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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砂痣前女友(27)

  事情在第三天出现了转机。
  有一个脏兮兮的小乞儿在国公府附近游荡, 沈管家敏锐察觉到了某种异常,也不让人打发他,自己上去套话。那小乞儿鬼灵精得很,扔下一个纸团, 脚底抹油,溜个没影了。
  纸团里裹着做工粗糙的小土偶, 沈管家立即去了书房,转手给了燕国公, 当时世子爷也在场。
  燕昭烈仔细摩挲了小土偶,发现它的唇部是新涂的漆料,锯开之后,里面衔着了一张油纸, 用枯枝炭笔写的字。
  笔迹潦草, 但燕国公跟燕昭烈都能辨认出是琳琅的字。
  父子俩皆是松了一口气。
  信条是来报平安的。
  大意是琳琅趁着那伙狄人不备, 从中逃脱, 无奈身边是狄人的地盘, 她身上毫无盘缠, 又不识地形,只能偷偷与队伍里被狄人掳来的中原医女换了身份,易了妆容, 顶替她继续工作, 而那医女则是连夜逃回了家乡。
  她跟着狄人北上, 暂时找不到出逃的机会, 盼他们早日接她回去。
  “医女的身份相对安全。”燕国公看出了险境中的生机, “这狄人茹毛饮血的,很不讲究生活习惯,大夫在他们那边算是千金郎中,不会轻易舍弃。他们掳了医女,估计是想进献给北狄皇室吧。”
  琳琅闲时会看些医书,燕国公只希望她的三脚猫功夫能唬得住人。
  “不管他们是什么想法,迟早让他们尝尝百般痛苦滋味。”燕昭烈狰狞着眉目。
  虽然得了信,线索却不甚明了,父子俩只能推测她最终会跟着队伍去到北狄的国都。
  燕昭烈深深吐了一口气,捏了捏指节,“不然就趁此机会,回了北狄的战书,再派人沿途一路搜寻。”
  琳琅若有什么损失,定叫他们血债血偿!
  燕国公同意了燕昭烈的提议。
  被人威胁到门前,以家人的性命要挟,这口恶气,是个大老爷们都咽不下!既然确定了琳琅并不是真正受制于人,他们的活动也能自如展开了。
  在燕家父子的高效运作下,燕国公夜里执火仗大点兵,亲自挂帅出征,燕世子做为随行副手,父子俩一个做智囊军师,一个做冲锋大将,配合默契,不出半个月就推平了北狄的第一座军事防御。
  这支虎狼之师以风卷残云的速度前进,大有荡平八荒六合的气势。
  “报——”
  斥候惊慌冲进了统帅营帐,他衣衫褴褛,看上去极为凄惨,与帐中衣冠华贵的北狄王爵形成鲜明的反差。
  “报!急报!”
  “大庆的三万重甲步兵昨夜涉水渡河!”
  “两翼骑兵已翻过鹿角崖,以犄角之势双面围攻!”
  “什么?这么快?怎么一点消息也没有传回来?”北狄王爵一把捏碎了手里的玉杯,他魁梧的身形犹如一尊魔神,生出骇人的戾气,“混账,定是军中有人出卖军情,做了大庆的鹰犬走狗!”
  “唰——”
  破空之声传来,一支铁箭穿破帷幕,刺透了斥候的心脏,甚至还有余力,直直朝王爵袭去。
  北狄王爵狼狈往地上一滚,撞翻了雕花小案上的瓜果蜜食,好在是躲开了这支亡命箭矢。还没等他稳住身体,脖颈上传来一丝冷意。
  他抬手一抹,全是鲜红温热的血。
  “怎、怎么可能……”
  北狄王爵不甘倒在了色彩艳丽的毛毯上,喉咙还不断冒出殷红的血泉。涣散的视线中,年轻俊美的将军踏着尸山血海而来,那细长的雁翎刀折出一线寒光,映着濒死之人的绝望。
  “哎哟,又是一个死不瞑目的。”
  李尽雪挑着帘子进来,蹲在地上看着北狄王爵,好像在做什么研究。
  “磨蹭什么?拿了他的头颅,与大军汇合。”
  燕昭烈踹了一脚他的屁墩。
  “兄弟你这么粗鲁,小心没人娶你哦。”李尽雪十分哀怨瞪他。
  两人鬼魅般掠过,北狄军士还不知他们的主帅早已被诛杀,等大庆的军队兵临城下时,有人慌慌张张跑到了北狄王爵的营帐,看到了两具温热的尸体,军心大乱,节节败退。
  燕昭烈步入军帐。
  里面正在商议要事,他一进去,众多眼睛齐唰唰盯着他看。
  “嘭——”
  一颗仅用粗糙油纸携裹的头颅咕噜噜滚到了案台。
  四下大惊失色。
  燕国公金刀大马坐在主帅的位置上,在场中的众人惊叹燕昭烈悍勇时,做父亲反而没有夸奖,淡淡来了一句,“先斩后奏,不听军令,下去领罚吧。”
  燕昭烈也很随意应了声,转身离开了。
  行军两个月,大庆军队的勇猛刚烈成了北狄人的噩梦。最令他们恐惧的是,先锋部队是一支神出鬼没的骑兵,大庆管他们叫燕雪十八骑。
  这一支骑兵戴着鬼头面具,神龙见首不见尾,专取王侯的尸首,把北狄高层都吓破了胆。于是在北狄的军队里,阎王修罗半夜索命的传说越演越烈,北狄人称他们是从地府里爬出来的血衣阴兵。
  大庆军势如破竹,一路打到了北狄人的国都。
  正欲直捣黄龙,降书呈到了大庆的手里。
  上面说他们愿意投降,做大庆的附属国,并且进献三百位美人儿、两百匹汗血宝马、两百箱珍珠玉石、一百匹出产北狄的绒裘等,拟好的战利品礼单诚意十足,看得人眼红无比。
  不少人愿意接受这份投降书。
  燕昭烈却是看也不看,只不过在众人情绪高涨的时候泼了一桶冷水,“你们别忘了,这狄人屡次进犯我国境,每次都是杀完抢完烧完之后,拍拍屁股就走了。他们的战利品,不知是从大庆这里搜刮了多少年的民脂膏粱,有什么可高兴的?”
