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
燕州城的城墙之高, 与京城相比也不遑多让了, 出了三十里镇没多久, 远远地就能看见那一线黑灰之色, 渐渐在视野中扩大, 直到高高地耸立在眼前。
定北侯派出来迎接的人早已等在城门, 一见沈数一行人立刻迎了上来:“王爷, 侯爷有话,请您立刻进府。”
此人是定北侯府的管家,沈数从小也是他看着长大的, 见了他不由得一笑:“殷叔,这是来押着我么?”
殷叔长着一张忠厚的脸,只是右颊上有条长长的刀疤, 扯得他五官都稍稍有点移位, 看起来就有些骇人:“王爷言重了。侯爷只是担心您和王妃一路辛苦,先进府稍做歇息再说别的事情也不迟。”
桃华早听沈数说过这位殷叔, 当初也是跟着老定北侯出生入死, 脸上那道疤就是被北蛮人的马刀砍的。如今的定北侯殷岩视他如兄, 儿女们都称他一声殷叔, 并不当做下人看待。这会儿人已经到了马车前头, 桃华便叫薄荷打起车帘,在里头冲他笑了笑:“多谢殷叔了。”
“老奴不敢当王妃的谢。”殷叔不知是天生面瘫, 还是被刀伤了之后五官就不好挪动,表情一直都有几分僵硬, “夫人一直盼着王爷和王妃, 这会儿正在府里等着呢。”
“那就走吧。”沈数轻轻一提缰绳,“后面那些药材和石灰等物,还是要——”
他话还没说完,忽然一声马嘶,众人齐齐回头,就见一匹马前蹄高高抬起,原本站在马旁边的人便往后倒跌了出去。
初一离得最近,一个箭步过去将马缰一把勒住,马儿身上还架着辕,踢踏了几下也就安静了下来。
此刻顾丛已经从后面的车边跑过来,蹲身去查看摔在地上的人:“刘翰林!”
被马踢出去的正是刘之敬,坐在地上一手捂着胸腹,一手按着脚踝,满脸痛苦。
桃华远远看见,立刻就要下车:“不要动他!”被马踢伤很有可能是内出血,看刘之敬捂的那个部位靠近脾脏,脾脏是人体内极脆弱的一个器官,万一被踢得破裂,这里可不能做摘除手术,刘之敬的命就要没了!
燕州城是西北最繁华之地,这么一长队的人本来就引人注目,还有侯府的人迎接,众人早就都看了过来,此刻见一个穿着华丽的明艳少妇从车里下来,当场就给一个男人诊起脉来,不由得都聚集了过来窃窃私语。
有那眼尖的,已经看见了沈数:“那不是四皇子吗?”
沈数八岁来到边关,十五岁就跟着定北侯进军营,燕州城里认识他的人很多,对京城的消息也知道一些,顿时议论起来:“现在该叫郡王爷了,皇上封了他做安郡王呢!”
“对对,听说是在京城已经大婚了,娶了王妃了!哎,那位不会是王妃吧?”
“啊?会是王妃吗?也对,穿得那么好看——哎,长得也好看啊!”
“嘘,你敢议论王妃的长相!不过,是真好看。”
“可王妃怎么给躺在地上的那个男人拉手……”
“你不懂就别胡说八道!什么拉手,那是诊脉!王爷娶了个神医,你不知道吗?在京城那边治疫,听说还有给她建生祠的呢。”
“哎对了,我也听说了,王爷这次带王妃回来,就是为了来治疫的呢!”
“能治好吗?听说又出了天花,天花没法治的。”
“别人没法治,神医肯定有办法!”
“你这也是胡扯!俗话说得好,药医不死病,天花那样的病,除了命大,没谁能治好的。多少神医自己家里人还死在天花上呢,哪里有个治好的?”
“你才胡说!你见过几个神医家里人死在天花上的?”
西北民风剽悍,这一言不合就几乎动起手来,幸而被人拉开了:“王爷这才回来,你们在这儿闹,是想去蹲几天大牢不成?这些日子侯爷都忙得不成,可别再添乱了!”
