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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眼前紧紧拽住他手腕的女孩子脸颊酡红,一双满是傲气的漂亮眼睛里带着些醉意,语气却肯定:“江泽予,你喜欢我。”
  她说的是陈述句。
  她没有问他,他就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只惶惶不安地红了耳尖。
  几秒钟后,女孩儿看着他那泛红的脸,眉头忽地舒展开,极其得意一般冲他挑眉笑了笑,又重复了一遍:“你看,我说的没错,你就是喜欢我。”
  江泽予哑口无言,一双眼眸越来越深,他直直地看着眼前的女孩子,不舍得移开视线。
  他生于市井之中,见过形形色色的生意人,客人,过路人。
  高考完之后,又坐了两年牢,监狱里有各种各样的犯人,有刚刚犯了错被关进来终日以泪洗面的;也有平时看着不显山不漏水,其实在外面杀了好几个人的;占更多数的是则是把监狱当成了家的泼皮惯犯,滑不溜秋、死猪不怕开水烫的。
  监狱里鱼龙混杂,是最能体现人性复杂的一个地方,他自认为这一方面,算是见多识广。
  然而再是经验丰富,却从来没有见过像这样的姑娘。
  想想也难怪。
  他家境普通,运气又差,二十多年的人生昏暗又不幸,就好像一直生活在阴暗得看不见阳光的臭水沟里,身边都是淤泥里长出的腐烂水藻,何时见过像她这般大方明媚的人儿,好似一朵热烈绽放的玫瑰。
  嗯,是一朵骄傲的、浑身带着刺的、漂亮的小玫瑰。
  谢昳见他不说话,亦不反驳,于是自顾自地宣布:“那就没问题了,你做我男朋友吧。我今天有点头晕,先回去睡觉了,你明天早上到我的公寓楼下接我上课。”
  她抬着下巴说完这通话,极其迟疑地,又像是下定决心般地,踮起脚在他清俊的侧脸上亲了一下。
  又轻又快的一个吻,像是敷衍又正式地盖个章。
  从那以后,江泽予这个一无所有、万事不惧的浑不吝,拥有了自己的玫瑰。
  他爱惨了这朵玫瑰,握着就不舍得放手,殊不知握得越紧,刺得就越深,最终入肉三分,那玫瑰跑了,可过了这么多年,刺却再也没能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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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昳暴躁地用毛巾卷起半干的头发,一通乱揉。
  她越想越觉得,她就是活该。
  当初跟人家在一起的时候是一句不容反驳的宣告,分手的时候依旧是单方面的通知,也难怪,五年过去了,他还是这么恨她。
  作者有话要说:  小昳昳和小予予就是这么在一起哒!多么美好的少年啊,和现在的小学鸡一点都不一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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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章
  韩寻舟度完蜜月,回国前好几天就开始在群里张罗着聚会。
  好容易到了回国当天,从出发去机场,到起飞,再到降落,除了在机上没有网络的那七八个小时,全程在微信群里直播。
  这姐们儿用老北京话来讲就叫“够飒”,说的好听了那叫豪爽直接会来事儿,说不好听了就是咋呼,不过谢昳稀罕极了她这股子“咋呼”劲——她刚回谢家的那阵子,要是没有韩寻舟每天在耳朵边咋呼,指不定现在早就重度抑郁了。
  下午五点多,谢昳在工作室把今天的活儿干完,群里又是一条消息轰炸。
  【我到北京啦!晚上都给出来啊,难得我和昳昳都在国内,咱们好好聚一聚!】
  谢昳手脚轻快地收拾包包,心情着实不错。
  说起来,这几年里,她和韩寻舟同时在国内的时间几乎为零。
  五年前谢昳去美国留学,期间很少回国。
  两年多前韩寻舟辞了工作跑去非洲当志愿者,在那儿一待就是两年,大有这辈子都要在非洲土地上奉献人生的伟大志向。
  韩家老两口看着视频里女儿一天比一天黑的脸和与之相比显得越来越白的牙,终日以泪洗面——还是前几个月,贺铭亲自跑去非洲,才把人接回来。
