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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

  我与他对视一眼,错开了:“没人不喜欢乖孩子。”
  他闻言轻笑了声:“乖孩子……我从小就不是一个乖孩子,怪不得没人喜欢我。”
  拍打的动作微微停顿,很快又再接上。
  他这话简直赶上胡言乱语了。都不用他出声,只消一个眼神,不知道多少人愿意匍匐在他脚下求他垂怜,多得是喜欢他这个“坏孩子”的。他从来不缺人喜欢。
  我没打算与他说楼下花园里发生的争执,听墙角毕竟不是光彩的事,而且我总觉得,他该不想参与上一辈的恩怨情仇。
  从他毫不犹豫将夏乔寄给自己的闪存盘扔掉就能看出,他对这一团乱麻的父辈情史堪称深恶痛绝。
  看宋墨睡得香甜,我也有些眼皮沉重,昏昏欲睡。
  忽然病房门轻轻叩响,过了会儿梁秋阳探头进来。
  看到宋墨睡着,一边又有宋柏劳,在门口晃了晃手机,小声道:“我过几天再来看你,你有什么给我打电话,我先走了哈。”
  我看他嘴唇红肿,唇角甚至破了一个小口子,都能想象他这两个多小时去干嘛了。
  这些alpha,接吻能不能控制下力度,被犬牙咬到真的很疼啊。
  “路上小心。”我冲他挥手告别。
  房门再次关上,病房里恢复寂静。
  耳边忽然传来宋柏劳的声音:“你也很喜欢他。”
  我不自觉看过去,他维持着先前的坐姿,脸上没什么表情,仿佛刚才那句话只是他无聊时的随口一言。
  想到他之前还不允许我和梁秋阳往来,现在这句话怎么听都好像带了点别的含义。
  梁秋阳可是将来会成为他“表姐夫”的男人,他这样真的好吗?
  我调整了下睡姿,挨着宋墨闭上了眼,嘴里说道:“因为他也是乖孩子。”
  宋柏劳半天没出声,半天后哂笑着道:“……原来如此。”
  哪怕周围环境这样安静,这四个字仍然如同他的喃喃自语。不仔细,便听不分明。
  又过两天,我病情稳定,已经可以出院了。
  骆梦白给我开了些聊胜于无的抗病毒药物,让我每周复查,有情况随时通知她。
  出院前一晚,宋霄来为我送行,手里拿着一把尤克里里。
  他明天就要手术了,还要在医院呆一阵,说不能亲自送我,只有送上一曲以表歉意。
  可能觉得手术之后是新的开始,他剃了胡子,剪短了长发,看起来一下子像是年轻了二十岁。
  到这会儿我才发现,宋柏劳眉眼像骆青禾,但下半张脸很像他,特别是唇形,上唇薄,下唇稍厚一些,不笑的时候像枚形状美好的水菱。
  他拨了下琴弦,冲我笑了笑道:“这是我问隔壁病房的年轻人借的,我好久没弹了,有些生疏,你别笑我……”
  他之前胡子拉碴,长发纠结,像个不得志的落魄艺术家,如今刮了胡子,剪到及肩的头发在脑后扎成精神的短马尾,倒有几分意气风发的艺术家的模样了。
  “you sure look swell.don't let that faze you……”宋霄缓缓开口,歌声不是梁秋阳的空灵通透,也没那么多技巧,带着丝慵懒拖沓,像情人的低语。
  他边弹边唱,笑容明朗,如同夏夜的风,清爽热烈。和骆青禾那个冰块一样的人,简直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性格。我简直有些好奇,当初他们到底是怎么相爱的了。
  一曲唱完,宋霄按住琴弦,我捧场地连连拍手。
  “好听!”
