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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节

  可正是因为此人有身份,所以才值得她出手,她施施然将茶盏一放,“这位公子,我的侍婢还轮不到外人来教。”什么话不能乱说?天下还没有她罗丹琼不能说的话!红色鞭子一抖,便朝曹沫脖子上卷过去。她就让这南地的文弱书生见识一下,什么才叫做轻狂妄为!
  曹沫头一回遇上这等事,完全没反应过来,眼看就要被卷个正着,就在这个当口上,一柄长剑挥出,剑光一闪,马鞭断为两截。
  曹沫惊魂未定,转头一看,不知何时,大堂中多出一个人。而这个人,身着玉色衣衫,左侧脸上带着半截银箔面具,整个人看起来风流倜傥,俊逸无双,风流雅致浑然天成,完全感觉不到方才他出剑的煞气。
  罗丹琼眯了眯眼,这剑,好快!
  侍婢暴跳如雷,“你——”
  谁知那人这样了还不失礼数,拱手一揖,“在下广平王府楚流云,姑娘若有不忿,可登门指教。”说罢,看也不看一眼,便扬长而去。
  广平王府?曹沫自然一下便知晓了这个人身份。那位白袍儒将,广平王义子,果然器宇不凡。
  “他爆出广平王府以为咱们怕了他吗?姑娘,让奴婢将他抓回来,任你处置?”
  罗丹琼抬手,“不必了,我们走。”
  曹沫没想到罗丹琼竟然舍得离开,又跟掌柜交代了几句,这才回司隶台复命。那句“未来皇后”实在是太刺耳了,他得跟豫王好好打打小报告。
  卢君陌近些天十分气郁,脸色就没好看过,成天魂不守舍的。这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转悠到漱玉斋了,看到那门楣,他心中更是气愤难平。
  宋轶若是阿姝,为什么她还要纠缠着刘煜不放,难道她就那么放不下那个人,非在他身上纠缠下去?
  他是真的生气了!
  偏偏这股气还没处发。他正打算离开,便见得一个熟悉的人影从角门钻出来,不自觉便跟了上去,直跟到醉香楼,被小二拦下。
  “包场?谁包的?”
  小二怕再挨揍,不敢说,掌柜的走过来,也不隐瞒,“司隶台那位。”这可不算是泄露吧,司隶台人多了,他可没说是豫王。
  卢君陌眼神闪烁,刘煜那个混蛋包下醉香楼请宋轶吃酒?这之中肯定有阴谋。
  左思右想之下,他偷偷从后面翻上了楼,找到刘煜要的那个雅间,躲在墙角下,偷听里面动静,他并不知道,在他暗中偷窥别人时,也正有人在暗中偷窥着他。
  关于刘煜请她吃饭,宋轶是有很多想法的。比如这厮那根筋抽了又想讹她银子,再比如,自己刚起的邪念,被他察觉了,于是找她来好好谈谈人生。
  她都准备好跟刘煜畅谈一翻了,结果刘煜完全没有跟她说话的意思,而是亲手给她斟酒。
  没人斟的酒岂能浪费,宋轶很爽快地一口干掉!刘煜给她夹了两筷子菜,又斟上第二杯,如是再三。
  对刘煜而言,要将宋轶灌醉,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因为那个混蛋酒量不好,偏偏喝酒还很豪爽。
  以前他这样干过无数回,因为喝醉了酒,这个家伙特别听话,什么姿势都会来。而且,面对小醉鬼,他也是从未有过的放得开,总能找到最佳状态与她翻云覆雨。
  当然,这些都只存在于自己的记忆中,这个混蛋一醉酒,估计连春梦都不会做,完全只当那是宿醉的身体酸痛。
  他从来不敢在她身上留下痕迹,尤其是当发现她根本记不得醉酒后的事情后,大概是怕毁掉自己在她心目中的美好形象,怕给她唾弃近而厌弃。结婚后,他才知道,男人和女人在喜欢一个人的事情上,是有着本质差别的,女人的喜欢限定在心里,看看就很满足,想想就很高兴,而男人不是,男人的喜欢是要占有,要不停地索取甚至掠夺,就跟一只发q的公兽一般。曾经年少,他十分鄙视这样的自己,可偏偏又压抑不住,老干些蠢事儿。
  想起曾经自己做过的那些荒唐事,刘煜就一阵脸红脖子粗,真真的丢人啊!
