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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扒手?我有见闻色

  灵气复苏之后的世界,是混乱的,无序的,冲破原有秩序的世界。
  经过三十年的角逐与厮杀,世界上已经形成了新的秩序,社会形成了新的阶级,可惜,随着神灵降世、华夏人道正统和玄门正宗复兴,这种脆弱的平衡即将被打破。
  司马良回到主世界,并没着急赶往神京,而是在火车站找了个小房子租下,修炼记忆里的体术,配合见闻色霸气和跟系统兑换的天材地宝,半个月后,达到了高中体育老师的身体素质。
  这半个月来,第二次灵气复苏造成的影响已经改变了许多事情。
  欧美地区,新教教会全面沦陷。这种本意是帮助君权操纵神权的宗教完全接引不到神力,被天主教、正教和其他势力瓜分了领土。
  凯尔特神域、北欧神域、埃及神域、奥林匹斯神域、巴比伦神域、光明神域、印度神域等等迅速复苏,与原本的势力发生剧烈冲突。希腊正教衰亡,北欧、英伦、两河流域、北非、波斯等地都发生了文化复兴运动。
  原本与基督教分庭抗礼的真理教死的很惨,突厥、波斯、北非、印度、两河流域这些固有领地被神灵们反攻,基督教和犹太教趁机出手,夺回了耶路撒冷。导致真理教只能蜷缩在阿拉伯半岛上舔舐伤口。
  而美洲则更加混乱,不禁邪教的美利坚联邦在灵气复苏的第一年就被各种古怪的势力冲垮,由非洲传来的伏都教、本土的天主教会、各种邪神的团伙、印第安神灵、金融寡头们组建的魔法师协会在美洲大陆上厮杀,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
  而与本土神域融合的最好的,当属印度和日本。半个月前“佛爷下山”行动失败后,密宗各大教派都在喜马拉雅囤积重兵,防备印度神灵;日本传说中的神鬼妖狐纷纷现世,各大鬼王开山立柜,本就不多的生存空间更加紧张,于是忍者、阴阳师、武士们又盯上了老邻居韩国。
  华夏本土算是变化较小的了,原本的道观、寺庙、书院、世家本身就有武道修行的根基,同样也是这次灵气复苏的受益者。只是妖魔鬼怪增多,致使政府和许多势力不得不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保境安民上边。其中最著名的,就是神京附近的龙公龙母,也是司马良此行的目的。
  另外说句题外话,灵气复苏之前,政府投入巨大的交通网络在灵气复苏之后同样起了巨大的作用,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这也是司马良不紧不慢锻炼身体的原因,从家乡到神京,半日即至。
  知道他在报纸上看到政府、白云观、妙峰山、戒台寺、津门武行和各大世家联合起来,将龙公龙母困在了密云湖,准备开战的消息,才动身买了高铁票,直奔神京而去。
  一下午,就到了神京。
  四门三桥五牌楼,九门八点一口钟,这是一个八臂哪吒城。
  据说正因为神京城是个哪吒的形状,才惹恼了掌管神京地区水脉的龙公龙母作乱,结果被姚广孝镇压。
  出了车站,只看见昔日干净整洁的大街上现在摆满了各种地摊,行走着各色行人。卖菜的卖肉的,卖米的卖面的,卖布头的,卖卤煮的,卖糖葫芦糖人的,卖风筝小玩意儿的。竟有些一百年前的旧观。
  当然,还少不了穷武师杂耍卖艺的,青楼女子卖身的,小伙子老大爷卖苦力的。
  除了卖家,还会有买主。有富裕的员外,挑挑拣拣,跟着保镖;有普通的市民,出来买米买菜;还有一看就是初出江湖的毛头小子,直愣愣的奔着铁匠铺、武馆走。
  灵气复苏的时间很长,长到可以改变社会结构和世界格局;可他又很短,生产力发展完全没跟上,除了少数人之外,旧时代的大多数人还是干着自己的事情,该搓澡搓澡,该掏大粪掏大粪。没有人发明出灵气在生活方面的应用,高来高去的江湖好汉也不会关注种地的方式。
  “也快了,”司马良感慨道。人道正统和玄门正宗,可是有不少帮助发展生产力的能力,灵气工业化指日可待。
  当然,大街上走的,除了普通人,还有江湖高手。这些人一个个太阳穴鼓起,脚步轻盈,呼吸悠长,要么练国术,要么修古武。还有一些人隐藏在人群中,身上灵气波动若隐若现,这是修法术的。
  有高大上,自然也有下三滥。司马良就不止一次的看到过。
  大街上一队队大小伙子胳膊伸的溜直,大夏天穿个长袖,一看就是袖子里藏了刀剑,这是准备砍人的。
  半掩门的暗娼白天没什么买卖,就坐在门口抽烟。偶尔有那个急性子的外地人闯进来,就笑脸相迎。不过在确定他在本地没有背景之后,五六个壮汉就会鱼贯而入——这是仙人跳。
  还有摸骨看相批字解梦的,一百个里九十九个没真本事。
  赌场里庄家和老千的博弈,时不时能看到捧着断手的老千被赶出来。
  还有地处偏僻的酒馆,兼卖毒品,俗话说的好,大烟膏子就酒——离死不远了。不过这种地方司马良只看到了一处,而且很快就被捕快给封了。
  剧场们大多转成了武馆,只剩寥寥几个大剧院掌握在伶门手里,剩下的大多都是撂地卖艺。
  还有大白天睡眼惺忪的揣着几件东西走进当铺的——这是盗墓的;一车车元青花拉来贩卖的——这是造假的;逮住一个生面孔纠缠不放的——这是骗子。
  当然,这些江湖人里最普遍的两类,当属兼职人贩子的乞丐,和兼职情报贩子的小偷。
  神京因为贵人多,谁家也不想丢小孩,所以乞丐被各大势力合力赶了个精光,所以只有小偷最多。
  比如,手里攥着刀片,跟了司马良一条街的这位。
  小偷当然也会与时俱进,在司马良的见闻色霸气视野里,这位三四十岁,手脚修长,明显有粗浅的国术底子。
  “来碗炸酱面,大碗宽条,酱卤,再来一盘猪头肉。”
  司马良进了家馆子,背的包随手往桌子上一撇,就去了柜台。
  “要酒么您?”柜台一边记着菜单,一边偷偷的给司马良使眼色。
  “给我拿瓶啤的,现在就要。”
  手里捏了酒瓶子,转身一掷,正砸在拎包正要往外跑的小偷身上。
  “我不会喝酒,但是会见闻色霸气。”司马良回到座位,低头对趴在地上的小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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