  可能也是多年不唱了,他嗓音有些沙哑:“比以前差多了,以前柏劳……”他一下停滞,断了一拍才接上,抚着乐器笑得有些涩然,“柏劳很喜欢听我唱这首歌。”
  这些天来,我也看出来了,他和宋柏劳相处起来总带了份无所适从的尴尬和小心翼翼。宋柏劳没有排斥他的亲近,同时也没有更多的表示,或许和他一样,都不知道彼此该如何相处吧。
  十几年的缺失,并不是说补上就能补上的。
  说曹操曹操到,提到宋柏劳,下一刻宋柏劳便推门而入,见到宋霄在,并不明显地蹙了蹙眉。
  “你怎么在这?”
  宋霄连忙站起来,一手抓着尤克里里,另一只手无所适从地握住自己的三脚手杖。
  “霄叔是为我送行来的,他明天要动手术,送不了我……”我替宋霄解释道。
  宋柏劳看了眼他手上拿的乐器,眉心舒展了,话语却怎么也软和不下来:“知道明天动手术就不要乱跑,医生没让你早点休息吗?”
  宋霄讪笑着忙不迭点头:“说了说了,我这就回去。”
  他拖着手杖一点点挪到门口,经过宋柏劳身边时,忍不住道:“那你也……早点休息,别太辛苦了。”
  宋柏劳垂眼看着他,看得对方脸上的笑都要挂不住,才微微颔首说了句:“知道了。”
  宋霄得他一声应,高兴不已:“啊,好,那我……那我走了!”
  完了回身冲我摆摆手。
  宋柏劳目送着他离去,视线过了许久才收回,应该是看对方进了电梯。
  这个人有时候,还是挺嘴硬心软的……
  宋柏劳今天带了笔记本电脑过来,一坐下就开了机,一副要在我这彻夜办公的模样。
  我看他专心打字也不说话,拿了一旁报纸在灯下细看。
  上面正好有一则关于夏盛的消息,夏盛起诉炎华世纪的商业间谍案下个月开庭,双方律师团堪称国内顶配豪华阵容,不少人兴致勃勃等着看两方交战呢。
  “以前,我和骆青禾最喜欢听他唱歌。”
  我怔然稍许,从报纸中抬头。宋柏劳的打字声并没有停下,目光也始终停留在屏幕上。
  “他们在异国街头相识,一个是出国留学的大少爷,一个是初出茅庐的年轻摄影师。摄影师对大少爷一见钟情,在路上拍下大少爷的照片,被大少爷发现……”
  他吊人胃口的停顿下来,我忍不住追问:“然后呢?”
  “然后就删了。不过这个摄影师穷得很,没有旅费只能在街头卖唱,之后的一星期,大少爷每天路过那条街,总能听见他在那儿唱《loving you》……”他停下手头动作,唇角带上些笑意,眼里有些怀念,“以前我和骆青禾都有专属曲目,他的《loving you》,我的《you sure look swell》。所以,直到他们离婚,我都不敢相信一个那么爱我们的人,竟然说走就走了。”
  童话故事一样的开头,文艺片般的结尾。
  我叹了口气,内心唏嘘不已。恐怕方才宋柏劳早就到了门外,只是不忍打断,听完整首歌才进来的。
  “我一度也以为,你的点心……和那首《loving you》一样。”已经没有任何击打键盘的声响,他却还是盯着电脑屏幕,垂着眼帘,并不看我。
  我愣了两秒才理清他话里的意思,他觉得我给他做的点心,就像宋霄为骆青禾唱的歌,是一种……求偶行为?
  宋柏劳终是抬头,眼里满是苦恼不解:“如果你不喜欢我,当初为什么又要嫁给我?”
