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节 少数派报告
“一同上奏折这是小事,在下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合适的,只是有一件事,想向鸿胪寺的高人请教,如今朝堂上堪称众正盈朝,朝堂上无不是道德高深,学问似海的高人,对于提携后进一向不余遗力,为何小子却从未有被诸位长辈爱护的经历?谈起私谊,大家兴高采烈,各个尽兴,只要小子提起公务,朝中诸位无不对我高挂免站牌,顾左右而言他,是为何故?”
今天唐俭有事相求,云烨就用一起上本表功来吊着唐俭,逼着他给自己解释,为什么自己在朝堂办每一件事情都要再三的研究之后,才会有一个模棱两可的答复,往往要找到李二,给他解释清楚了,这件事才能继续干下去。到底为了什么,云烨自付没有伤害到任何人的利益,基本上都是双赢的好事,为什么办起来会如此的艰难。
“云侯不知道?”唐俭反而问云烨。
“不知,小子虽然年幼,但是牵涉到书院之事,一定会本本分分的做好,不会给人把柄可抓。”
云烨的话才说完,唐俭,许敬宗两人一起哈哈大笑起来,这一回倒是把云烨笑的莫名其妙。
笑了好久,他们才止住,唐俭对许敬宗说:“延族,你好好对这位惊采绝艳的糊涂侯爷讲一下其中的门道,老夫再笑一会,能让长安三害之首的云烨云不器挠头,实在是值得老夫畅饮一顿。”
许敬宗拭去了眼泪,对云烨说:“云侯,你倒霉就倒霉在把每一件事情想的太周到,让上官找不出一点岔子,上官之所以是上官,那就一定比你高明,你的本子让他们觉得你才是上官,为了把这种怪心思去掉,只好从你的字里行间找错误,哪怕找出来一个错别字也算,可惜,你就没给他们这个机会,你把本子交给上官,就是希望上官可以给你修正,补充,最后得到答复,你的本子就没有让他们斧正的地方,这说明有一方是傻子,为了自己不当傻子,他们只好委屈您来当这个傻子了。
我在工部的时候,就常常被找去看你写的本子,心里话,你的每一个要求都属于有理有据,每一个主意都出人预料却又堪称绝妙,我每一次观摩,都有新的收获,常常拍案叫绝,恨不得亲自到书院求教,这样的本子,我记得共有三个,第一个是《新建恪物院请准书》第二个是《请拨工费银钱书》,第三个就是大名鼎鼎的《书院概论》。
我见过的本章不下千本,就您的本章给我的印象最深,第一本您从四个方面阐述建立书院的必要性,无论是军,工,农商,每一条都论据翔实的让人无法辩驳,觉得自己只需要在本章上签字画押即可,根本不用再去动什么心思,这件事你一定会运作成功。
第二个本章《请拨工费银钱书》不用说,尚书大人在工部把它当成范本在用,那些稀奇古怪却又的的确确存在的费用,让我等恍然大悟,原来一项工程的费用计算还可以如此进行,您不知道,尚书大人看你的本章看的汗流浃背,这样的本章如果真的全部通过,工部如果不成为笑柄才怪,您说这样的本子他们会通过吗?
第三个本章那就是您的得意之作了,也让三省的宰相们狼狈不堪,恐怕就是陛下,也会后悔说那句,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的豪言,反正我是没胆子评论,也没有能力评论,就是听说陛下看了你的本章回到宫里,一连责罚了七八个内侍。第二天却亲自下令准建书院,并且让文武百官以后的本章都需要达到言之有物的程度,如果只有满篇的溜须拍马,歌功颂德,就会被罚钱,扣粮饷,唐鸿胪!你也被扣过钱粮吧?”
唐俭笑着对云烨说:‘老夫倒霉,在你的《请拨工费银钱书》之后上的要钱的本章,谁知道不但钱没要着,自家的银钱反而被扣了两月,小子,这都是你惹出来的祸,让老夫被人笑话了半年,这笔债你怎么还?”
云烨一下子就明白了,原来根子在这,自己莫名其妙的成为了官场中的少数派,满朝文武都在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混日子,猛然间跳出来一个讨厌的家伙,把一池子清水搅得乌漆麻黑的,大家全部不得安生,自然要找这个家伙的毛病。
还好,就在所有人等着云烨大展宏图的是侯,没料到云烨却激流勇退躲到书院里教书去了,让他们的眼珠子都差点掉出来,想到这里,云烨暗自得意,老子就是这么出人预料,有一根狗骨头,你们抢的昏天黑地,老子站在一边吃着肉看热闹有碍眼的就上去踢上一脚。有什么不好?
