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娘前女友(37)
“疼不疼?”
始料未及的是, 她问了一句他没有放在心上、更不奢望她会问出口的话。
疼不疼?
他不知道。
袖口滑出玉手, 她偏过头去瞧他受伤的耳朵。
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琳琅暗道, 一二三四五都是舍得对自己下手的狠人啊,而且干脆利落, 从不拖泥带水。
大盛的血衣密探共有七十五人, 从血虫的种下之日起, 对王朝忠心耿耿, 从无二心。然而, 刀口舔血的日子过多了,难免产生金盆洗手的念头, 可是无一例外, 他们全失败了。
失败的原因多不胜数, 特殊的一点在于,他们抵挡不住对血虫的依赖, 承受不了碎骨断筋的疼痛, 尤其害怕一身修为从此荡然无存。习惯站在高处俯瞰的人,是无法甘心自己与凡夫俗子混为一谈。
这个少年在过去二十年里, 总是嬉皮笑脸地混日子,斗鸡遛狗,吊儿郎当, 将纨绔公子的架子学得七八分。身段软, 脸皮厚, 嘴上仿佛抹了油似的, 你总疑心他是风月场所里的常客老手,没有半点值钱的真心。
偏是不正经的人,脊骨却比寻常男儿要硬上三分。
李千机垂眸凝视她。
长公主今日别致风流的惊鹄髻是他亲手绾的。除了他醒来那次,她为了哄骗自己而精心穿戴过,其余时间,她仗着自己那张风华绝代的脸,懒得梳妆打扮,发髻总挑最简单的来。
以及,这双耳垂下的朱红流苏,也是他出任务之际,偶尔从摊面上窥见,想到她唇上胭脂,不染而朱,于是毫不犹豫地要下了。
得手之后,他又开始忐忑不安,小玩意既不是多名贵的翡翠,也不是多衬人的珍珠,它的前主人是个再普通不过的糟老头子,一双糙手,头发也乱糟糟的,有着生意人的圆滑,皱巴巴的老脸上团着和气。
也许是他盯着的时间过长,老头子心神一动,特意拉着他,神秘兮兮地说这对红流苏耳环叫红丝暗系,最适合新妇敬茶,要不是看他骨骼惊奇风度翩翩,一般人老头还不买。
嘿,坑蒙拐骗到祖师爷的头上了。
瞧着糟老头子乱转的眼睛,李千机心头敞亮,这老货绝对坑害了不少像他这样单纯天真情窦初开的少年郎。
于是李神棍掐指一算,更加神秘兮兮跟老头子掰扯,言及他儿孙今日必有血光之祸,需要破钱消灾,把老头子唬得一愣一愣的。老头子为了给儿孙消灾,忍着肉疼,愿意把整个摊子的物件送给李神棍。
李千机忽然就编不下去了。
明明他以前骗死人不偿命,撒谎稳如狗,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难道是心里装了个人,心肠也就软了吗?
他老老实实说明是误会一场,又老老实实掏了铜板买下了这对红流苏。更怀着一股隐秘的心思,李千机将流苏压进了琳琅漆红妆奁的最底层。
他想,也许这对粗糙廉价的殷红流苏,不该出现在长公主纷华靡丽的生命中。
结果第二天,他见得她耳边一抹潋滟红光。
顷刻裂骨之痛,甘之如饴。
李千机不禁伸出尾指,勾了勾琳琅的嘴唇,仿佛是在疑惑她的唇珠为何比其他女子还要来得饱满柔软,不然怎会令得他神魂颠倒,自甘堕落到如此程度。
“长公主,对你来说,万人之上真的有那么重要?”
他知道她在织一张网,他与师兄们全是她蜘蛛丝上的猎物,借阑门弟子之手,搅动天下风云。
她是在报复师傅吗?连带着迁怒他们这些师兄弟?
