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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杀心渐起

  不窦燕山伤得很厉害,蚂蟥咬破的伤口想要把血止住很不容易,一般需要整整一天,十几个伤口在一天时间内,会让他失去大量的血液。
  高烧不退,估计被脏东西侵入了,在云烨去看他的时候,他的神志还算清醒,肿的猪头一样还能挤出一副难看的笑脸,就是云烨也不得不说一句“好汉子!”
  给窦燕山清洗了伤口,让老管家用仅有的一点烈酒给他擦拭腋窝,耳后,熬了柳条水,清洗他的伤口,但愿这东西有用。
  长期出野外的人都知道一点常识,那就是被吗蝗叮咬了,立刻需要用野牡丹的叶子捣成糊糊,贴在伤口上,这样很快就会止住流血。
  云烨很饿,旺财背上的伤口还没有长好,虽然窦燕山楼下就有好大的一丛野牡丹,云烨也假装看不见,忙忙碌碌的帮助窦燕山用酒降温。
  “云侯为何对我这个敌人如此上心?”
  他到这个时候还是不放弃和云烨做朋友,看到云烨四处忙碌,心有所感,特意问一句。
  “我其实很希望你死掉,可是想想你的为人,就不敢让你死了,因为在你死之前,你一定会拖我陪葬,这样你黄泉路上就不会感到寂寞了。”
  窦燕山想笑,可是皮肤绷得太紧,在那里艰难的拍着手说:“生我者父母,知我者云侯也,我若是好好的活着,你就不会死,如果我的雄心壮志都化为飞灰,云侯,你就是不想陪我走一遭地狱,也不成。”
  “那你就好好活着吧,加把劲,把烧先退下去,如果在长安我有无数的办法把你的体温降下来,可是在这个鬼地方,就看你自己的意志是不是够强,这时候你需要静养,顺便说一句,你也需要大量的金子来安抚你惴惴不安的属下,我就不陪你了,去弄金子,不是为了你,是为你家里那些受到无辜牵累的妇孺。”
  “我窦燕山一生中最讨厌肮脏,下来就是蠢人,肮脏的蠢人我只要见到,就有一股想要掐死的冲动,云侯,知不知道,和你谈话很舒坦,和你一起喝酒很舒坦,你告诉我一句实话,假如窦家没有人烛这件事,你还会参与李二的计划吗?““不会,根本不会,你家坐大关我屁事,那是皇帝的事情,收留裴英是皇帝硬砸过来的,你在书院大门里进出的时候,老太监无舌,就在书院,你不会不知道无舌是谁吧?““原来如此,又无舌那条毒蛇在你哪,你想要放水都没机会。“窦燕山无力的躺在床上,老管家托着他的头,脖子上缠着的干净麻布,好像又湿透了,殷红一片。
  采金子最好是自己人,窦燕山不允许土人把这一门手艺学会,特意安排了窦家最忠心的七八个仆役供云烨使唤,只要他不逃跑,这些人都需要听他的。
  采金子很简单,只需要一个溜槽,一个溜扳,再加上已和采金盘就齐活了,丛林里最多的就是木头,溜槽上布满了一个个的小阶梯,只要铺上麻布,两边用镶条压紧,这样做的好处是比重比石头泥土大了好多的金矿就会留在一个个的小阶梯上,大的鹅卵石会从上面被耙子刮下去,一遍遍的用水流冲刷过后,收起麻布,把上面的金矿收起来,倒进采金盘里,最后拿着采金盘,贴着水面不停的摇,用离心力把轻的废物淘出去,最后从很少的精矿里把小小的金粒收起来就好,很可惜,水银这东西在大唐太昂贵,都被一些爱好长生的人士高价买走,炼成丹药吃下去了,所以窦燕山这个穷鬼没有,要不然云烨连最后的一点金子都不会浪费。
  部落的金子来自于河流,一条蜿蜒的小河从一个洞窟里流了出来,两岸甚至还有发过洪水的痕迹,看着洞窟,云烨就知道,这座山里有一个储量丰富的金矿,要不然,河沙里不会有这么些金子,土人采金子很有耐心,抓着一把沙子放手上挑,老天爷,怪得他们铸造一套金器,最少需要一代人的积累。
  山洞里一定会有更多的金子,但是云烨不打算告诉窦燕山,古人对洞窟有着天然的畏惧之心,尤其是这种产金子的洞窟,认为金子是上天的赐予,有多大能力就采多少金子,如果一昧的追根溯源,会招来老天震怒,降下奇祸。
  云烨爱死古人的这种习俗了,李二都捧着一个破碗吃饭,就是嫌自己的碗太完美,特意把碗敲一个小缺口,意思是只有献给上天的礼器可以十全十美,自己不敢和上天比肩,用一个破碗就好。
