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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

  归晓寄过来一叠复印出来的彩色照片。
  四维彩超,能看到影像上孩子的脸,甚至表情,归晓还在旁边注解:“这张,照得时候他在抠鼻子……”
  “你别嫌他难看,医生说了,他五官端正长得非常不错,就是不肯告诉我男女。”
  打哈欠,伸舌头,还有吃手指的各种照片。
  十几张,翻来覆去看了好几个晚上,同住的秦明宇难以忍受了:“我也是做过爹的人了,怎么就没你这么来劲?好像孩子生出来时候比较好玩,之前,我都不敢摸我老婆肚子,没事就一动一动的,像变种……”
  路炎晨慢悠悠将过滤嘴往嘴边上放,吸了口,懒得搭腔,继续看。
  算着时间,大概在归晓怀孕快七个月的日子上,路炎晨打了个报告,想在临产前回去看一眼,没批下来。他只能给归晓在电话里解释,估计还要等下个月看情况再试试,归晓倒是当机立断:“我去找你,你只要出来见我就行,这样你领导总该批了。”
  归晓记得路炎晨提到过,他在的地方很偏僻。
  哪怕只回家睡一个晚上,从工厂先到镇子上,再去换火车到昆明,飞回北京再折腾回家,光在路上都要耗掉很久,的确耽误工作。所以她一早就计划好,要是他不能回来,怎么也要在生之前让他见一见自己货真价实的大肚子,就当是生娃前去旅游了。
  路炎晨这回是真被她惊到,在电话里严肃教育她好几天,这都孕晚期了出远门太危险,归晓每每争辩,到最后那天她索性交待,自己已经在昆明了,没有坐火车,直接包了一辆商务车开过来:“我老板八个月了到处飞着出差呢,放心放心,有同事陪我一起来旅游的,你带上秦明宇啊,让他来相个亲,美女,大美女。”
  ……路炎晨本来就在山头上打得电话,一朵云飘过去就没信号的状态,这回倒好,没劝两句归晓自己先关机了。他蹲在山头的岩石上,在阵阵秋风里右手围着点了根烟,看着远方的山林,安静抽烟。
  抽到生了小半截,自己先笑了。
  真没办法,从小就拿她没一点办法。
  于是,路炎晨利索将没抽完的半根烟踩灭,沿着小路下去,开车回了工厂。
  秦明宇昨晚上弄了个通宵,才刚从宿舍出来,迎面看到路炎晨从走廊一路而来,没来得及出声,被他抓住后脖颈掉了个方向,推回屋:“找人替了你,把自己收拾干净点,出去一趟,晚上回来。”秦明宇没太整明白:“干嘛去?出事了?”
  “没事,我老婆想给你介绍女朋友。”
  秦明宇彻底被整懵了,支支吾吾半天也没问出个所以然来。
  四个小时后。
  租用的商务车停在了边陲小镇的街头,归晓打开车窗张望了两眼,就被身后的同事拿了一个大遮阳帽盖上:“小心晒出斑。”
  下了车,她们去找路炎晨刚在电话里说的那个小茶铺。
  这镇子是个还挺有名的旅游景点,游客不少,她一手托着自己的肚子,到处看到处找。茶铺还不少,连着几个,她还在和同事认真一个个看名字过去,正瞧见他。
  归晓马上眼睛一亮,泛起笑来:“我老公!快看,那是我老公。”
  路炎晨一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穿着单调的迷彩服,另一手上还有没抽完的烟,几乎是同一时间他也看到了归晓——
  裹在身上的深蓝色连身长裙掩不住那格外大的肚子,她按着橘色遮阳帽,仰头对他笑。在这个初次踏足的边陲小镇上看到他,特有别有种蓦然回首,一眼百年的错觉。
  路炎晨将烟暗灭丢去店铺门外的箩筐里,带秦明宇迎上去。
  归晓第一个动作,拉他的手。
  第二个动作就是挨到他身上,眼巴巴地盯着他瞧。
  秦明宇都不敢拿正眼看归晓身边的女同事,很俗气地来形容就是,被归晓那位女同事震到了,大概目测了一下对方有一米七几的样子,白色衬衫都快到膝盖的长度,浅蓝色的牛仔裤,斜挎着个大大的背包,还戴着墨镜。脚边上放着个小行李箱,装着她自己和归晓的一些生活必需品。见到路炎晨时那个女同事将墨镜拿下来了,倒是比秦明宇还坦然地上下打量了一眼这俩男人。
  几个人进了茶铺,临着木窗坐下来。
  秦明宇刚要拉开椅子坐,就听归晓说:“段柔,你们别和我们坐一桌啊,时间宝贵,别打扰我们……”段柔笑:“知道,知道,”她坦然看秦明宇,“我们去坐另一桌吧,行吗?”
