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

  她现在还想不明白,究竟是继承了哪个动物的能力,才能摸出宝贝的。又或者,这或许是老天爷赐予她的新技能?
  王宛童伸出手,触摸着古玩店里的东西,一件件,冷冰冰的。
  她挑了几样小玩意儿,便等着彭老板出来。
  不一会儿,彭老板从小隔间里出来。
  彭老板端着一个盘子,走到一张桌子上,说:“来,小姑娘,过来看看,这是刚出土的,你看,这泥巴都是新鲜的呢。”
  王宛童走过去瞧,泥巴是新鲜的没错,只是,是不是真家伙,她还要试试才知道。
  王宛童伸出手要摸。
  彭老板说:“别,我给你拿手套。”
  王宛童讪讪笑了笑,是了,是她不懂规矩,但凡是彭老板脾气差点,就不会让她继续瞧了。她抽回了手,安安静静地等着。
  彭老板在柜台里抽出一对手套,可以看得出来,手套原本是白色的,只是经过了多次的洗涤,被洗得有些发灰了。
  彭老板把手套塞到王宛童的手里,他说:“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啊。”
  ------题外话------
  祝各位的父亲,节日快乐哦
  ☆、第137章:再见常在
  第137章:再见常在
  王宛童戴着手套,和彭老板说了自己的名字,而后,她伸手去摸彭老板拿出来的宝贝。
  这是一对异兽,和貔貅的模样有些像,可是,又不完全一样。
  所谓貔貅,是风水中常用的开运吸财的神兽。
  据说,貔貅此物,吃进去的东西,是不会吐出来的,也没有地方可以出来。是以,是吸财气的利器。
  王宛童上辈子对风水稍微了解一些,毕竟自己是做室内设计和建筑方面的,需要懂一些风水知识。风水,其实并不完全是迷信,而是先人根据人体是舒服的状态总结出来的状态,用风水来呈现罢了。
  毕竟,一般老人根据经验的劝谏,年轻一点的人,是很少听的。
  但是当这些劝谏,披上了风水的神秘外衣,相信的人,反而能深信不疑了。
  是以,王宛童对貔貅有些了解,可是此时眼前的这对异兽,又是什么玩意儿呢?她并不晓得,只能和彭老板请教了。
  王宛童问道:“彭老板,这一对,有什么来头呢?”
  彭老板笑道:“哈哈,别说是你了,就连我,还没查出来是个什么玩意儿呢。”他神秘兮兮的说,“这玩意儿,我是好不容易搞来的,差点就被人发现,弄不回来了。”
  王宛童将这对异兽放回了盘子里,她并没什么兴趣,她说:“哎,这对异兽好看是好看,也很精巧,等彭老板弄清楚了,和我说说,我好多学习。对了,上回我买了个花瓶回家去,我外婆可喜欢了,我这次再带点小玩意儿回去吧。”
  彭老板见王宛童对他新淘来的玩意儿,似乎不感兴趣,他倒是不强求,他说:“成吧,你下次来的时候,我估计能查出来了,这次,你想带点什么回去,一块拿了,我肯定不会蒙你就是了。”
  彭老板对王宛童的态度十分和善,别的客人来他九合古玩,是想来捡漏的,而王宛童这个小姑娘,似乎把他这里当成杂货铺。
  当然了,他是打开门做生意的,东西能卖个不错的价钱,他都是愿意成交的。
  ……
  彭老板对王宛童的态度十分和善,别的客人来他九合古玩,是想来捡漏的,而王宛童这个小姑娘,似乎把他这里当成杂货铺。
  当然了,他是打开门做生意的,东西能卖个不错的价钱,他都是愿意成交的。只是,这王宛童今天穿的衣服,不是很合身啊,一看就是别人的衣服。上回王宛童穿的衣服,比这次穿的好多了,他第一眼瞧见她,便能感觉到,这孩子是从城里来的。
