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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吴家在四明山并没有地,这块地想必是占用了山民的房子修建起来的。”为赵重阳解疑的是刘煜,他环顾四周,不远处还有一截破旧的篱笆和一个小茅草棚,修建的人把这茅草棚当做临时歇息之地,所以才没有拆除。虽然是茅草屋,但却是这边山民最常见的房屋格局。
  刘煜一提点,赵重阳顿时明白过来。
  “你说的那个程秋水就是这地之前的主人?”
  宋轶点点头。
  “不会是强行拆迁闹出了什么人命案吧?杜秋娘想借此要挟吴尚清将她纳入吴府,但吴尚清惧怕柳青青,吴家也不可能为了一个贱奴而得罪门第相当的柳家,于是只好杀人灭口。”赵重阳很快发挥他的想象力,“但以吴家的势力,一户山民的生死绝对不可能成为要挟的砝码。”这是士族制度决定的。
  “所以,这户山民必然不是普通的山民。”刘煜接过话头,认真看向宋轶,他突然觉得跟这只小色狼配合意外地不错,她够聪明,也挺有趣,如果她不拿那样“色眯眯”好像即刻就要以身相许的眼神来要挟他的话,他甚至会考虑跟她长期合作。
  宋轶笑眯眯地看着他,“豫王殿下还能看出些什么?”这个男人的确挺聪明,自己眼光不错。
  “僻静,远离尘嚣,方圆十里没一户人家。”
  宋轶点点头,“山里时常有野兽出没,山民没有富裕的钱财建起如吴家宅院一样的铜墙铁壁,都会尽量选择比邻而居,相互有个照应。罗子沟有百余户人家,也有稀疏错落的屋舍,独独这家远离所有人。所以,他们一定是有某些原因有心避开这些人,即便这里来往的只有山民,可见他们是非常小心的。我向村民打听过,程秋水一家三口,很少与人往来,并且他们是十年前搬进来的。程秋水是一个长得极美艳的女子,言行举止都不是一般山民可比。”
  十年前,那已经是前朝的事情了。那个时候刚起动乱,的确有不少人避居世外。只是避到这四明山还真是令人意外,四明山离京城太近,而京畿又是兵家必争之地,很可能被波及,所以避世之人通常都不会选择这里。刘煜猜测,他们要避的并非战乱,而是人祸。因为没人会认为他们会躲在这里,这里反而成了最安全的地方。
  “吴尚清选这处给杜秋娘安身,这也说明他惧怕被柳青青发现的同时,也的确有心跟杜秋娘过下去,而这个致使他杀了杜秋娘的缘由便非常不简单。”
  那么,问题便落回关键点:程秋水是谁?
  宋轶从怀里掏出一幅画,抖开给众人看。众人差点忘记了呼吸,尽皆露出一个惊艳的表情,果然是个美人。刘煜却像突然受到什么冲击,脸色煞白。
  “这是我照着村民的描述画的,幸好她生的好看,见过她一面的几乎都不会忘记。此人应该跟吴府有关联,豫王可认得她?”宋轶虚心求教。
  这个人,他当然认得。心中最不想的那种猜测竟然在慢慢被验证,刘煜心冷如冰,“你说程秋水一家三口?还有谁?”
  “她丈夫和儿子。”
  刘煜的手轻轻拳起,努力压制情绪,“他们都死了?”
  宋轶摇头,“那丈夫被占地之人打成重伤,据说不多久便没了,至于母子俩可能死了可能逃了。”
  刘煜点点头,没再说话。他只看了赵重阳一眼,赵重阳便明白过来,问宋轶讨了画像,派人迅速寻找。自然,这也是要核对一下宋轶的话的可信度。
  如今的当务之急自然是找到这个所谓的“程秋水”,只要找到他,心中的疑惑和猜测才能彻底验证。但很可惜,罗子沟的人竟然都不知道程秋水去了哪里。
  刘煜看着这座未完成的宅子,道:“查与杜秋娘往来的人。”
  若真是那个人,吴尚清不会不认得,大概她也没想到,十年都过去了,隐居山中竟然会被人占地而发现真身,吴于氏又怎么可能饶过她,他们是绝对不可能让十年前的事因为这个人的出现而被揭露出来的。
  程秋水很可能被杜秋娘藏了起来,想来杜秋娘就是捏住了这个把柄来要挟吴尚清,致使吴尚清不得不妥协,甚至在狗急跳墙之下对她痛下杀手。
  看吴府如今的情形,恐怕他们也在追查程秋水的下落。一定要在他们之前找到,一切便会迎刃而解,否则,这个案子便会功亏一篑。
  此刻,刘煜已经完全没心思跟章柳吴氏谈条件了。这件事,他非追查到底不可!
