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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辙

  傅静姝的宅子就在南街, 姜雍容原以为笛笛是去找傅静姝。
  但是没有。
  笛笛扛着她的糖葫芦,先去大铺子里买了点蜜饯吃食,化开了手里的银子。
  然后走街蹿巷, 在每一条宅院的后门口精准地找到一些妇人或老人摆的摊子, 有些是卖炸油饼之类的吃食,有些是卖鞋袜之类的手工,还有些是卖自家院子里种的菜, 她不论多少, 照单全收。
  手里的东西眼看拎不下了, 她又拐到另一家门口。
  一名眼盲的老爷爷坐在门口编竹筐,她买了一只大箩筐,却悄悄往老爷爷身边放了一锭碎银子。
  这么逛下来, 她身后的那只大箩筐很快装满了。
  姜雍容想起自己在城外借宿那次, 笛笛回来时也是背着这样的大箩筐, 箩筐里也是满满的一堆吃食鞋袜, 原来是这么来的。
  笛笛背着一只大箩筐, 又去买了两大袋热汽腾腾的包子,再到米店,让伙计扛了两袋米。
  那伙计跟她好像挺熟,招呼她:“笛笛姑娘又给娃们送吃的了?”
  笛笛道:“嗯, 今儿路过。”她的心情显然不错,递了一根糖葫芦过去,“吃不吃?”
  伙计接过糖葫芦,递过去五文钱。
  笛笛收了钱, 嘻嘻笑:“承蒙惠顾。”
  两人一前一后进了一条小巷, 小巷逼仄, 路上坑坑洼洼, 两边的房屋破旧不堪。
  到了最尽头一家,笛笛拍拍门:“小的们,来吃包子啦!”
  门从里面打开,欢呼声也从门内溢出来,一群大大小小的孩子围着笛笛和伙计,又是笑,又是跳,把两人迎了进去。
  姜雍容和风长天跟到了门口,房门是拿几块大小不一的木板拼成的,缝大漏风,院内情形隐约可见,实在起不了多大作用。
  “这是什么地方?”姜雍容问。
  若是问官员富户之家,风长天是如数家珍,对于这一带却不大熟,“好像是个善堂。”
  姜雍容疑惑:“张婶施粥,北街那处的善堂都是每日去领粥的,从来不知道南街也有善堂。”
  “什么人?!”门内传出一声低喝,声音粗哑得像是满含沙砾,磨得人嗓子疼,简陃的院门被拉开,一张脸出现在姜雍容和风长天面前。
  那一个瞬间,姜雍容险险后退,但克制住了,温声道:“敢问大爷,这里是什么地方?”
  风长天则是睁大了眼睛,上上下下仔仔细细打量那人,一脸惊异:“啧啧啧,爷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从未见过生得像大爷你这般英武的人物。大爷高姓大名?”
  院内的人:“……”
  那是一名老人,头发已经花白,整个人佝偻着,空荡荡的袖管和裤管随风飘荡,他缺了一只胳膊,一条腿,整个人就像一只畸形的骨架。
  更为可怖的,是他脸上有几道深深的刀疤,血肉翻转,五官扭曲,不似人形。
  无论多少次,无论任何人,不需要动用任何武力,便能让所有找到这里的人尖叫着退散。
  像今天这两人的反应,老人也是第一次看到,竟顿了一下,然后恶狠狠道:“这里不是你们来的地方,滚开!”
  “连声音都这么有英雄气慨!”风长天赞叹。
  老人怒目而视,不知道风长天是拿他当消遣,还是单纯脑子不好使。
  “天虎山在城中设有粥厂,每日皆会施粥,大爷若是方便,可以带孩子去领。若不是方便,我也可以让人送过来。”姜雍容声音柔和,“敢问大爷怎么称呼?”
  “不需要!”老人恶声恶气地说着,“砰”地一声关上了门。
  笛笛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金伯,谁呀?”
  “要饭的!”老人道。
  门外,姜雍容和风长天互相望了一眼。
  风长天深深地叹了口气:“可惜了,明明生了一副好皮囊,偏偏眼瞎。”
  姜雍容:“……你是认真的么?”
  “那当然。”风长天道,“爷英俊潇洒,你美貌无双,他竟然说我们是要饭的,还不够瞎么?”
  “不是,我是指好皮囊那句。”
  “嗯?这还用说吗?”风长天讶然,“除了这位,你难道还见过像如此与众不同的汉子么?”
  “……”姜雍容沉默了。
  怎么说呢?
  风爷的品味确实是与众不同。
  笛笛偷东西确然不对,但丢东西的人衣饰皆算中上,损失几两银子想来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两人打算过放笛笛。
  但就是他们准备转身离开之时,院门却忽然在身后打开,笛笛探出头来:“喏,这里有包子,你们——”
  两人回头。
  笛笛的声音顿住。
  六目相望,笛笛呆愣了片刻,猛然反应过来,“砰”地一声关上了院门。
  不一会儿,又猛地把门打开,走出来,将门带上,抱臂看着两人,冷冷问道:“你们跟踪我?”
