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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三十三章:自由芬芳

  十月二曰,在所有人都沉浸国庆节带來的长假时,在上海最大的图书市场正在紧锣密鼓的为一本书的上市而大肆宣传,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好人不仁:商业大厦的最后高歌》,书名很有针对姓,内容更是劲爆无敌,以福地花园地块为契机,写尽十年里上海政坛的变化与我在上海地位的兴衰荣辱,在‘不仁’这本书中,我是这个商业帝国的掌舵人,更是许多关系的中间人,我就好像是水管工一样,联通所有纽带间的关系,而我自己,也从中获利,枪械,谋杀,阴谋,政治以及金钱,这就是这本书中的内容,也是我个人真实经历的写实。
  而这本书的作者叫做我有两个大馒头,沒有人知道这个我有两个大馒头是谁,但‘不仁’这本书,却在十月二曰的早晨出现在图书市场最醒目的位置,并且荣获当天上海图书交易市场最高成交量图书,且有图书专家目测,该书的成交量可能会达到百万本,作者甚至都有可能凭此书步入畅销书作家,甚至有可能出现在今年的作家收入榜单上。
  不仅如此,几乎也就在十月二曰的早晨,全国的大小图书市场都出现这本‘不仁’,且都放在最醒目的位置上,观其作者文风,更是老辣无比,文中并未点明书中的不仁是谁,但却依稀点出夏天地产,老狐狸,澳洲铁矿这些词汇,只要是圈子里的人,都会明白这些人是谁,文章末尾,更配上一幅不仁关系图,在图的正中央,正是不仁,而在图的周围,分别是一些人在文章里的代号。
  我的代号是不仁,夏婉玉的代号是夏,王颖丽的代号是丽姐,唯一奇怪的是,孙晓青是文中唯一不用代号的人物,她在文中就叫孙晓青。
  ……
  几乎在同一刻,在厦门的王颖丽与在渝城的马晓丹,都在门口的小卖部看到这本书的简介:海上市商业大厦兴衰荣辱难成帝国,政坛变幻莫测天意难为,成仁不仁间的轮回,唱尽最后的高歌。
  这是写在封面上的一段简介,很霸气,但却很笼统,但相较这段简介,封面上的画却是让马晓丹与王颖丽同一刻放缓脚步的诱因,‘不仁’的封面上是一个人,一个男人的背影与侧脸,光影相交之下,男人周身漂浮着氤氲烟雾,一瞥间的眉头紧皱在一起,冷峻,如同刀削,王颖丽慢慢站在书本前面,然后伸出手去拿书,马晓丹怔神许久,才伸出手。
  翻开扉页。
  她们都明白,最后的高歌。
  要來了。
  ……
  这个我有两个大馒头是谁。
  这是我收到王颖丽电话后的她问的第一句话,在电话这边的我嘴角带着轻笑道:“我也不清楚。”
  “你……”王颖丽想帮我分析些什么。
  我却说:“丽姐放心,我自有底线。”
  王颖丽犹豫半天,突然笑道:“明白了。”
  “王后在你那里怎么样。”我问她。
  “蛮不错的,昨天夜里到的,现在正在我对面吃早饭看那本书,今天带她去鼓浪屿玩玩,晚上不回來了,明后两天,去一下厦门大学,带她在厦门四处看看。”王颖丽说道。
  我点点头,又跟王颖丽聊一会儿,放下电话。
  看着放在眼前的书籍,长吐出一口浊气。
  ……
  果不其然,‘不仁’的出现让我的电话差点爆掉,最后我让刘计洋发布声明‘不仁’只是一本小说,与我无关。
  是的,在出版局的归类中,‘不仁’被归到畅销小说的类别中,而‘不仁’的上架专栏,也是畅销小说,而非纪实小说,尽管如此,但所有人都不是睁眼瞎子,不仁的出现让所有人都以为,这是上海商界洗牌的一次前奏,而我,仍然是洗牌中的领头羊,要最先被干掉的家伙,蠢才。
  十月二曰上午,在处理六十分钟电话之后,我果断关机,然后抱着买來的‘不仁’,细细品读,书的前言很有意思,叫山里的绵羊,城里的恶狼,最后一章叫城里的绵羊,山里的恶狼,前后形成反差,十分有意思,书的最后一句是:尽情高歌,却已是最后。
  这一句话别有他意,就在几天之前,我戏弄何绍与向北风,成功带着顾然出国,让向北风赔偿上千万的钱财,一路狂歌,回到上海后更是气焰冲天,在机场那样的情况下,都能全身而退,而现在,在这本书中,这一切都成为我最后的高歌,最后的狂欢,尽管它并未说,但它的意思却是,我已经到达最后。
  我……离死……不远了。
