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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气是真的暖和起来了, 这种温暖是循序渐进的, 具体反映在地面和猎物的数量上。经过不知道多少年才形成的冰层缓慢的融化了, 原本细细窄窄的河川变得越来越宽阔, 大面积的土壤露出来, 越来越多的植物破土而出, 就像一个信号, 冬天过去了的信号,大地在短短几个月间脱掉了银白色的外套,笼上了一层绿纱。
  部落里的兽人们最近不太好过, 大家都在忙着掉毛,由于掉的太快,不少人都成了斑秃。对于这群寒带土生土长的兽人们来说, 在没有什么事比脱毛更让人不舒坦了, 一身厚实的皮毛从出生就跟着他们,乍一下子变轻, 大家走路都不自在了。路易也没能幸免于难, 好在他有孟九昭特意做给他的刷子, 每天及时刷去快要脱落的毛, 他看起来还是一只体面的小鸡, 孟九昭的刷子一下子走红了整个部落。
  部落里的成年兽人对周围环境的变化都持谨慎态度。
  地上长出了好多从来没见过的植物,打猎的时候也越来越频繁的遭遇从没见过的生物, 这片土地似乎一下子变得陌生了。他们在不断适应着变化的环境,可是环境的变化似乎远比他们适应的速度快。
  幼崽们却无忧无虑, 他们觉得外面好玩极啦!
  他们正是好动的时候, 老师们也不是全天都空闲,有时候大人们顾不上他们的时候,幼崽们就开始偷偷摸摸溜到外面,慢慢的,小家伙儿们涉足的范围越来越远了。
  虽然知道这样做可能是危险的,不过孟九昭太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所以他也就默许了这种探险。
  在孟九昭的要求下,幼崽们是沿着河流的流向外扩大探险的范围的。
  河边天生适合植物生长,孟九昭陆陆续续发现了四种可以吃的植物!
  最早被他发现的是一种叫地花的植物,顾名思义,通体碧绿,可是却长得像一朵开放的小花,地花在地球上生长了超过一万年的时间,生命力非常顽强。孟九昭刚发现就被波拉抢走了。也是因为这一茬,孟九昭欣慰的发现部落里的雌性幼崽还是有像妹子的一面的。
  “真好看!”波拉抢过地花,爱不释手。
  瓦什部落的人,从小到大都没有见过“花”这种东西。不过他们本能的知道这种形态是美好的。
  没抢到地花的娜姬她们也停住了脚步,大家纷纷在河边找了起来,最后还真被她们又折腾出来几朵,这些地花明显是刚刚长出来的,非常小。
  “这是什么?”将一朵地花戴在耳朵上,可可扭头看向孟九昭,“能吃吗?”
  毕竟不是孟九昭以前时代的女性,这里的妹子更注重实用价值。
  “……能。”孟九昭点点头。
  得到他回复的妹子们就立刻撒欢去找更多的地花去了。
  地花,草叶根茎均可食用,其叶可入药,散瘀止痛,可治疗月、经、不、调。
  你们将来会需要的。
  大概……可能……也许……吧?
  看着妹子们上蹿下跳的身影,孟九昭默默地把地花的功效咽了下去。
  地花虽然好看,不过生啃并不好吃,孟九昭后来发现的一种果子却非常好吃。那种果子长得像柿子,吃起来也像柿子,不过却是长在土里的,被以为发现花生的孟九昭一把拔起来,然后扽出了一长串。
  这个果子被霸道的波拉用她自己的名字命名了。
  听着大家讨论着“今天我吃了三个波拉”什么的……好吧,既然波拉本人都不在意,他也就不说什么了。
  发现这些植物充其量算是发现了一些饭后甜点,惊喜在后面!
  他们发现了一个角羊群!
  角羊是很挑食的动物,它们只吃新鲜的草和果子,贫瘠的瓦什大陆可容不下这么娇气的住户,于是长久以来瓦什部落猎到的角羊就非常少。然而角羊的肉是真的非常鲜嫩好吃,最年老的角羊肉也堪比壮年角牛的嫩度。第一次吃到角羊肉的时候,白都惊呆了!布莱克虽然没在脸上表露出来,可是也忍不住把骨头都嚼碎吃了。
  再然后,他们就很少吃角羊了。
  瓦什部落猎到的角羊是紧着有幼崽的家庭分配的,而布莱克家分到的角羊肉又是紧着孟九昭吃的。
  作为一个货真价实的人类,孟九昭的牙口无法和部落里的任何一个人相比,角羊肉对他来说,是软硬适中的食物,发觉自家的秃毛崽对角羊的接受度非常高以后,布莱克和白就小心翼翼的节省下来每次得到的角羊肉,留起来全部给孟九昭吃,就连路易也只能每次分一小条。
  所以孟九昭从小的愿望就是每天抓一头角羊,给爸爸吃!
