起出国,但是苏彦均的父亲并不想苏彦均出国,他对于这个“拐骗”自己女儿的封越涵也很不赞同,他是老一辈子的革命家,他认为好好的中国人为什么非要往国外跑?
固执的老父亲由此想出一个办法,换掉了女儿的孩子,那个换来的孩子重病,本来就没救了,自然就这么没了。
苏彦均伤心欲绝,而这个时候,封越涵回来找苏彦均,却被老父亲拦在门外,告诉他女儿永远不会再见他,告诉他孩子送人了,没了性命。
封越涵自然是不信,结果却被带到了孩子的坟头前。
封越涵想见苏彦均,见不到,又听说苏彦均相亲了,几乎绝望,最后一番周折,听说苏彦均离开了陵城,前往别处学习。
他不甘心,坐了一天的火车追过去,然而追过去时,却恰好见苏彦均正和人漫步在梧桐树下。
这个时候的封越涵绝望地无法呼吸,他最后的信念崩塌,就此离开。
几年后,他得到消息,知道苏彦均还没结婚,写信给苏彦均试探,然而苏彦均却已经不想理会他了。
回想起过去这些事,只能说那个时候两个人都太年轻,二十岁的年纪,不够成熟,也不够包容,彼此都太自以为是,自尊心强,不肯再为爱情多让一步,又有那么一个对出国充满偏见的老爷子,就这么阴差阳错三十年。
冬麦看着封越涵。
其实在她的童年时代,江树理是一个很好的父亲,给了她足够的父爱,在她的青年时代,她的丈夫沈烈对她呵护有加,可以说,她并不缺少来自男性的呵护,也从来不缺少那么一份父爱。
和母亲苏彦均的相认,更是弥补了幼年时知道自己被亲生父母抛弃的所有遗憾。
所以对于找到亲生父亲,她本来并没有太多感触,对这件事的喜悦和期待,全来自于苏彦均。
但是现在,看到这个男人用温和慈爱的目光望着自己,期盼又不敢置信,小心翼翼地。
她眼里也有些泛热,喉头哽咽,终于道:“爸爸,没什么,都过去了,现在你和妈妈这不是都好好的。”
然而她不说这个也就罢了,她这么一说,封越涵热泪纵横,苏彦均也几乎哭出声来。
刚刚相认,大家还有些拘谨,放不开,晚上时候,沈烈订了酒店,大家一起吃了个饭,封越涵已经听苏彦均说了这些年冬麦经历的事,对冬麦自是心痛至极,又暗恨自己没有早些回来,以至于女儿曾经吃过一些苦头。
看着自己女儿家庭和睦,有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有一份蒸蒸日上的事业,还有那么一对可人疼的儿女,当下真是感慨万分,又觉欣慰。
而对于江家,他感激不尽,一晚上给江树理和胡金凤敬了三次酒。
胡金凤哪里想到,自己女儿的爹竟然是瑞士的代表,当下心里越发高兴,想着沈烈冬麦这买卖有这么一个亲爹帮助,这下子就能更顺利了。
封越涵也提起来和沈烈的合作,他原本就对沈烈非常欣赏,如今听说这是自己的女婿,那更是喜欢得很,当下便决定要从瑞士回国,投资一家公司,和沈烈一起做纺织技术方面的研究,为国内的纺织业做出一份自己的贡献。
一场晚宴,热闹至极,不过苏彦均一直安静地坐在一旁,没怎么说话。
晚宴结束后,大家安排着车辆回家,苏彦均留下来,和封越涵再次深谈了一番,封越涵自然是想留在陵城,也是想留在苏彦均身边的意思。
只是苏彦均却有些犹豫,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两个人年纪都大了,要说当年的爱情,其实早就消淡了。
