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一个两个的,优秀的男人都围绕在陶朦身边,算什么事?
  陈诗诗被邢东这一句话堵得有点懵,她有些委屈的撅了撅嘴,小声的说,“学长,我……”
  邢东打断了她的话,“明白就好,你可以走了。”他不是看不出来陈诗诗是什么样的人,虽说沈帆很吃她这套,但他是不吃的。
  陈诗诗自知理亏,也知道自己现在不占什么优势。她看了陶朦一眼,然后就灰溜溜的下楼去了。
  等确定人真的走了,陶朦立即从邢东身边脱离开来。她先是朝女洗手间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小声的问他,“你怎么来了?”
  邢东说,“怕你身体不舒服。”
  陶朦警惕的看着他,“我舒服得很。”
  邢东很无奈,“我是真的关心你。”
  “谁要你的关心了!你到底——”陶朦说着说着,突然发现自己的分贝提高了,她连忙小了点声音,然后咬牙说,“我说过了,我不需要你负责。”
  陶朦觉得自己都要疯了,这人的脑袋里到底是一根筋还是太轴了?一般男人不都是巴不得不负责,拍拍屁股走人的吗?他怎么就非要负责呢?
  她是真的搞不懂,邢东到底是什么样的脑回路。对于曾经讨厌的人,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改变了态度?
  两个人在这边小声的交流,完全都没有注意到,在不远处的女洗手间那头,一张花痴脸正从门里伸出来,捧着脸痴痴地看着两个人。
  奇了怪了,邢东不是一直和她家朦朦的关系不好吗?这两个人一见面,莫名其妙的就能斗起嘴来。今儿是怎么着了,太阳打西面出来了?
  但是,真是帅啊!丫的,朦朦身边就得需要这么一个浑身散发着王霸之气的爷们儿来保护她啊!什么沈帆张帆的,都配不上她家朦朦。
  贺凌双手捂着脸蛋,脸上笑成了一朵花,她被这激.情四射的一幕激动到不行。
  作者有话要说:  没到12点吧,呼——这章真的憋死我了。
  ☆、第11章
  周六的时候,陶朦难得没有课。所以她就待在家里,也不出门。即便是贺凌死乞白赖的让她出去玩,她也推掉了。
  陶朦靠在自家后花园里的树底下,双手抱着膝盖,身体斜靠在树干上,眼睛四处看着,也没有个确定的方向。
  夏天还没有完全过去,但天气也有些转凉了。陶朦上身就穿了件无袖衫,下身配了一条短牛仔裤。她最近感觉很辛苦,整天呕吐反胃也就算了,还要背着家人和朋友,找没人的地方难受,这感觉一点也不好。
  不过,说到底,这也是自作自受。自己种下的果,做出的选择,都是自己的,不怪任何人。
  现在快两个月了吧,这个孩子就一直这么待在她的肚子里。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孩子在她身体里的存在感越来越强,让她不能忽视,也无法狠心。以前不是没有过那种想要把孩子从自己肚子里拿走的念头,可是,一直就这么拖着延着,到了现在。
  真是太可笑了,她自己现在已经开始有了一个作为母亲的自觉了?明明这只是一个意外而已,而且这样的意外,明明可以……还没等想下去,陶朦突然皱了皱眉,她感觉到肚子突然痛了一下。
  她连忙深呼吸了一口气,然后安抚性的摸了摸肚子,语气不自觉的透露出抱歉之意,只是她自己并没有察觉到,“宝宝,我不是不喜欢你,你别生气……”也不知道是不是感应到了母亲的安抚,肚子竟然真的不疼了。
  哎,如果生下来,那么以后应该怎么办,她没有想过。以后的事情,她现在已经没有那个脑袋去想了。
  陶朦幽幽的叹了一口气,没人的时候,她就像个老太太一样,浑身懒意,时不时的还要叹口气。
  后花园里一般很少有人来,除了家里的园丁之外,爸爸妈妈都是比较喜欢去前花园晒太阳的。后花园有围墙,有老树,比起前花园的花枝摇曳,陶朦更喜欢这里。
  最近她害冷,还有些嗜睡,她上网查过了,这都是怀孕早期的正常表现。
  死混蛋邢东,害她现在受苦受罪。没到难受的时候,陶朦第一个就会在心里把邢老冤家轮一遍。
  想着想着,看着看着,陶朦就困了。她打了个哈欠,然后脑袋一偏,眼睛慢慢的阖上了。
  ……
  陶朦正靠在树干上打盹儿,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时候,他感觉到有人走到自己面前,然后在自己身上盖了什么东西。
  她睁眼一看,邢东正蹲在自己面前,把他身上的衣服披在她身上。
  “你干什么?”陶朦一惊,先是四周看了一眼有没有人,确定无人之后,她把自己身上的衣服拽下来,然后扔给他。
  邢东接住他自己的衣服,无奈道,“我怕你着凉。”
  陶朦抱了抱手臂,是有点冷的感觉,不过她还是很强硬说了一句,“不用你管。”
  邢东最近已经习惯了她这种冷言冷语和避之不及的态度,他最近过的也没比陶朦轻松到哪儿去。就像一开始知道她怀孕的时候,他的心情真的是跟坐了过山车似的,七上八下。
