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
苏和走了之后, 苏云一下子闲了下来,心那里更是空出来了一块似的。
她期待已久的地主婆生活好不容易正式开始了,可她的思想觉悟却突然高尚了起来,一点儿都不满足于之前幻想中的那样肤浅的富贵生活了。
我即便是地主婆, 那我也是天上地下最酷的地主婆!
她可是镇国大将军苏和的亲生闺女儿, 镇国大将军镇守边疆, 抵御外敌, 是整个大梁的钢铁脊梁, 那她也要跟着苏和一起扛——她要给苏和搞钱!即便是她自己都吃不上饭了,她也一定要让军哥哥们吃好喝好!
再穷不能穷军人!他们要是吃不饱饭, 没有力气打仗,那还有谁能有力量保卫我们的家园呢?
苏云又拿出来了自己的手账本,在手账本上面写写画画。
真是老手账人了!
首先,苏云的目光放在了自己手下的大头, 田产上。
实业误国, 炒房兴邦, 这个道理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永恒不变的真理(???)!
她稍稍动一动手指,不需要自己下地,叫下人们外出奔走跑业务,人人就都是业务经理!
丈量土地, 买卖兼并, 没几年的时间, 她就能成为江城数一数二的大地主, 甚至是大梁部分地区的经济主宰, 让这片土地实质上的所有权归属于她, 制霸江城!
其间她不需要在这片土地上做出来什么实质性的动作, 一次次的交易就能让土地升值,真是老华尔街了!
……
不不不!
就在苏云越想越激动,觉得自己简直就是商业天(鬼)才,华尔街之狼,纳斯达克之虎,前世的时候搞什么餐饮业,开什么饭店,应该直接进军房地产的时候,她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
她这样,在短期时间内,的确会聚集大量财富,但是长时间下去的话,对整个国家都是百害而无一利的。
她以苏和为榜样,也要成为这个国家的钢铁脊梁,而不是成为背地里蚕食国家血肉的蛀虫!
那把这条划掉,田,地,还是不要炒了,还是继续好好种田,继续大力发展农业吧。
接着,这条路苏云不想走,她便又把目光放在了经商之道上。
江城市民经济兴起,工商业发达,是大梁的经济重镇。
江城的权贵,大地主,有钱人,更是众多。
他们生活奢靡,经常一个人一个晚上的花销就能顶贫苦人家一年的。
那想一想,他们把钱花在什么地方了?无疑就是“吃穿用度”这四个字上。
恰巧这第一个字,正是苏云最为擅长的。
苏云从“吃”上面,就能搞到钱!
苏和问他们这样的人要钱,他们有,但他们死活不给,那没关系的,苏云自有办法让他们心甘情愿地把自己兜里的钱,双手奉上!
+
苏云之前与杨家分家,不动产比如田产、铺子,分得了不少,更是一共分得了三家餐馆。
但她这段日子一直忙着跟苏和享受天伦之乐,苏府的大门几乎都没怎么出过,就更是没有去餐馆看过了。
于是这下,她便叫上了苏风和苏霜,下馆子去喽——看看自家的馆子经营得怎么样。
可苏云刚换好了衣服,一个人影就神出鬼没地凑了过来。
苏云都不用回头,就知道是洛清烟那个玩意儿站到了自己的身后。
她转身,看着洛清烟,问道:“你也想去呀?”
洛清烟点头。
“那你说。”
“……嗯?”
苏云认认真真地看着眼前的洛清烟,道:“你想要做什么,想要说什么,把话语都给我说清楚了。比如,你现在想跟我们一起出门,那你把你的这个想法对着我说清楚了。”
洛清烟之前撞坏了脑袋,大概是把自己大脑里正常说话的那个功能区域撞坏了。
但她不能这样下去的,她不能一辈子都是疯子,都不好好说话的。
苏云想让她变得正常起来。
苏云本身不是这个时代,这个世界的人。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她的想法很单纯,很天真,觉得自己是杨家的三少奶奶,周围的每个下人都是自己的奴隶,都会伺候她,无论她提出什么样过分的要求,下人们都会答应她的。
可她面对杨书乐的时候,她又是杨书乐的奴隶了。
她早就身陷囹圄了。这个世界上比她强大的人多很多,她早就被这样的人压迫上了。
而周围所有事情的运转,似乎都是靠着一层又一层的压迫才能行进的。更显这个世界像是一个牢笼了。
逃离了杨家之后,她周遭的一切这才变得正常起来了。但这一切都缘由自己当家作主。
她明白,她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来之不易,但她也不过是凡人一个,她是没有什么能耐改变这个世界的。
但是,她是不会随波逐流,被这个世界的深渊拉进去的。
她在这个时代不可能闹革命,改变每一个人的命运,令每一个人都人人平等,这种事情,即便在千年之后也是很难做到的。
但是,她想让她周围的人,她在意的人尽量人人平等。
虽然这个想法很不现实,但不现实就不现实,就这样不现实下去,哪管它最后没有什么好果子吃,那也这样继续下去吧。
而洛清烟,她必须好起来,正常起来。
等她逐渐好起来,变成一个正常人了,有她自己的思想了,苏云才会觉得跟她交流的时候是尊重她的。
之前,苏云总是生洛清烟的气,周围的人劝她,不要跟一个疯子计较。
但这并不是为洛清烟好,这根本就没有把她当做一个独立的人看待。
+
洛清烟看着苏云,觉得苏云这个磨人的小妖精又在为难她。
但是这没关系的,她真的是那种做大事的人,能屈能伸,而且这笔账她会记下的,之后的时候,她会在床上跟苏云算的。
于是,洛清烟像是小孩子学说话一般,艰难开口:“我……也想……”
苏云引导着她:“对,说完整了。”
洛清烟张口,看着苏云,有苏云在,苏云还帮她,她这次说话比之前容易了许多:“我也想去。”
苏云笑了:“你看,你明明可以正常说话的,那以后,你就多这样跟我说话!”
