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

  越是显而易见的错误,越是容易被人忽视。
  比如在基督教的各种仪式中,最重要的就是弥撒,一个“吃掉神”的古老习惯,由神父将圣杯里,象征耶稣鲜血的水分给众教徒——圣杯只有一个。
  但是在列奥纳多-达-芬奇绘制的《最后的晚餐》里,圣杯出现了十多次,耶稣的每一个门徒手上都有一个,显而易见的错误,列奥纳多故意隐藏的谜题。
  但令人吃惊的是,意大利文艺复兴到现在,几百年了,注意到这一点的人并没有几个,至少,这个毫无遮掩的小把戏并没有获得它应有的关注。
  ——盲点。
  乔伊堂而皇之地捧着一本原本不可能出现在他手上的笔记本,本来这是极容易发现的问题,但是由于他太坦然了,她反而从头到尾都没有发现这一点。
  “这本笔记本吗?我从沙发垫下抽出来的。”
  他迅速把本子合拢,站起来,背对着她把本子塞回绣花的垫子下:
  “只是一些关于玫瑰花、月亮、神和宇宙的随笔,还有一些明显出自女人手笔的矫情的诗篇,一本日记罢了,没有什么特别的。”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乔。”
  李文森拉开一条椅子,在他对面坐下来:
  “你一直假装翻阅那本日记本,是因为你想利用我和刘易斯知觉上的盲点,让你大大方方地把这本日记本拿走。”
  蹲在地上的警察:“其实还有我,这个房间里一直有四个人……如果你们有谁在意的话。”
  “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乔伊不置可否:
  “以这个笔记本的体积,我完全可以把它藏在大衣里带走。”
  刘易斯走到李文森身后:
  “大概因为私自把案发现场的东西带走,是违法的,而门口我们已经安装了临时摄像头,如果您光明正大把笔记本带走,又被摄像头拍了下来,警方就没有证据表明你是未经许可带走的证物。”
  李文森没有理刘易斯的话,只是盯着乔伊的眼睛问:
  “日记本里,有什么和这个案子有关系的地方吗?”
  刘易斯微微弯下腰,说:“您不必问他,警方有权调用与案件有关的证物,稍后我们就可以自己看……”
  ……我们?
  乔伊神情有些莫测地看着刘易斯附在李文森耳边说话,他们隔着比较远的距离,也没有避讳他说悄悄话。这并不是暧昧的举动。
  看起来,更像是刘易斯举手投足间自然而然的体贴,和由内而外绅士的风度。
  一种累赘的、他不具备的品质。
  一种男人和女人之间的……障眼法。
  无论你内里是怎样的品质,只要外表倜傥,举止文雅,人们就很容易认为这是一个饱学之士。
  心理学上可以把这个叫做,错误模式识别。
  自从七年前开始,他就不再参与案件的侦破,也鲜少打击、干扰或毁掉他室友的工作,因为他的室友非常难顺毛。他知道刘易斯的存在,也彼此打过照面,却没有看过他与李文森的相处模式……用脚想都知道,不过是点头之交。
  李文森和谁关系都不错,但和谁关系都不亲近,就像从前每一个被她刻意疏远的同学、邻居、老师,甚至她的父亲一样,明明一同渡过了漫长的岁月,但一转头,她就能轻易把你抹去,你再也无法在她的生命中,找到自己的痕迹。
  李文森从不交朋友。
  原因不明,和她一样,是一个谜。
  整整七年,他才从同一间公寓的陌生人成为她的朋友……可他今天亲眼看到,从这个警察出现到现在,平时三句话里就有一句暗含隐喻,无论对谁都不假辞色的李文森,居然没有对这个叫刘易斯的男人说一句讽刺的话。
  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无论人生观、价值观,甚至知识体系都截然不同,他们却互相开玩笑,交流观点,探讨问题。
  最重要的是,对于刘易斯的一些体贴举动,她没有拒绝。
  ——她居然没有拒绝。
  这不正常。
  太不正常了。
  哦,恒河的水今天难道改流向了吗。
  ……
  李文森还没有听完刘易斯的话,就摆了摆手:
  “不,你不可以。”
  “他当然不可以。”
  乔伊双手插袋:
  “日记本明显是私人物品,如果你打开了它,就是侵犯隐私权。”
  “这么说起来的话,你也侵犯了西布莉的隐私权,乔。”
  乔伊沉默了一会儿:
  “所以呢?文森特,你要起诉我吗?”