两人这才收了手,一个犹自不服气道:“你等着瞧,王妃肯定能把瘟疫治好!别忘了,开头郎中们还搞不清楚这究竟是什么病,都是王妃从京城送了信回来说这叫什么炭疽病。既然知道是什么病,自然治得好。”
那一个也嘟哝道:“我又不是盼着王妃治不好瘟疫,我家还有亲戚在督州城呢,不过是说天花难治罢了……”
西北人说话声音本来宏亮,众人自觉是窃窃私语,桃华却也隐约听见了几句,忍不住暗暗在心里叹了口气——她知道众人都对她寄予了极大的信心,但她这次可能真的要让他们失望了。
“这里可觉得疼?”已经注定的结果不必再去多想,桃华收敛心神,伸手在刘之敬身上按了几处。
刘之敬别扭之极。光天化日之下,他万没想到桃华竟然会对他上下其手,下意识地躲了一下,嘴里哎哟着,眼睛却不自觉地向沈数看了过去。
桃华微微皱眉。人可以骗人,但有些身体反应却是骗不了人的。她在刘之敬身上按的这几下,刘之敬一直在叫痛,可是他的反应却有点奇怪,并不是压痛和反跳痛的反应,倒是他的身体一直很紧张。
“找扇门板来,要将他平抬,不可乱动。”桃华一边吩咐,一边又伸手去摸刘之敬的脚踝。
刘之敬一直瞥着沈数,见他对桃华的举动似乎并无什么反应,不由得心里有些轻蔑——到底是西北长大的,地近蛮夷,风气也不好了,自己妻子对别的男子这般举动,竟也不见恼怒。
他正想着,就觉脚踝处一阵剧痛,猝不及防之下啊地一声就叫了出来。这一声可是货真价实的,比之刚才的反应激动得多了。
“脚踝折了。”桃华眉头皱得更紧,“附近有无医馆?要先正骨。”
刘之敬满头冷汗,抱着腿傻了眼:“断,断了?”计划不是这样的啊!
十五已经带着人寻了一块门板来,将刘之敬小心翼翼搬上去,又用几条汗巾固定住,这才抬起他往最近的医馆去。桃华皱眉站在原地思索,沈数已经拿了件披风过来给她披在肩头:“怎么,他伤得很重?”
“伤似乎并不重,所以我才奇怪。”桃华这才发觉身上快被冷风吹透了。边关的风既冷且硬,虽然穿的都是皮毛小袄,仍旧挡不住那见缝就钻的冷风,也难怪军士们多有关节风痹之症,想来他们穿的衣裳还不如她抗风呢。
“那马好端端的并不会惊。”沈数淡淡地道。拉车的马都是驯顺的骟马,方才又没有什么突如其来的声响,马怎么会突然受惊?
“你是说,是他自己把马惊了?”桃华沉吟了一下,“但这很危险,还要观察一下。现在没有什么疼痛,但内脏未必不会伤损。”如果是脾脏出血,有些时候疼痛并不剧烈,但后果却是致命的。
“这个自然。”沈数笑了笑。桃华总是这样,先要担忧病人的生命,之后才会想到其它。
“我不过觉得,他委实有些可疑。大约就是从昨日听你说治疫极难的时候起,就有些不对劲了。”
他这么一说,桃华立刻就明白了:“你是说,他后悔了?”
“是怕了。”沈数冷冷地道,“大约他以为你来西北定能治平疫情,谁知连你也并无把握,所以他怕了,想逃了。”逃兵!
“哦——”桃华也笑了,“不但有炭疽,还有天花,难怪他怕了。只是,居然想出这个法子来——他大约还不知道,若是马踢的位置巧,根本用不了多大的力气就能将他踢死。”
脾脏是个很脆弱的地方,曾有外科的同事说那简直就是一块豆腐,根本用不着多大的力气就可以将它打裂。很多时候撞击没有造成脾脏出血,不是因为脾脏结实,而是肋部的肌肉和皮下脂肪保护了它,但假如撞的位置特别合适,那么它就真会像块豆腐一样裂开,然后……
“然后就赶紧摘除吧,不然内出血很快就会导致休克,虽然有时候从外部看连伤痕的位置都不对,甚至也感觉不到多少疼痛……”桃华记得那个女同事说的时候她们正在吃午饭,饭盒里就有一道红烧豆腐。几个刚来实习的小护士表情立刻精彩起来,于是那天那道菜被剩下了不少。
“所以说,无知者无畏。”桃华叹了口气,“其实他要想回去说一句就是了,若是把自己的命都搭进去,倒还不如往疫区去走一趟了。”
突然发觉刘之敬居然是这样的心思,桃华顿时觉得好没意思:“亏那日他跑来毛遂自荐,还捐了五十两银子,我还当他真是悲天悯人呢。罢了,叫顾太医去给他接骨吧,再观察几日,若是并无内脏出血,就着人送他回去,留在这儿也是添乱。那药钱就咱们出吧,只当还了他捐的五十两银子。”
“你不去给他接骨?”沈数笑问。
桃华没忍住冲他翻了个白眼,沈数失笑:“这才对。”如刘之敬那种人,实在不值得桃华出手,他们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你还是——要去疫区?”定北侯特地派人来接他们,就是为了阻止他们去疫区的。
“去还是要去的。”桃华叹了口气,“不去,如何治病?我既然是医者,别人能逃,我不能。不过,你没出过天花,还是不要去。”
沈数不以为然:“你都去了,我怎能不去。”
“这是两回事。”桃华伸手挽住他的手臂,“我知道如何防范,你不行。而且你在外头,也好替我调度。罢了,我们先去侯府见舅父舅母,疫情的事,须要跟他们交个底。”
这夫妻两个旁若无人,后头众人却看得目瞪口呆:“王爷和王妃——真是恩爱啊……”
西北民风开放,并没有京城一带那么多规矩,民间夫妻也有携手把臂同行的,只是身份贵重如沈数,也跟王妃如普通夫妻一般,真是叫燕州城众人都看掉了下巴。
蝶衣喃喃地道:“王爷说了什么,叫王妃直瞪他?”说起来就是定北侯府里,除了定北侯和侯夫人之外,也没人敢用白眼看沈数呢,他的表哥们都不行!