  当然了,王宛童上次买个小玩意儿,好爽的掏出五块钱,他不会质疑王宛童买不起玩意儿,王宛童穿成这样,或许是特殊的审美爱好吧。城里的女孩子,总是和别人不一样的。
  王宛童注意到彭老板在打量自己身上的衣服,是了,她的衣服,都不见了,她哪里有多余的钱买新衣服,就只能穿着孔远志的旧衣服到处晃悠了。
  她的嘴角微微一瞥,就算是穿着旧衣服,也不能露出胆怯和不自信,她的嘴角扬了起来,伸出右手的食指,指了指几个小件儿,说:“就这些。”
  彭老板说:“行吧,这几样你都带走,最多几十块钱。我这里有塑料袋,帮你装起来。”
  王宛童笑眯眯地说:“多谢了。”
  王宛童目前是没有多少现金的,父亲把她送到外公家里来之前,给了她一百多块钱,让她省着点花。而在她重生之前,她的一部分现金,被孔远志抢走了一些,她便把钱藏了起来。后来她重生过来,她需要花钱的地方不多,在外公家里吃饭住宿,爸爸都是已经给过生活费的,这些钱留在手里,用处不大,倒不如搏一搏。
  是以,她在上次,拿出了其中的五块钱做实验,看看自己是不是获得了能辨别古玩的能力,如果真如她所猜测的那样,这五块钱的作用,可就不仅仅只是五块钱了。
  王宛童从九合古玩出来,她拐过了小巷子。早在之前,周小叔就已经和王宛童说过,和常在约好见面的地点。
  就在九合古玩拐角过去,大概走一百米左右的大榕树边上。
  果然,当王宛童按照周小叔所说的路线,找到了大榕树,只见常先生站在树下,他的额头上,已经是满头大汗了。
  虽然站在树下,有树荫遮挡,但是耐不住高温的天气,就算只是站着,也会大汗淋漓。
  常在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衣,款式早就已经过时了,却还是依旧崭新。
  这是他目前,能穿出来的最好的衣服,如果不是和重要的人见面,他是决计舍不得穿这件衣服的。毕竟,穿一次,旧一次,他以后,只怕再也没有办法买得起这样的衣服了。
  他见王宛童走过来,他立刻挺直了背,迎接着王宛童。
  王宛童笑眯眯地说:“常先生,等很久了吧。”
  她看向常在,常在此人,当年出现在杂志上的照片,整个人是发福的,那圆滚滚的肚子,颇具富态。十年了,常在被生活所困,他整个人消瘦地太多了。这件常在舍不得穿的衬衣,挂在常在的身上,空荡荡的。
  常在摆摆手,说:“王小姐,我吃了饭才过来的,只等了一小会儿。”他老远便看见王宛童了,王宛童的手上,提着一个红色的塑料袋。
  说来奇怪,常在上回见了王宛童,对方穿了一条连衣裙,这样的剪裁款式,在县里是不多见的,能够看得出来,王宛童是城里来的,再看举手投足之间大方得体,一看是受过良好的教育的,于是,他便称王宛童为王小姐。
  这一次,王小姐的穿着,好奇怪啊。不过,常在并不会因为王宛童的穿着,而有所怠慢,在王宛童身上,他看到了很多的谜团,他那次相遇之后,回家考虑了很久,他决定,一定要想办法再见见王宛童。
  于是,他跟集市里的人打听,有没有周小叔这个人。
  他得知,周小叔此人,在集市大会上出现的可能性最大,平时,只是偶尔会来集市,要说什么时候来,没人能说得准,总之,很难碰得上。
  常在平时是有好几份薪水低廉的工作的,为了能够等到周小叔,他把所有的假期,全都攒了起来,然后和别的同事换了班,他集中这些假期,在集市里守株待兔。
  终于,让他等到了周小叔。
  王宛童说:“常先生,是我来的迟了,你久等了,我们,找个地方聊一聊?”