  他脸上的神情变得冷漠了:
  “这倒是很符合你一贯的作风——但我不得不说,即便你请了律师也不会成功,因为我犯下的小小过错恰好属于'不知者无罪'的范畴。”
  “……”
  李文森说:
  “你到底在说什么,我怎么可能起诉你?”
  “是吗?”
  乔伊的脸色缓和了一些,但仍然冷冰冰地扬着下巴:
  “不得不说,虽然我不在意这种事,但如果你为了一个不怎么熟的清洁工的隐私权,就去起诉与你相处了七年的同居人,还是……”
  他斟酌了一下用词:
  “……略微有损我的尊严。”
  “这和我们认识几年有什么关系?”
  李文森惊讶地说:
  “拜托,乔,我身上只有七块零五毛钱,我还欠你八万块,欠科研所三个月的工资,而请一个中等的律师开口费至少三千……你脑子里是进了多少福尔马林,才会觉得我会为了你花掉我半个月的咖啡钱?”
  乔伊:“……”
  半晌的静默。
  刘易斯打断了他们之间不算僵持的僵持:
  “我不明白,博士,刑法一百三十九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以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文件,我们是有权查封和扣押的,你为什么说我们不可以?”
  “大概是因为你的刑法没有学好。”
  乔伊恢复了冷冰冰的语气:
  “法庭外,法律是行为准则,法庭上,法律是文字游戏。”
  “我记得您学的是历史和宗教,没想到您对法律也这么了解。”
  刘易斯笑了一下:
  “如果您有心'指点'我,大可以直说。乔先生,这么故弄玄虚可没有意思。”
  “这句话也很有意思。”
  乔伊像是根本没有把他暗藏的讽刺放在眼里,眼皮都没抬一下:
  “难道法律不是历史的一部分?宗教就更不用说了,公元前后到三百年前,宗教就是法律。”
  公元是耶稣诞生元年。
  “他没有故弄玄虚,长官,这个年轻人说得没错,他已经指点你了。”
  蹲在地上的老警察把所有贴好标签的证物袋收在一个纸壳箱里,站起来:
  “文字游戏——可以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文件,你记得没错,刑法上是这么说的,但问题在于……”
  他掂了掂手里的箱子,锐利的目光,与他轻描淡写的语气极其不符:
  “如果你没看过这本日记,就没办法证明它是线索,但如果你看过了这本日记,你就侵犯了隐私权。”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居然看到评论里有人在问乔伊是不是暗恋李文森……
  忍不住英俊地笑了起来。
  第18章
  悖论。
  世界上存在各种各样的悖论,就像是空间里的黑洞,一旦陷下去,要么就此消亡,要么,就在这个罅隙里发现新的世界。
  法律里存在悖论,有些是无法解决的道德困境,有些刻意为之的留有余地。
  ……即便有人说,法律本身就是一个悖论。
  刑法一百三十九条,不仅是中国这样规定,类似的条款哪里都有,德国、英国、美国,它们存在一样的矛盾,但处理矛盾的方式一直是不成文的规定。
  破案优先。
  没有听闻有人因此质疑警察取证的权限,直到——
  “前几年,美国两个警察私自翻阅了两个毒.贩.子的手机,得到线索破获了他们的窝点,然后这两个警察就被起诉了,警察败诉。”
  李文森抱着手臂蹲在凳子上,手指飞快的在手机上敲打着:
  “但还有一个方法,刘,如果西布莉没有遗产继承人,也没有立遗嘱规定继承人,那么她的遗产在法律上就不叫遗产,而叫无主财产,归国家所有……我们就可以把日记本从乔伊手上抢过来了。”
  乔伊:“……乔伊?”
  李文森:“叫你乔伊怎么了,你还一直坚持叫我文森特呢。”
  乔伊:“因为这个称呼是我先开始的,其他人剽窃了我的创意,而你纵容了他们。”
  李文森:“嗯,没错,然后你的创意开启了我长达七年的不男不女的人生,无论怎么解释都没有人相信我真的不喜欢文森特-梵高的《亚维农少女》。”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