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思、恨事
那封信是林中和亲自写的,告诉林大秀王柳芽的一些情况,顺便告诉他王柳芽的意思,她已经隐姓埋名,明确表示王柳芽已经死了,人死百事消绝对不能连累孩子。就算他曾经和王柳芽“成过亲”有了孩子,但是王柳芽也不会连累他,他尽管娶自己想娶的姑娘。
林中和问问他,是想当王柳芽在外休养还是已经死了。
这当然是有区别的,如果是王柳芽在外休养,那他的妻子就是王柳芽,也不需要续弦。
而如果当王柳芽死了,那他现在等于只有亡妻,还是可以续弦的。
林大秀还真是没有想过成亲的事情,虽然他不承认,可他实在是被自己爹给伤透了。
娘死了没多久他就和小方氏鬼混,小方氏进门之前已经有了身孕,只怕当时家里也是知道的,为了体面瞒住而已。
他对婚姻没有任何憧憬,小小年纪,只觉得成亲是很恐怖的事情,要么和他爹娘那样,要么就是有了后娘这样。
现在为了小九的名份,他已经有了一个妻子王柳芽,她是小九的生母。
当她死了吗?
自己要续弦?要给小九找个后娘?他似乎看到了曾经的自己,也是这般大小,后娘进门,然后就开始了自己越来越桀骜的人生之路。
当然,小九不是自己,比自己聪明千百倍,就算有后娘也绝对不会被人欺负,而且自己也绝对不允许别人欺负小九,那样的话只怕又被人说偏心,是续弦孩子的后爹一样。
他嫌后娘良多,怎会自己当个后爹?
最关键的是,他排斥后娘,既然自己不想要后娘,又如何给儿子找一个后娘?
任何人都不行,单单是后娘这个词汇,就让他犯膈应。
既然不要后娘,那自然还是亲娘,还是王柳芽,就当她在外休养吧,什么时候想回来就回来,不想回来就不回来。
林大秀有了决定,就趁着他儿子睡着自己爬出蚊帐,然后去了堂屋,点着灯在八仙桌上给大伯回信。
他明确表示自己不会给小九找后娘,哪怕自己一辈子没有妻子也无所谓。
现在有儿子,已经让他觉得人生充满希望,比从前好像换了一种人生,他喜欢现在的日子,不想打破这份宁静。
当然他也没有把话说死,免得让大爷爷寒心,这是跟儿子学的,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他表示如果王柳芽不回来,那就等以后小九大了再说吧,这个大起码等小九成亲以后吧,但是他没说出来。
他仔细检查了一下,觉得没有说得太激愤,这才将信吹干,折起来然后藏在一边,到时候让人给林家堡捎去。
他又去换了蚊香,这时候的蚊香是线香,粗粗的一根,不抗烧还贵,效果其实不是很好。好在他还买了驱蚊药,直接抹在身上、蚊帐上,这样才好一些。
他借着昏暗的灯光去看了看儿子,五月里白天很热,晚上还有点凉,所以他给儿子带着个大肚兜。不过这会儿林重阳已经连翻带滚的,肚兜就跑到身子底下,挺着雪白的小肚皮一鼓一鼓的,睡得正香。
林大秀先扇了扇蚊帐周围,抖抖蚊帐,免得有蚊子跟进来,然后把油灯放在炕头的箱子上,自己钻进蚊帐里给儿子盖好了布单子,两头拉过来在一侧打个结,免得他又滚出去。
吹了灯躺下以后,他脑子有点乱,竟然开始胡思乱想。
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想起了王柳芽,王柳芽比他大两岁,生得高挑白净,一双秀气的大眼睛,当然对他来说女人基本都一个模样,也就是高矮胖瘦黑白的,没有多大区别。
只是这个女人吧,她很倔又有点闷不喜欢说话,受了委屈也不说话不喊疼,就会拿一双大眼瞪人。
她还很勤快,什么都收拾的井井有条。
当时他是因为她也姓王,是姥娘他们本家的,所以就让她住下,自己却回了林家堡。
他真的没想要对王柳芽做什么,王柳芽对他也规规矩矩,所以那一次他在家里受了气跑回这里,老冯叔两口子年前就回老家了,只有王柳芽在。
当时他真的有种万念俱灰的感觉,总觉得路越走越窄,已经没有自己容身之处。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种心情,他居然跟王柳芽说了好多话,王柳芽一直都默默地流泪,后来她不知道从哪里翻出一坛烈酒来。
估计是老冯叔存着的。
那还是他第一次喝那么烈的酒,他喝一碗她就喝一碗,后来越喝越觉得委屈,她也开始话多起来,想她爹,恨她娘和哥哥,恨自己是个女人。
最后她就呜呜地哭起来,说女人怎么就那么难,然后一边哭一边喝,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也哭了,如果真的哭了那可是这辈子最丢人的事儿。
后来他自己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和王柳芽滚到一起去的,反正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她就在自己怀里。
当时他脑子里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怎么面对她,毕竟他从来没有对她有过这种念头,原本是觉得有点同病相怜,都是被家人放弃的。
可他真的没想过要占她便宜!