  邢东心里很清楚,以陶朦对他的偏见,百分之九十是不想要这个孩子的。哪个女人也不愿意给不喜欢的男人生孩子,更何况那个男人也不是很肯定对孩子的看法。所以,那时候邢东也想了,如果陶朦不想要,他也会尊重她的意见。
  毕竟,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个孩子,并不是双方所期望怀上的结果。他是一个意外。
  但是,如果她要生下来,那么,他就要负责到底。
  只不过,陶朦就是这样,像一只浑身长满了刺的刺猬一样,我行我素,不肯让任何人靠近,也不肯接受自己认为不需要的好意。
  邢东知道她这别扭的性格,但对于好意被她连着冷脸驳回加曲解,他也有点无奈,“你为什么永远都在拒绝别人的好意?难道我是十恶不赦吗?难道我不是在关心你吗?难道我是在害你吗?接受别人的好意很难?”这一连串疑问问的稳准狠,个个直击要害。
  陶朦从地上站起来,然后拍了拍身上的草屑,背靠在树干上,眼神很挑衅,“好啊,你既然不明白,那我就跟你说明白了。你觉得你在释放善意,是个大好人,是个有责任心的男人,对吧?那我问你,如果没有这个孩子,你和我之间会有进一步的发展吗?不会的。你会突然对我好吗?也不会的。也许十年二十年,甚至一百年,我们都会是这种死对头的关系。对于我来说,肚子里多了这块肉,也改变不了我们的关系,所以我凭什么要接受你的好意?你还真把自己当圣父了?”
  顾忌到这还是在家里面,陶朦没敢太大声。好在后花园离主客厅那边远得很,还有墙隔着,基本没人能注意到这里的动静。
  其实陶朦是真的不懂,她可以理解日久生情和一见钟情,但绝对不会相信两个关系不好的人会因为突然有了共同的骨血而变得亲近。
  起码对于她来说,这不可能。
  陶朦这番话说的很犀利很不留情面,但是,话糙理不糙,说的也不算错。因为邢东对她,确实说不上有爱情。两人之所以变成了现在这种诡异的局面,还不是因为……孩子。
  邢东看着她的脸,一时间还真被噎住了。
  陶朦挑了挑眉,“你看,你就是这么无聊的人。”说完,她转身走出了院子。
  ……
  今天邢东之所以会到陶家来,是因为今天两家人又要在一起吃饭了。以前这算是家庭聚会,现在两家人结了亲家,就变成了亲家聚会了。
  陶氏家族成员加上邢氏家族成员一共八个人,三对夫妇,两只单身狗。
  所以,作为单身狗,自然就不能插到别人那里,只能坐在一起了。
  几个人轮了一圈点了菜之后,陶朦只是随便点了两道,然后就把菜谱给邢东了。
  “那就清蒸酸梅鱼、酸辣豆干拌菠菜、酸辣溜鱼片、酸梅沙拉果。”邢东认真的翻了一遍,然后报出了这几个菜名。
  陶菲一听他点的菜,乐了,她打趣道,“你怎么净吃些酸的,这要是个女孩子家啊,这就是孕妇口味了。”
  “咳——”陶朦正喝着酸梅汤,一听这话,直接一口气呛住了。
  “……”
  等到菜上来之后,陶朦盯着桌子上的菜,红的绿的花的,菜的肉的海鲜的,虽然都是好吃的大餐,可是她怎么也提不起食欲。而且,她如果光吃酸溜溜的菜,免不了要被其他人怀疑的。
  陶菲的刚才玩笑似的话,还在她心里边回荡呢。
  这几天她的反应更大了,晚上睡觉的时候开始害冷发汗不说,而且反胃的情况也没见好转。以前只是干呕,现在却开始吐酸水了。
  而在这种时候,她又会在心里来回骂邢东一万遍。
  本来这样的家庭聚餐,就不是以吃饭为目的的。大家聊聊天,谈谈心,才是主要目的。
  但是,一向最会说话的邢东,此时却正在一心一意的转着桌子上的菜,然后一边挑拣着,一边往自己面前的盘子里装。
  陶朦坐在他左边,咽了一下口水。这倒不是饿了或馋了,而是胃里又开始不舒服了。
  邢东挑好了菜,然后趁着两家人畅谈的功夫儿,悄悄地把盘子推到了陶朦面前。然后自己开始吃起了红烧肉和酱猪蹄。
  邢东给她挑的菜都是最符合孕妇口味的,在刚才点菜的时候,他点的就是一堆陶朦想吃但是她不敢点的菜。毕竟一个大男生吃这些东西,没什么值得怀疑的。而陶朦则是为了避嫌,故意点了红烧肉和酱猪蹄。
  陶朦看了看眼前的盘子,没有说话,而是拿起筷子,开动了。现在当着两家父母的面,她肯定不会闹脾气的。
  而且,味道确实还不错的样子。
  陶朦一边小口的吃着,一边在心里都想好了。以后两家的饭局,还是不参加比较好。她现在这种情况,真的太容易露馅了。
  不过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她不可能在所有人的面前一直瞒下去。
  学校那里倒是好说,现在课越来越少了,她不用经常去。而且算一算,到她肚子开始大起来的时候,正好是放寒假的时候,等到再开学,她就可以以出去实习的理由不在学校待着了。
  可是家里那边就很难办了,现在还好说,但到了后期,她的肚子越来越明显,那是一定会露馅的。
  所以,等过段时间,她得想个办法哄住家里人,然后,她再找好理由,先暂时搬出去住!
