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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四章:梅朵卓玛

  无良大叔摇摇头将这个念头摔到了一边,开口道:“什么跟什么啊!这可是噶扎他们研究了好几万年才研究出来的方子,是专门针对金蚕的,赶紧的,抓紧时间,早点完事早点好,别到时候你用上个三五天的时间,你老爸到时候要是饿死了可不怪我。”
  “呃!”孙子轩一听到关乎自己老爸的事情,顿时抓起钱包冲出了家门。
  孙子轩所居住的小区已经有很有年头了,像这种老住宅区,周边的设施肯定是相当齐全的,可问题是,中药店是真的没有,这年头感冒发烧都去医院输液,要不然就去药店随便买点西药吃吃,中药基本上都是无人问津的,要是开一家中药房,勤等着连裤头都亏掉吧!
  不过好在无良大叔所说的那些东西根本就不需要去中药房购买,随便找一家杂货店就搞定了。
  买了材料回到家,孙子轩手脚麻利的进行了药浴准备,然后坐进了打住进这房子就有的大浴缸当中。
  “大叔,这汤药泡澡之后,是不是金蚕就不会攻击我了?”孙子轩低声问道。
  “当然不是,金蚕该怎么攻击你,还怎么攻击你,这汤药和金蚕没有半点关系。”无良大叔回答道。
  孙子轩的嘴巴张得大大的,他感觉自己的耳朵出现了幻听症状。
  “不是吧!大叔,要是这种汤药和金蚕没有半点关系,那我泡这玩意干什么?我都感觉自己像是在锅里面正在煮着的肉了。”孙子轩怒道。
  无良大叔嘿嘿笑道:“这你就不知道了,虽然这种汤药和金蚕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和其他的东西却有关系啊!你想想,金蚕生活在什么环境当中的啊?”
  孙子轩听了无良大叔的话,转念一想,顿时明白过来。
  金蚕除了繁殖期会找伴侣之外,都是独居生活的,而且生活的区域并不固定,就如同游牧民族一样,那里有牛羊需要的鲜嫩的牧草,他们就去那里。
  同样的道理,因为金蚕的食物是毒物最精华的部分,所以当一个地方食物匮乏的时候,金蚕就会去找一个新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直到这个地方的食物再次变得匮乏,继而进行不断的循环,直到死为止。
  而方山因为那些****信徒胡乱放生,导致各种蛇类,其中甚至包括眼镜蛇、五步蛇、金环蛇等等剧毒的毒蛇泛滥,而这些毒蛇因为没有天敌,经过几年的繁衍之后,数量庞大,简直就是为金蚕准备的食物仓库一样。
  想要抓金蚕,首先要防止的就是其他毒物的攻击,而这种汤药的主要作用,就是为了能够让其他毒物回避,这样一来,就不用既要担心金蚕的攻击,又要担心一不小心踩到了某条毒蛇,被毒蛇吭哧一口咬住毒死了。
  “大叔,噶扎只告诉你这个方子是让其他毒物回避用的,难道噶扎就没有告诉你应该怎么逮住金蚕吗?”孙子轩皱着眉头问道。
  “没有,噶扎说,自古以来,能够令金蚕成为本命蛊的巫师屈指可数,而每一个拥有金蚕作为本命蛊的巫师,都会极力将捕捉金蚕的事情当成机密,就算是自己最亲密的人也不会告诉,所以……”无良大叔摊开手道:“我给你的帮助就只有这么一点,剩下的,就全都要靠你自己了。”
  孙子轩很有一种将投胎的噶扎弄回来吐他一脸吐沫的冲动,这叫什么事儿啊?
  “那噶扎都已经投胎去了,为什么还要金蚕啊?”孙子轩对此疑惑不解。
  “这问题多简单啊!人这一辈子总得有所追求吧!巫师的追求就是弄到金蚕成为本命蛊,而你作为噶扎的亲传弟子,噶扎完成不了的追求,你当然要帮忙完成了,你要知道,这一个任务搞定,就等于同时搞定了好几个黑巫的愿望啊!到时候,就算你不把交流团的那些洋鬼子的心愿满足,你的透视之术也能提升到三级了。”无良大叔笑呵呵的回答道。
  “啊?那我搞定了那些洋鬼子,我的透视之术岂不是能提升到四级?”孙子轩吃惊的问道。
  “做梦去吧!”无良大叔不屑道:“透视之术想要提升到四级,不仅仅是要满足足够多的鬼的心愿,积累足够的升级点数,还要达成一个很难的任务才行,你以为透视之术是网络游戏啊!经验满了就可以升级?”
