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四章:【吝啬鬼的宝藏】
岳阳同学对于俘虏的态度,还算比较好的。
虽然他默许灰太狼暴打了花斑和飞蝗两人一顿,毫不例外地来个下马威,但最少没有建个集中营剥人皮。
被打成猪头的花斑和飞蝗两个,只是咬紧牙根地忍辱偷生。他们觉得自己还有大好前程,不想白白地死在这里,反抗那是废话,别的不说,仅仅烈焰团长一个,就可以完全秒杀他们俩,就更别说那个可以让烈焰团长听命的年轻男子了……当对方戴上那个特殊形状的双子面具,花斑和飞蝗立即就明白,自己栽在什么人的手中。
一个能够打得卫老魔那个狂人满地找牙的面具男,西天界通天、龙腾和天魔三大门派中最神秘的强者。败在他的手中,花斑和飞蝗无话可说。
至于变成岩石的野牛团长,不用猜,肯定是让这小子算计了。
“在我吃肉的时候,不会介意别人喝点汤。”岳阳同学冲着两个猪头那般的花斑和飞蝗警告道:“野牛盗贼团继续由你们带,做什么我不管,但必须离开翡翠领。所有原野牛派系的人,你们可以挑出来,我还有用。最后,我只说一次,记住这碗饭是谁给你吃的,别暗中玩小动作,否则你们可以有两个选择,一是变花肥,二是狗粮。”
“……”花斑和飞蝗看看灰太狼,暗中打了个寒噤,赶紧点头。
“吼,吼吼!”
金躯炎狮和烈焰狮王,两个激战到白热化。
实力相当的两头狮子对拼,本来难以分出高下,金躯炎狮身体的防御更强,头脑也更加聪明。
烈焰狮王胜在等级稍高,而且身为王者,气势和威压倍增,最重要的,它以前曾经捕捉过金躯炎狮,在战斗中更有自信。
要不是野牛团长已经变成一块‘岩石’,烈焰狮王失去了强力支援,那么金躯炎狮一时之间还真的难以击败这样的强敌。随着雷兽晕厥、金腰带牛头人勇士败北、还有金睛魔牛王昏睡和飞蝗、花斑两个天阶的投降,烈焰狮王的信心渐渐崩溃,士气大减,好几次想逃跑,但金躯炎狮死死地缠住它。
两头狮子,浴血奋战,难解难分。
一小时过去,两小时过去,它们俩还没有决出胜负。
岳阳没心情等战事结束,返回宝典世界休息去了,留下无聊得直打呵欠的灰太狼做监督。
等岳阳休息完毕,金躯炎狮已经胜利,浴血浑身是它,骄傲地站在敌人的尸体上,仰天咆哮,意气风发。
飞蝗和花斑两个也已经正式接管野牛盗贼团,而且把属于死忠野牛的一百多个同乡、老属下和亲卫队,捆绑到狮王谷外,等候岳阳的审判。
“其实我找你们来,是为了一件很简单的事。”岳阳同学忽悠道:“野牛团长他昨天晚上受到黑风、百松、庞蛮、金锋和卫老魔等人的围攻,不幸身亡,现在灵魂出窍,变成了一块‘岩石’。相信你们某些最熟悉他的人,会知道他拥有这个逃生的能力。作为他的好朋友,我决定义无反顾地站出来,替他报仇,向背信弃义的黑风城主以及他的同盟开战。”
“咳咳。”飞蝗听了,差点没有让口水活活呛死。
“不知大人找小人来,是想小人在哪些方面效劳呢?”牛根这个马屁精站了出来,点头哈腰,毕恭毕敬地问。
“野牛团长难以确定什么时候才能自岩石中苏醒,即使苏醒,也无法一下子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在他休眠的这一段期间,团里的事,将由飞蝗和花斑两位天阶去主持。你们是团里的老人,又是团长最信赖的手足,飞蝗和花斑两位副团长当然不会亏待你们,鉴于你们以后在团里杰出的贡献,两位团长决定,把团里十分之一的财物,划分你们平均分配。获得财物后,你们愿意继续留在团中贡献力量,当然更好,如果想回去做个舒舒服服的富家翁,颐养天年,也没有人会拦阻你们。”岳阳同学表示政策很开明,只要懂得站队伍,那就好办。
“黑风城主与团长是多年好友,这次,团长带领我们前来支援黑风城主,他怎么可能忘恩负义,怎么可能带人围攻团长!你们杀了我们容易,想诱骗我们说出团长财物的秘密收藏地点,那是休想。”有个野牛的超级死忠手下,野牛的亲卫队长,大声地叫骂。
“我不想解释!”岳阳摇了摇头。
“嚎!”灰太狼扑了上来。
“就算死,我也不会说出秘密藏宝地的……”那家伙还以为灰太狼要吃了他,强忍恐惧地高叫起来。
灰太狼挥爪,把他身上的锁链击碎,将那家伙释放出来。
岳阳冲他摆摆手:“你走吧,如果你不相信,你可以去问黑风城主,或者暗中打听,到那个时候,相信你会明白真相是什么。”
那家伙有点晕,真的要放自己走?
不会吧?
这么容易?
