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节

  亚裔学生比出ok的手势,说:“既然你说她不是你女朋友,那我是不是可以邀请她和我一起去音乐会。”
  “当然。”他是这么回答来着。
  这是一个非常正确的答案。
  但就是这个听起来非常正确的答案却让他一个下午的心思都不在课堂上,一放学,飞快敲响那位亚裔学生的公寓房间门。
  “你不可以邀请她去看音乐会。”和那名亚裔学生说。
  “为什么?”
  啊?为什么?
  “她脾气太坏,我保证不出十分钟,你就会受不了她。”这理由连他听着无法信服,继续“总之,她脾气很坏。”又!继续“总之,你们不适合。”这理由听着尚可。
  尚可吗?
  “总之,她脾气很糟糕,总之……你们不合适,总之……你们很不合适。”
  见鬼!
  戈樾琇我唾弃你。
  让宋猷烈思路如此混乱,语言如此匮乏,口齿如此的笨拙。
  戈樾琇,我唾弃你。
  最让宋猷烈唾弃地是,你的姓氏。
  第129章 戈樾琇,我唾弃你(番.下)
  (番.下)
  那戴在戈樾琇耳朵上的桔梗花耳环是宋猷烈打算送给鲜于瞳的生日礼物,那天他和饮水机男孩一起去了学校附近的饰品店,那家伙去饰品店所为为何目的再清楚不过.
  过几天就是鲜于瞳的生日。
  最近,饮水机男孩在谈起心爱的女孩不再和以前那般充满无穷无尽的能量,偶尔,还会忽然间冒出“我觉得安娜贝儿有喜欢的人了。”
  所谓安娜贝儿有喜欢的人就建筑在“她老是朝着一个方向瞧,瞧着瞧着就笑了,我猜她是在想着谁。”“有一次,我打电话到她家里,她妈妈说贝儿去看音乐会了。”这些细节上。
  饮水机男孩向他求助,宋你是学校脑子最好使的人,你能帮我分析安娜贝儿是不是在和别的男孩约会。
  那一刻,他很想告知“和安娜贝儿一起去看音乐会的人是我。”但,他目前还想继续享受饮水机男孩逐渐暗淡的眼神。
  饰品店里,饮水机男孩在发夹和笔盒间纠结不已,安娜贝儿有一头乌黑的头发,墨绿色的发夹戴在她头发上一定很古典,但是笔盒更实用,安娜贝儿的笔盒应该换了。
  在饮水机男孩纠结于是送安娜贝儿发夹还是手工笔盒间,宋猷烈看到了那双吉梗花耳环。
  踏进饰品店前,饮水机男孩说给安娜贝儿买生日礼物的钱是他打工赚的,用自己打工赚的钱给心爱的女孩买生日礼物是一件特别有意义的事情。
  用自己打工赚的钱给自己心爱女孩买礼物是一件特别有意义的事情,前一分钟,宋猷烈对这话嗤之以鼻。
  这一分钟,他想起自己兜里有点钱,钱是他打工赚到的。
  看了一眼桔梗花耳环的价格,十四点五美元。
  他现在兜里有十五美元,那十五美元也不知道怎么的被他拽在手掌里,把十五美元放在柜台上。
  店主问他:同学,你看中那一款?
  目光落在放着桔梗花的橱柜上。
  店主来橱柜,顺着他的目光找到桔梗花耳环:“同学,你是不是要这个?”
  鬼使神差,点头。
  桔梗花耳环放在他面前,看也没看连同十五美元往店主面前推:“就这个。”
  最终,饮水机男孩选了手工笔盒,而他兜里放着装有桔梗花耳环的小礼盒,饮水机男孩问他,你也给安娜贝儿买生日礼物了?