  “……行,没问题。”秦明宇慢半拍跟上。
  一个小门堂,两对人隔开老远,中间有两桌游客。
  归晓还偷瞄那边觉得特逗:“我这个同事人特别好,就是之前都领证了,办酒前又为了婚前财产的事离婚的。她想签婚前财产协议,男的不肯。后来她就和我说想找个独立的男朋友,让她能安心工作,因为她一年要有两百多天飞在外边,而且她还喜欢精神世界强大的男人,有自己的追求,不是那种为了房子,孩子,家务什么的就要和她捣乱的那种……我一想,秦明宇正合适啊。还有,她小时候家就住在松花江边上,98年洪水重灾区那里,所以从骨子里就对穿军装的人有好感,我和她一提,她就说正好陪我来玩几天,顺便见见,万一合眼缘呢?没看上也能做朋友。”
  路炎晨也扫了眼那桌,秦明宇背脊挺直地坐在人家对面,双手放在膝盖上和听领导训话似的。直觉估计,秦明宇是瞧上人家了。
  “别看他们了,看我,看你老婆,”归晓轻声说着,将他左手放到自己肚皮上,“摸摸,他正好醒了。”
  猝不及防地,他感觉掌心下有东西在顶着一层肚皮挪动着,突出来一块骨头似的。是哪里?手,还是脚?他在猜,喉咙口却像抽了几天几夜的烟,想喝口水缓和这陌生的、期待的,甚至为之而升腾起来的异样情绪。
  “好玩吗?”归晓很是期待。
  路炎晨一笑,这都什么问题?好玩吗?
  他将归晓往臂弯里一带,破天荒地主动在大庭广众下抱住她。路炎晨身上特有的味道袭面而来,她是孕妇,按理说不能碰烟味,可就这么一点点的余味就任性地多闻了会儿。
  沉浸其中,以解相思。
  “我给你交待点儿事情,”没多久归晓想起正事来,挣开他的手臂,将斜挎的小背包里的一个小本子拿出来,挺小的一个,翻开来,“这是我好几个银行账户,密码,取款密码和网上银行密码,还有股票的,基金的……”说到这儿有点犯愁,不知道路炎晨会不会用。
  不过应该什么都难不倒她。
  她顺便把家里各种值钱东西都放在那里,房产证什么的全一股脑地告诉他。
  路炎晨沉默几秒后:“想做什么?”
  “认真听,”归晓边想边说,头头是道,“生孩子有时候会出现生命危险的,比如羊水栓塞,抢救都难。万一呢,你好知道我们家这些东西都在哪,你平时又不在家也不关心这些。你别这么看我……万一呢,不知道这些很麻烦的,你别这么看我……我还有一张卡上存了一百万给我妈了,那就是给她养老的,你知道就行,别和她提。”
  ……
  路炎晨绝对没有想到过,这辈子还有这么一回,是归晓想要和他交待这些。这就像是相处了许多年的妻子,在某个危险关头,放心不下对方和家人所说的话一样。
  她在杞人忧天,可就是这份杞人忧天让他感受到了沉甸甸的爱情。
  他目不转睛看她:“后悔吗?”
  归晓怔了怔,没懂,再看他眼神,懂了。
  是问她后不后悔重新在一起。
  “我孩子都快生出来了,你才问……”她笑着,可见路炎晨的严肃样子,反思自己刚吓到他了。怎么办呢?想了想,她将下巴压上他的肩,在他耳边上轻声答:“最后悔就是,没在你当兵前就把你按床上,为这事真是后悔的好多天都没睡着。”
  路炎晨随手刮了下她的鼻梁:“你那时候才多大?敢吗?”