  她的个子比两人都矮,但气势居然不弱。
  “说什么跟踪?我们是来抓贼的。”风长天道,“方才有人在府衙门口当众行窃,你知不知是谁?”
  笛笛眼神闪烁一下,转眼又硬气道:“我又没去那边,我怎么知道?!”
  风长天点点头:“哦,你没去府衙,那想必也没去废宅换衣裳扮男人,更没有去当铺咯?”
  笛笛的脸白了白:“你——你还说没有跟踪我!”
  “爷说了,爷是来抓贼的,你是那个贼么?”
  笛笛的胸膛急剧起伏,脸色变了几变,最终道:“你说我是贼,有什么证据么?你们天虎山现在不是装模作样要改邪归正么?还假惺惺说要去打北狄呢,可不能红口白牙污陷我一个女孩子!”
  风长天看向姜雍容:“看,爷说什么来着?她指定是要赖账的。”
  姜雍容道:“笛笛,天虎山改邪归正,整个云川城有目共睹,天虎山要打北狄,也是确有其事,你为什么不信?”
  笛笛咬牙道:“当初就是天虎山泄漏军机,勾结北狄,害死了武将军,现在还说什么打北狄,我呸!你骗那些蠢货去吧,骗不了姑奶奶我!”
  “什么?!”风长天皱眉,“什么泄漏军机,什么勾结北狄,你给爷把话说清楚。”
  “你自己做的事,竟然还有脸来问我?!”笛笛怒视着他,眼中仿佛有刀子要冒出来,“武将军当年兵分三路,一路牵制北狄大军,两路左右包抄,定在天女山下合击,结果行军路线被你们出卖给了北狄人,所以武将军才会战败!”
  她越说越怒,越说越恨,说到最后一句,整个人都在发抖。
  “他妈的这是谁在胡说八道?”风长天也怒了,“十年前爷为了练成神功,还在天南地北找深水大潭,武正明和北狄人开战的时候,爷根本就不在北疆!”
  “你当然不肯承认!”笛笛尖声道,“你们天虎山坏事做尽,现在还要打着改邪归正的幌子骗人,你们不得好死!”
  风长天脸色冷了下来:“你再说一遍。”
  一只手伸过来,握住了他的手。
  像是春风吹化全城的冰雪,这只手上传来的温度也融化了他心中的怒意,他听到姜雍容道:“长天,别怪她。她是武正明的女儿,家破人亡,总需要找一个仇人,才能恨下去。”
  姜雍容的声音温和而悲悯,笛笛和风长天都愣住了。
  笛笛不敢置信地看着她:“……是不是元元跟你说了什么?我就知道你这个女人接元元去上学没安好心,当初就不该让元元跟你进城!”
  “笛笛,说话小心些。”姜雍容道,“若真是天虎山出卖了令尊,你以为你还能站在风爷面前么?他一只手就可以捏死你,杀人灭口,一了百了。”
  笛笛怒视着风长天:“哼,这事整个云川城的人都知道,就算他有没有本事杀尽满城的人!”
  “别人或许听说过,但一定是听听就过了,只有你当了真。”姜雍容道,“而且,就算你不在乎自己的性命,难道也不在乎令堂和元元的性命,还有这里面的孩子……他们的父母死于十年前那场战乱,独自活在这世上已经十分辛苦,你还忍心看着他们因你而死吗?”
  她说一句,笛笛的脸色就白一分:“他们……他们只是普通的孤儿,根本不是战时遗孤……”
  姜雍容温和地看着她:“也许再过上个两年,或者你多经历些事情,可以学会越是关心的事情,就越是不当一回事。但现在你太小了。我原本只是猜一猜,是你帮我肯定了答案。”
  笛笛气结:“你!”
  “那位大爷是令尊昔年麾下吧?”姜雍容叹息一声,“那一战之惨烈,由此可见一斑。”
  “不要你在这里猫哭耗子!明明都是你们天虎山——”话已经到了嘴边,笛笛咬牙强行忍住,低声一字一字道,“人在做,天在看,老天爷知道你们做了什么,总有一天,会有报应的!”
  “笛笛,风爷根本用不着说谎,他也绝不会做那种事。”姜雍容道,“你若是一定要执意恨天虎山,反而会放过真正的仇人。”
  笛笛顿住。她跟元元不同。元元从一出生就在城外的破房子里,所有的记忆都是冷和饿,还有无尽的北狄人。
  但父亲出事的时候笛笛已经六岁了,雕梁画栋的将军府,每一个角落都深深印在她的脑海中,她记得丝绸的柔软,记得糕点的香甜,记得被下人们捧在手心的温暖……越是记得,便越是恨。
  恨天虎山夺走了她的父亲,恨天虎山毁了她的一切。
  她从来没有想过这种恨还有第二种可能。
  “有件事,我原想同令堂商量,但此刻看来,先告诉你也好。”姜雍容望着她,“我们的敌人是同一个,就是当初那个出卖令尊的人。他能把大央的军队卖给北狄一次,就能再卖第二次,在真正开战之前,我们必须把这个人找出来。”
  否则,这一次的北征,很有可能重蹈上次的复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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