  一怔。
  桔梗花耳环自然不是买来自己戴,那般粉嫩的色彩妈妈戴也不适合,除了鲜于瞳宋猷烈想不出任何合适人选。
  那么,耳环应该是他打算送给鲜于瞳的。
  “嗯。”淡淡应答一声。
  回到房间,打开小礼盒,浅色含苞待放的吉梗花泛着柔和的光泽。
  戈樾琇很喜欢吉梗花。
  不,不不,压根不关戈樾琇的事情。
  吉梗花耳环是他想送给鲜于瞳的,再有,戈樾琇也瞧不上十五美元的玩意;更有,戈樾琇没有打耳洞。
  所以,吉梗花耳环是送给鲜于瞳的没错。
  是的,吉梗花耳环是送给鲜于瞳的。
  店家还在小礼盒里放了便签。
  为了证明耳环是送给鲜于瞳的,拿来笔,在便签上写下:瞳,生日快乐。
  他打算用来送给鲜于瞳的桔梗花现在却戴在戈樾琇耳环上。
  没经他的同意,戴着桔梗花耳环,背后是蔚蓝海岸,脚踩价格千万美刀的动力艇,笑得得意洋洋。
  每一缕笑意都在彰显着财富和权利。
  和那个清晨,戈鸿煊从妈妈房间走出时的背影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太可恶了。
  在这之前,戈樾琇砸了鲜于瞳的家,绑架了鲜于瞳,再肆无忌惮把鲜于瞳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图片发送到他手机上。
  甚至于——
  此时此刻,不忘提醒他:“鲜于瞳比尼基塔小一岁。”
  叫尼基塔的女孩死了,就死在戈鸿煊家的游泳池里,可笑地是,压根没人知道那叫做尼基塔的女孩已失踪多日的消息,一些人的生命在某些人眼中像一粒尘埃。
  宋猷烈没告诉戈樾琇的是:鲜于瞳的生日几天前就过完了,而他打算送给鲜于瞳的吉梗花耳环却一直躺在他抽屉里。
  那女孩,要存下十美元得需要一个月时间,而十美元于戈樾琇而言,只是一次给服务生的小费。
  愤怒席卷而来。
  他不愿意用打工赚到的钱买下的吉梗花耳环戴在戈樾琇的耳朵上,一秒钟都不想。
  吉梗花是送给鲜于瞳的,吉梗花不是送给戈樾琇的。
  不是,不是!
  狠狠扯下吉梗花耳环,随手一抛。
  这个晚上,戈樾琇没回到比弗利山,管家说她去纽约陪外公了。
  这很好,但愿,戈樾琇不要和以前一样三分钟热度,没两天就嚷嚷着“老头子太烦人了,我不是那种适合学书法的人,让我每天写一百个汉字,这太为难我了。”嚷嚷着,提着大包小包回来。
  次日中午,宋猷烈打开公寓房间门。
  做题做到一半,回头看了一眼,床垫空荡荡的。
  继续做题,背后响起细碎的声响,皱眉,叱喝“戈樾琇,安静点。”那声声响回荡于不大的空间里,让宋猷烈瞬间从座位上站起。
  缓缓回过头去。
  床垫空荡荡的,没有一边翻漫画一边吃零食的戈樾琇。
  抚额,一定是他做题做得太关注,导致于他忘了戈樾琇现在在纽约。
  戈樾琇现在在纽约,搁下笔。
  两天后,戈樾琇还在纽约。
  面对那扇黑漆漆的窗户,宋猷烈想,最多也就三四天那扇窗就会亮起灯光来,要知道,戈樾琇总是很没有耐心。
  一个礼拜过去,戈樾琇还是没回来。
  这很好。
  不……不怎么好,戈樾琇一直不出现,这导致于他总是花很多时间对着公寓房间那张空荡荡的床垫发呆,要知道,他没多少时间可以浪费。
  这天,宋猷烈往纽约打了一通电话。
  在电话里,贺知章先生以愉悦的语气告知:坨坨最近很乖,每天都按时完成他布置的作用,慢跑和写完一百个汉字。
  “阿烈,坨坨说不定真要变成一个淑女。”
  戈樾琇要变成一个淑女?得了吧,十天就会被打回原形,让洁洁提着大包小包跟在后面,嚷嚷着回来。
  十天后,戈樾琇不仅没回洛杉矶,还和外公去了柏林。
  难不成,她打算当一回乖孙女不成。
  不,不不,当一名乖孙女很不好玩,戈樾琇,你不是说让你天天写一百个汉字是在为难你吗?快把笔丢进纸篓里,回房间拿行李箱。
  戈樾琇离开的两个礼拜后,宋猷烈逃离了学生公寓房间。
  真要命,在他做题时,戈樾琇翻漫画和嚼零食的声音严重干扰到他学习了,不,不,确切说,是戈樾琇翻漫画和嚼零食的声音一直没有出现,让他觉得烦躁。
  得承认地是,他有点想那些声音,希望那些声音再次出现在那个公寓房间里。
  然,每次回过头去,床垫都是空荡荡的。
  戈樾琇,你……你还是回来吧。
  再打电话,这次是往柏林打的电话。
  电话彼端依然是贺知章先生,说不清楚是什么样的心态,竖起耳朵倾听,说不定从电波里会忽然间蹦出一个叫“外公”的声音,不耐烦的撒娇的生气的不经意的都可以,只要是戈樾琇发出的声音都可以。
  但,电话彼端,除去那位老先生的声音之外,再无其他。
  通话结束。
  手机狠狠往地上一摔。
  这个晚上,宋猷烈被莫名的声音惊醒,打开房间门沿着花园小径,爬上楼梯上了阳台,输入密码,打开戈樾琇房间门。
  没有,戈樾琇没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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