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

  乔伊飞快地按动手机键盘:
  “那太愚蠢了。”
  “但你表现得你很像,因为你总是希望我做饭,这个举动也很愚蠢。”
  李文森耸耸肩:
  “那么,你在西布莉的钟上发现了什么,乔?”
  乔伊紧紧盯着她的脸,忽然说了一句毫不相干的话:
  “为什么这件事可以说?”
  她公开谈论西布莉的死亡时间,而之前关于《耶路撒冷圣经》的疑点,她却隐瞒了刘易斯。
  ——为什么?
  “因为没有找到不能开口的理由。”
  李文森轻描淡写地掠过了这个话题:
  “展现你大脑皮层的时候到了,乔。”
  “看看你在说些什么。”
  乔伊的目光终于从手机上撤开:
  “你连饭都不愿意为我做,却试图说服我帮你侦破这个愚蠢的案件?恕我直言,这才是今天这间客厅里出现过的最愚蠢的语言。”
  “……我们能不能不要再互相比较谁更蠢了。”
  “是你先开始的。”
  “好吧,我先开始的。”
  李文森举起双手:
  “这样怎么样,饭我帮你做,作为回报,你把你大脑中的想法完完整整的说出来,deal?”
  乔伊盯着她的脸:
  “一星期。”
  ……机器人切除出的土豆条到底是有多碍他的眼,才能让他对天然人类做出的晚餐有这么大的执念。
  虽然烹饪麻烦了一点,不过,她还是说——
  “一星期就一星期。”
  反正她随便做一条寿司放在冰箱里,每天切一段,一半喂猫,一半喂乔伊,一星期就过去了。
  乔伊那只从不轻易伸出的神之右手,此刻伸了出来,迅速捉住李文森的左手握了握:
  “那么……deal.”
  李文森木然地看着被握住的那只手,实在是不好意思提醒他,正常世界的人类握手,是右手握右手,不是右手握左手,牵手才是右手握左手,你这个蠢货……
  “西布莉的卧室书桌上有一杯水被撞倒了,杯子滚在沙发底下,当然你们显然没有发现。地板上水渍当然干了,但书桌上有一本英文版的《英国大学入学指南》被弄湿,水痕还没有完全干,从水印的程度和卧室里的潮湿程度推测杯子打翻的时间大概是八到十小时之前,和挂钟的时间吻合……”
  “而西布莉性格偏向严谨,如果水杯倒在地上那么大的声音,她没有理由不扶起来,除非她那个时候已经死了……或正在死。”
  李文森瞥向桌上摆放得整整齐齐的茶具,抚了抚下巴:
  “可是钟和这一点有什么关系,钟为什么不走了?”
  “西布莉的挂钟上有新的擦痕,擦痕里没有积蓄灰尘,是近期才有的。不走是因为没有电池。”
  乔伊伸出那只戴了手套的手,抛出一个小东西,李文森伸手接住,正是一枚电池:
  “我在梳妆台下找到的。”
  “所以你觉得,在西布莉死亡的那一段时间里,有人从窗口朝后山跑去,他踩在梳妆台上,想翻过窗户,却不小心打落了梳妆台上的水杯和钟。”
  刘易斯慢慢在客厅里来回走了几步:
  “而他在慌乱间只注意到把钟扶起,忽略了掉出来的电池,所以钟停止的时间,就是死亡时间……”
  他忽的抬起头来,对李文森说:
  “您真是让我刮目相看,博士。”
  李文森:“……”
  这和她有什么关系?
  从头到尾,完完全全是乔伊一个人的推理秀。
  她顿了一下,转向乔伊,完完整整地把刘易斯的话复制过去:
  “您真是让我刮目相看,博士。”
  “如果这种程度的推理就能让你刮目相看。”
  乔伊重新垂头看他手里的笔记本:
  “那我不得不说,你现在还没有爱上我真是一个奇迹。”
  ……所以这两者到底有什么逻辑关系?
  “大概和我不能爱上沈城是一个原因吧。”
  李文森平静地说:
  “我也时常对沈城刮目相看,但基本上只要他一开口,我就会觉得,他还是早点去世的好。”
  乔伊:“……”
  不过,如果事件发生时间如乔伊所言,是在晚上十点十五分左右的话,刘易斯他们,为什么会从证人的证词里得出凌晨一点的结论?
  三个她未曾谋面的证人……还包括一个,她自己的研究生。
  谁在撒谎?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没有我。没有我。
  ……
  上一句,你们就当作没看见。
  第17章
  他们讳莫如深。
  从第一步跨进这个种满蔷薇的花园开始,讳莫如深的气氛就已经如影随形。在她和乔伊来到这里之前,只有警司在说话,他们来到这里之后,只有他们几个在说话。
  尽管这外面至少有七个警察。
  难以理解的燃烧方式,灵异事件一般的死亡现场。
  人烧成了灰,底下的木头凳子却基本完好。这是案件里最诡异的一项,但刘易斯他们明显避开了这个话题。
  他们不愿谈,这可以理解,因为这太像一个宗教性的自.焚。
  甚至自.焚都无法做到这一点。
  这种只能在鬼故事中出现的事情,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
  “如果你的破案游戏玩得差不多了,我们接下来立刻去进行审讯,那才是你的工作,如果你能争取一个小时搞定,那么……”
  乔伊抬起手腕看了看表,手里还捧着那本雕花笔记本,一句话毁掉犯罪现场的凝重气氛:
  “我们还能赶上下午一点去亚历山大机场的飞机。”
  李文森又在客厅里来回走了几步:
  “不,我不要在一个小时里搞定。”
  刘易斯体贴地接到:“的确,一个小时太强人所难了,这么一个案子,一星期甚至一个月都是有可能的。”
  “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她在客厅地板上一寸一寸地看过去,眉头慢慢皱起来,嘴里却说:
  “这么久才有这么一个有点意思的案子,一个小时我还没有享受到猫捉老鼠的乐趣呢,搞定了多可惜。”
  刘易斯:“……”
  乔伊撇过头,不在看她相当熟稔地编造瞎话。
  客厅里每一寸地板她都看过去了,没有发现其它什么不正常的地方。
  可她就是觉得,她漏掉了什么。
  “你说得对,这些细节用来询问证人够了,我又不是侦探。”
  李文森用手机把地上的骸骨,以及房间里每个方向都拍了一张照片。
  她转身朝向乔伊,刚想说“乔,我们走吧”,却忽然止住了话头。
  顿了一会儿,她眯起眼睛:
  “乔伊,你……”
  乔伊扬了扬眉毛:
  “哦,我讨厌欲言又止。”
  “我没有欲言又止,我只是在组织语言。”
  “人类可以边表达边组织语言,显然你这个功能不太好使。”
  “你手边的餐桌没有抽屉,你旁边没有书架,沙发在我们走进来时我特意看过,是空的,而你从坐下来以后,就没有再动过。”
  她没有理会他调侃她的话,慢慢眯起眼睛:
  “那么,你手里的那本笔记本,是从哪里来的?”
  ……
  心理学上的知觉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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