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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节 憨奴和木球

  云烨讨厌看见战场,初到大唐的时候看到千军万马厮杀,自己的血液都会沸腾起来,明知道自己的身手很差,被环境渲染的都想拎着刀子杀上去,如果不是亲兵死死地拽住战马,这时候早就成了一堆枯骨了。
  现在,他见到战场就想吐,胳膊腿满天飞的场景实在是没什么好看的,一个个瞪着血红的眼睛像野兽一样的撕咬,这样的场景已经不能勾引起他任何观看的欲望。
  胳膊飞了,世间就多了一个独臂人,腿没了,时间就多了一个瘸子,脑袋没了,黄土地上就会平添一座坟头,但是肃穆的气氛得要,所以他就跪坐在蒲团上,和无舌饮茶,老钱跪坐在下首,小心的伺候着云烨和无舌喝茶,不知不觉的,天就变黑了,岳州大泽秋日的黑夜来的很早,云烨没有吩咐点蜡烛,只是让人把纱幕放了下来,稍微抵挡一下蚊虫的侵袭,亲兵不断地把前面的战事禀报过来,所以云烨对于前面的激战非常的清楚。
  寒辙亲自带着大军潮水一样的来到岳州城,他甚至没有休息片刻就发动了攻城的战争,当水贼们扛着云梯开始攻城的那一刻起,战争就进入了白热化,投石机把大量的燃烧物投进城墙,圆圆的草球带着烈火,肆意的在城池里肆虐,冲天的火焰印红了半边天。
  和撤离的百姓们在一起的关庭珑,瞅着杀声震天的战场,痛苦地闭上了眼睛,耳畔传来百姓们压低了声音的哀泣,这些哀泣就像刀子在割他的心,明知道这是计划的一部分,他依然没有办法原谅自己。
  韩城披散着头发,把自己的头用力的往树干上撞,没几下鲜血就糊了一脸,一道殷红的血从额头滑落,最后从下巴上滴答滴答的往下落,钱升,一杯接一杯的喝白水,这个时候不能喝酒,他清楚,当他喝干了腰里的水葫芦,又把韩城的水葫芦解下来,准备接着喝。
  一只手伸了过来,穿着麻衣的梁公按住了钱升的手:“老钱,这样喝水太伤身体,这个时候,还是安抚好百姓为好,如今漫山遍野的都是流民,要是出了乱子,就麻烦了,老夫还有些粮食,可以供乡亲们一路上食用,不如我们请官军送我们去巴陵,岳州已经完了。“
  “用不着去巴陵,大帅很快就会剿灭水贼,我们只需要在野外躲避三两天,就要回到岳州去,准备盖房子,现在都是晴朗的好天气,正好盖新房。“韩城抹了一把脸上的血渍,斩钉截铁的对梁公说。
  梁公正要斥骂,却发现一骑快马来到几人面前,大声禀报说:“贼人已经入城,赖将军已经率部退出城垣,封死了北门,杨校尉也已经率部退出南门,封死了南门,巴陵的长孙将军也已经赶到,彻底的封死了西门,现在这些贼人插翅也难逃了。“
  一直闭着眼睛的关庭珑这才长吁了一口气,睁开眼睛直起身子大声的说:“如今贼人已是瓮中之鳖,此一战后,我洞庭大泽再无水贼之忧,你们看着吧,岳州城的新篇章就要开始书写了,诸公,为了这些岳州百姓,请让我们抛弃前嫌,一同在这片土地上把新城建立起来,这座新城将是我们的万古荣耀。“
  钱升抛开水葫芦,从怀里掏出一个扁瓶子,这里面装的是云家酿造的烈酒,是他从刘进宝手里夺回来的,猛猛的喝了一大口,也不说话,就带着早已选好的青壮头都不会的向岳州城墙走去,这个时候,想必城墙底下一定有很多的尸体需要掩埋。
  寒辙带着笑意进了岳州城,看到四处冒烟的城市,他只想纵声狂笑,这一次终于赢了云烨一次,赢得痛快,赢得酣畅淋漓。
  “公子,我们进了城,想要出去就难了,刚才我看官军连三成的战力都没有表现出来,这一定是一个大全套,请公子三思。“
  刘方被自己的护卫裹挟,岳州城发生的任何事情都没有逃脱他的眼睛,看到水贼们轻易地进入了岳州城,不由得再次向寒辙提醒,希望他能够即刻带领水贼们逃出岳州城,趁着官军立足未稳的时候,强行打开一条生路,逃回大泽,这样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韩大先生,你说的对极了,官军之所以轻易地舍弃了岳州空城,就是要行瓮中捉鳖之计,拿一个空城换得洞庭水贼的彻底覆灭,这笔买卖是划算的,就算是传到王庭上去,云烨也是有功无过,他作为大将军确实合格,宁愿自己失败,也要为国家考虑,怪不得他能得到皇帝的如此宠爱,成功者无侥幸啊。“