“嘿嘿只不过是三篇格式化公文,就让你们如临大敌,告诉你们,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你们现在躺在功劳簿上吃老本,还有两三年的吃头,等书院里的学生毕业之后,他们的公文写作和我写的都会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到时候就不是三篇,而是三十篇,三百篇,那时候,唐公,许公,你们如何自处?”云烨说完哈哈大笑着离开了。
“老唐,我没关系,回去后我会就任书院院判,了不起放下架子到教室里听课,以我许敬宗的资质会学不会?老唐你等着看我的新本章吧。”见唐俭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再刺激一下他,就背着手悠哉悠哉的去看何邵如何给其他的牛穿鼻环。
又一声牛的惨鸣把唐俭惊醒,一想起云烨说以后会有无数的本章铺天盖地的涌过来,自己却无能判断其中谬误,这样可怕的情形之下,自己除了卷铺盖回家再无他法。
不行,我去书院学习太丢人,我家的善识孩儿可以去嘛,他还是孩子,不是早就嚷嚷着要去书院上课吗?
心事解决,他感觉全身松快,哪怕是牛的惨叫声也是如此的生动。
云烨回到帐篷里,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了,其实他很希望那日暮接受自己的好意,刚才只不过是特意避开,就是留给宦娘劝那日暮的空间,现在帐篷里只有自己,云烨认为该睡觉了,在这个没有娱乐的古代,他很自然的养成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的生活规律。
宦娘不知道哪里去了,连洗脚水也不准备,虽然只相处了不长的时间,云侯爷早就被宦娘贯成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大少爷。
没办法,人不在,只能自己动手,还没等他动手,帐篷帘子被掀开了,穿着一身红色锦衣的那日暮走了进来,她今晚很奇怪,脸上居然一点泥巴都没有,端着水盆的双手也干干净净,头发上插满了银饰,不知道她从哪里搞来的。
帐篷里今天没有点油灯,而是两根粗大的蜡烛,明明是白色的,却被人在外面硬硬的嵌了一层胭脂,环境不对,气氛不对,就连人都不对,在云烨发动脑筋猜测为何会如此的时候,那日暮蹲下身子,把水盆放在地上,把云烨推坐在床上,解开云烨的衣袍,给他脱下了靴子,再把袜子脱下来。
那日暮的双手有些粗糙,抓着云烨的脚,硬塞进水盆里,盆子里的水很烫,云烨很想把脚抽回来,顺便再把那日暮抽一巴掌,但是看到那日暮一脸庄重的样子,强忍着脚上的不适,看她到底要干什么。
粗糙的手划过脚掌很痒,那日暮也不会伺候人,揪着脚趾使劲搓,这根本就不是享受,如同在受酷刑。还好她洗得很快,当云烨被烫的通红的脚从盆子里提起来的时候,云烨还在哀叹,快熟了。
每当脚洗完,如果是宦娘的话,她就会端着水盆出去,顺便替云烨把门帘压好,不让风吹进来。
今晚给云烨洗脚的是哪日暮,所以她就没有出去,居然开始脱衣服了。联想到今晚所有诡异的场景,云烨明白了,今晚他被结婚了,不用说主谋就是宦娘,执行者就是那日暮,她们竟然有时间搞出两只红蜡烛来。
很快,那日暮就脱的光溜溜的,把自己裹进毯子里,只露出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不停的朝云烨眨呀眨呀的,难道说这就是传说中所谓的媚眼?
知道草原上的规矩,如果现在把那日暮赶出去,明天她保准就会成为一具尸体,在云烨的营地她的族人还不敢伤害她,能伤害她的,只有她自己,新婚夜被撵出去的女人是乌弥,也就是石女,据传天神腾格尔的妻子就是美艳无双的乌弥,乌弥被魔鬼下了诅咒,让她一生都不能与腾格尔繁衍后代,乌弥自己跑到死人国,割掉自己身上所有的肉,只剩下骨架,然后用死去的九十九个处女的最美的部分重新组合了自己的肉体,从而更加的美丽。与腾格尔一起繁衍出了伟大的草原族群。所以石女是必须要走一遭死人国的,如果自己不想去,她热心的族人会帮助她。
那日暮不知道有没有死而复生的本事,云烨认为这个可能性很小,没法把那日暮赶出去,云烨只好爬上床,对那日暮说:“往里面一点,给我让点位置。”
没见有动静,只听见那日暮平缓的呼吸声。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