  第五十四章
  【有些秘密,就让我带进棺材吧。】
  追根究底,一切误会的源头还要数朱璃的那封情书。要不是它,我和宋柏劳也不会成如今这样。
  它让他有恃无恐,以为抓到了我的破绽,将我对他的讨好忍让,通通冠以“喜欢”的名义。
  它成功将我塑造成一个可以因为“喜欢”而肆意伤害别人,手段龌龊的“强奸犯”。
  这个强奸犯多年后还和继兄再次联手,终于得偿所愿嫁给了当年的“受害人”。
  如果一切建立在“喜欢”之上,倒也说得通。但一旦没了基底,失去了依托,所有处心积虑都将坍塌奔溃,变得毫无道理。
  宋柏劳会疑惑也属正常,他怎么会想到,为了使这座“空中楼阁”得以延续,宁诗扯了一个多大的谎言来诓骗我。
  我与宋柏劳这番纠缠,由朱璃开了头,宁诗断了尾,我们从始至终只能如同两具身不由己的木偶,傻傻被人操控。
  如果不喜欢,为什么要嫁给他?
  这问题并不犀利,却每个字都像戳在我伤口最痛处。
  这七年来,他什么也不知道,只有我苦苦挣扎,只有我陈伤难愈。他转头继续自己的生活,将我像垃圾一样丢在身后。
  就连我的“怨恨”,他都毫不知情。
  我心里暗叹一声,道:“你也不是因为喜欢才和我结婚的不是吗?当初宁诗骗我说孩子还活着,想要回孩子就要嫁给你,传出朱璃订婚消息后,她才承认孩子早就不在了。你为事业,我为孩子,咱们各取所需吧。”想了想,补了句,“就算不是你,我也会同意。”
  他骤然黑了脸,我以为他要发火,等了片刻,他却隐忍着一个字没说。
  或许看我一个将死之人可怜,又或者对我心里有愧,他的坏脾气已经许久没有在我面前展露。简直都快让我忘了,他曾经是个脾气多糟糕的人。
  “所以,只是因为孩子。”可能忍得辛苦,他嗓音含着丝喑哑。
  我淡淡道:“是,只是因为孩子。”
  他点点头,垂眸不知琢磨什么,过了会儿又抬头问我:“你还有什么心愿吗?”我愣了愣,还没答,他又接着道,“我是指除了孩子,你还有其他的心愿吗?”
  他问的突然,我也有些没想到,怔愣了好一会儿才道:“重新……取得烘培师证。”
  “还有呢?”
  “没了。”
  “烘培师证……”他轻声念着这几个字,若有所思。
  我也不知道他问这个做什么,难道是临死前要帮我圆梦吗?
  我看他应该没问题问了,低头继续读起报纸。
  过了五六分钟,安静的病房内才再次响起键盘敲击声。
  怀孕后我对信息素的气味一下子变得敏感起来,宋霄说这是正常现象,他当初也有这样的情况,这可能和孕吐一样,是“反应强烈”的表现之一。
  各种信息素气味夹杂在一起,我作为beta无法适应,也不知道如何屏蔽这些气息,状态不好时,就会难受想吐。可只要宋柏劳在身边,他的信息素气息就会占据绝对主导,覆盖掉一切杂乱的味道,让我得以有片刻的喘息。
  可能是骆梦白或者宋霄和他说了我的情况,最近他陪着我的时间越来越多,连晚上也会睡在病房。
  我睡下时,他仍然在摆弄电脑,没有要睡的意思。
  等我晚上口渴醒来,发现之前照着宋柏劳的阅读灯已经暗了,取而代之的是我床头的一盏小夜灯。沙发展开铺成了床,宋柏劳侧躺着睡在上面,可能实在腿长,整个人都微微蜷缩起来,显得有些委屈巴巴的。
  其实我还有个心愿,但我觉得应该是很难达成了。
  我想听宋柏劳亲口对我说:“宁郁,对不起,当年没有相信你。”或者“我很抱歉当年那么蠢中了朱璃的计。”要是配上他的痛哭流涕,那就更好了。
  但以他这么个性格来说,我恐怕到死都等不到这一天。
  再醒来,已经是翌日清晨。
  出院过程十分顺利,只是当我走出住院楼要上车时,忽然被人从身后叫住了。
  我疑惑地回头看去,只见不远处站着个穿着住院服的瘦弱男人,脸上有道狰狞的疤,还没完全褪红。一只手吊着三角巾,另一只手如同宋霄一般,拄着三脚手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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