  轻笑了一声后又说:“我的目的就单纯干脆的多,唯一的目的就是打败他,心无旁骛,没有他的那些俗务牵绊,只要毁掉岳州城让他的新城大业彻底完蛋,我就赢了,你们这些水贼的死活与我何干?“
  寒辙看着用铁链拆房子的憨奴笑的非常开心,每一次铁链子缠绕在柱子上,被憨奴生生的把柱子扯开,那些简陋的小楼轰然倒塌,寒辙就觉得全身的毛孔都张开了,通体舒泰。
  水贼们不明白自己的首领为什么要毁掉岳州城,这样做没道理,这个时候难道不该是敛财,劫色的时间么?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隐藏在骨子里的暴虐情绪,让他们非常的享受摧毁的快感。
  找不到人,就拿他们的房子来泄恨也不错,富人家里来不及拿走的瓷器,家具,就成了他们的首选目标,搬空了屋子,而后就是一把大火,接着嘻嘻哈哈的直奔下一家……
  憨奴从灰尘中走出来,肩上扛着一口大钟,巨大的手怎么拍都拍不出刚在铁链子抽在上面的巨响。韩城头一次听都这口钟发出这样巨响,心疼的脸都抽了,刚才的那一声金铁交鸣,他明明白白的听到了那口钟的哀鸣,敲钟啊,你用木头啊,谁会用巨锤去敲钟?等老子抓到你,也用巨锤瞧你的胫骨,看看你知不知道疼。
  钟很快就被两个巨汉玩成了碎片,没东西玩了,就从嘴上拿下木球,继续晃动着脑袋看那些会旋转的8字。
  等到水贼们搜遍了全城,他们发现,这座城里一粒粮食都没有,禀报给了寒辙,寒辙大笑了起来,吩咐水贼们继续破坏,自己带着刘方来到前街的一座宅子跟前,这座宅子很幸运,被破坏的并不彻底,唯一的原因就是因为他是青石垒成的,房梁上还有星星点点的火光,青石板也被熏得焦黑,一个小小的花园草木折断,松软的地上全是脚印,模样凄惨。
  “这里的地下有一间屋子,很可惜,住不下我们许多人,所以需要清减几位,韩大先生,你的才能不错,可惜执迷不悟,心里的牵绊太多,注定成不了大事,所以,你就死在这座城里吧,有三万人殉葬,相信你不会太寂寞。“
  寒辙从不说废话,这句话刚出口,两个憨奴就跨前一步,就要把手里的铁链子抽出去,刘方叹了口气,袖子里顿时滑落了七八个木球,颜色更加的绚烂,掉在青石板地上蹦蹦跳跳的四处乱跑,五颜六色的招人喜爱,憨奴立刻就忘记了要杀人的事,松开铁链子,嗬嗬嗬嗬的叫着笨拙的到处擒拿木球,没有木球的那个憨奴,更是急促,扑倒在地上,用自己庞大的身躯一下子就压住了两个,伸出去的大手又抓住了一个,看样子高兴地几乎要癫狂了。
  一直看守着刘方的那个护卫,插在腰里的横刀突然间就出了鞘,身子从两个憨奴中间穿过,而后,措手不及的寒辙就看到憨奴的脖子上出现了一道红印,紧接着大蓬的鲜血就冲天而起,方圆三丈之地顿时就下起了血雨。
  憨奴奇怪的摸着自己的脖子,沾了一手的血,这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身上经常有这东西,继续拿着自己的木球玩,血糊糊的手一会儿抓起蓝色的看看,不忍心放手,就叼在嘴上,又拿起一个绿球放在眼前晃晃,这一回他终于找到了正确的玩木球的方法,原来不需要晃脑袋,只需要晃动手臂就好了,发现了这个秘密让他非常的高兴,拿着木球向另外一个憨奴显摆,晃着手非常的得意。
  血雨终于停止了,寒辙肝胆俱裂,看着憨奴靠着坐在一起玩木球,脸上没有半点的血色,脖子上的创口,偶尔才能挤出一缕血丝,他们晃动木球的手越来越缓慢,渐渐的垂了下来,焦急的憨奴,努力的把手伸向正在和单鹰作战的寒辙,焦急的看着他,目光中全是不解之色,弄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控制不了自己的手,原来能够举起千斤巨石的双臂,如今连手都抬不起来……
  寒辙赤红的眼睛流出血泪,想尽一切办法要靠近憨奴,但是单鹰的长刀一刀紧似一刀,刀刀不离自己的要害,让他没有片刻的闲暇……
  他忽然听到了木球滚动的声音,在金铁交鸣的声音中,寒辙居然听到了木球滚动的嘎啦声,心不由得往下一沉,疯魔一样的拼着挨了两刀,在鲜血飞溅中向单鹰发起了狂攻,逼退单鹰之后,后退到憨奴身边的时候,只看到了两双毫无光彩的大眼,里面全是疑惑,好像在问自己:“为什么我玩不不了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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