  “我们是不是算立了功?”离开罗子沟时,小六问刘煜。
  刘煜不置可否,但第二天,他们住的地方被建起了一道墙,将他们与南园小筑隔开,算是给他们一个独立的空间居住。接到消息后,宋轶揣了一包糯米糍去司隶台道谢。
  刘煜心情非常阴暗,查了一天一夜,竟然没半点程秋水的下落。而古月坊那边,跟杜秋娘有过交集的人也差不多捋了一遍,也没发现任何人可以在这种时候让杜秋娘托付。
  宋轶乖乖坐在走廊等了一会儿。曹沫看见,走了过来,随风带来一股淡淡香气,显然是刚沐浴更衣过的。
  宋轶抬眸看他,曹沫居高临下,站得颇有点玉树临风的意思,还下意识地瞟了一眼自己身上的白袍,确定没有一丝一毫的污秽供人挑剔。
  他道:“豫王说,宋姑娘若是来道谢就不必了。”
  宋轶将糯米糍递给他,浓郁的香味,跟他买过的似乎有些不一样,曹沫一边打开,一边说道:“这东西已经很久没吃过了。”
  宋轶看他要动手,笑眯眯地提醒道:“这是我给豫王的。麻烦曹大人转交给他。”
  曹沫僵硬了一下,一边将纸包包好,一边嫌弃地说道:“豫王从来不吃这种东西!”要吃那也是醉香楼或者御厨做的,这分明就是街边随便买的,谁瞧得上了?
  尽管如此说,曹沫还是将东西带给了刘煜,刘煜瞥了一眼,问都没问一声,继续处理公事。等他得空时,已经是一个时辰之后,旁边的糯米糍已经冷透,硬邦邦的,拿来当凶器都可以。
  随手将东西扔进垃圾堆,透了口气,一眼便看见回廊下那个水蓝衣衫的女子靠着柱子睡得香甜。刘煜犹疑了一下,走过去,银箔面具将她的脸型塑造得很是好看,浓密的睫毛从面具的切口扑闪出来,让人很想用指头去挠一挠。
  曾几何时,静姝也喜欢这样靠在廊下等他回家,如同一只小猫咪,蜷缩在柱子旁,慵懒地享受着午后阳光。
  感觉到有人注视,宋轶悠悠转醒,便见刘煜站在咫尺之距。木芙蓉在他身后开得绚烂,将一身玄衣的他趁得十分明晰。俊美无俦的脸上看不到一丝表情,那眼神却有些不悦,似乎不是他打扰了她睡觉,而是她的突然醒转打搅了他的静思。
  “你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不用再来司隶台。”刘煜如是说。
  宋轶起身行礼,恭敬说道:“我是一个讲信誉的人,既然说了要帮司隶台破这个案子,便会追查到底。”
  刘煜挑眉,“所以,你又有什么消息?”
  “糯米糍好吃吗?”
  宋轶笑眯眯地看着他,刘煜猛地一怔,正想问点什么,宋轶却拱手告辞了,这绝对是报复他冷落了她,估计她也早猜到糯米糍会被他扔掉,就如扔掉她送的那些花花草草和把件玩物一样。
  看着那个略显嘚瑟的背影,刘煜生生咽了一口气,但要把这个混蛋拎回来询问,绝对有辱他这个司隶校尉的威严和自尊。
  他迅速回去,看了一眼丢在垃圾堆里的糯米糍,也不知道是哪个蠢货,连早上吃了一半的肉包子也丢在这里,还有米粥。
  一只大黄狗慢悠悠游荡过来,抬起一条后腿,吱吱的尿液朝着垃圾堆奔流而去,即便它尿的地方跟糯米糍有相当一段距离,也足够击溃刘煜的最后一道防线。他的眉头终于皱了起来,大黄狗却幽幽看了他一眼,尿完,前蹄子刨了刨,悠闲地踱步离开。
  刘煜负手而立,站得颇有几分风度,赵重阳进来时遇上,探着脑袋看了又看,实在不知道他家殿下如此专注地看着一堆垃圾还满脸严肃是闹哪样。
  他用他不太聪明的脑袋想了又想,最后听得刘煜道:“把那个纸包捡起来。”
  赵重阳看看粘上肉馅儿的纸包又看看他家殿下,确定没听错这才走进垃圾堆捡起来,捧到刘煜面前。
  “打开。”
  赵重阳听命,打开纸包,就只是一块寻常的糯米糍。
  “你有闻到什么特别味道吗?”
  赵重阳靠近嗅了嗅,“还挺香。”
  “有桂花的味道。不是在糯米糍里加了桂花就是做桂花糕时沾染上的。你去查查,这是从哪里买的。”
  赵重阳十分惊讶,“这不是宋姑娘今早拿来的吗?问问她不就知道了?”