蝉衣只觉得桃华搭在沈数手臂上的那只手极其刺眼,勉强抑制着心里的酸苦,淡淡地道:“这不是我们管的事。”现在到了西北,进了定北侯府,自有定北侯夫人会管她。
这边沈数一行人往定北侯府去,那边刘之敬已经被抬进了医馆。这会儿西北的郎中多数都应召去治疫了,医馆里只剩下几个打杂的小伙计。幸好顾丛是太医,虽然他总是声称自己学艺不精,此来一则为了治疫出力,二则也是想向郡王妃求教,但实际上他有自己的本事,正骨并不在话下。
刘之敬被抬了一路,只觉得脚踝处开始还没什么强烈的感觉,后来却是越痛越厉害,不由得有些慌了神。按他的计划,将马惊动,轻轻挨上一下,之后就可以装做腹痛了。
他虽不通医术,却也知道内脏受损是最难判定的,只要他一直叫痛,就没人敢说他没有受伤。到时连郡王妃也诊断不出,自然就只好送他回京城去——不,哪怕不送回京城,只要能离开西北就行。
可是这计划里头,并没有摔断脚踝这一出啊……
自来朝中入仕之人,不但要有才学,还要体健貌端,这也是朝廷的脸面。虽不说要你貌若潘安,也不能是个长短脚。万一他这脚踝接得不好,将来走起路来高高低低的——刘之敬单是想一想就觉得毛骨悚然,谁见过出将入相之人是个跛子的?
“顾兄,我这腿……”顾丛的接骨之术到底怎样,靠不靠得住?蒋氏呢?蒋氏为什么不来给他正骨?
“刘兄不要担心。”顾丛将他的伤处轻轻捏过,确定骨头断得十分利索,“接好之后好生休养,并无大碍的。”
刘之敬被他捏得一头冷汗:“王妃呢?”
“王爷和王妃回侯府了。”顾丛示意他躺好,“外头正在熬药,一会儿刘兄喝了,我给你接骨。”
“回侯府了?”刘之敬不敢置信。刚才蒋氏不是还很积极地给他检查身上吗?明明只是一点马蹄擦伤罢了。如今他脚都断了,蒋氏反而回侯府去了?
“王妃没有说我的伤怎样吗?”
顾丛安慰道:“只是断骨而已,刘兄放心好了,接骨之后什么都不会妨碍的。”
只是断骨而已?骨头都断了,还能“而已”吗?刘之敬真想抓着顾丛摇晃一番,俗话说得好,伤筋动骨一百天,可见骨伤之重!若是接不好,他将来的前途都要受到影响,顾丛怎能说得如此轻描淡写,而蒋氏又怎能如此置之不理?
顾丛却在思索方才桃华的举动。他家中祖传手艺是治外伤的,譬如用刀割疔疮腐肉甚至断臂断腿之类。只是后来技艺不佳屡屡失手,这才转了妇人科。
在宫中服侍,妃嫔们自然是娇贵的,万不致有什么断骨之伤,但宫女内侍们可就粗糙得多了,跌打损伤时有发生。顾丛品级不高,之前侍候不了得宠的妃嫔们,倒是愿意给宫人们看一看伤。如此一来,他接骨的技艺反而熟练了,方才将刘之敬的腿摸了摸就知道伤得十分简单,因此也就不担心了。
他疑惑的是郡王妃在刘之敬跌倒之后,不先去看他的腿,直接就在他身上按压起来,且按压的第一个位置——他看得清清楚楚,并不是刘之敬被马蹄踢中的部位。当时郡王妃十分紧张的样子,莫非那个位置极为危险?