封越涵见此,倒是觉得不急,他已经寂寞了这么多年,煎熬了这么多年,如今看着女儿生活幸福,曾经心爱的女人就在面前,他觉得自己可以再耐心一些。
只要守着,看着,就已经很满足了,反正年纪不小了,也未必非要如何了,一切确实就淡了。
如今他要紧的,却是促进沈烈和怀恩的合作,并帮着沈烈把关。
之前的时候,他当然也希望怀恩先生和沈烈的合作顺利,但那是抱着客观的态度,现在却一下子不一样了,现在他一切为沈烈着想了——毕竟那是自己的亲女婿。
怀恩先生听说这事,也是惊得不轻,因为他认识封越涵好些年了,知道封越涵的情况,从来不知道他有妻女,突然间就这么巧合,他几乎不敢相信,后来看到苏彦均,他才信了。
惊叹之余,也是多了几分亲近,这合作必然是合作了。
当然具体到合作的形势,还是要详细地谈,这时候怀恩先生已经考察过了沈烈的工厂,非常地满意,当即打算回国,召集高层会议,拟定合作方式。
这是后话了。
怀恩先生离开后,封越涵也过去瑞士,他需要对那边的工作做一下交待,之后就办理手续,回来中国了。
封越涵本来希望苏彦均跟随他一起过去瑞士,不过苏彦均拒绝了,封越涵有些遗憾,不过想着早点回来就是了,他回来早了,还能赶上陵城的羊绒交易会,到时候可以帮着沈烈冬麦在交易会上尽自己的一份力。
这一年,可以说是陵城人永远不会忘记的一年,也是印刻在冬麦心上的一年。
就在这年的十一月份,筹备已久的陵城国际羊绒交易会终于召开了。
全国工商联指出,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由民间举办国际易会的先例,要全力支持,国务委员陈先生为这次的交易会写了会标,会副委员长以及政协副主席为这次的交易会题词,外经贸部的部长也为交易会发来贺词。
陵城人为了这一天筹备良久,三星级标准的宾馆,新修的火车站,高标准的交易会厅,就连路边的路灯全都焕然一新,更不要说走出大街,那满街悬挂的巨型条幅以及随风飘扬的彩旗。
陵城羊绒协会是这次交易会的主办方,而沈烈作为协会的负责人,自然责任重大,大会开始前几天,他几乎每天都要忙到凌晨一两点。
到了这一天,正是这次陵城交易会的开幕式,沈烈和冬麦都要参加,两个人很早就起来准备了。
沈烈倒是简单,一身笔挺的西装尽显青年企业家的风度,而冬麦则是优雅的羊绒长裙,外面披一件造型简单的大衣,胸口别了一个精致灿亮的胸针,至于头发则是高高地挽起。
落地窗里的女人,今年三十二岁,肤色红润,眉眼清雅,挽起的发髻更衬得颈部修长纤细,羊绒长裙简洁流畅的线条完美地包裹出她动人的曲线,裙尾部小小的开叉在走路的时候会摇曳出妖娆的裙花。
冬麦看着自己,忍不住转了一个圈:“我穿这一身确实不错。”
此时沈烈正在书桌前最后一次查看今天的演讲稿,沈楷正在书房看书,苏彦均正在厨房轻轻搅拌着咖啡,而沈杼则是托着下巴望着自己的妈妈,赞叹:“妈妈今天的样子很漂亮呢。”
冬麦轻笑一声:“我化了妆,不过你爸好像不喜欢我化妆。”
沈杼捂嘴偷笑:“估计爸爸觉得你化妆后太美了,怕你被人拐走!”
沈杼是一个鬼机灵,有时候语出惊人。
她这么说,沈烈从书房走出来了,挑眉看了看女儿,淡淡地道:“今天会来几个明星,是谁想要人家的签名照来着?”
沈杼一听,忙跑到了沈烈跟前:“爸,我要,我要!”