  ……
  点上一支烟,看着书页的封面,我能确认,这个封面的确是我的照片,但我不能确认这照片是怎么來的,我甚至都不知道这张照片是什么单反照下來的,从照片上來看,采光极好,十分具有艺术韵味,但从照片的方向來看,留下这张照片的人,离我很近。
  因为照片的方向就在我的身后。
  记忆中,好像我身边的人都不玩单反。
  除夏婉玉偶尔会玩玩外,其他人根本都不会,但是,夏婉玉并沒有给我留下这样的照片,而且这样的照片一看就是高手所做,夏婉玉刚刚步入入门级,怎么可能留下这么精妙的照片,我百思不得其解,看着书籍的封面,默默怔神。
  ……
  十月三号。
  ‘不仁’这本书正式蔓延开來,差不多所有上海我们这个圈子里的人,全部都有一本,跟我公司有业务的公司都在联系刘计洋,希望能与我公司断绝关系,对此,我让刘计洋跟这些公司全部断绝关系,根本不用为这些人的离开而心疼,刘计洋表示有些无奈,但也只能照做。
  图书的蔓延是十分恐怖的,这种病毒式的繁衍方式,让这本书一再登上畅销榜,而这本书的作者,却不露其面,出版公司也是一家很小的出版公司,根本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我的公司里所有人都人心惶惶,刘计洋每天都熬夜到凌晨两点,其他人大多都在通宵奋战,为公司的环节不出差错而忙的鞠躬尽瘁,我夜里两点站在公司的办公室里,身上穿着西装,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默默整理袖口,瞩目镜子里的自己。
  二十分钟后,我出现在会议室里。
  站在办公桌的一头,看着在坐的公司高层,慢慢合上眼睛。
  等我再睁开眼后,我的目光如狼似虎,就如同书中所写的那样,山里的恶狼。
  我对大家说:“辛苦了。”
  在坐的人中,有刘计洋等人,也有老三与大着肚子的小楠,更有从南京赶回來的兰仁义以及用网络旁听会议远在国外的兰慧心,以及空姐吴欣瑜,每一个成功者,都有自己的团队,而现在,我的团队就是这些人,就如同夏婉玉的那五个部下一样,在我的眼里,他们骁勇如狼,好斗如虎。
  团队,在这一刻很重要。
  ……
  如果我到晚年,让我写回忆录。
  我的回忆录中有关公司的一切,必然会与我的团队有关,而不是我自己,公司是一个整体,不是一个人的,也不是几个人的,而是一个团队的,一个好的团队,不管放到什么样的公司里,都能够让人叹为观止,我很庆幸,我有这样一个团队,我的团队里,有军师刘计洋,有匹夫老三,有交际花吴欣瑜,有实力派兰慧心,有滑头兰仁义,更有足智多谋早已忘记自己活着的姜孟。
  这就是我的团队。
  其实我想叫他们梦之队,尽管很俗,但我很想这么叫。
  对了。
  我忘记说了,这个团队里,有一个我。
  武力不如老三,智谋理智不如刘计洋,交际能力不如吴欣瑜,实力学识不如兰慧心,两面三刀不如兰仁义,而且我胆小怕死,不如小孟,可是,在这个梦之队里,我是他们的老大,他们所有人见到我,都要喊一句老大。
  这就是我,《好人不仁:商业大厦的最后高歌》中的‘不仁’,被作者用生在乱世,有齐家治国平天下之力形容的那个‘不仁’,而我的确不是一个好人。
  站在所有人的面前,望着他们的目光。
  我目光猩红道:“嗜血,如狼,却不食羊,暴风雨已经到來,让它來的更猛烈些,更狂暴些吧,或许这是我们最后的高歌,但我要让这只歌,惊涛骇浪,淹沒这个海上东方。”
  所有人都看向我,目光中带着被我点燃后的斗志。
  这一刻,我们仿佛融为一体。
  ……
  天亮的很慢,当天空中出现雾蒙蒙的白色后,就证明黎明已经到來,随着黎明的到來,天空慢慢变成白昼,在白昼之后,太阳就会爬上海面或者大厦,照映着这个世界,太阳光很温和,不刺眼,站在最繁华的大厦上看着太阳升起,耳旁回响着经典的《Down By The Salley Garden》,享受着彻夜未眠后的片刻回味,那滋味,像极躺在女人怀抱里的温暖,藤田惠美的歌声飘荡在耳边,就像漫步在莎莉花园中一样,自由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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