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节

  西瓜还剩下一半,一边吃西瓜一边看着四四方方的围墙。
  四四方方的围墙外来了一个少年,少年穿着牛津纺白衬衫,发型利索,俊美的侧面让人忍不住舔了舔唇瓣。
  舔了一下唇瓣,眼睛追随着围墙外少年的身影。
  那身影绕着四四方方的围墙,“滴滴滴”密码门输入声,顾不得穿上拖鞋,蹑手蹑脚站在门的一侧,就只等着……
  把她的甜莓吓了一大跳。
  门打开了。
  扑了上去。
  下一秒。
  四脚朝天摔倒在地上,确切来说,是被宋猷烈背摔在地上。
  把她摔倒在地上的人表情无一丝一毫怜悯,过了十四岁生日,宋猷烈一直对她冷冰冰的。
  戈樾琇受够了宋猷烈那张冷冰冰的脸。
  从地上爬起,瞅了一个准,八爪鱼般贴在他背上和他纠缠,他也毫不客气,纠缠间,“嘶”一声,粉色背心变成两片掉落在地上,今天她没穿胸衣来着,这一次,她不是故意的,她发誓。
  从紫藤花缝隙穿过的日光密密麻麻落在她身上,落在她身上地何止是日光。
  “宋猷烈,转过身去。”顿脚,大声叱喝着。
  ---回忆杀.猫吃了金丝雀终----
  第68章 戈樾琇,我唾弃你(番外)
  四四方方粉色围墙里,白色花架爬满紫藤,日光一缕一缕穿过紫藤缝隙,她赤着的脚踩在白色碎石上,中分长发,一边被结成马尾辫,一边散落于肩膀上。
  “宋猷烈,转过身去。”她大声叱喝着。
  其实,不需要她说他也应该转过身去。
  因为呢,穿在她身上的粉色背心质量太糟糕,他也就只是稍微用了一点力气,粉色背心被撕成两半掉落在地上,粉色背心里她什么都没穿。
  是的,他应该转过身去。
  但他脑子里想的是,眼前的人是sn能源的继承人,不可能穿一件质量那么糟糕的背心。
  所以呢?
  没有所以,他能知道地是,他的眼睛正专注于她,她的眉她的目,她结了一半的麻花辫,她白色热裤,她那失去庇护巍颤颤的两团正伴随着她的呼吸起伏着,牢牢抓住他的眼睛。
  “宋猷烈,转过身去。”叱喝声变成低低的哀求。
  是的,他应该转过身去,因为,眼前的人是戈樾琇。
  是于他噩梦般存在的戈樾琇,以及,戈樾琇是宋猷烈的表姐。
  但,眼睛没能从她身上收回,甚至于,他还发现一件事情,一种带着粉粉的色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她的每一寸肌肤蔓延着,那层粉色,诱使着他的手指跃跃欲试着,想去触摸。
  似是不堪落在她身上的目光,她转身背对着他。
  脚步不受控制往她移动,站在她背后,手起初是放在她腰侧的,到底放在她腰侧的手是怎么去把那两团绵软掌控于手掌里头的,宋猷烈也说不清楚。
  有风从四四方方的围墙上经过。
  时间倒回到一个礼拜前。
  一个礼拜前,如每个周日一样,宋猷烈来到林中小屋。
  经过四四方方的围墙时,他看到趴在围墙外的孩子们,清一色的男孩,年纪大约在十岁出头,个头最高的那位应该不会超过十三岁。
  戈樾琇就住在那堵围墙内。
  个头最高的男孩正趴在围墙上,数十个男孩挨着年纪个头最高的男孩依次排列,咋一看,还以为那是孩子们在排队购买公园入场券。
  最先看到宋猷烈的是排在最后面穿短裤的男孩。
  短裤男孩看了他一眼,伸手拉了拉排在前面的人,数十次手手传递到了正趴在围墙上的男孩。
  “很快就轮到你了。”男孩头也不抬,还大力拍开同伴的手。
  同伴再伸手,男孩的脸这才不情不愿离开围墙。
  男孩打量着宋猷烈,此番打量想必是在心里衡量,身高臂长等等等打起来有没有胜算诸如此类。
  打量完,略微思考后,说了一句“你想看也可以。”
  “看什么?”宋猷烈问。
  个头最小的男孩在收到同伴眼神暗示后,把宋猷烈带到之前个头最高的男孩趴在围墙的所站位置,还和他眨了一下眼睛,说你会喜欢的。
  宋猷烈在围墙上发现了一个硬币大小的孔洞。
  此时他差不多猜到这些孩子们在做什么事情了,无非是围墙里有好玩的事情,围墙里的一切宋猷烈还算熟悉,那是戈樾琇喜欢呆的地方。
  让这些孩子们排队等着看,难不成那个小疯子在围墙里养了怪兽?
