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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

  王妃不知道吴望的底细, 竟被这点子东西骗了, 只当他是好人, 其实比起宗正寺在王爷身上扣下的东西, 今天宗正寺送来的不过是凤毛麟角而已。留福细看一番,人的本性是改不了的,吴望还是换走了些好东西,“王妃,这凤钗上的珠子不对。”
  素波就瞧了一眼, 金钗打成凤凰样式,凤鸟口中衔着一串珠圆玉润的白珍珠,没什么特别的,“怎么不对?”
  “真正的合浦珠子细腻晶莹, 凝重华蕴,个个浑圆, 俗称走盘珠,放在盘子里滚动自如,”留福见王妃竟然不懂珍珠,只得细细道来,免得将来王妃被人嘲笑了去,“你看这几颗珠子小倒是不小, 远看也不错,只是细瞧色泽便不够好,也不够圆。”
  “的确如此。”素波凑过去看看,又随口道:“我见皇后、皇子妃的首饰都很爱用珍珠,只是大家为什么只用白色的,加点带颜色的岂不更好看?”
  带颜色的珍珠?那可是稀世珍宝!有一次皇上得了几颗粉色珠子,赏给了静妃,静妃便用许多白珠相配串了一朵珠花时常带着,为此皇后气得什么似的,静妃去千秋殿里拜见时半晌都不叫静妃起来。不过,后来静妃就再也不戴了,然后把珠花拆了,磨成了珍珠粉撒在花盆里。再后来静妃过世,皇后还派人来找过那几颗粉珍珠,只是怎么也找不到。留福就吃惊地问:“王妃可曾见过?”
  “当然见过,”素波不以为然,“我还有过一对粉色的耳环,一颗金色的吊坠呢。”在前世,那些东西都不贵,买了配衣裳很好看的。
  “什么?”留福吃了一惊,“还有金色的,像黄金一样?”
  到了这里也有几年了,只是因为所处的环境,素波并没有什么机会与人说起过珠宝首饰,她也的确没有什么见识,不知这个时代流行什么,现在立即意识道自己说错了话,就急忙改口道:“那时候我还小,记得也不大清了,也许还是记错了,后来徐家遇了水灾,就什么都没了。”
  又怕留福追问,就指着那些山珍海味道:“这次我们可是发财了!明天我们就做海参吃!”
  吴望未必敢明晃晃地在这些东西里面下手,但这些炮制过的干货依旧是危险的,特别是这些稀有的东西,王妃一定没尝过,万一品不出来岂不糟糕?因此留福一样不想留,可是他早看出来了,凤钗上的珍珠被换了王妃不会在意,但是吃的东西要是没了她一定不会善罢甘休的!因此他便想了想就道:“王妃,这些东西不能动,我们府里寒食节礼品实在太简薄了,要把这些东西加上去。”
  素波便有些不好意思,长沙王成亲时她指使张长史买了一对最便宜的玉壁当做礼物,寒食节备节礼时她依旧只花了不多的钱,东西当然也不会太好,留福都瞧不过眼了。但是,她还是觉得,“要是节礼少了,就再添些,这些好吃的我们还是应该留下尝尝,都是极珍稀的东西,拿着钱也不大好买呢。”
  节礼送成什么样其实没关系的,留福宁愿太子和诸王一直以为胶东王痴呆只会读书,王妃出身没落世家不懂打理家事,那样大家对胶东五府的警惕性就要差上一些。可现在他只能一力坚持,“正是因为珍稀,才合适拿来送礼呢!”说着就叫小内侍们将吃的东西都搬下去。
  送给皇上和各王府的东西是要高档一些,但是道理虽然如此,素波心里还是很难过的,这么多好吃的就要飞走了,自己尝也没尝一点儿呢,急忙上前抽出来两匣抱在怀里,“别的都送了吧,唯有这两匣我一定要留着。”
  所有食料都用一色的雕花木匣盛放,合上盖子根本看不出里面放的什么,留福就问:“王妃留的是什么?”
  素波就道:“不过是两匣海参而已,最少见的猩唇和豹胎我都不要了。”虽然猩唇和豹胎是失传了的食材,但是做为穿越女素波接受无能,先前还在想怎么办,现在留福要送人倒省了她为难,只是这红海参她势在必得!
  海参通常都是黑的,但其实最珍贵的品种却是红色的,素波在前世听说中国沿海红海参基本灭绝了,反正她只在书上看过或者听人说过,却从来没有亲眼见到,更不用说品尝了。今天宗正寺卿送来的海参就是暗红色的,当时吴望没走的时候素波就暗暗瞄了许久,待送了客她仔细查看,终于确定这就是传说中的红海参,所以她紧紧地抱住死不松手!
  只要与吃的有关,王妃的脑瓜就特别好用,几十匣子她竟能记得住哪个是她要的,而且不顾形象地把吃食抱在怀里。留福怎么也不能到王妃怀里抢东西,只得无奈地打发小内侍们下去,然后便问:“王妃,这海参可怎么吃呢?”
  “最有名气的就是葱烧海参,但是我更喜欢海参羹,一会儿我就把海参泡发,明天我做了给你们尝尝。”素波说到这里脑子一转,刚刚提到时自己一时说错了话,被留福发现了,现在还真要注意呢,于是就道:“当然了,如果你想吃炙海参也行,我可以试着做。”据素波所知,这个时代的人吃海参是烤着吃的,对,就这样奇葩!书中清清楚楚写着的。
  其实怎么吃不是重点,留福并不知道,但是他笑着又问:“看来王妃吃过海参了?”
