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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节人人都是御史

  (上一章关于种花生的事情出了差错,我在花盆里种了好几年的花生从未剥过壳,自以为种花生就是不剥壳的,谁知道种过大田的书友告诉我,必须剥壳,这就太尴尬了,仔细研读过花生种植技术之后发现改成去掉花生的红衣为佳!感谢我细心地书友们!)
  等到云烨心情好转的时候,地里的麦苗已经吐出来新芽,柔弱的鹅黄色铺满了大地,燕子在低低的飞翔,不时地从原野里衔起一些枯枝败叶,然后飞窜进王侯家开始垒窝,云家的燕子窝尤其的多,正房的屋檐下就有去年留下的老窝,两只燕子勤快的进进出出忙个不停,闲暇的时候也会好奇的从窝里探出脑袋,看着一个壮硕的少年蹲跪在一个老人的身边小声的说话。
  “老祖宗,孩儿就要去遥远的边塞戌守,此去多则三年,少则两年,孩儿不在的日子里您老人家千万保重身体,等孩儿回来之后,再好好的孝敬您。”
  老奶奶看起来有些伤感,握着重孙的手舍不得放开,难过地说:“老祖宗除了保重身体还能做什么?将门的孩子年纪大了,就要出门去戌边,这是你的命,也是老祖宗的命,躲不得,避不开,你爹爹常年在外征战不休,这才有我云家的富贵盈门,不知不觉的已经轮到你了,昨天看你还是一个粉嘟嘟的孩子,怎么今天就要披甲出征了?”
  云寿站了起来,用力的捶了一下胸膛对老祖宗说:“老祖宗,您看看,孩儿强壮着呢,爹爹打跑了敌人,就该孩儿守着它们,免得他们再夺回去……”
  燕子没时间听这些伤感的话,它感觉自己快要下蛋了,而自己的屋子还有点漏风,这可不成,双腿一蹬,就离开了自己的窝窜进外面的花园,继续寻找最柔软的搭窝材料。
  辛月在房间里忙着为云寿准备出征的铠甲,每一片铠甲的金丝都重新检查过,在铠甲甲片的链接处又细心的加了一缕丝线,这样一来,甲叶子就不容易脱落了。
  云烨窝在躺椅上举着一本书在看,春日的阳光透过窗棂照射在自己的身上,李靖的《六军镜》到底还是有可取之处的,一代名将的巨著,如今刚刚面世,就要面临淘汰的危险,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书院的一些学生狂妄的认为,古老的冷兵器战争体系已经在逐渐的走向消亡,取而代之的就是新一代的热武器,他们杀起人来更加的高效,更加的直接,云烨的那句将敌人消灭在进攻的路途上的名言,已经成为他们膜拜的对象,唯武器论已经占据了他们狂热的大脑,尤其是驼城出现之后,以及它所表现出来的无敌姿态,仿佛是在印证这个说法,为他能立足在军事理论史上提供了更加坚实的跟脚。
  这太过了,自己是什么东西有谁会比自己更加的清楚?只不过是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用合适的武器击败了合适的敌人。
  随着敌人逐渐对热兵器逐渐的了解,总会有新的方法来对付这些热武器的,从西域十六王的失败就能看到吐火罗人的巨大进步,他们从一开始听到火药爆炸声就狼狈而逃,到了现在知道通过挖壕沟,分散散兵线来减少伤亡,就说明这个世界正在快速的适应热武器的到来。而在火油的使用上,它们甚至有了更进一步的认知,一种名叫地狱火的东西正在大量的为吐火罗,莎栅人,以及大食人所装备。
  后世有一位名家曾经说过,长征是播种机,是宣传队,这句话说得半点不假,火药和火油最大规模的使用就在西域,而这个地方自古以来就是战争最频繁的地区,只要是隶属于战争范畴的东西,他们都愿意学习愿意接受。
  所以他们是除了唐人之外最早接受热武器存在的人群,大唐的精英们现在这样的自高自大,迟早会吃大亏,骄傲和骄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不过这样的风气一旦形成,就很难扭转,只有在吃大亏之后才能醒悟,想到这里云烨摇摇头,苦笑一声之后,就把这些心思彻底的抛开。