  刘煜一个冷眼丢过来,赵重阳立刻躬身,“属下这就去查。那这个……”
  “放地上。”
  赵重阳领命而去,刘煜将那块糯米糍看了又看,甚至蹲下又嗅了嗅。桂花味儿并不是一个能够特别的标志,要找,估计泰康城能找出几十家。这之中一定还有其他东西是他没看出来的。
  一刻钟后,这块糯米糍被重新蒸热,摆放在刘煜面前,这香味果然不一样了。他很想知道里面到底加了什么。
  曹沫进来,被这香味诱得默默地吞了口口水。将公文放下,立到刘煜案前,也盯着这块糯米糍看了一会儿。
  “殿下怕有毒?”
  刘煜摇头,身子后仰靠上椅子,懒懒说道:“本王只是不喜欢吃这种甜腻的食物,但浪费了似乎又挺可惜。”
  曹沫正饿得肚子咕咕叫呢,“丢掉的确可惜了。殿下不吃,那就赏给属下吧。”
  刘煜不置可否,曹沫拿起来几口咽下,末了,还砸吧了一下嘴,道:“味道果然跟之前吃的那些都不一样。”
  刘煜不动声色地问道:“有什么不一样的?”
  “糯米糍单独吃这么大一块是会腻的,但是它里面好像加了桂花和荷叶粉还有一些花生碎。这口感可真特别。”
  刘煜看了这位手下数息,道:“本王交给你一个任务,尝一下泰康城里的所有糯米糍,看看是不是这是唯一一家这样做的,并把店家记下来。”
  曹沫总觉得自家殿下方才看他的眼神怪怪的,但这种好差事,对于一个吃货而言,是非常美妙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个案子算结束了,看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吧,这种行文结构没有固定主视觉,的确很难搞,所以决定修个主视觉出来。
  案子不会变,所以看过的亲们不用重复看,不过因为要修这么多,会停更两天,争取在周四复更,抱歉。
  多谢大家的一路支持。
  作者水平有限,不到那个地步没有那个悟性,作者成长其实也是读者培养出来的,所以很希望大家多留言,这样能及时发现文章不足以及怎样走向更合理,当然,每个作者都会坚持自己固有的东西,不能完全符合读者心意,也因为即便再修其实很多也是能力达不到的。不是不想而是以目前水平不能。
  有点胡言乱语了,总之一句话,谢谢亲们的支持。
  争取周四回来更新第二个故事。
  ☆、第十七章 虚与委蛇
  刚到酉时,这条街上行人所剩无几,李三收拾摊子准备回家。
  “还有糯米糍吗?”
  循声望去,只见一玄衣公子缓步走来。他的步伐看似轻慢,但转眼却已到跟前。李三收拾摊子的手顿了顿,“对不住,这位客官,今日已经卖完。”
  一看这位气度不凡,定不是寻常人家子弟,他招惹不起,也得罪不起,便想一语推脱了。
  刘煜扫了一眼,蒸糕的地方分明还冒着热气儿,而挑担的另一侧箱笼里也有热气冒出来,如今夜凉,热东西的水汽是很明显的,这样独特的香味儿可瞒不了刘煜,那分明是热腾腾刚收起来的糯米糍。
  “贱内近日害喜,非要吃糯米糍,可买回来的没一个对她胃口,她说曾经在这边街头吃到过一回,今儿个不知怎地想起,非吃不可,我打听了许久,才知道似乎是你在做。”
  李三犹疑了一下,打开箱笼,将仅剩的两块糯米糕给他,道:“原本想给家里的媳妇儿留着的,既然客官要,那便拿去吧。”
  李三应对非常得体,适宜的礼貌和敬畏,很容易迷惑人。
  刘煜拿起糯米糍,看似不经意地说道:“我怎么听说,你并没有媳妇呢。”
  果然……
  媳妇儿什么的,原本是李三试探来人的,没想到一试一个准。李三丢了担子就想跑,刘煜一把拎住他的领子,反手便将人压趴在地上。
  赵重阳带了数名徒隶现身,反剪其手,押得李三动弹不得。
  “你们还是找到我了。我只问,小姐人呢?见不到小姐,我什么都不会说!”
  “哪个小姐?”
  “你们不用跟我装,自然是杜秋娘杜小姐!”
  “你以为我们是吴府的人?”
  这个太好推测了,显然此人是跟杜秋娘十分熟悉的人,熟悉得杜秋娘足够将重要事情交给他去办。但他只知道找不到杜秋娘,大概并不知道杜秋娘已经被人杀害了。
  李三不说话,显然并不相信这几人。
  赵重阳掏出腰牌,“司隶台办案,老实点!吴尚清死了,你知道吧?”
  李三一震,马上说道:“绝对不是小姐做的!”
  这人还真是心心念念只有一个杜秋娘呢。
  “当然不是她做的,因为在吴尚清死之前,她便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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