  此时,王宛童才站在外面一小会儿,她的手心微微出了汗。
  这常先生,瞧着一头汗,也不晓得已经等了多久了。嗯,听周小叔说,约见的时间是下午一点,而她从包子铺出来,进入九合古玩,从九合古玩出来的时候,她看了一眼古玩店里的挂钟,已经是两点多钟了。
  王宛童上辈子在京城学到的最有用的东西,就是准时。
  只要是她约好的时间的见面,她都会提前半个小时到达目的地。她宁愿自己等人,也不愿意让对方等待。因此,她才在大学毕业后,进入京城最好的建筑事务所工作。
  工作的能力很重要,而工作的态度更重要。
  常在手头不是很宽裕,外面都要花钱。他一时,有些为难了。
  王宛童说:“这样吧,我还没有去常先生家里做客,不如,去你家里聊一聊。”
  常在松了一口气,没想到这孩子,如此的蕙质兰心啊,他说:“好的,我们走吧。”
  常在的家,离集市并不远,大概走路十分钟左右。
  常在住在老式的筒子楼里,过道狭窄,到处散发着垃圾的恶臭。
  常在有些难为情地说:“我家实在非常破旧,还请你不要嫌弃。”
  王宛童说:“常先生不必介怀,风水轮流转,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谁能说得准,往后风水转到谁家去?人生总是磨难,是上天的考验和恩赐,只要度过去,便是海阔天空了。”
  是了。
  刚重生的时候,王宛童的内心,是抵触这样的命运的。
  让悲惨的少女时期再来一遍,她怎么都想不通。
  直到她发现自己能够获得动物的技能,她便明白了,这是老天爷给与她新生的机会。她要是不接受这样的命运,就只能重蹈覆辙。
  常在领着王宛童来到了一栋破旧的大楼前。
  常在说:“我家比较寒酸,还请你暂且忍受一下,跟着我进去吧。”
  王宛童的美貌微微上扬,她看着常在推开小铁门的动作,低下头走进去的样子,她便明白了。那扇小铁门,并不是筒子楼的入口,而是专门为别的入口所打开的。
  铁门上面有很多苔藓,稍微不注意,就会蹭到头上和衣服上。
  王宛童小心翼翼地走进去。
  常在往前面走,下了楼梯。
  王宛童跟着。
  王宛童明白了,原来,常在,是住在地下室的。
  地上燥热不堪,地下却是阴冷潮湿的。
  王宛童继续往前面走,这小小的地下室,并不只是常在居住在此,这里,被分割成一间间,全都是木板门隔开的。
  王宛童在过道里行走,都能听到一扇扇木门背后人们说话的声音、走路的声音、做饭的声音,还有,靡靡之音。
  这是县城里最底层人民的生活现状,人们住不起底上面的房子,就只能住地下室。
  这是九十年代中期,也是人们在遭遇了国家政策大改革之后,最为艰难的时刻。
  那些工人,在生产线上,付出了自己的青春和汗水,可是,当有一天,企业面临着瓦解的状态,他们只会在工厂里做工,完全没有别的生存技能,他们接下来只能从事简单和薪水非常低的工作。
  当然了,除了那些失业的工人,还有人,是从农村来县里工作的,他们为了能多赚点钱,给家里人多寄点钱回家,就只能省吃俭用,将生活的成本减少到最低,住的差一点,对他们来说,是他们最优的选择。
  王宛童上辈子念大学的时候,为了和封景一起,在京城扎根,他们就住在地下室里,当时地下室的条件,比这里的条件要稍微好一些,但也好不到哪里去。
  此时。
  常在在门外停下了脚步。
  他说:“王小姐,我家就在这里了。”
  王宛童点了点头。
  常在从裤子的口袋里拿出了钥匙,钥匙插进门锁里,门,开了。
  打开门。
  常在走进去,说:“王小姐,请进来吧。”
  王宛童进屋,屋子里散发着一股厚重的发霉的味道。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