  放下书本,回头看看正在为儿子准备征衣的辛月,她的神情非常的专注,以前给丈夫准备征衣的时候,是她们姐妹一起完成的,现在给儿子准备征衣,她拒绝了所有人的帮助,专注而深情,对于母子情云烨找不出比孟郊写的那首《游子吟》更好的诗歌了,也就住嘴不再表达什么意愿了,走到跟前拎起云寿的铠甲,拿手指轻轻地敲击一下笑着说:“你最好给他准备两套甲衣,其中一套是冬日里穿的,塞外苦寒,天寒地冻之时,有时候甲片会粘在皮肤上弄不下来,好多人之所以会被冻伤,就是因为不知道与预防。”
  辛月抹了一把眼泪埋怨道:“您是从哪些地方下来的,知道的自然比我这个妇道人家多,您怎么就那么狠心,能让寿儿去北海?石头都能冻裂的地方,寿儿细皮嫩肉的怎么受得了。”
  “总是要经历的,寿儿就是一头被关在笼子里养大的小老虎,现在笼子已经装不下他了,他需要更大的天地,正好,北海之地地广人稀,正好消磨一下他的身上附着的繁华尝一尝孤独的滋味,三年之后,你会看到一个完全成长起来的儿子,有益无害啊。”
  辛月跟着叹口气说:“随他吧,我把他从一尺长养到现在**,该怎么管束是你的事情,妾身对得起云家的列祖列宗。”
  云烨只是笑笑,辛月已经找了八十个可靠地家将护着云寿去北海,为此不惜将庄三停从岳州调回来,有这八十个人,天下间那里去不得?现在只是在耍小性子而已。
  春天的云飞的很低,几乎是从树梢上掠过一般,蓝蓝的天空下,飘荡着几十个黑色的小点,这些东西该是热气球,他们就像候鸟一样总是随着风飘荡,长孙家撵走了何邵,现在他们全家都靠着风吃饭,并且活的钟鸣鼎食,让人羡慕。
  旺财就在窗户旁边,拿头拱开窗户就让云烨看到了外面的美景,它这是在提醒云烨,每天出去散步的时间到了。
  辛月烦躁的将旺财的长脸推了出去,咣当一声就关上窗户,重新回到桌子边上继续往金丝上缠丝线。
  “跟旺财发什么脾气!”云烨嘀咕着出了家门,背着手往外走,旺财就踢踏,踢踏的慢慢跟上来,脖子底下的钱袋沉甸甸的一甩一甩的,非常的有派头。
  走了半截路才发现这是去书院的那条路,摇摇头又重新折返,现在还不能去书院,关于自己和书院的谣言还没有平息,这时候一旦过去就会落人口实。
  其实石板路上的人从来都是络绎不绝的,商人,学生,女眷,长安城里的达官贵人都能去书院,唯有云烨去了书院就会遭口舌。
  自从李二发疯,在朱雀大街上设置了一个巨大的铜箱子,不管是谁都能往里面投书信,谏章,据说这样做的想法就是让天下人都成为御史,有无数个御史盯着,这天下总该太平了吧?
  云烨是知道结果的,武瞾就这么干过,结果就是造就了无数的酷吏,整个朝堂上一片血雨腥风,不知道这个主意是谁给皇帝出的,总之不是一个好兆头。
  来俊臣,周兴,这样的人物只要出现就必须躲得远远地,只要和自己没有冲突,最好不要理会,因为在三木之下,可以做到予取予求。
  谁都想不到遭受**最多的不是刚刚闯了大祸的云烨,也不是刚刚杀了三万多人的杜如晦,而是太子李承乾!
  赔着老爹刚刚从洛阳回到长安的李承乾,立刻就被无数署名或者不署名的弹章淹没了,从太子狼子野心准备谋朝篡位,到太子私生活不检点,肆意的蓄积美人,夜夜笙歌从不断绝。
  好在没有像以前那样攻击承乾说他喜欢娈童的,现在称心在云家早就成为调香的宗师了,习惯性的出入于长安贵妇的香闺,调配一些昂贵的只属于贵妇私人的香水。贵人中间却无人问诘,只有那些无知的小民才会狠狠地嚼舌根子,说某某某家的妇人怎么,怎么了,发展到最后就会有一些非常香艳的版本流传出来。
  长安人传闲话是有传统的,自秦朝时期他们就乐此不疲,一直到现在还有市井的浮华浪子拿嫪毐的阳具说事,那东西被夸张到能充当车轴这么恐怖的事情居然也有人信。
  失意人遇见失意人唯有喝酒而已。
  李承乾也是烦躁不堪,骑着马准备去玉山散心,结果就遇到了正带着旺财前往程家庄子的云烨,遣散了护卫,两个人就在大路边上找了一家很小的酒馆开始喝酒。
  “听说你最近喜欢坐着羊车在东宫遛弯?什么样的特制裤子能一次容纳两个人?都是兄弟,说说,我看看回家能不能也做一条那样的裤子。”(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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