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然后,她的目光就那样不经意间,扫过慕臻的长腿,与雄赳赳、气昂昂的“慕大帅”,隔着裤子布料,对了个正着。
第一卷 【傲娇014】好想舔光她口中所有的酒!
苏子衿的脸色当即冷了下来。
慕臻这臭流氓,根本就不知道“难为情”三个字怎么写。
确切来说,穆四的字典里,就没有诸如“害羞”啊,“羞耻”之类的字眼。
yy当事人被撞了个现行,也不见任何尴尬。
神色坦然地不能再坦然,甚至还带那么点炫耀的意味在里头——在部队这样男人扎堆的地方,他的“慕大帅”可都是个人翘数。
苏子衿冷冷地收回目光。
她站起身,绕到他的身后,沉默不语,替他把后背以及身上其他地方的伤口全部一一消毒上药。
也就是慕臻救过她两次,又出手帮过吉拉,换做其他人,苏医生就算不用手术刀去掉对方一层皮,肯定也会用军刀,直接给对方亲密战友一个深刻的教训,准保对方和他的亲密战友看见她,从此再不能“肃然起敬”。
“轰隆隆——”
震耳的雷鸣声盖过瀑布的轰鸣声,响彻丛林,惊奇起群鸟飞掠。
苏子衿抬头,乌云滚滚,从远方奔赴而来,侵蚀着炙热的艳阳。
苏子衿行动有素地把东西都收拾进军用包。
马上会下大暴雨。
他们得赶在大暴雨来临之前离开这里。
慕臻的t恤沾了血,被他之前丢在水潭里泡了泡,后来又挂在树杈上。
塔尔塔的日照,从不让人失望。
慕臻走过去,用手摸了摸,果然,早就干得不能在干。
慕臻慢条斯理地把衣服给穿上,倚着树干,“媳妇儿,你觉得,是我们走得快,还是云飘的快?”
慕臻状似问了个无厘头的问题。
苏子衿听后,手中的动作却是顿了顿。
人类步行的速度快,还是云飘得快?
这根本就是一道送分题。
就算他们疾行,中途不作任何的休息,走出这个丛林,至少也要花一个小时的功夫。
埃蒙先生身上带伤,她的体力也处在严重透支的边缘,这也意味着他们势必将要花上比一个多小时甚至两三倍的时间,才能走出这片丛林。
“滴答,滴答,滴答——”
骤雨,已至。
碧绿翠色映了满眼,一柄巨大芭蕉叶进入在她的眼帘。
男人擎着翠绿的芭蕉叶柄,身后碧色的一湾水潭,唇角勾着浪荡的笑意,身姿挺拔,气质卓群,像是偶尔来丛林探险却迷了路的世家浊公子。
“我知道一处绝佳的避雨场所。
媳妇儿,乖,跟老公走呗。”
慕臻生性浪荡,邀人避雨就避雨呗,愣是被他说出了想要跟人洞房花烛,红翻被浪似的暧昧。
生怕人不知道他那点带颜色的小心思,他手臂微弯,示意苏子衿挽上,不怀好意地明显。
她刚才肯定是脑抽了。
这人哪是什么世家浊公子,分明是绝世臭流氓才对!
对他伸过来的手臂视而不见,苏子衿冷着张脸,面无表情地道,“带路。”
倒是没有拒绝慕臻替她遮雨的举动。
慕臻眼睛一亮。
小玫瑰似乎没有像之前那么排斥他了!
之前他要是媳妇儿媳妇儿的叫,他的小玫瑰早就亮刺儿了。
从方才起到现在,他都喊了几声媳妇儿了?
甚至,就连之前“慕大帅”向她热情问好,小玫瑰都没有想要捅死他,还很贴心地替他把身上的伤口都处理了一回,哪怕全程脸色冷得可怕。
慕臻当然不认为苏子衿已经爱上了她。
不过,至少对方不再对他起杀意了,不是么?
不再对他起杀意,说明他获得了小玫瑰的信任。
既然俘获了对方的信任,摘取芳心的日子还会远么?
等到小玫瑰爱上他……
“收好你脑子里我龌龊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