还是说,她一贯如此心狠手辣,只是从前嫁做人妇,不得不掩藏野心。
“这个答案,对你来说,重要吗?”她反问一句。
心思玲珑的少年沉默了半晌。
“重要。”
他抬起自己的手,点点猩红,“你看我这双手,现在沾的是自己的血,闹得再厉害,至多把自己祸害死,也不碍着谁的路。天底下没了一个李小狗,还有陈小狗、王小狗、蔡小狗,好儿郎一大把。”但是,身陷蛛网越久,他就越不能确定自己是否还能依旧清醒。
今日是四师兄,那明日呢?
他虽是人间畜生,却也不想把自己的屠刀斩向师兄弟。
琳琅与他对视一会,慢慢的,双指缠上了耳朵。
炽热的火星落入他潮湿的胸腹。
李千机紧咬血唇。
她将红流苏耳环拆下,捋顺丝缕,原原本本的,分毫不差的,还给了他。流苏横在掌心,恰似一道血痕,横开了两人的差距。
“我……明白了。”
少年指节僵硬,生涩地,笨拙地,缓缓地合拢掌心。
乌云倾压,雨声不绝。
少年转身出了檐廊,暴雨如珠,喧哗于世,让俊俏的少年郎君瞬间淋成了落汤鸡。
李千机仰着颈,任由雨水渗入面具,划过喉咙,冲刷他浑身血迹。
“啪。”
轻轻的一声,他跪在阶梯之下,在如晦风雨之中,双手高举额头,再度贴地,恭谨慎重地行了一个拜师礼。
他嘴唇浸得发白,嚅动片刻,重新唤回往日的称呼。
“……师娘。”
只是师娘。
只能是师娘。
“乱世动荡,人心叵测,小五笨手笨脚,担当不了参谋重任,恐怕要辜负师娘的厚爱了。师娘身居高位,又奇谋迭出,世人对您虎视眈眈,更应小心谨慎才是。”他单手捂住面具,一手解开系带,露出了一张因为长久不透气而苍白得毫无血色的脸庞。
“很遗憾,下一次春暖水温,小五……小五不能给师娘捉鳜鱼烤了。”
缠磨到近乎温柔的声音,转瞬被雨声覆盖。
浓密的睫毛盛着一弯清凌凌的水珠,积得越来越多,睫毛难承其重,啪嗒一下,跌碎在脸颊上。
是冷的,又是热的。
只愿,这一拜,是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若世事只如初见多好。
她仍是凛若冰霜不容亵渎的长公主,而他,也仍是阑门上下最惹人嫌的小霸王,拈鸡惹狗,游手好闲,每天最烦恼的事,不过是绞尽脑汁躲逃夫子们的功课。
不高兴了,去后山顺手牵个羊,瞒着师兄师弟们,偷偷烤一只皮脆肉嫩的小野鸡,胸膛再煨热两口甜酒,肚子一饱,屁股一拍,二郎腿一翘,嘴里衔着一根狗尾巴草,逍逍遥遥地睡个昏天黑地。
少年人的快活总是如此简单,悲伤也如短风消逝,从不过夜。
不像现在,惹了满身情伤,就算吃一百只烧鸡,他内心还是难过得要死。
“公、公公公子,您还要叫鸡吗?”
店里的小二巍巍颤颤,根本没有勇气去看桌脚底下摞起的一大叠油盘跟满地鸡骨头,他怕自己多说一句,也要被这位胃口巨大的公子吞进肚子里。
掌柜躲在柜台里,朝着小二拼命使着眼色,他也是欲哭无泪,本以为这位公子光鲜亮丽,是个再得体不过的斯文人了,谁知他一进门就叫了烧鸡,叫就叫吧,可他愣是从早上吃到中午,从中午吃到晚上,骨头啃得干干净净,没有半分肉丝,将他的客人全吓跑了。
连他老母辛辛苦苦养了多年的乌毛鸡也没有逃脱大厨的毒手,祭了对方的五脏庙。
好可怕的瘟神啊。
“不叫了,今天超生完了,累死小爷的嘴。”李千机啃完最后一根鸡骨头,筷子一掷,准确利落插进了鸡骨头中,灯影重重下,活像两炷高香。
掌柜跟小二都快吓尿了。
李千机伸了个懒腰,双腿交叠放在桌上,身体潇洒往后一仰,凳子三只脚俱是离地,只剩一根可怜兮兮地撑着,任他怎么翻转腾挪,始终稳如泰山。
店小二咽了咽唾沫。
李千机砸了砸嘴,摸着下巴,“对了,小二哥,再给小爷上一缸能烈死十头老虎的猛男酒,喝死算小爷自己的!”