顾丛下意识地将手伸到自己肋下按了一下,并没有摸到什么,但是看郡王妃的样子,显然是并不是无的放矢。这个位置似乎是脾脏之所在?当初祖父教他学医之时就说过,五脏居于腹内,只知大体而不知其具体,视之不能见,触之不能及,因此五脏之伤,更为难治。可是郡王妃仿佛对此十分熟稔,每一下按下去都是胸有成竹的,并不是试探摸索。
但是脾脏又怎么了呢?顾丛陷入了沉思。直到外头药馆的小伙计将煎好的药端进来,他才回过神来:“刘兄将药喝了吧,我来给你接骨。”
刘之敬忐忑不安地将药喝了下去,慢慢地神智就迷糊起来。他在睡过去的时候还在担心,万一腿接不好该如何是好?这一趟真不该来西北,都是蒋燕华这个女人谎报军情,简直是来克夫的……
刘之敬在昏睡之中怨天尤人的时候,桃华和沈数已经到了定北侯府。
这一路行来,虽然西北有疫情,但燕州城里仍旧还是繁华安定的。定北侯府就在城北,看起来远不如京城的公侯之府华丽气派,但占地面积却十分广阔,桃华在马车上瞧着,那院子简直都能跑马了。
“后头还有演武场呢,比这更大。”沈数策马贴近车厢笑道,“舅父带着我和表兄表妹,打小就在那边练武。”
“表妹?”桃华表示钦佩,“定北侯府连女孩儿都学武吗?”这算得上全家皆兵了,果然不愧是武将世家!
“表兄!”一声清脆的声音打断了夫妻两个的谈话,一道青色的影子从前头的垂花门里跑出来,身后还跟着两个胖嘟嘟的小子,一起冲到沈数马前,七嘴八舌地叫起表兄来。
桃华含笑在马车上瞧着。前头出来的青衣少女身材高挑,十四五岁的年纪,肤色微黑,略圆的脸儿上嵌着一对杏核眼,一笑就露出一排糯米白牙。后头那两个男孩子都是七八岁的模样,几乎生得一模一样,且都有一对既圆且大的眼睛。单看这个,就知道他们真是一家子。
沈数早翻身下马,将两个男孩子一手抱了一个夹在肋下:“你们两个,这个时候怎不在书房读书?”
两个男孩子伸手蹬脚,仿佛两只被钳制住的小乌龟一般,异口同声:“我们来接表兄,快放我们下来啊!”
桃华看得好笑,正准备从车里下来,沈数已经转头对她道:“这里到里头还有段路,你先不要下车。这是表妹殷茹,是舅父舅母的掌上明珠。茹儿,你也上车,跟你表嫂一起。今日这般冷,怎么连披风都不穿就出来?跟着你的人呢?”
这会儿后头才有个丫鬟气喘吁吁地抱了件披风跑出来:“姑娘,二少爷三少爷!表少爷——”
沈数略有些无奈:“宝杏,看好了你家姑娘。”
宝杏跑得小脸通红,一脸苦相:“表少爷,奴婢实在跑不过姑娘……”她是近几年才提上来伺候殷茹的,还没有练出一双快腿,每次都被姑娘甩在后头。
殷茹一边把披风往身上披,一边笑道:“就这么几步路,我可不是高门大户里娇滴滴的小姐,哪里就冷死了?”说罢,目光才移到马车里,冲桃华一笑,“表嫂冷吗?”
桃华微微一笑:“西北比京城是要冷些,表妹要不要上车来坐?”
“不用。”殷茹一甩披风,“这还没到冷的日子呢。表嫂要是现在就嫌冷,再过些日子岂不没法住了。”
桃华已经将两个男孩子都抱上了小黑的马背,牵着缰绳往里走,闻言便道:“你表嫂是江南人,初来西北自然有些不惯。”
殷茹冲他做了个鬼脸,转身就爬上了马车,坐在车辕上笑嘻嘻地问桃华:“听说江南好生繁华,表嫂怎么肯跟着表兄来我们西北这苦寒之地呢?”
桃华略带探究地看了这小丫头一眼。这些话听起来一派天真,可细品品怎么都觉得有股子刁钻劲儿,不知是她太多心了,还是别的什么。
老实说,桃华现在可不敢小觑这些十三四岁的半大孩子们。换了前生,这个年纪的孩子还在上初中呢,就算想干点什么坏事也是直来直去的。可这个年代,十三四已经可以准备成亲了,不能再算小孩子,心眼儿实在是不少。就说刚才这句话,还真让她不好回答呢。
“西北也算得是王爷的家,我既然跟王爷成了亲,当然要跟着他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