洛清烟点头,内心却哼哼着,她才不要跟苏云多说话呢。苏云不过是自己的工具人罢了,她跟自己的工具人没什么好说的。
然后,苏云满意地叫着苏霜:“霜儿,给她打扮打扮,我们一起出门逛逛。”
正好,怀了孕的女人口味突变,也很难伺候,苏云可以带洛清烟过去参考参考。
洛清烟觉得苏云是她的工具人,对不起,苏云超有默契的,也是这样的想法呢。
+
可直到苏云坐到马车里的时候,她看着坐在自己对面,一直盯着自己看的洛清烟,这才觉得奇怪。
不是洛清烟看她的眼神越来越暗,像是野兽一般,让她觉得危险,而是她俩的衣服——怎么看怎么奇怪!
苏云皱眉,想了想,便又压低了声音,小声凑到苏霜的耳边:“霜儿,我叫你给她打扮打扮,你怎么……”
苏云话还没说完,苏霜就得意道:“是!三少奶奶!我为了把你衬托得更美,专门让你俩穿颜色一样的衣服!但她的那一身,平平无奇,普普通通,什么刺绣金边的工艺都没有,寒酸极了,更是显得你贵气逼人,你就完完全全把她比下去了!这样,即便不在杨家了,那你正妻的威严也依旧!”
“……”
然而,苏云想说,这并没有把苏云衬托得更美。
洛清烟有她自己的那张脸在,即便是套麻袋,她都好看极了。
而且,她的气质相当不食人间烟火,还真不适合穿戴浮夸的衣饰。给她越是穿戴平淡,她就越是好看。
所以,现在这本应是苏霜以为的清汤寡水的洛清烟,实际上却仿若天上的仙子一般,不惹尘埃,真是好看极了!
而苏云,她现在跟洛清烟穿了同样颜色衣服,她的脸摆在那里,她也穿不难看,但是,她却像极了跟洛清烟一起穿开了情侣装!好般配啊有木有,一看就是关系特别好才这样穿衣服的啊!
苏云又低声道:“我俩长得都不差,你这样子做真的拉不开差距!”
苏霜可聪明了,小脑袋转悠得飞快:“那下次给你俩一个穿红,一个穿蓝?这样对比强烈,是不是就能拉开差距了!”
苏云气得拍开了自己的大腿:“还不如今天的呢!”
而且,还下次?
+
没过一会儿,苏家吉祥三宝苏云、苏风、苏霜与洛清烟从马车上下来了。
苏云先被苏霜扶下了马车,然后见洛清烟是个孕妇,想要扶她一把,谁知手刚要伸过去,洛清烟那动作干脆利索的,直接从马车上跳了下来。
苏云见状,是真的很吃惊。
这到底怀了孩子没啊?
如果真怀了,那这孩子一定不得了啊!
苏云又看向走在前方开路的苏风:嗯!这是我苏家的血脉!之后这孩子肯定也是上阵破军的主!
+
四人去往的第一家餐馆名为繁花楼,据说,这是苏云名下三家餐馆之中,生意最好的那一家。
可苏云刚走到门口的时候,就皱起了眉头:确定这是生意最好的那一家?
已经到了饭点的时间了,餐馆里的上座率却连五分之一都没有。当真是可以用门可罗雀来形容了。
这家都成这样了,那剩下的两家得萧条成什么样子呀?
当然了,这也是杨家人在背后搞鬼。
跟你分家,能把真正好的东西分出来给你吗?
苏云立刻掏出来了手账本,又掏出来了炭笔,写写画画,在还没走进餐馆,就打了个第一印象分——零蛋!
+
待他们几人走进了餐馆内部,内里的格调也不对。
太朴素,太典雅了,名不副实,一点儿都没有“繁花”的那个感觉。
苏云内心吐槽:这叫什么繁花楼,这就应该叫殡仪馆!
跑堂的小二介绍着,餐馆刚开业的时候,里里外外摆满了鲜花,的确很符合繁花的那个感觉,但后来生意没有刚开始的时候那么好了,就成了现在这样了。
但是,这里饭菜的价格却很繁花。
苏云坐下来,翻着没有标价的菜单点菜,随便问了几道菜的价钱,又皱起了眉头。
苏云虽然不是真的土生土长于这个世界,但她对于钱的事情很敏感,她立刻察觉出来,这里的标价明显不对劲儿,是在坑傻子呢。
但是先这样吧,反正是自己的店。最后钱还是要回到自己手里的。
可点完菜 ,之后又过了许久,一道菜都没有端上来。
磨磨唧唧,上座率惨极了的餐馆,更显冷冷清清了。
苏云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了。
如果她前世的餐厅是这副德性的话,那她简直都没有脸再在餐饮行业混了。
苏云气得又在手账本上写写画画,零蛋!全部零蛋!这餐馆简直一个优点都没有!
洛清烟凑了过来,看苏云写什么。
苏云把她推一边儿:“边儿去,边儿去!别烦我!即便你看,(苏云也写得乱七八糟的,什么语言,什么符号都有)你也看不懂的!”
可洛清烟还是凑了过来。
由于苏云写的鬼画符实在是太叫人看不懂,她凑得更近了,胸都贴苏云的胳膊上了。
软乎乎,软绵绵的,搞得苏云更暴躁(燥热)了。
真是的,洛清烟这个家伙,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头不回,是不是?
苏云便直接当着洛清烟的面,大大方方地翻开新的一页,在手账本上写下大大的几个字:
洛清烟是个王八蛋!
洛清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