  就因为清醒时,自己会觉得不好意思,手脚难免毛躁,总会做得马虎让她不舒服,才选择了这么一个方法。而最终导致的结果是,他们成亲一年,在她的印象中,自己只碰过她三回……
  鬼知道她喝醉了多少回啊。
  再次抱着这个软香温玉,刘煜欲念顿起,但是,现在的他不能这么做。今夜的目的是制造酒后乱性的假象,让别人知道她与他在一起呆了一夜,让舆论将他们绑在一起,这样,不管是觊觎她的,还是觊觎自己的人,都没有插足余地,之后再找凤羽夫人说媒下聘,承担起男人应该承担的责任,就算她暂时不能接受,先慢慢地培养感情,总有水到渠成的一天。
  刘煜觉得这个方法甚是美妙,美妙得他都开始心猿意马,开始意乱情迷,可再看怀中人,睡得那叫一个死啊,打着香甜的小呼噜,不时还砸吧一下嘴。也不知道是梦到什么,刘煜眼巴巴地看着她嘴角留下一丝可疑液体,身体一抖,赶紧将人放到旁边的榻上去,随手擦掉她嘴角的口水,偏偏就在此时,刘煜擦口水的那根手指被一根灵巧的舌头卷入口中,那两颗门牙轻轻咬着他的指头,细磨慢碾,心底压抑的那股□□噌地被点燃了,轰然一声,瞬间烧得一发不可收拾。
  刘煜心如擂鼓,血管突突直跳,全身血液高速流转。
  原本以为在男女之事上早已心如止水,此刻却全被唤醒,沉睡的火山有喷发之势。
  他低下头,虚浮在她身上,双目被那股念头烧得赤红,喉咙干涩难忍。
  他想,就一下,让他稍稍碰她一下就好。
  头越来越低,终于尝到那两片唇瓣的滋味。捏起她的下巴,想让她靠得更近一些,能吻得更深入一些,就在此时……
  “禽兽!”
  卢君陌毫不留情一掌劈在刘煜的玉枕穴上,刘煜终究还是没能完成这个梦寐以求深入的吻,就这样在卢君陌的屠刀下陷入昏迷。
  卢君陌本是想将宋轶带走的,可那软香温玉刚一入手,他强壮的心肝就颤栗了,爪子抖了抖,转而扛起刘煜走人。
  所以当宋轶半夜酒醒,睁眼没看到刘煜,倒是看到另一个美人。戴着半张银箔面具,正冲她笑得很销魂。
  ☆、第八十六章
  “醒了?”
  待看清楚眼前人, 宋轶一个激灵爬起来,撒腿就跑。
  可她那两条小短腿哪里是人家的对手, 楚流云一爪子就将她拎了回来。
  宋轶惊魂未定, 佯装无辜:“你、你是谁?抓我做什么?”
  “这么快就把老情人忘记了, 做人忒不厚道了!”
  宋轶扯开嗓门一声大叫:“小涛涛!”
  楚流云皱眉,“外面没人, 你虚张声势骗不了我!”
  说时迟那时快,窗户被闯开,一柄利剑直斩楚流云拽宋轶的手腕。
  楚流云反应更快, 将宋轶一推, 迅速回手拔剑, 两剑交持,眯了眯眼, “你的剑, 很快。”
  薛涛不说话,盯准楚流云拽过宋轶的那只手腕继续撤剑就斩。
  房间里的砍杀声吸引来了店里的掌柜和小二, 一竿子人迅速上楼,掌柜本能地将宋轶护在身后, 不见刘煜, 只好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宋轶挺挺小身板,没安好心地指着楚流云说:“采花贼!”
  掌柜愈发惶恐了, 这可是豫王殿下的贵客,这个采花贼早不来晚不来,偏偏今日来。
  “快报司隶台!”掌柜发令。
  楚流云冷漠地瞥了宋轶一眼, 眼神十分伶俐,知道形势不利,格挡开薛涛的剑,折身跃出窗外,逃之夭夭了。
  于是翌日,一大早,泰康城大街小巷便在传漱玉斋的宋先生昨夜遭遇了采花贼,听闻那采花贼戴着半截银箔面具,据现场目击者——醉香楼掌柜说,看那面具款式,跟宋先生的十分般配,那人剑术高超,器宇轩昂,衣着不凡,必是大族子弟,何曾见过这般风流倜傥的采花贼?掌柜以他微薄的智慧得出结论,那人该是爱慕宋先生的才情,一时没把持住,才做出了夜探的举动。
  曹沫那个敬业啊,将各种流言蜚语哪些可信哪些不可信都拿到饭桌上向刘煜一一禀报了。
  刘煜看着坐在对面的宋轶,小色狼看似若无其事地在扒饭,实则早已魂游天外,他笃定她一定隐瞒了什么重要的事,但显然,宋轶没有打算老老实实告诉他。
  刘煜俊美的脸庞直接凝了一层霜。他昨日醒来再回去时,采花贼已经离开,不管掌柜说得多么惊心动魄,但他只看一眼宋轶那小样儿便知道,那个人,她认识,还故意栽赃人家一个采花贼的名头,并且借此机会直接躲在司隶台不走了。
  刘煜觉得,这顿饭有点难以下咽,明明是他设计的自己与宋轶被流言蜚语捆绑在一起,怎么阴差阳错就被人捷足先登了呢?