  云家以后不做生意了,现在已经招摇的让人恨了,以后没事干就找一两座金矿,淘点金子也好,自己出现在大唐的地方后世称之为白银市,听名字就知道是一个到处金子和银子的地方,虽然最多的是铜,可是稍微有一点常识的人都知道,金铜不分家,有铜的地方,一定会有金子,如果闲来无事,就去那里找金子去。
  支好了溜槽,窦家的仆役就开始往溜槽上堆沙石,那头有人一桶一桶的往下浇水,虽然只需要起一个小坝把水位抬高到溜槽的位置,就可以让水自己冲刷溜槽,云烨决定不这么做,窦家的人当牲口使,没什么错,更何况,负责倒水的家伙刚才居然想让旺财替他背那些沉重的工具,混蛋,你就一辈子倒水吧,回头需要特意在窦燕山面前夸奖一下这个家伙,说这家伙倒水倒的最好,其他人都不成。
  没想到啊,这里的金矿品位居然如此之高,只冲刷了四遍,溜槽的小平台就被金矿填平了,止住了仆役们的动作,吩咐两个仆役把麻布上的金矿倒进采金盘,光是肉眼看,云烨就发现了好些金砂。
  亲自脱鞋下水,站在水里摇晃采金盘,不到半个时辰,采金盘底子上就基本剩下金砂了,把水倒出去,用猪鬃做的小刷子小心的把金子倒在一个木桩子上,等水分蒸发干,收拢起来,颠一颠,足有一两,云烨惊讶得合不拢嘴,而那些仆役眼珠子都红了,不用催促,自己就开始疯狂的劳作起来,那一小包金子,给了他们无穷的力量。
  旺财离大树远远的四处找好吃的嫩草,云烨自己躺在新做的躺椅上,晒着这个地方难得出现的太阳。
  有一种青草很好吃,就是不多,需要往草丛里多走一点,刚走了两步,一条胳膊粗的蛇就缠在了旺财的前腿上,蠕动着身体往紧里缩,旺财大惊,抬着一只前腿,就往云烨身边跑。
  听到旺财的嘶鸣声云烨一下子就蹿了起来,大声的喊着窦家的仆役上前帮忙,以为出现了猛兽。
  到了跟前一看,旺财的前腿上居然缠绕着一直蛇,吐着开叉的舌头就要往旺财的脖子上缠,云烨从地上捡起一把锄头,抡圆了就砸在蟒蛇的头上,蟒蛇的头耷拉了下来,身子却依然不动,还是牢牢地缠在旺财的前腿上,疼得旺财直叫唤。
  那些窦家的仆役一个个裂开了大嘴笑嘻嘻的看热闹,没有一个上来帮忙的,云烨强自冷静下来,掏出自己的小刀,抓着蛇头狠狠地刺了几下,然后再沿着刺破的口子,把蛇头割了下来,割断蛇头,云烨清楚的看到,蟒蛇晶莹的白色肌肉,迅速的膨大起来,细细的身子也一瞬间就变粗了,缓缓地从旺财的腿上滑落下来,尾巴犹自不停的抖动。
  把蟒蛇踢到一边,仔细的给藏在自己身后的旺财检查一下,除了腿上出现了几圈血痕之外,没有其他的伤痕,幸好是一条蟒蛇,不是毒蛇,要不然云烨现在哭都没眼泪。
  厌恶的看了一眼那些幸灾乐祸的混蛋,云烨这一刻很想杀人,侯爷做得久了,也就有了一些威严,那些仆役们纷纷低下头,继续干活,仿佛刚才没有发生任何事情。
  掏出一块糕点,这是看望窦燕山的时候从他那里拿的,虽然很粗糙,好歹也是糕点,塞进旺财的嘴里为他压惊,到现在,它还在浑身发抖。
  丛林里只要有补充热量的机会就绝对不能错过,把蟒蛇的尸体用木楔子钉在一颗没有蚂蟥的树干上,小刀从砍掉头的位置上开始剥皮。
  皮剥得很顺利,近两米长的蛇,足有十几斤,野外蛇其实很脏,蛇皮下面有好多的的寄生虫,这就是云烨一直不喜欢吃野味的缘由,野生的东西一般都有寄生虫,后世场夺走许多人生命的大瘟疫,就是因为没有管好嘴吃出来的毛病。
  他不打算放过这条蛇,窦燕山身体虚弱,需要一些高热量的东西来将养一下,用这条蛇,给他补充一点营养也算是尽到了朋友的责任。
  老窦喜欢吃脍,对生的东西情有独钟,说不定会喜欢吃蛇脍,听说三国著名的谋士陈登就是因为喜欢吃脍,结果吃的满肚子的寄生虫,到了末期腹大如鼓,身体消瘦,满满一肚子都是虫子,云烨看着蛇肉上不停蠕动的寄生虫在太阳的暴晒下慢慢钻进了蛇肉里,满意的点点头,这的确是一个大补的好东西。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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