其实不仅仅是他,所有人都让灰太狼击碎了捆绑的黑铁锁链,一个个面面相觑,谁也不敢相信这个结果。
谁也不敢迈步离开,生怕岳阳反悔,出手击杀。
只有那个最大胆的亲卫队长,表面上拿出英雄气概,第一个站出队伍,看看飞蝗和花斑的脸色,感觉他们没有任何杀机,胆子又是一壮,飞身而起,闪电般掠空而去。看见他消失了好久,剩下的人,还没有人敢跟上,直到岳阳说:“你们都散了吧,我要杀你们,根本不用等现在,随时都可以动手。不管你们信不信,事实就是事实,你们并不认识的我,才是野牛的好友,而你们认识的野牛盟友黑风,则是围攻他的敌人。”
看见岳阳、飞蝗和花斑根本不加拦阻,这些人急起如星火。
一个个向东南西北各个方向,迅速逃离。
好几个还回头,想看身后是否有敌。
然而,岳阳没有任何反应。
离开的人都安全地出谷,跑出数百公里之外,他们才暗中松了一口气……原来对方真的是放自己走!
奇怪了,他怎么会这么好心,放自己离开?难道,他真是团长的好朋友,而黑风真是杀害团长的凶手?如果他不是好友,知道团长的灵魂休眠在岩石中,一拳击碎岩石,就可以完全置团长于死地,何必把隐患留下?再说自己这一百多人已经统统拿下,他要杀,简直不用吹灰之力,怎会释放大家离开?
大家离开了。
岂不是会泄露他的秘密?
如果不怕泄露秘密,那他就可能是真的!
逃出数百公里后,几乎所有人都自发地集中到一个早在之前就约定好的小村子,共商大事。
以第一个离开的亲卫队长为首的死忠分子,决定不去宝藏秘地,以免对方的远程追踪,先去悄悄去黑风城调查真相,假如是真的,那么大家再把藏宝统统挖出来,转换另外一个地方,绝对不能让任何外人得到。
无论对方是不是团长的好友,也不能把藏宝地说出来,更不能让他获得。
万一团长无法复苏,这些人投票决定,把藏宝的十分之八的资金,用于对黑风城主以及凶手的悬赏,十分之二,则用于大家的活动费用。
他们争争吵吵,一番议论,好久才确定下来。
在此同时,岳阳早在牛根的带领下,已经前往野牛团长的藏宝之地。
牛根是个聪明又擅长察言观色的马屁精,之前他就想投诚,但看见岳阳的神色后,暗中点头,按下不说。先跟大众一起离开,但他很快就折返回来,在飞蝗和花斑错愕的注视下,向岳阳献上了真正的藏宝地点。
“只要我才知道团长的藏宝地,因为,整个藏宝地的工程建造和财物整理打点,全部都是我做的。在团长手中,只有少量最好的宝物,另外大量的财物,都在我的安排下,放在那个地方。因为我幼时是一个天生的路痴,完全没有方向感,所以团长对我非常放心,而且他每次都把我蒙面,用传送卷轴带进秘密洞穴里面,当我完成各种整理工作,他再把我带出来,外面地形是完全不为人知的,他也以为我不知道,还召集心腹,把那个假的藏宝地说一遍,以示真心对待兄弟手兄,可是,只有我知道,真正的收藏地,是在另一个地方。”牛根如此向岳阳汇报。
“你是怎么知道野牛秘密藏宝地的?”岳阳知道,这个牛根肯定有某一种特殊能力,但仍然有点好奇。野牛团长绝对是谨慎的人物,牛根能瞒过他,成为唯一的知情者,当然是极不简单的事。
“我没有特殊能力,但因为贪生怕死,擅长观察别人的神色。我发现,每次到一个地方,团长总是偷偷地观察我,似乎想在我的脸上看出什么。次数多了,那么我就开始有所怀疑,渐渐变成猜测,难道真正的藏宝地,就在那个地方?后来,过了十年左右,当团长的警惕心下降,我偷偷地吞食了一瓶‘洄龟之泪’,暂时借用洄龟的感应力,确定了一直整理财物的藏宝之地,其实就在自己最想不到的眼皮子底下。”牛根非常诚实地交待。
“到底在哪?”飞蝗和花斑急急追问。
“就在黑风城的城主府与黑市之间的大街底下,藏宝地,距离城主府的地道,不足一百米,与黑市的地下拍卖场,不足五十米。”牛极一说,飞蝗和花斑都彻底傻掉。
太意外了,野牛团长最为秘密的藏宝之地,竟然是黑风城的黑市拍卖场的边缘。
果然,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
如果让黑风城主知道,自己多年来一直在野牛的藏宝上走来走去而不自知,相信表情会非常的‘好看’。
岳阳忽然问牛根:“你把秘密说了出来,就不怕我杀了你?”
牛根恭恭敬敬地回答道:“像您这种成就大事心胸宽广的大人,怎么会容不下我一个小小的蝼蚁呢?我一点儿也不担心自己的性命!当然,即使换成另一个像野牛或者黑风那样的主人,我也有办法保命。野牛团长为什么会用我来整理财物而过后不杀呢?原因很简单,因为我是一个吝啬鬼!”
花斑奇了,问:“吝啬鬼?”
牛根点头道:“没错,我是个天生的吝啬鬼,拥有再多的钱,也舍不得花一金。当然,这不是重点,野牛看重我的吝啬,是因为他有一个宝物,叫做‘吝啬鬼的宝藏’。所有的财物,放入‘吝啬鬼的宝藏’之后,没有人能够取得出来,除非是像我这样的吝啬鬼!”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