为了这次的交易会,陵城特意发了纪念信封和交易会的会徽,印了不少“发洋财”的文化衫发给群众,晚上还会在影剧院举行文艺晚会。
文艺晚会请了主持人倪萍,歌星毛阿敏,小品演员朱时茂,名伶小香玉,当然了,还有知名歌舞剧院、京剧团以及国家芭蕾舞团。
对于别的知名人士也就罢了,现在毛阿敏的歌正红,小学生也都会唱,会把歌词抄在漂亮的小笔记本上,旁边还得贴上贴画。
班里沈杼好几个同学知道毛阿敏会来,都很期待,现在通过沈烈已经要了好几张文艺晚会的门票,不过也有的更有想法,竟然追着要毛阿敏的签名了。
沈杼本来对这些歌星明星的没兴趣,不知道为什么这次特别积极,说是想要歌星名人的签名。
不过沈烈也没多想,笑着说:“那刚才是谁背后编排爸爸来着?”
沈杼忙道:“我有说什么吗,什么都没说!”
冬麦从旁笑叹一声:“好了,准备出发了,小赵已经把车子开过来了。”
今天这个场合很郑重,特意开了家里最好的车,让司机小赵送过去。
沈烈的目光落在冬麦身上,看了一番,皱眉:“你就穿这个?”
昔日清凌凌的小姑娘,经过岁月的洗礼,褪去了曾经的青涩,却不曾消减了半分美丽,柔软的羊绒裙贴服地包裹住她玲珑姣好的曲线,女性的成熟妩媚几乎一览无余。
冬麦轻笑:“这样穿有问题吗?”
她当然知道沈烈的心思,在其它方面挺开放的,但是对于她的衣着,他一直挺保守,其实都这个年代了,外面穿什么的都有,这么正式的场合,女性肯定是穿礼服,因为天冷,也为了彰显陵城的特色,她特意穿了这么一件羊绒长裙,已经算是很保守了。
结果他呢,估计是觉得太贴服了。
其实……真得想多了,到了会场,比她穿得更惹眼的怕不是有多少!
沈烈之前看到过,当时看到也没觉得什么,就觉得是一件普通的羊绒裙,可是现在冬麦穿上,那感觉一下子不一样了,他觉得大部分男人看到后,都很难把视线从她身上挪开。
他便上前:“就穿这个?是不是太冷了?外面再来一件披肩,就上次你穿的,很大的披肩,一下子裹住了。”
他甚至还比划了一番。
冬麦看着他这样,无奈地道:“我还要穿一件大衣呢,又不是只穿这个!”
沈烈这才没话说了,当下让沈杼赶紧去上学,他则过去和苏彦均说了一声。
苏彦均今天也要过去,不过她是和封越涵一起过去。
上次封越涵回去瑞士,她并没有跟着,显然封越涵有些失望,封越涵从瑞士回来中国后,两个人倒是显得生分许多。
当时冬麦看着,还偷偷地和沈烈说,这事怕是不成了。
到底是分离了三十多年,可能在母亲来说,这些并不是那么重要了,她也没有心情破镜重圆。
谁知道那一天,不知怎么,两个人突然之间就和好了,和好之后,竟然是如胶似漆,甚至打算尽快举行婚礼。
冬麦意外,不过心里也替父母高兴,分别三十多年,终于还是能解开心结走在一起。
于是大家商量定了,羊绒交易会之后就结婚。
上次封越涵回去瑞士,已经介绍了几家纺织业客商过来,他自己和沈烈聊过后,也打算在陵城投资建厂,如此一来,这次的羊绒交易会,他也会作为归国华人投资客商来参加。
苏彦均今天去参加羊绒交易会,就是随着封越涵一起过去,如今苏彦均也已经打扮差不多了,等着封越涵过来接自己。
当下沈烈带着冬麦,出发前往交易会场,出别墅院子的时候,恰好见封越涵的车开进来,彼此还打了一个招呼。
一路上,气氛自然和往常不同,路灯都是新修的,两旁都是插着彩旗,各方客商纷纷赶赴交易会,世界名车比比皆是。
到了会场,沈烈和冬麦一出现,便被请到了主席台的位置,这个时候各方名流和政府相关部门的人都来了,大家寒暄一番,也就到了开幕的时候,开幕时间是十点十八分,陵城相关领导为开幕式剪裁。