当时仓皇之下他就逃回林家堡,再也没敢来这里。
直到九月初上他突然就被林中方命人拖到了书房里,压在地上死命地打,然后又将他关在柴房里。
他听小厮说有个女人抱了一个小孩子来找他,说那孩子是他的,把孩子丢下就跑了。
他当时真是比发现王柳芽睡自己怀里还惊恐,不过最后他还是抱着孩子离家出走。
那么她宁愿丢下孩子跑了,想必是不想见自己的,自己毁了她的清白转身溜掉,有孩子都不知道,的确够渣的。
渣这个字他已经跟儿子学会,并且深切领会含义。
她毕竟是他第一个女人,他已经对不起她一次,就算她不肯回来,那他也不能再渣一次。
所以就这样吧。
现在他全部的心思都在儿子身上,其他的都没什么。
他把信交给韩大壮,让韩大壮帮自己去码头找人捎的,免得被儿子瞧见。
林重阳因为解决了心头大患,心情格外好,连带着看林大秀都格外高大,每天早晨起来都会夸一遍,“林大秀你真帅!”晚上睡觉以前也会说“帅爹晚安。”
有子如斯,万事皆足。
**
林重阳解决了名分问题,韩家也替他高兴,韩老爹还张罗着摆一桌,自家人一起庆祝一下。
“恭喜林少爷和小九,以后就是堂堂正正的林家人。”
大家都举杯祝福。
韩大嫂又有了几个月的身孕就以水喝酒,她舍不得小九离开,“林少爷,那你们是不是就要回林家去?”
林大秀道:“暂时先不回去,等小九大一点吧。”
现在小九太小,力气又小,回去一个不留意就要被人欺负,他可不放心。
见他们暂时不回去,大家都挺高兴的,尤其是狗蛋。
张氏有心想问问王柳芽是不是要回来,不过终究没问,那是人家林少爷的事儿,她可不好随便问。
就是十分好奇,不问又有点惦记,所以她就悄悄问林重阳,“小九,那你娘什么时候回来。”
林重阳叹了口气,道:“奶奶,我娘还没找到呢。”
张氏也有些不忍,“既然林家答应这件事,那肯定也会尽心帮忙找的,你也不要担心,你娘不是不要你,她肯定是有难处的,也许过些日子就回来了呢。”
她这么说林重阳很高兴,因为小方氏那种人就会说你娘不要你了,你可怜或者怎么样,用这种话来刺激孩子。
可干奶奶就不会,他点点头,“借奶奶吉言,我娘一定会平安无事的。”
回不回来无所谓,让他知道就好的。
酒席散了以后,父子俩回去休息,张氏就拉着韩椿儿收拾碗筷,让媳妇带狗蛋去歇着。
借口去西屋放东西,张氏拉着韩椿儿进去,低声道:“椿儿,不是娘泼你冷水。”
韩椿儿立刻道:“娘我知道你说什么,你不用说的。”
张氏有点急,“你这孩子怎么那么固执,人家已经决定……”
“娘,”韩椿儿打断张氏的话,想笑没笑出来,就道:“娘我说了没事,我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以前是有点,不过后来我想明白了,他们都是好人,我也不是坏人。我知道他对我没那个意思,我也不是非要赖着他的,现在我也是将他当家人一样,你放心好了。”
张氏有点不相信,女儿对林大秀的心思她也是看在眼里的,好几年了,能说放下就放下?