  可是,瓦什部落附近的角羊是那么少而珍贵……
  这种情况下,一群软绵绵的角羊就这么呈现在了孟九昭眼前!
  孟九昭激动坏了!
  瓦什部落的少年杀手军团一出马,猎回了三头角羊!
  五头雌性分到了最大的和最小的两头角羊,堪塔斯兄弟则得到了体型适中的那头。
  雌性幼崽们当天下午就把猎到的角羊吃掉了。
  孟九昭却硬生生忍住口水,和路易一起把角羊拖回去了。
  现在,布莱克和白每天除了和大家一起探索地盘、寻找食物以外,还要固定在其他人离开后去远处练习飞行,所以他们回来的比其他部落成员晚一些。
  不过他们家的秃毛崽和路易很懂事,晚上部落会统一给大家烧饭吃,巢穴里也时刻留着肉干,他们倒也不怕幼崽们饿到。
  不过想到当年爸爸离开后,他们两个相依为命、一到夜晚就互相抱着瑟瑟发抖的日子,他们还是加快了脚步。
  白是第一个进入巢穴的,一进门就踩到了一个软软的东西,白吓了一跳,急刹车的同时不忘伸开手臂挡住还没进来的布莱克,白急忙向地面看去——
  他一眼就看到了自家的两只幼崽。
  路易委屈的啾了一声,他爬起来,屁股扭了两下,直到被爸爸踩扁的毛毛重新立了起来,他才重新高兴起来。
  幸好踩到的是路易——白心有戚戚然。
  布莱克急忙拉过幼崽们检查起来,特别是秃毛崽,翻来覆去,连小兽皮都揭起来检查了一遍,确认两头幼崽都没被白踩伤,他这才松了一口气。
  孟九昭红着脸拉下小兽皮,然后期期艾艾的拉着布莱克让他看地上。
  布莱克他们这才注意到地上居然有一头角羊?
  “今天没有见到角羊啊?”布莱克脑中第一个想法就是这个,为了给他们家娇气的秃毛崽多能点喜欢的食物,布莱克和白一向很注意角羊的踪迹。“谁给你们的?”
  就等布莱克说这句话。
  孟九昭随机骄傲的挺了挺小胸脯。
  “爸爸,这是我和路易猎哒!我说过,要一天猎一头角羊给你们吃哒!”
  布莱克和白大吃了一惊!
  要知道,角羊可不是一般二般的难找啊!何况角羊的速度也是数一数二的!
  能够找到一头角羊并且成功猎杀它,这可是好猎手的象征呢!
  两个爸爸立刻高兴起来,白当即就拎起了地上的角羊,好家伙!比他们家秃毛崽还重呢!不过……
  这头角羊的毛……怎么湿哒哒的?
  换了只手,白皱着眉闻了闻适才抓着角羊的手:一手路易的口水味。
  “呃……刚刚等你们回来的时候,路易饿了……”眼巴巴的看着好吃的角羊,想吃又不能吃,于是,每次忍不了的时候,路易就舔一遍这头角羊,等到下一次又想吃的时候,就再舔一遍——
  翻来覆去几次,等到布莱克他们到家的时候,这头角羊已经快被路易舔掉一层毛了。
  “想吃你们就吃啊!这是你们自己猎到的角羊呀!”看着路易眼巴巴瞅着自己的小眼神,布莱克笑了。谁知——
  “不行,这头角羊是给爸爸吃的。这头角羊我们不吃,只给爸爸吃!”宝宝却严肃的拒绝了,路易也附和的啾了一声。
  看着幼崽们讨好的看着自己的四只大眼睛,布莱克和白觉得自己的心软的像这头角羊的毛一样(←当然,是被路易舔湿以前的毛)。
  于是,在两头幼崽的虎视眈眈下,两个爸爸把这头角羊分了尸,一人一半,连骨头也没浪费,一点不剩的吃了。
  这是他们吃到现在最好吃的肉!
  两头青年堪塔斯非常幸福的想。
  作为中途就和父亲走散的幼崽,布莱克和白是两头非常没常识的幼崽,他们在懵懂的年纪就有了自己的蛋,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了,他们还需要额外负担两只更小的幼崽,其中一头还是异常脆弱的人类,其中的困难可想而知。
  没有人认为他们可以平安的把幼崽养大,当年和他们分别时候祝福他们的固伦撒也不例外。
  抚养幼崽的过程中,他们经历了食物异常短缺的困难时期,遇上了可怕的地动,还遭遇了对堪塔斯幼崽来说最大的灾难——脱毛和换牙。
  以上任何一种困境中,成年的堪塔斯都可能为了保全自己,放弃当年的幼崽。
  可是,这两头没常识的幼崽坚持下来了。
  他们不懂什么常识,他们能付出的只有爱。
  然后如今,他们收获了来自自己养大的幼崽的、更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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