礼炮齐鸣,烟花绽放,主会场里三千多客商和各界人士一起鼓掌呼唤,而会场外,商贸城里,观众二十几万人一起呼唤。
所有的人都抬头看过去,看陵城最辉煌的一刻。
冬麦也仰脸看过去,当那烟花在空中绽放时,当那呼啸声响起时,她想起了许多。
想起来十几年前,她在寒风瑟瑟中第一次来到了陵城,看着两边一排排的路灯和两层高的高楼,她觉得那是一个距离自己很遥远的世界,她只是一个陌生的来客,踏入了一个遥远而喧嚣的地方;也想起来陵城医院门前,她不能生育时的失落和痛苦,想起来她揣着袖子赶着驴车过去公社里卖鱼汤面;当然更想起那一年,沈烈贷款两万多生意,正在经历挫折和非议的时候,电工告诉自己要交九十块钱的电费。
曾经青涩而懵懂,不知道这个世界有多大,也不知道自己将为自己的人生涂抹怎么样的颜色,就这么和沈烈手牵着手,一步步地走来。
赶上了时代的步伐,也抓住了羊绒产品国际价格不断上涨的浪潮,将企业一步步做大,将自己辛苦加工的产品卖向世界,走向国际。
十几年来,身边那么多人起起伏伏,有人行差踏错进了监狱后依然想东山再起,有人违法犯罪偏执仇恨至死不悟,有人孤独前行不问婚姻醉心于事业。
曾经的敌人变干戈为玉帛,曾经的朋友多年来一直守望相助,曾经的追随者逐渐成长为独当一面的企业家。
一路行来,不是没有遇到过挫折,八十年代初首都绒毯厂突然终止的合作让初初起步的陵城羊绒业陷入了困境,九十年代初国际环境的恶劣让所有的企业举步维艰,但是大家终于一起熬了过来,所有的人把手搭在一起,终于成就了今天举世瞩目的羊绒深加工基地,汇聚成了陵城羊绒行业影响世界的力量。
当礼炮再次响起,当领导上前给这次的国际羊绒交易会剪彩的时候,会场内外群众的呼唤声震耳欲聋。
而就在这欢呼声中,她微微侧首,看向了身边的沈烈。
恰好这个时候,沈烈也在侧首看她。
四目相对,她看懂了他的心情,他也明白她的心思。
从朦胧晨曦中的一个眼神开始,彼此就有了牵绊,十二年来生死与共风雨同舟,有过挫折也有过胜利,有过甜美也有过苦涩,回首走过的路,这是他们自己的路,也是陵城的路,更是这个国家改革开放的路。
三千多名外商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齐聚陵城,陵城的历史揭开了崭新的一页,但是未来的路还有很长,他们依然有属于他们的使命,他们依然要为了将来而努力奋斗。
冬麦这么想着的时候,沈烈突然微微俯首,低声说:“你知道我接下来最想做什么吗?”
会场里几千人,呼啸声烟花声还有掌声,只是此时此刻,他的声音却清晰地传入耳中。
她抿唇轻笑,用口型告诉他。
她知道他还是不甘心皮特先生说的那句话,他要努力提高中国的纺纱水平,他想让世界为之侧目,他想让天下的人知道,外国人能做到的,中国人不但能做到,还可以做得更好。
沈烈自然明白她的意思,轻笑,却道:“我们已经三十多岁了,将来的事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做的事情也有很多。不过我现在更想做的,是陪着你到处走走,我们要吟诗作对,要赏花赏月,要看尽天下风景,要去体验这个世界上最浪漫的爱情。”
冬麦微怔,之后一下子笑了。
她记起来了,很多年前,看了《庐山恋》,走出电影院时,她说爱情需要浪漫时,他曾经做出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