  “大叔……”孙子轩怒视无良大叔道:“你当初可不是这么跟我说的。”
  “啊?是吗?哈哈!我不记得了,你赶快的,水都凉了。”无良大叔打了个哈哈,立刻岔开了话题。
  郁闷的孙子轩只能擦干了身子,特地穿上了长衣长裤,当他要把袜子上面将裤管套住的时候,忽然想到了一个事情,金蚕是昆虫一类的生物,那么自己就算搞不到防弹衣,但常见的那种连着鞋子、裤子、上衣,全都是用胶皮做的,很多人用来下河电鱼的那种服装,只要是有钱就可以买到啊!
  “你还是老实点穿着吧!金蚕可不是普通的昆虫,瞧见这个没有?”无良大叔指着孙子轩家的饭桌桌板道:“一下就透。”
  孙子轩眼珠子差点从眼眶中跳出来,尼玛,这桌板是自家花钱打造的,木料都是孙爸亲自挑选的,有一个指节的厚度,死沉死沉的,平时要搬桌子,一个人也就能搬动个桌板,算上下面的桌子腿,俩人才能搬动,还得累得直喘,这么厚一下透?那还是别考虑穿的厚一些了,别到时候没被金蚕给弄死,反倒是因为中暑挂掉了。
  出门打车,到了距离方山脚下还有差不多一里地的地方,出租车司机说什么都不往前开了,孙子轩只好在这里下车,然后就看到出租车司机逃命一样,飞速的倒车跑出去足有一百米,这才调头快速离开。
  看着出租车的架势,又看了看黑漆漆的方山,孙子轩有些头皮发麻的问道:“大叔,那啥,这大晚上的,到了山上就是伸手不见五指啊!昆虫野兽的都有夜视能力,可我没有啊!咱是不是换个时间,比如白天的时候来啊?”
  “白天?到了白天你的优势就没有了。”无良大叔撇了撇嘴道。
  “优势?啥优势?”孙子轩好奇的问道:“是不是我比较灵活?听力很强?反应很快?人很帅……”
  “金蚕在夜晚会发出金色的光芒,而在白天,被阳光一照你就什么都看不到了,就你这样的,我承认你听力很强,但是其他的……尤其是那个人很帅……算了,我不打击你了。”
  孙子轩快要哭了,暗骂道:“这还叫不打击我?那要是打击我,我岂不是直接把腰带抽下来,随便找一棵树吊死算了?”
  想了想魂魄正在地府学习的老爸,想了想和自己家庭幸福息息相关的自己未来的前程,孙子轩咬咬牙。
  “为了老爸老妈,拼了。”
  方山海拔不过五六百米,并非四四方方,与其他大山除了名字之外,也就只有环境有所不同,在沿海市,方山是坟山的代名词,人类的墓穴遍布方山,从山脚绵延到山顶,往年一到清明节,这里就会人头涌涌,好在上山下山一共就两条石阶路,没有什么悬崖峭壁,否则每年都得出几起人命。
  上了山才不到一百米,孙子轩就累的呼哧带喘汗如雨下。
  “胖子,你这身体可得锻炼锻炼了,在地府里面锻炼的是你的意志力和反应能力,对身体可没有什么关系啊!”无良大叔无奈的摇头叹道。
  “我……我……知道……可……我……也得……有……时间……才行啊!”孙子轩断断续续的回答道,他真的是被累惨了,也不知道就这样子,真的遇到了金蚕,是不是纯粹送菜的命。
  “胖子,你觉着就你现在的状态,得走多久才能找到金蚕啊?”无良大叔郁闷的问道。
  孙子轩很有一种骂人的冲动,这能怪他吗?
  从小到大,孙子轩基本上都是同龄人当中体重最重的,他并不是没有想过减肥的事情,可无论是药物减肥还是运动减肥根本就没有用,唯一有用的就是饥饿减肥法,可问题是,体重好不容易下来了一些,身体素质和抵抗力也跟着下来了,完全就是得不偿失。
  久而久之,孙子轩也不再考虑减肥的事情。
  至于锻炼身体,孙子轩在西医分院的时候,篮球足球羽毛球基本上天天都在玩,可自从转系到了中医分院,他就很少出去运动了,生怕被以前的同班同学笑话,结果,身体素质自然狂跌。
  总而言之,如今身体素质这么差,爬一百来米的山就累得和死狗一样,完全就是无良大叔造成的。
  “小胖子,用不用我弄个女鬼出来,在前面跑,让你在后面追啊?或者是我弄个狼出来在后面追着你,这样你说不定就不会感觉很累了。”无良大叔开始出馊主意了。
  “大叔,您就让我安静一会吧!啊……我靠……好大一条蛇。”孙子轩这边才叫着安静,紧接着就发出了惨叫声。
  借着朦胧的月光,孙子轩刚开始的时候还以为路边的是树枝呢!可是走近了才看到,这根本就不是什么树枝,而是一条足有三米长的眼镜蛇,那高高昂起的脑袋,嘶嘶吐着的芯子,锋利的毒牙,在孙子轩的眼中是那么的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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