  这两人一回国就领了证,刚结完婚,又立马出去度蜜月。
  谢昳和小助理打了声招呼,拿着包包下楼,在群里发了个虎摸的表情表示自己会去。
  一般这种聚会,群里最活跃的除了韩寻舟,便是成日无所事事的庄孰。
  他发了个地址:【得,正好我朋友今儿新开了家酒吧,我去参观过了,很有情调,怎么样,搞起来?】
  韩寻舟迅速回复了一堆【赞同】。
  她大学那会儿谈过好几个男朋友,没事儿干就去泡吧,对酒吧有种近乎迷恋的执着。
  北京机场,贺铭一个人推着两个人的行李,想起那段昏暗的往事,满脸酸涩地看身边的媳妇儿一眼,却被她恶狠狠回瞪——无奈之下只好把输入法中打到一半的“不去”删掉。
  庄孰继续张罗,微信群里一共十来个人,全是当年玩儿的还不错的发小。
  然而到了最后也只有他们几个能出来,有两个人恰好不在北京,冒个泡贫了两句嘴,还有几个压根就没吱声——
  ——比如已经飞黄腾达从富二代升级为富豪的纪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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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消息的时候,纪悠之正老神在在地斜躺在办公室巨大的沙发里。
  他没回复,只翘着个二郎腿往上翻聊天记录,看到了谢昳发的那个“虎摸”表情。
  他想了想,从沙发上爬起来,走了几步推开隔壁办公室的门。
  同样是创始人,两人办公室的装修风格截然不同,一个配着豪华的真皮沙发、高档酒柜、大理石吧台还有精细的波斯地毯,而另一个则风格简陋,除了一张还算宽敞的办公桌和规规矩矩的一套会客沙发之外,几乎空空荡荡。
  纪悠之每次走进江泽予的办公室,都感觉自己像是走进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村委会。
  他皱着眉“啧”了一声,看向正在办公的江泽予:“他们几个一会儿要聚一聚,你老情人也去。”
  他说完又加了句:【在什刹海新开的一家酒吧。】
  江泽予听到“老情人”三个字头都没抬,却在听到“酒吧”两个字后抬起眼。他按了按眉心:“酒吧?”
  “上次都喝得胃出血了,还去酒吧?”
  纪悠之摊手:“又不是我让她去的,你有本事把人拎回来。”
  江泽予听着他挑衅,“呵呵”了两声,站起身迈开长腿往门外走。
  纪悠之无语:“真拎人去了?哥们儿,我提醒你一句话,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你当年有多惨你忘了?血淋淋的教训啊大兄弟,这强扭的瓜不甜,两情相悦才是王道,比如——我和我家宝宝。”
  纪少爷和当年一样,丝毫不会看脸色。
  自从结了婚,本来就不高的智商更是直线下降,张嘴闭嘴就是秀恩爱,还他妈一脸智障般的幸福,幸福完,看着眼前快要奔三的单身好哥们儿,道德责任感瞬间爆棚:“咳咳,改明儿我给你介绍我媳妇儿一闺蜜,特贤妻良母的那种。”
  他怕江泽予不信,又给找了个对照:“比谢昳好一百倍的那种!”
  江泽予的脸色越来越青,也不知道是被哪一句气笑,半天才回了句:“她胃出血关我什么事?我凭什么要去拎人……你他妈才是舔狗,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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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刹海附近,几个青年歌手抱着吉他席地而坐,一首接一首的民谣,劈着嗓子比谁的嗓音更大声音更哑。
  酒吧门口,韩寻舟在不断张望着,远远看见谢昳便呼啦啦扑上来,结结实实躲在她怀里撒个娇:“昳昳,我好想你呀。”
  她一边抱着,还一边嘟囔:“脸色怎么这么差,听说茶话会被江泽予收购了,他是不是公报私仇了?”
  谢昳个字高,而韩寻舟才一米五八,这么一扑,颇有些小鸟依人的味道,只可惜被“依”着的这个人碍于贺律师难看的脸色,不得不把她一把扯开。
  贺铭为了重新把韩寻舟追回来,颇是吃了一番苦头的,以至于结婚之后占有欲越发强烈,连她这个从小到大的闺蜜都开始防了。
  谢昳摇摇头,问:“庄孰呢?”
