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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4章 没有一顿火锅解决不了的问题

  绝世大厦。
  程墨安亲自过目了采办清单,陈纪年办事他放心,几乎不需要操心,但这一次不同,轻晚要在滨城打造自己的事业,不能输在起跑线上。
  陈纪年在他身边已经很多年,还没见总裁对哪件事这么费心费力,大到办公楼的租用,小到一面壁纸,他居然全部过问。
  他其实很想说,总裁,您待会儿有个会议您知道吗?你下午还要跟美国来的合作方见面您知道吗?
  你上次亲自谈下来的人工智能项目要跟进了您还记得吗?
  都说美色误国,以往他以为自家总裁是个例外。
  完了,完了,在美色面前根本不存在例外。
  好半天后,程墨安把标记了各种符号的单子放下,眼角细碎的光芒熠熠闪辉,“另外,让康纳德亲自给她设计休息室,买我的同款床和用品,沙发、桌椅、储物柜也一起从美国送过来。”
  一旦有自己的公司,难免忙到忘记时间,给她打造个舒服的休息室,她累了就能在里面睡觉,跟家里一样舒服。
  康纳德承接国际最顶级的家居设计,只是他的订单很多,就算临时加塞,设计完整套产品也要一两个月,加上制造、磨合,三个月是要的。
  程墨安计算过大致的时间,几乎刚好。
  陈纪年内心有一大群鸟连飞带叫,脸上四平八稳,“好的总裁,我来联系。陆小姐的公司名字确定了吗?工商局那边随时可以登记。”
  总裁啊,要不,咱们顺手把马桶盖一起买了吧?
  名字是大事,程墨安没催她,“先不急。”
  恰好在此时,程墨安的手机响了,来自陆轻晚的微信。
  晚晚:“我想到名字啦!叫风华!”
  蓝光大亮的手机屏幕,他的面孔有浅浅淡淡的光晕,笔画简单的两个字,像一颗不经意投入了湖心的石子,激起了层层涟漪。
  风华。
  绝世和风华,恰如他们两个人站在一起。
  他的晚晚,果然是个蕙质兰心的丫头。
  程墨安回:“好名字。”
  陈纪年将名称、法人代表、一大摞文件递交到了各个部门。
  他办事回来,在绝世大厦的一层偶遇了卢卡斯,两人在同一栋大厦,但见面的机会屈指可数。
  卢卡斯最近跟上了发条似的,见天不在岗位待着,部门人都嘲笑他倒插门去了陆总的工作室。
  对此,陈纪年表示:我信!
  “卢卡斯,你等等。”
  “陈助理?有事儿?”
  卢卡斯将手机塞入裤袋,屏幕上的文字暗下去,最后可以瞥见“庄慕南”的名字。
  陈纪年手里一堆文件,深秋时节,他脸上却有细密的汗水,“你是不是准备跳槽?”
  “没有,我是绝世的人,跳槽?不存在。”卢卡斯好不容易才打听到一点关于庄慕南的蛛丝马迹,只想赶紧去抓人,没空思考陈纪年话里的话。
  陈纪年打趣道,“陆总要成立自己的公司,快的话三两天就能拿到执照,你可以考虑一下,其实加入老板娘的公司更好,近水楼台,还能拿到额外分红。”
  “卧槽!老陈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我是那种见异思迁的吗?程总对我不薄,你别挑拨。”
  陆轻晚要成立自己的公司?速度未免太快了吧?
  想想也对,有总裁在后面加油,别说开公司,买个岛都不是事儿。
  陈纪年笑笑,“你说的?可别打脸。”
  卢卡斯摆手,辞别他。
  ……
  秋的味道浓了,出门便是大片大片的落叶,车轮在路上飞驰,树叶打旋儿飞上半空,再四散落地。
  滨城的行道树多为法国梧桐,这个时节树叶渐渐泛黄,风大的地方树叶凋敝厉害,已经遮不住银灿灿的日光。
  暂时没有外出洽谈商务合作的需要,陆轻晚穿的随意自在。
  上身浅白色的带帽子不加绒卫衣,下面紧身的蓝色水洗牛仔裤,再踩双白色老爹鞋,瘦瘦的长腿儿,白白的脚踝,长发扎的高马尾在身后摇摇荡荡,像极了刚入学的姑娘。
  没及时添厚衣服,陆轻晚有点感冒,时不时要洗洗鼻子,她正吸着鼻子在路边等叶知秋去涮火锅,一辆黑色的轿车嘎吱停下。
  陆轻晚双脚踩着路基,休闲鞋子前后晃,正晃的开心,被车子给吓了一跳。
  靠!这年头停车都不看地面标线吗?这尼玛距离十字路口不到五十米,不怕扣分罚款吗?
  在看清那车子logo和挡风玻璃里面那张脸之后,陆轻晚呵呵了。
  呦,沈云霄。
  沈云霄熄了火,高大挺拔的身躯走出车门,万年不过时的米色长款风衣,考究的手工男士皮鞋,还有他那张从未被审美抛弃的帅脸,还挺有人样!
