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8节

  陈杰回答:“我是这个案子八年前一审的嫌疑犯,已服刑了八年,也是这个案子的目击证人。”
  “能具体说一下当年你所看到的吗?”
  陈杰抬头,看着法官说:“我当时在温家行窃完,从后花园离开,看到花房里有人在哭,就走过去看,见一个女孩蹲在地上,男孩拿着刀,擦干净后男孩才带女孩离开。”
  宋律师待他说完,又问:“证人,请问你还认得那个女孩吗?她在不在庭上?”
  陈杰环顾了一圈,指向姜九笙,说:“是被告姜九笙。”
  “确定吗?”
  “确定。”陈杰补充,“因为当时印象深刻,所以记得很清楚。”
  宋律师又接着问:“再请问证人,当时我的当事人和她的同伴在花房里待了多久,你亲眼看到他们离开了吗?”
  陈杰回忆了片刻,语气肯定地说:“我站在外面看了不到三分钟,亲眼看到他们离开花房,然后我才走了。”
  “好的,谢谢证人的证词。”宋律师问完,面向法官,“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团,根据证人陈杰的证词,当时我的当事人在正当防卫之后,她的同伴就找过来了,当年的两个孩子都未满十八岁,心智并未足够成熟与理智,尤其是我的当事人,在失去了母亲的同时,父亲竟还想杀人灭口的情况下,不得已正当防卫刺了自己的养父,也就是死者姜民昌,可想而知我的当事人当时有多惊慌,所以才会选择逃避,无可厚非地擦去了刀上的指纹,并且立马离开现场。”
  宋律师拿了一份资料给书记员呈堂,并递给法官。
  “另外,这是一份我的当事人八年来的心理治疗记录。”宋律师语气一转,痛心又悲切,“我的当事人当年目睹了母亲被人杀害,又刺伤了自己的养父,精神一度崩溃,患了严重的抑郁症,并且有自杀倾向,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接受了催眠治疗。”他提了提声音,强调,“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的当事人八年来没有站出来澄清,因为我的当事人在催眠治疗之后,根本不记得当年的命案了。”
  到这里,宋律师道:“我的陈词结束了。”
  法官问公诉方检察官:“公诉方还有什么问题吗?”
  林检察官摇头:“没有问题。”
  法官又问:“一号被告律师呢?”
  孔曹华站起来,做最后的结案陈词:“我的当事人温诗好承认过失杀害继父姜民昌。”
  结案陈词一出来,法庭上便静了。
  姜九笙抬头,看着坐在对面的温诗好,她垂着眸,在拭泪。
  难怪这么老实配合,原来她的主张是过失杀人,所以才要装可怜,博同情,就是不知道她打了什么主意,居然愿意承认杀人罪,过失杀人再怎么轻判,也是要坐牢的。
  孔曹华站在庭前,语气越来越悲痛:“我的当事人温诗好出生在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父母恩爱,生活美满,而这一切的平静从死者姜民昌出现之后开始改变。视频里两位死者争吵时,曾清楚的指出死者姜民昌曾亲手杀害了我当事人温诗好的生父,从而取而代之,入赘了温家。”
  孔曹华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当事人,温诗好垂泪,哭得肩膀颤抖,孔曹华神色同情,继续陈词:“当年我的当事人还未成年,在听到这样的真相时,对死者姜民昌产生恨意也无可厚非,所以才会一时气急,说出了证人姜锦禹口中的那句证词。”他换了一种口气,气愤的神色,“你这种杀人犯,还不如死了。”
  话锋一转,孔曹华说:“可我的当事人并不是真的想继父死,试想一下,才十几岁的女孩子,在亲眼目睹了凶杀的过程,该有多惊恐万分,而就是这时候,死者姜民昌抓住了我的当事人,满手是血地向我的当事人求救,人在害怕时的第一反应都是惊慌、逃避,所以,我的当事人才失手推开了死者姜民昌,从而导致了死者颅骨凹陷骨折。”
  被告席上的温诗好,已经哭得不能自已。
  最后,孔曹华同情地看了看自己的当事人,红着眼,恳切地看向法官:“这八年来,我的当事人因为当年的事备受煎熬,从未有过一天忘记当年的过失,也正是因此,我的当事人才把偶然拍下的这份视频交给了警方,就是希望这个案子能有一天真相大白,从此不再受良心的谴责。”
  孔曹华诚恳地语气:“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团,还请你们酌情考虑我当事人的悔过认错态度。”
  温诗好终于忍不住,低声地抽噎。
  法官与陪审团脸上都出现的动容之色。
  姜九笙:“……”温诗好不去当演员,可惜了。
  最后,孔曹华递上了一份呈堂资料:“另外,这一份是我当事人温诗好的孕检报告,上面清楚地写明,我的当事人已经怀有六周的身孕,还请法官大人与陪审团在最终判决的时候考虑一下我当事人目前的身体状况,以上,是我方的结案陈词。”
  居然怀孕了。
  难怪,策略改成了怀柔。
  陈述辩论结束之后,二十分钟合议时间,然后,宣判结果,如下:
  被告温诗好过失杀人罪成立,被告据实承认,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怀孕的妇女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判处缓刑。
  最终判决,被告温诗好以过失杀人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五年。
  被告姜九笙属正当防卫,无罪释放。
  一审被告陈杰杀人罪不成立,入室偷盗罪成立,但已服刑八年,当庭释放。
  另外,被告母亲温书华伪造证据,妨碍刑事案件的调查,判处一个月拘役,并处以罚款。
  十一点,庭审结束。
  因为案件是不公开审理,记者都守在法院外面,出了庭,走廊并没有什么人,温诗好的手铐已经拿掉了,一获自由,她就冲上来。
  “姜锦禹!”
  她走近,扬起手就要打人。
  姜九笙一把拽住她的手,把锦禹挡在后面:“当着我的面打我弟弟,”她重重甩开温诗好的手,“当我死了吗?”
  温诗好冷笑:“你弟弟?”她目光像淬了毒,盯着姜九笙身后的姜锦禹,讥讽道,“也对,我温家可生不出这样的小白眼狼。”
  姜九笙忍无可忍,想打人,可还在法庭里面,不能打。
  时瑾拍了拍她的背,给她顺气,往前了一步,冷着眸看向温诗好:“你可以试试再骂一句。”时瑾不紧不慢,不咄咄逼人,却不怒而威,“现在要把你送进去吃牢饭太简单了,故意伤害罪也好,诽谤罪也好,随随便便哪个罪名都行,你要不要试试?”
  温诗好到嘴的狠话,顿时全部偃旗息鼓了。
  她刚被判了缓刑,缓刑五年间,只要稍微违法乱纪,她都得重判,还是两罪并判。
  她忍了忍,收敛了脾气,只说:“姜锦禹你给我听好了,从今天开始,你和我温家一点关系都没有,也休想再得到我们温家一分一毫。”
  姜锦禹神情不冷不热:“都是脏钱,我不稀罕。”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