  她没认输:“敢啊……你敢我就敢。”
  路炎晨摇摇头,拿起手边上斟满茶水的小杯子,啜了口,润喉。
  别说敢不敢,想都没想过要这么做。
  他从小是什么经历?又是什么成长环境?身边那些人年岁都不大,可对这事倒是都身经百战。没遇到归晓之前他见得也多,没仔细想过自己日后有了女朋友要如何,和归晓在一起后却是慎而又慎,两个人从在一起相处一个暑假都没接吻过,就别说往床上想了。
  ……
  归晓忽然笑,又惊喜拉他的手:“又动了,他今天动得好多,肯定知道见爸爸了。”
  没等路炎晨将手放上去,那肚皮上出现了一只小小的突起的脚印子……归晓眼睛睁大,控制不住地捂住嘴,笑得止都止不住:“天啊,路晨!你看,你看……”
  第三十七章 归路向何方(1)
  他把归晓送到镇上的小客栈。
  给她整理行李,发现了几瓶药,归晓一个个献宝似的给他解释,她贫血,这是补血的,还有维生素。还有一个她没具体讲解,含含糊糊的,犹豫半晌才说:“我自从怀孕就甲状腺减退……只能吃这个往上补。我问医生会有什么麻烦,他说有小概率影响宝宝智力,还有一定概率宝宝也会遗传甲减。很小概率,你别怕,我吃着药呢。”
  归晓说完,还是发愁,可她早就想过了,反正没事生出什么样的都是宝贝。
  路炎晨听着,想找几句安慰她的话来,可又怕她更关注在这个点上,于是什么都没说。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下来,从腰里摸出一把刀来想给她削凤梨吃,转念一想这东西沾过生人的血不合适,又收了刀,去楼下要了刀弄好了一盘子上来。
  等归晓吃起来,他就总想给她做点儿什么,也没得做,见她吃完几块不吃了,就将毛巾泡热了给她擦干净手指,一根根地擦得挺仔细,比过去擦枪还认真。
  归晓倚在他肩上,被他这么服侍,鼻子发酸:“路晨……我可想你了。你想我吗?”
  没营养的对话,万年不变。
  “想。”路炎晨应着,又出门了。
  “又干什么去?”她刚培养点情绪。
  “给你打水,泡泡脚。”声音从门外进来。
  正被走过的段柔听到,探头一瞥归晓,小声说:“果然找老公还是要找长得帅的,越帅人脾气越好,丑男都自大。”“……他脾气才不好呢,”归晓悄声说,“他小时候就一小流氓头子,不吭声就能吓死一片。”对方不信,摇摇头,闪了。
  归晓被自己这么一说又想起小时候,怀孕了,人就矫情,有事没事总想。等路炎晨端水回来,把她一双脚丫放进热水里了,她伸手,摸他寸头:“捏捏脚。”
  路炎晨抬了眼皮,半笑不笑地打量她。可手下已经照办了,捏得还挺舒服。
  “路晨?”
  “嗯?”
  “你家那大狗,还在吗?”
  “早没了,怎么了?”路炎晨判断着,归晓一定想提那件事。
  “你还记得你第一次给我写情书吗?”
  ……没猜错,就是那件事。
  两人第一次吵架,归晓整晚没睡着,瞪着天花板等天亮。
  转天,早自习她前脚迈进教室,后脚,平时班里没怎么说过话的男生跟过来,扭捏地从军挎包里掏出封信:“这信给你。”她窘然:“什么?”“早上上学,我碰到晨哥遛狗,他让我带给你的……”男生往她手里硬塞,多瞄了她好几眼,归晓更窘了。
  后来她才知道,那天路晨从三点遛狗遛到六点多,就怕错过那个能给她带信的小男生。那封信被蹂躏到晚上也没拆,她回家传呼他,等回了电话,他说起三点遛狗的事。
  “哦,”她倚在书架上,夹着电话装傻,“干什么那么早?”
  电话里的人静了会儿说:“太生气。”
  她又哦了声。我还生气呢……
  “感冒好没有?”
  她闷了会儿:“你怎么知道我感冒了?”
  一直怕在他面前用擦鼻子太难看,拼命忍着,趁他不注意摸出纸巾迅速擦干净,未料早被察觉。他笑,在苦情歌的旋律里,特不和谐。
  那年,音乐市场还正是火爆的时候,《过火》、《用情》、《我的心太乱》、《爱如潮水》等等,正当红。电话机在书房,她为了能最短时间接起来他打的电话,不被外头听到总把录音机音量调很大。
  ……
  那封信的内容,她以为自己会一字不落得背下来。可还是高估了自己,到现在记得的,也就模模糊糊几句,大意是,问她还记不记得自己说的——
  在一起就不许分手,路晨你要敢分手我就哭死给你看。不许玩玩,保证,发誓,怎么吵架都行,就是不许分手。
  看看,这就是路晨的情书水平。
  甜言蜜语不见踪迹,还把她撒娇的话丢回来提醒提醒她:吵架可以,不能分手。
  ……
  路炎晨摸着水凉了,把她脚丫从水里捞出来,半蹲着,放在膝盖上拭干水滴,挺小一对脚丫握在手心里好玩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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