  狄人众口相传的血侯一出声,四周陷入了诡异的平静之中,等待主帅的回归。也只有做老子的燕国公能压得住血侯的冲天煞气了。
  然而,令他们意外的是,向来沉稳从容、智珠在握的燕国公,听到了降书,脸上却没有任何高兴的神情。
  有眼力好的发现,燕国公的手里攥着绿莹莹的东西,一看,是一只女人佩戴的翡翠玉镯,断裂到只剩下一半残物,缺口处染着污秽的血迹。
  燕昭烈嗖的一声窜到了燕国公的面前,凤眸死死盯着那只碎裂的玉镯,“这是怎么回事?”
  跟在燕国公后头的李尽雪低声说,“这是探子从北狄皇室带出来的东西。据他回报,北狄三王子素来暴虐成性,下了请降书之后,脾气更古怪了,他迁怒与大庆有关的官员与婢女。”
  “其中有一个医女,被他的金蛇咬了脚脖子,当场毒发。那探子尾随他们去弃尸点时,血泥发现了这半截手镯,上有燕门的家徽。”
  巨大的冲击几乎让他站立不稳,燕昭烈眼前阵阵发黑,喉咙涌上腥甜,喷出一口鲜血来。
  “昭烈!”
  李尽雪连忙扶住他,却被甩开了。
  燕昭烈捂着绞痛不已的心口,双眼通红骇人,十分可怕。他突然冲过去,手指成爪勾住了北狄的降书,碎成雪屑。
  他嗓音嘶哑,仿佛吞下了薄薄的刀刃,挤出一个鲜血淋漓的字眼,“杀!”
  当天晚上,两国交战,短兵相接。
  燕昭烈一马当先,悍不畏死,令对手闻风丧胆。然而只有与他并肩作战的李尽雪才知道,这人基本是存了求死的心思,伤口流脓了也不包扎。
  他叹了一口气,这情之一字,真是害人不浅。
  天亮之际,燕昭烈是第一个冲进北狄皇宫的,他绕过了抖成筛糠的北狄王,一把抓住了北狄三王子,对方气色并不是很好,明显的纵欲过度。燕昭烈从他身上甚至还闻到了浓烈的血腥味。
  这北狄三王子贪花好色,侍寝的女人总是被他折磨得半死不活的。
  那条金蛇继承了主人的歹毒,在暗地里窥着时机,在地上慢慢游走,靠近了入侵者。
  “滋——”
  蛇头被直接碾碎。
  燕昭烈一脚踩着金蛇,也不废话,折了三王子的四肢,又令人掏空腌菜的缸子,灌满了烈酒,直接扔人进去。
  他冷眼旁观了北狄三王子的惨状,才牵起一边的照夜玉狮子,飞身上马,往某处跑去。
  李尽雪心知肚明,也跟了上去。
  两人来到了探子所标记的弃尸点,那是一处生着嶙峋怪石的野林荒山,从羊肠小道上往下看,血气冲天,密密麻麻都是死人的尸首,多数是屠杀的战俘,也有被掳来的寻常百姓。
  最下面则是一条浑浊的河水,浮着几具看不清面目的尸体。
  腥臭味扑面而来。
  李尽雪不由得捏起了鼻子,他见过不少的乱葬岗,可这北狄太他娘的不是人了,很多的尸身剁成了一块块的,混合在一起,叫人作呕。
  而燕昭烈早就翻身下马,从最边缘的角落开始搜起,一遍一遍的,搬开了最上面的人,然后不厌其烦确认女性的尸首。
  平日拿刀的手哆嗦得不停,李尽雪听见他一个人不断喃喃自语,跟疯了似的。
  “不会的,你不会死的,对不对,你这么聪明,比我聪明多了,我老是被你耍得团团转,你看我都还活得好好的,你怎么能死了呢?祸害遗千年,你还没活到二十岁呢,不会的,你不会有事的。”
  “是我不好,如果那天我早些回去,早些陪着你,这一切就不会发生了。都是我的错,你快起来,打死我罢,只要你活着,怎样都好。”
  “你看,我当上了骠骑大将军,坐骑就是你曾经想要的西域奇马,照夜玉狮子,你不是说想要照着它作画吗?我把它带来了,你睁眼看看好不好?”
  “对了,我打了很多场胜仗,你还欠我一句,凯旋归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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