  “你不想说点什么?”刘煜问宋轶。
  宋轶蓦然抬头,涣散的眼神迅速收敛,落在刘煜脸上,弯眼一笑,“谢豫王殿下收留之恩。”
  “就这样?”
  “就这样!”
  刘煜气郁。
  “那个人不是采花贼!”小涛涛实事求是地禀报,虽然不明白宋轶为何将他当成采花贼,但他觉得,在他家殿下面前应该忠诚。
  “那是谁?”
  “楚流云。广平王义子!”
  在坐三人尽皆抬头。
  “他不是傅昭楠吗?”宋轶讶然,随即意识到自己失言了。
  刘煜的视线直接飙到宋轶身上,“呵呵,你果然认识,连名字都记得这般清楚!”
  宋轶小心肝抖了抖,默默地放下饭碗,“嘿嘿,那个,豫王殿下知道我阅美无数,这般美人自然是见过的,只是我见他时,他叫傅昭楠,至于身份,我还真不知晓。”
  “哦,是吗?既然是旧相识,为何见面要逃跑?他对你做过什么?还是说你曾对他做过什么?”
  问到最后一个问题时,刘煜敏锐地捕捉到宋轶眼神中的心虚,对,这个混蛋竟然真的心虚了,难道她真的对人家做过什么?才招惹得人非要以这种非常手段来找她。
  各种猜测在刘煜脑中飞驰,他突然想起了前段时间闹采花贼时,那些贵族子弟衣服被扒,被人迷晕等各种不堪入目的景象,顿觉大脑缺氧,有点昏。
  宋轶此地无银三百两地吼道:“我什么都没做!那只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什么误会?”刘煜已经尽量克制了,但他发现他真的好想家暴,不把这个小色狼揍一顿,难消他心头之恨!
  宋轶满脸无辜:“都说是误会了,说出来岂不是让更多的人误会?”
  刘煜:“……”
  曹沫左看右看,“殿下为何觉得一定是宋先生惹出来的祸事呢?我倒觉得醉香楼的掌柜说得很有道理,一定是楚流云爱慕宋先生的才情,才会做出这番于礼不合的事!”
  刘煜送给曹沫一个眼神:你,太天真了。
  同一个问题在广平王府响起,提问的是世子萧旭。萧旭和楚流云原是西北战线的黑白双煞,八年前一场伏击战,楚流云被困,萧旭带兵救援,伤了腿,自此落下残疾。从那后,一直是楚流云在照顾萧旭起居。两人感情也好得非常。
  楚流云帮萧旭将轮椅搬出来,扶他坐下,萧旭问他:“你不想说点什么?”
  “说什么?”
  “宋轶啊!为何一大早整个泰康城便传遍了你跟她的事?你可别告诉我,那个戴了半张面具的采花贼不是你!”
  楚流云脸色变了变,迟疑道:“她,就是那个人……”
  “哪个人?”
  楚流云脸上有点瘫,指了指自己脖子上那块不大的红斑。
  这个红斑其实最初并不是红斑,而是一个吻痕。楚流云曾经遇上一个姑娘,两人一见如故,再见倾心,结果一次酒后乱性了,那人在他脖子上舔了一口。
  这本没什么,关键是,她一边舔,一边叫着别的男人的名字……
  从此,楚流云就得了一种怪病,碰不得女人,一碰就浑身难受,想要杀人,致使谁都近不得他身。而那块被那女子舔过的地方,在他一而再再而三的擦拭下,终于破了皮,刚好又破,如是反复,最后变成了这幅模样,远看就像一个永久性的吻痕,着实怪异。
  萧旭很不厚道地笑出了声,“原来竟然是她!可我听说宋轶一直戴着面具,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我认得她那张嘴!”他的人生就毁在那张嘴上!
  人家酒后乱性通常都是一段美好的回忆,谁知道这俩酒后乱性乱出一生的心理阴影。
  萧旭不无同情地拍了拍楚流云的手臂,“若实在对那一口耿耿于怀,那便咬回来吧。”
  楚流云:“……”
  “大哥、云哥哥,去定远侯府的马车已经准备好了。”萧玉致走进来,楚流云赶紧将领口拉紧一些,挡住那个“吻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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