她试探道:“那……以后要是媒婆上门,娘就不推啦。”
韩椿儿嗔道:“娘,你也太急了,就这么着急赶我出门?我才十六岁呢。”
张氏忙道:“不急不急,我这不是想着先相看着,有好的就赶紧定下,别到时候挑挑拣拣的,都让人家定了去。”
韩椿儿沉默了一下,缓缓道:“娘,我是真心希望王柳芽平安回来的,她毕竟是小九亲娘。”
小九是她看着长大的,她一丁点委屈也不舍的他受。
要说之前是倾慕林大秀才对小九好,可后来她是真心喜欢小九,跟林大秀无关,甚至后来慢慢的对小九比对林大秀更喜欢。
其实她之前就确定林大秀对自己没那个意思的,这么些年他看自己的眼神一直都是清澈明净,没有一点绮念的,她也偷偷观察过,他看娘和大嫂的时候基本也是这样的。
当然,他看别的女人的时候不是这样的,而是一种淡然冷漠的样子。
这就已经足够了,至少他把她当亲人一样。
虽然这样说,可夜里难免还是要泪洒枕巾,只是她也不是那种婆婆妈妈自怨自艾的,从前喜欢林大秀的时候,也没有故意对他流露什么,更没有对他有那种暗示。
现在就更加不会。
所以收拾心情之后,第二天她除了眼睛略微有些肿,并没有什么一样,就算林大秀现在已“成亲”,她也并没有觉得尴尬还是难过,还是该怎么就怎么的。
第二天去煮烧肉的时候碰见林大秀,她笑得比往里日轻松,“林大秀,恭喜你啊。”
林大秀一怔,随即苦笑,“这有什么恭喜的,就是为了小九的名分想出的一个法子。”
“可不管怎么说小九的问题解决了,以后他娘也该回来了。”
林大秀垂下眼睫,点了点头,笑了笑,“会的。”
她不是绝情的女人,为了儿子也会的。
韩椿儿笑得很是灿烂,“所以,要恭喜你。”回过身去的时候笑容渐渐收敛,走了两步复又笑起来。
**
幸福又平淡的日子流水一样过去。
这日上午上完课,陆先生有事要去赴个同年约会,知道他们在这里呆不住不如回家去温书,下午便给他们放了假。
待陆先生一走,陆行之和孙兆华就挤到林重阳桌旁,“林学弟,咱们钓鱼去吧,就去云溪湖怎么样?”
林重阳看了他爹一眼,林大秀点点头,“我陪你们去。”
孙兆华有点不乐意,赶紧道:“林学兄,不用你陪的,我们这么大了,会照顾林学弟的,你放心好了。”
他们出去玩,带个爹可不像话,他自己害怕和他爹一起,想当然以为林重阳必然也有点不乐意的。
林重阳就道:“让我爹跟着吧,还能帮我们拎东西呢,对了,我还得带个小伙伴,你们不要紧吧。”
两人摇头,“不要紧不要紧,一起玩更有意思。”
林重阳就让他爹把书篮送回去,顺便带狗蛋来一起玩,狗蛋有一根钓鱼竿,是韩老爹自己给他做的简易钓竿,反正就是用来哄孩子玩的,装上鱼钩就可以来河里钓鱼。
孙兆华和陆行之都有专用鱼竿,全都是亲戚给买的礼物,陆行之还把他哥哥的也借来给林重阳用。
他们也不等林大秀,直接先去湖边,到时候林大秀带人直接过去就好。
到了云溪湖,几个人就在树下草丛里先挖蚯蚓。
林重阳对这个东西有点犯膈应,估计也是一种心理疾病,反正看到软体动物,蠕动的样子,就觉得心里毛毛的。
估计和有些人的密集恐惧症差不多。
他知道林大秀就有点膈应河里那些青蛙卵,黑乎乎一片,密密麻麻一点点的,林大秀看到会脸发白。
好在他并不厉害,也只是看这个,在家里看到芝麻什么的也不至于如此,算是特定密集恐惧吧。
孙兆华和陆行之挖蚯蚓,他们可不怕,直接用手拿,然后还递给林重阳,“这个给你,装在你鱼钩上。”
林重阳胳膊上的鸡皮疙瘩一下子就起来了,哎呀了一声赶紧躲开。
孙兆华笑道:“林学弟,你干嘛和个女孩子似的,怕什么啊。”
林重阳正色道:“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怕有所不怕,我不怕背书上课,不怕打雷下雨,这东西还是有点怕的。”
陆行之嘻嘻笑起来,“说的好,我就怕打雷,还怕老鼠。”
孙兆华却有点想给林重阳板板这个毛病,非要让他摸摸那蠕动的蚯蚓,吓得林重阳赶紧跑到湖边去了。
如今河边芦苇香蒲已经成势,绿葱葱的随风招展,香蒲抽出挺拔的褐色花穗,还有那红蓼花开正旺,临水映照摇曳多姿,大片的荷花如今已经枝干聘婷,花苞挺立,有那心急的已经迎风绽放。
湖水碧绿清澈,有成群的白鹅、鸭子在水面游弋,悠闲自得。
湖边地势平缓处放了一些石板,女人们来这里洗衣服、洗菜,午后的这个时分,正好热闹。
林重阳陶醉其中,不由得想起了江南水乡,想起自己前世生活过的城市。