可怜掌柜年过半百,心脏吓得噗噗乱跳,哭丧着一张老脸,“公子,你莫要开玩笑了,本店小本生意,哪里敢做这种烈酒,要是官差大人知晓,我们铁定挨上一顿板子。”
“好吧。”他遗憾至极叹了口气,“看来今夜是醉不成了。”
少年扬唇一笑,“那不如宰几个黑心店家,去官府领赏钱买烈酒!”
掌柜与店小二脸色大变,抽出袖中刀剑,寒芒直逼而来。
“咔嚓。”
骨头碎裂,二人尚未看清他出手的招式,便已制服在地。
掌柜吐出一口血牙,求饶道,“不知是道上哪位爷,小人是慈悲盟的一名刺客,有眼不识泰山,竟犯到您的头上,愿奉上黄金千两,赎己一命。”
“唔,你们慈悲盟还挺有钱的嘛。”
慈悲盟取名慈悲,实际上是六国刺客的老巢,盟主神龙不见首也不见尾,从未窥得一鳞半爪。
黑靴踩在两人的肩骨上,少年狂傲不羁,“说出你们的接头暗号,小爷饶你不死。”
掌柜犹豫了一下,“您别为难我们,这是我们内部的暗契,不能说的。”那位小太岁坐镇慈悲盟,手段阴险狠辣,远超前人,他们这些虾兵蟹将根本不敢违逆命令。
“不说?那你们去见见你们的官爷相公吧,让他们好好疼疼你们这些小刺客。”
“少侠等等!”掌柜头皮发麻,“我说,我说。”
六国战争又起,王城纷纷戒严,对刺客更是讳莫如深,他要是进了官府,只怕脑袋不保,慈悲盟的千里追杀令虽然可怕,那他也得有命活到那一天。
“我们的暗号就是——天王盖地虎!”
“……”
李千机用傻子的眼神看他,“小爷还小鸡炖蘑菇呢,你糊弄三岁小孩吧。”他不再给两人说话的机会,一掌劈晕,再用店里的麻绳牢牢捆住。
“领赏钱去喽,驾——”
他一夹马肚,呼啸而去。
从此,天地朗然,他孑然一身,踪迹遍四海,长醉三万场。
这一夜,有人黯然神伤,亦有人决定斩草除根。
“公主殿下,小太岁来了。”
“那人呢?”
“公主殿下,小太岁无所不在。”
澹台明月看着空无一人的房间,尽管身边有侍卫随从,颈肩汗毛依然直立发寒,她强忍着恐惧,“小太岁,本宫愿酬三座城池,向你买一个人的性命。”
说出口后,她忽然感觉一阵轻松。
如今元公子得了父皇宠信,出入皇庭,册为国师,堪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受到无数贵族小姐的追捧。她三番两次向父皇授意赐婚,他却总是推脱,想来是心中藏了一根刺。只要这根刺不拔掉,她永远都无法得到元公子全心全意的认可。
眼下元公子随着父皇出征大泽,他用兵如神,想来取下大泽是早晚的事。待他凯旋,荣光加身,她就更没有与他并肩而站的资格了。
澹台明月想要快刀斩乱麻,将横在面前的阻碍都扫清。
“……谁?”
她呆了呆,这嫩得出水的奶娃嗓音,是认真的吗?
“大盛长公主,巫马琳琅。”
她听见小太岁奶声奶气地说,“你坏,不可以伤我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