  作者有话要说:  作为亲妈,我很迫不及待的要让这两只#¥%@*%(天啦噜作者要造反嘞~)。关于家长的事情,表着急,迟早会知道的,关于肚子越来越大的问题,我相信你们已经看到本章节的最后一句话了,然后我们的男女主还要……(爱剧透的作者直接pia飞不送)。
  ☆、第12章
  练习场里——
  郑子君手里拿着枪,连着打了好几发子弹,又快又不准,一个也没中。
  邢东聚精会神的盯着正前方的靶心,然后扳机一扣,一枪射中。开头打得好,后面就更顺利了。只见他连着按了许多下扳机,“砰砰砰砰砰——”,结果不意外,全中了。
  郑子君是在军区大院长大的,不过他对这种枪械完全没有兴趣。然而同样都是没有兴趣,邢东玩枪就跟玩愤怒的小鸟似的,贼溜。
  没认识邢东的时候,郑子君就一直觉得,富贵人家的子弟,无论是上进的还是不上进的,天才的还是流氓的,基本上体力也就那样了。玩球高尔夫骑马耍帅可以,但真到真枪实干的时候,比如做几百个俯卧撑和引体向上,或者去道场上练一练的话,几乎就是十个有九个不行。剩下那一个,也是垫底的。
  但邢东就不是这样了,他不仅样样都会做,做的甚至还挺好,超标了。
  郑子君虽然不喜欢玩枪,但军人的那些特技和能力,他都是具备的。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在一家拳击馆里。当时他看见邢东那一脸斯文败类又张扬的样子,就想挫挫他的锐气。
  结果没想到,两个人对打了几个小时,愣是没分出个胜负。后来,谁也不服气,从拳击馆比到了武术道场,再从武术道场比到了攀岩场,从攀岩场再约定去爬喜马拉雅山……结果没想到,比到了最后,居然在射击玩枪这块儿输给了他!
  不过也就是因为这样,两个人慢慢的变成了好哥们儿。
  郑子君放下枪,摘下耳线,然后对他说,“别玩了,走,出去吃饭。”
  邢东对着靶子开完了最后一枪,然后把枪往边上一放,点了点头,“走吧。”
  ……
  餐厅里,郑子君一边吃着面,一边说,“你最近挺忙啊,我这几天被我爸逼得整天去军营,还没你神出鬼没呢。”
  邢东看了一眼手表,离陶朦的下课时间,“还行,也没忙什么。”
  郑子君夹了一块大脆骨,然后整个往嘴里一放,嚼的嘎嘣嘎嘣的,“哦,对了,我都忘告诉你了,程溪下个月要结婚了。”
  加上程溪,他们三个人关系最好。但程溪跟他们两个完全不一样,他百分百的手无缚鸡之力,长的还秀气,脸白的跟大白馒头似的。这要放在古代,典型的百无一用是书生,还是个粉面书生。
  但是,他们三个人很神奇的成为了好朋友。原因无他,程溪虽然弱鸡,但人就是仗义。而且别看他那长的跟小白脸似的,说话相当的犀利,见解也相当的独特,三个人共同语言很多。
  邢东晃了晃杯子里的水,“这怎么可能,他家那个还不咬死他?”
  郑子君神秘兮兮的说,“奉子成婚呗,那女的怀孕了,妈的都三个月了,再不趁早结婚,孩子都要落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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