  韩寻舟挽着她往里走:“他在酒吧里,咱们进去吧。”
  庄孰坐在角落的卡座里,心情很差。
  他让好友把酒吧最贵的酒都上了,前后张罗了一晚上,竟然只来了四个人,不免脸色难看,想来想去终究意难平。
  “妈的,我们几个好不容易都在北京,纪幼稚那小子竟然不来,真没劲。”
  谢昳手里捏着杯不含酒精的饮料,闻言无所谓地笑笑:“大概是因为我来了吧。”
  纪悠之跟江泽予是好哥们儿,两人还一起创业,会为他打抱不平很正常。
  庄孰闻言瞪她一眼:“是啊,当然是因为你,你还有脸说?真不知道大小姐吃错什么药了,说分手就分手,我他妈都想替江泽予喊冤。人家现在成了你大老板,让你生你就生,让你死你逃不过三更,以后啊,有你受的。”
  谢昳摊手,反倒是韩寻舟拧了他一下,气得两句俗语瞎揉在一起:“别给你点颜色你就蹬鼻子上脸,当年的发小圈子里,后来没来往的一抓一大把,怎么就怪昳昳头上了?”
  此话一出,众人皆有些沉默。在他们这个圈子里,父辈们言传身教的道理永远以利益为先,朋友是暂时的,利益才是永久的。童年时候都单纯,但长大之后,交朋友考虑的更多的便是生意场的利益关系。很多时候,不来往便是最好的结局,因为撕破脸皮大打出手的,大有人在。
  他们几个能免俗,不是没有原因的。谢昳离经叛道,跟家里关系不好;庄孰家有个哥哥,所以用不着继承家产;韩寻舟父母对她没有要求,做生意更是比较佛系;而贺铭则是彻底走出生意圈,做了个律师。
  韩寻舟抿了口酒,打破沉默:“这算什么,没有消息比有消息好,咱们这个圈子,一旦有消息大多不是什么好消息,每年都得进去几个。做生意最重要的是什么?不是挣钱,而是守法!”
  谢昳笑她那摇头晃脑的模样:“是不是嫁了个律师当老公,就都像你这么遵纪守法啊?”
  韩寻舟高高在上瞥了贺铭一眼:“我爱国守法,干他什么事?咱们国家律法森严,人人平等,你看周子骏犯了那么多事儿,现在还在牢里蹲着呢。要论有钱有势,周家比昳昳他们家还显赫得多,又是北京城的老牌世家,但就这样的家族,花再多钱也捞不出来他,我看他这牢底不坐穿都不行。”
  谢昳低着头,没有参与话题,手指轻轻摩梭着茶几边缘,不知道在想什么。
  庄孰抓抓脑袋:“周子骏那小子从小就是一肚子坏水,不过他这次真的栽得彻底,周家把消息压得死死的,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他怎么坐的牢,听说好像是几个案子连在一起,加起来牢底都得坐穿。”
  贺铭也摇头,语气有些凝重:“我们律所有个律师当年就是周家的辩方律师,前两年辞职回老家了,听说……”
  谢昳把杯子往几上一搁,笑着站起身往外走:“我去一趟洗手间。”
  她说是去洗手间,却拿了挂在一旁的大衣,往酒吧门口走去。其他人还在热烈讨论着,没有注意。
  谢昳穿上大衣,一个人走到外面的大街上,神色有些茫然。
  夜色初起,北京的街道上灯火如初,又和五年前大不相同。比起当年,更加拥挤热闹,却也更加陌生。
  近些年外来人口越来越多,城市里年轻人的比重逐渐上升,于是除了当年老北京的胡同文化,现在更主流的却是年轻人需要借以排解生活压力的酒吧文化。
  什刹海这附近酒吧不少,晚上一直都很热闹,爱泡吧的聚在一起蹦迪、喝酒;不爱酒吧里吵闹氛围的也愿意来,坐在随便哪个花坛边厚厚的花岗岩上,就着这条街上满满的人气,唠会儿嗑。
  似乎这样才不显得孤单。
  她茫茫然地环顾四周,视线在嘈杂的人群中,忽然锁定到一个身影。那人靠在车门边上,两只手插着兜,眉目冷峻。
  他隔着几米的距离看向她,神情颇有些复杂,隐隐的恨意中又透露着丝自我怀疑。
  ——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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