“林学弟,快来钓鱼了,整天看有什么好看的啊,不就是一个水泡子嘛。”孙兆华这小子有点煞风景,在他眼里景色都一样,到处都是花草树木,没有什么不一样的。
估计搁在现代他就是典型的那种女朋友天天穿的是衣服,看不出区别来的,若不是生在包办婚姻时代,保管让你单身狗做到死。
孙兆华虽然打趣林重阳,不过还是帮他穿了蚯蚓在鱼钩上,又把最好的位置让给他。
林重阳道了谢,就坐在那里安静地钓鱼(赏景),东边有几个女人在洗衣服,看见林重阳就在那里低声的议论,不一会儿就发出高高低低的笑声。
过了一会儿,林重阳领着狗蛋来了,同来的还有街坊钱小光和邱石头。
“小九,我们也来钓鱼。”钱小光大声吆喝着飞快地扑过来蹲在林重阳身边,伸手就去夺他的鱼竿。
邱石头还矜持一些,尤其是有孙兆华和陆行之这样中产之家的孩子在跟前,他规规矩矩的。
钱小光可不是个安静懂礼的孩子,他家孩子多,吃东西都要抢着吃。
林重阳索性就给他玩,反正钓鱼么,也不是钓命,没必要争抢。
狗蛋看钱小光抢了林重阳的钓竿就不乐意,刚要说话就被林重阳拦住了。
“兴哥,你带了小箭,咱们去射箭比赛吧。”
狗蛋很喜欢他那把小弓,其实就是韩老爹用荆条绑了绳子做的,然后给他几根高粱挺杆当箭,就足够狗蛋稀罕的。
邱石头喜欢跟着钱小光完,见林重阳走开他就蹲在钱小光身边看他钓鱼。
林大秀拎着一只小箢子,里面有些吃食,还有他的一本书。
见他爹这么上道,林重阳非常欣慰,居然知道带本书来背,真是乖爹。
他夸了林大秀几句,亲自给林大秀找了个安静又凉爽的地方,让他坐在那里背书。
林大秀见儿子没因为钱小光和邱石头来不高兴,也就不解释了,笑了笑,过去坐一边开始看书。
林大秀回去的时候,狗蛋正和几个孩子一起玩,听见说要来钓鱼狗蛋自然乐意,钱小光非要跟着来,林大秀也没法拒绝,就让他跟着了,他跟着邱石头也要跟着。
不过林重阳哄孩子已经习惯,根本不在乎,再多点也不怕的。
很快他和狗蛋比赛射箭引起了别人的好奇,陆行之也来试试,然后钱小光觉得钓鱼没意思,也跑过来要求射箭。
林重阳就让狗蛋去钓鱼,他带着钱小光几个射箭。
其实钱小光比他还大几岁呢。
玩了一会儿射箭,林重阳怕他们觉得腻歪,就指挥着钱小光去捡了一块粗一点的木棍来,然后拿了孙兆华的小刀,把木棍修成巴掌长,然后再两头削尖。
这些都是钱小光做的。
之后去别人家菜园里借了块一尺来长的木板,然后教着几个小孩子玩砍尖儿。这种游戏男孩子们特别喜欢,只要没大人干涉,能玩一天也不嫌累。他在林家堡的时候见有些孩子在空地里玩,只看了一会儿就学会了,规则很简单,而且也都是人定的。
对于小孩子来说,越简单直白的规矩越好,能让他们直接分出输赢就好。
他给钱小光一讲,钱小光就会了,这小子对玩也是举一反三的,就和林重阳读书有的一拼。
木板在木棍的一尖砍一下,然后木棍就竖着跳起来,再用木板拦腰拍出去,木棍落在那里,对方再捡起来往锅里扔。
所谓锅就是一个圆圈,站在这里往外砍尖儿的地方。
如果扔进来,对方赢,换人,如果扔不进来,就用板子去量还有多少距离,然后继续,直到人进去换人,再互相抵板子距离。
最后谁还欠对方的谁就输了。
他们玩得热火朝天,惹得孙兆华和陆行之也不钓鱼了,都跑过来玩砍尖儿,一直到太阳西斜水面金光粼粼都意犹未尽。
林重阳之前就是他们的孩子王,今天又教了好玩的,加上林重阳已经入学,钱小光更把林重阳当说了算的,一点都不当林重阳是小孩子,反而当老大一样。
林重阳自然没有不答应的,平时他不在家,让钱小光带着狗蛋玩也是好的。
回去的路上林重阳问孙兆华和陆行之,知不知道哪里可以买弓箭。
陆行之现在还没那个概念,孙兆华倒是知道一点,他道:“我那一次听几个叔叔说内城好像有一家铺子代卖,不过也没什么好的。”
密州这里没什么山,很少有打猎的,自然也没有猎户。
普通人家要买弓箭可没那么容易。
既然内城有,那到时候去瞅瞅,听祁大凤的意思弓箭是很贵的。
一张好弓可能要几两银子,最差的也要一两多呢,若是想略好一些起码也要一两半。从前那条件他自然不敢想的,饭都吃不饱还买弓箭,现在有了闲钱,自然可以计划一下。
拉弓射箭可以强身健体,还能防身,而且他认为不会如拳脚功夫那样影响个子,所以要早早学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