  “陆小姐,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
  陆轻晚心想我特么才不想遇到你!
  “沈总说笑呢,我工作室就在上面,附近是我的活动区域,倒是沈总,好像对附近很有感情!”
  遇到他两次了!
  沈云霄举目,秋日的好天气好日头明媚了他的面孔,他的阴沉被覆盖掉,笑出了整齐的牙齿,“看来,咱们以后还会经常碰面。”
  刚才离得远,沈云霄已经看到了在路基上下跳动的陆轻晚,她像一只活脱的兔子,竟然玩儿的那么开心。
  长长马尾,不施粉黛,站成了梧桐树下的风景。
  近了再看,她眼睛精灵浅魅,粉嫩的唇张张合合,每一下都令人神摇。
  “哦?”陆轻晚不待见他,更不想多说半句。
  只遗憾林立松还没踢走他!
  “我买下了这栋楼。”沈云霄说的漫不经心。
  陆轻晚:“……!!!”
  我勒个叉叉圈圈点点框框!!
  买下景鸿的人竟然是沈云霄,沈云霄!!
  呵……呵呵……呵呵呵呵!
  沈云霄单手放入风衣口袋,他脊背挺拔,人高了几公分,站在瑟瑟秋风中,有一股成功人士的凛冽,“未来两天,我会在这里创办p2p理财公司,跟你的工作直接关联,但你可以继续在这里办公,我交代过,你们那层不出租,也不用。”
  这意思,腾空来给她白住?
  天下有那么好的事儿?乌龟都能爬电线杆了!
  “那我多谢沈总慷慨了!不过怎么办呢?好像我要搬走了!”陆轻晚额头明亮,嵌了两颗黑曜石的大眼睛,卷翘浓稠的睫毛扑扇,笑的像顽劣少女。
  沈云霄脊背微微挺了下,“搬走?我记得你签约两年。”
  他买不动产时对比了几个楼盘,性价比高的并不是景鸿,但想到陆轻晚她们在,他便觉得山不在高有仙则灵,鬼使神差的做了个冲动决定。
  没想到……
  “因为我要扩大规模啊!这栋房子太破,地段也不够好,我想搬去CBD,做影视行业,当然要靠近大佬!”
  陆轻晚心说,沈云霄你想什么我会不知道吗?
  “晚晚!”
  叶知秋下楼,看到陆轻晚和一个男人站在一起,她只看到男人的背影。
  “这儿呢!快点!”
  陆轻晚咧咧嘴,“沈总,你前女友来了,打声招呼不?”
  沈云霄的表情有一刹那阴郁,“不用了,她大概不想见到我。”
  他不想见,已经晚了!
  叶知秋走近,闲闲的环臂,“沈云霄,你来干什么?”
  沈云霄面色微寒,料峭的秋风也比不过他眼底的清寒,“知秋,我们没必要搞的这么难看吧?”
  叶知秋笑的人在颤抖,好像眼前不是沈云霄,而是一只会说话的野狗,“你想多了吧沈总,我和你,不是我们!”
  沈云霄脸上尴尬的有点僵,“你们去哪儿?我送你们。”
  “不用了沈总,卖身赚的车省着点开,也许哪天就开不上了!我们有代步工具,一般般,也就奔驰而已,跟你迈巴赫比不了。”
  叶知秋挽着陆轻晚的手臂,两人帅气的逆风走去了停车场。
  风在头顶瑟瑟飞驰,裹挟着桂花的浓香。
  沈云霄静静在路边站了许久,直到两人的身影消失在梧桐林荫尽头。
  ……
  滨城小吃一条街,夜晚人声鼎沸,因为靠近滨城理工大学,晚上出没的都是新嫩学生。
  男生为主,个顶个的帅,个顶个的高。
  而且能考入滨城理工,智商肯定不低。
  陆轻晚和叶知秋喜欢到这里吃夜市,主要目的是看小鲜肉。
  两人点了鸳鸯火锅,荤素加起来要了十二盘子菜。
  烫菜,加水,呲呲冒火的捞食。
  火锅配啤酒,是人间最美味的食物之一。
  吃着吃着,陆轻晚笑嘻嘻的吹散两人之间的热气,问,“球儿,你不想知道沈云霄为什么来?”
  叶知秋喜欢吃海带结,捞了半天没找到,“陆轻晚你丫把我烫的海带全吃了?”
  切!不接话!
  “昂,吃了,要不给你吐出来!”
  叶知秋瞪她,往火锅里头放金针菇,搅拌,“关我屁事。”
  陆轻晚被呛,“沈云霄买下了景鸿。”
  叶知秋捞菜的手悬在热气里,“他买的?他哪儿来的钱?按理说,这会儿林立松应该在压榨他才对!”
  陆轻晚吞食自己碗碟里的鸡胗,“我想问你呢!你跟我弟搞的把戏到底奏效没?”
  “不行!我得问问他,让小琛过来吃火锅,没有一顿火锅解决不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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