  眼睛凑到洞孔处。
  除了站在紫藤花架下伸懒腰的戈樾琇,没怪兽也无任何特别之处。
  那么,让孩子们排队偷看的会是什么?
  “女人。”男孩们异口同声。
  女人?的确这个房子里除了保全人员,清一色是女性。
  只是,宋猷烈没能想到符合男孩们排队偷看的女性形象,管家已经是老太太了,两名护工算不上是老太太,但长相是在路上一抓就一大半的,最年轻的数洁洁,洁洁之前打过拳,是那种在公共场合会让孩子们不由自主远远躲开的长相。
  男孩们和宋猷烈描述他们口中“女人”的特点。
  大眼睛、白皮肤、黑色长头发。
  停!
  这不是戈樾琇吗?
  宋猷烈扶额。
  知道男孩们每个周末都会骑上一个多小时的车来看围墙里的大眼睛女人,宋猷烈有点想爆粗,戈樾琇压根是一小疯子。
  小疯子什么时候变成女人了?
  还是可爱漂亮的女人!
  把男孩们带到湖边,让他们从大到小依次排列。
  最先接受盘问地是个头最大的孩子。
  “说看看,她好看在哪里?”问,他口中说的“她”自然是戈樾琇。
  “她哪里都好看。”那孩子回答得很快。
  这是大众情人的标准答案,这个答案不值得采纳。
  宋猷烈站在个头第二高的男孩面前。
  没等他发问。
  “她吃西瓜的样子可爱极了。”第二个孩子说这话时,眼睛笑成月牙。
  第三个孩子:“我最喜欢她赤着脚的样子。”
  第四个孩子:“我喜欢她穿粉色背心。”
  轮到第五个孩子。
  第五个孩子:“我没觉得她有多好看,但我怕他们不和我玩只能和他们一起看。”
  这才像话,前面四个孩子一看就是见的女人少。
  但!但是——
  “几次之后,我觉得他们说得对,她又可爱又漂亮,我最喜欢的脚趾头,是粉红色的。”第五个孩子还有话要说。
  粉红色的脚趾头?!
  宋猷烈极力忍住爆粗的念头。
  第六个孩子:“她看起来很辣,特别是但她拿着高压水枪喷我时又辣又酷……”
  “路比,已经和你说了不下一百次,是她拿高压水枪喷我们,不是你。”个头最高的孩子粗着嗓门打断同伴的话。
  操!脱口而出。
  还剩下五个孩子。
  宋猷烈目光停在第七个孩子脸上,这小家伙一脸激动,一副迫不及待等着告白的样子,想必心里早已暗地里罗列出围墙里女人的好,就等着被问时一股脑说出来。
  第八名孩子亦然。
  再次略过。
  最后,宋猷烈站在年纪最小的孩子面前:“你来回答。”
  眼前这个孩子年纪绝对不会超过八岁,戈樾琇不可能把八岁的孩子也迷住。
  小男孩看了他一眼。
  低声说:“她胸部很大,我猜,摸起来一定和我梦到时一样柔软。”
  连串的垃圾话直接从宋猷烈口中爆出,宋猷烈很难想象让妈妈看到他飙垃圾话时的样子,都是这些小家伙们!
  显然,这些家伙们还会继续干偷看小疯子的事情。
  他是知道的,小疯子在家里不爱穿胸衣;他是知道的,小疯子夏天喜欢背心搭配热裤这样会凉快很多;他是知道的,小疯子喜欢赤着脚直来直去;他是知道的,小疯子……小疯子的胸部很大,大到一只手掌控不了。
  该死的,不知不觉他知道了小疯子这么多的事情。
  “你们!”指着那些孩子,“以后不许再出现在这里。”
  为了让男孩们对他的话能有一个深刻印象,宋猷烈让年纪最大的孩子知道手臂脱臼是怎么一回事,这家伙在手臂没脱臼之前还炫耀他的约会基金,是的,是和围墙里的可爱漂亮女人的约会基金。
  什么时候,小疯子变成女人了?!
  宋猷烈连连笑着离开湖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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