  吃过海参又是什么稀奇的事吗?前世海参养殖成功到处都有卖海参的,而现在海参虽然少见,但在富贵人家中应该也不算什么吧。
  然后素波就想了起来,她在陆相府里虽然见识过许多珍贵食料,但还真没有海参!可现在反悔是不是有点晚了?一时无言以对。
  留福就接着道:“海参一向是辽东郡的供品,而几十年前辽东郡就已经成立了辽东国,与□□断了往来。今年春天辽东国才因我朝强盛,恢复派使节前来朝供,这海参就是使节带来的。”
  原来是这样!素波慌不择言地说:“可是我们徐家有先前存下来的海参。”然后她就懊恼地掩住了口,鲜海参就不必说了,就算采用了最先进的科学方法保持期也不能太长,而干海参至多也只能放上几年,还真没听过保存几十年的呢。
  胶东王眼见着留福给王妃设了个套,然后王妃就一头钻了进去,现在不能自圆其说了,便将一双乌溜溜地大眼睛眨呀眨,雪白的小牙咬在唇上想主意。
  留福实在太狡诈!王妃真可怜真无辜!胶东王就插言道:“我要吃海参!”
  素波赶紧扔下留福转身向胶东王笑道:“王爷想吃海参好办,我就去做。”说着过去拍拍了胶东王的头,捏捏他的脸,“我们胶东王越来越懂事,越来越可爱了呢。”这才去小厨房做海参。虽然海参要泡发许久,但也不是没有速成的法子。
  留福就不甘心地道:“王爷,王妃一定有事瞒着我们,我就要问出来了,王爷怎么却拦住了呢?”
  胶东王只问:“你不信任她?”
  “当然信!”留福的确没怀疑王妃,“但是王爷你不好奇吗?王妃怎么能吃过海参呢?还有粉色和金色的珍珠,她按说也不应该见过……最关键的是她不肯说。”
  “不要问了,都由着她。”胶东王不容置疑在重新拿起笔写字。
  留福觉得自己好没记性,他为了谁?还不是王爷和王妃,可竟然不是被这个嫌弃就是被那个嫌弃!自己早该再不管了!从现在起就牢牢记住!
  于是,他就只想着吃海参了。
  上八珍之一,几十年没见之后重新出现在京城,王妃看起来又很擅长烹制,绝对是难得的享受,相比之下,其余的事的确不重要了。
  素波为了显示自己果然不是穿越的,只是本时代的世家女,因此就先做了炙海参。可是炙海参没有菜谱传下来,素波亦不知应该如何下手,就估计着用泡发的海参加了调料烤了烤,然后——就做成了她进王府后最失败的菜色。
  炙海参的模样和口感都与黑胶皮很相似,素波摆在留福面前,把责任都推给他,“就是你一直问呀问的,现在就弄出这样的海参了!你一个人吃吧!”
  留福瞧着王妃刚刚咬了一口就放下了,心知不妙,再见眼前黑乎乎硬梆梆难看极了的东西哪里还有一点食欲,他如今并不是每天吃不饱饭只想着吃的人了,因此就坚决地摇头道:“我不要吃这个,我要吃王妃后来做的那道海参。”
  “那是不成的,”素波很有原则,“这道菜不吃光了,不许你吃下一道。”
  说着她就重新端出来一盘——海参纵切成一条条的,棕黑油亮,整齐地摆在青翠的叶子上,附着一层稠汁,素波拿着筷子挑入一条放入口中,“嗯,清鲜至极,柔软香滑,就连里面的葱段都很香浓!不愧是红海参!”
  胶东王也赶紧吃了一条,留福看到他的表情,那就是——原来海参这样好吃呀!
  素波就微微扬了扬头,“其实海参本没有什么味道,而且因为生长在沙中,有一股很浓重的腥气不好去掉,是以便有那名厨琢磨着用浓香的味道来整治,果然成就了这道名菜——葱烧海参。”
  留福扔下手中那条黑乎乎的东西,“王妃,让我也尝尝吧。”
  “那你以后还多嘴不”
  “不了,再不了!”留福就指天划地道:“我再多嘴就将自己的嘴缝上,那样就不会再乱说,也不能吃好的了!”王妃再不答应,葱烧海参就没有了,王爷吃得太快了有没有!
  好在王妃一向是大度的,“那好,这次本王妃就放过你了!”于是就替留福挟了一条葱烧海参。
  留福感激不已地放到口中,果然是绝味呀!再准备吃一条海参,却见盘中已经空空,唯余几片青菜叶,上面几乎连汁水也无,原来这葱烧海参最妙之处便是将汤汁完全收敛进菜中,一点不余。
  胶东王从来都是以实际行动来捧场的,就在方才二人说话时他迅速地吃掉了大半,最后又帮王妃挟了几条到碗里,现在已经开始吃别的菜了。
  留福没吃够,眼巴巴地看着王妃的碗,“王妃,你不是要减肥吗?”
  素波有心分他两条,但转念一想还是记恨他刚刚给自己设圈套,就将挟起海参的筷子转了个方向送到自己口中,又道:“海参虽是滋补之物,但其实不会增重的,而且对皮肤最好,我是女子,一定要多吃才行。”
  吃了海参,素波不忘表扬小美男,“我们王爷越发懂事了,知道帮我挟菜了呢!”顺手捏了捏脸,又斜一眼留福,“今天的事你用心反思反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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