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周冰洁被劫
就在张晨晨看着孙子轩距离自己越来越近,准备闭上眼睛接受即将发生的事情时,却看到孙子轩取出了一枚金针刺入到了她的颈部。
“搞定,这下你感觉不到痒了吧?”孙子轩拍拍手道。
要是有旁人在,现在第一个反应百分百是冲上去将这脑抽的胖子一脚踹翻,然后再冲着那张圆圆的胖脸狠狠的来上几脚,让他知道什么叫做面目全非,让他知道花儿为什么这么红。
人家张晨晨都已经做好准备了,你个死胖子竟然选择了金针止痒,还能再弱智一些吗?
这种情况就好像一对情侣,男的将女的扑倒在榻上,女的挣扎不得都已经选择从了,结果这男的用被子将两个人一蒙,将手腕放在女的面前,来了一句“你瞧,我新买的夜光表。”
估计这个时候这女的最想说的话是:我去年买了块表。
不过,张晨晨的注意力很快就转移到了更为重要的事情上面。
“胖子,你用的是什么针法?”
“轩辕针法啊!”孙子轩一边重新将张晨晨背了起来,一边回答道。
“什么?轩辕针法?那不是王家……难道,你是王家……”张晨晨吃惊的问道。
“切!什么王家啊!难道轩辕针法就只有王家有?就只有王家的人才能学?。”
孙子轩不屑的说道,他的轩辕针法虽然不是创造出轩辕针法的人教的,但也差不了多少了,更何况,自己还和创造出轩辕针法的人一起创造了内轩辕针法呢!要论资排辈的话,王家现在的家主都要恭恭敬敬的称呼自己一声老祖宗。
“我不是那个意思,就是,想要吞并我们张家的隐门当中,就有王家一个,所以我才……”张晨晨不好意思的解释道。
孙子轩张了张嘴,没能说出话,他现在也算是走入社会了,自然知道现代社会遵循的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在商业上,依靠吞并弱小来壮大自己,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胖子,轩辕针法真的这么厉害吗?一枚金针就能够令人丧失全身的感觉?”张晨晨在社会上历练的年头可不短,自然知道孙子轩的无奈,于是就转换了话题。
“轩辕针法主要是通过针刺隐穴来达到治疗目的,其实与其说是轩辕针法厉害,不如说人体的隐穴非常神奇……”孙子轩也转移了话题,心中却纠结如果主持吞并张家的人是王轶晨,自己到底应该帮那一边?
“对了胖子,我一直都很奇怪,为什么你在的时候,蚊虫都不敢过来,而你一离开,蚊虫就冲上来了?在出发的时候,轩辕烈前辈可是说了,这里有很多的野兽、毒蛇、毒虫,可是除了刚开始看到了一条林蟒,我不小心被毒蜈蚣咬了之外,就被蚊子咬了两次,这一路上,连一条毒虫都没有见到呢!”张晨晨不解的问道。
孙子轩骄傲的回答道:“那必须的,你也不看看我是谁,这种小小的毒虫,怎么敢冒头。”
孙子轩一边回答着,一边命令金蚕出来转一圈。
当金蚕出现的时候,张晨晨先是和很多喜欢萌物的小女孩一样,发出了惊叹声,要不是因为身体根本就不受控制,恐怕她早就伸出双手抓住金蚕,然后好好的把弄一番了。
可是也就是过了几秒钟,张晨晨的脸色就变了。
“这……这难道是金蚕?野兽、毒蛇、毒虫不敢靠近的原因就是因为这只金蚕?”张晨晨脸色发白的问道。
“没错啊!不用担心,这是我的宠物,没有我的命令,绝对不会攻击你的。”孙子轩并没有太过在意,至于巫门的蛊之类,他可不喜欢用,所以就用宠物来代替了,反正对他而言,都是一样的。
“你……你是荒蛮隐门的人?”张晨晨惊恐的问道。
“嗯?”孙子轩这才明白了刚刚张晨晨为什么声音中的颤抖这么厉害。
不止华夏中医隐门,华夏所有的正派隐门都将荒蛮隐门视为妖邪,说句不好听的,荒蛮隐门是邪门歪道,人人得而诛之,而判定一个人是不是荒蛮隐门的最简单方法,就是看这个人是否有蛊。
而在所有的蛊当中,作为百毒之首,百兽之皇的金蚕,绝对是最顶级的存在,拥有金蚕作为本命蛊的人,百分百是荒蛮隐门中人。
与正派隐门对荒蛮隐门的感觉相同,当荒蛮隐门中人抓到了正派隐门中人之后,也会用各种手段将正派隐门中人击杀,如果是美女的话,下场会更为凄惨,一般都会先受尽各种****,别说清白之类了,死的时候连全尸都不可能留下。
张晨晨幽幽的叹息了一声道:“没想到荒蛮隐门竟然已经强大到可以躲过斗医大会的身份检查,混入斗医大会的程度了,孙子轩,反正我这条命是你救的,你要对我做什么,就尽管做吧!我只请你最后给我留下个全尸,能够将我埋葬。”
张晨晨这么说,实际上就等于是认命了。
可问题是,孙子轩并不是荒蛮隐门中人啊!
孙子轩无奈的解释道:“那什么,其实吧!我祖上是药圣孙思邈的关门弟子,孟展你应该听过吧?孟展的祖上是药圣孙思邈的大徒弟,论辈分,孟展要叫我一声师叔,你觉着药圣一脉的人,可能是什么荒蛮隐门吗?”
“可是,如果你不是荒蛮隐门,你怎么可能会有金蚕作为本命蛊?这可是……”张晨晨不敢置信的问道,她很愿意相信孙子轩,但问题是,这一点根本就是区别正派隐门和荒蛮隐门的方法之一。
孙子轩只能继续解释道:“这个都怪我修炼的心法,这种心法有亲近大自然的效果,捕捉虫子听从命令也是其中的效果之一,我有一次上山找一种草药,结果就碰到了金蚕,九死一生之下,没能弄死它,反而把它给收服了,我寻思着,金蚕好歹也可以驱蚊,当成蚊香用呗!就这么留下来了。”
如果让张晨晨去选择,她更愿意相信孙子轩所说的是真的,因为如果孙子轩是荒蛮隐门中人的话,自己就死定了。
“原来是这样,胖子,你放心,我是不会把你有金蚕的事情告诉给任何人的,如果我说了,就让我天打雷劈……”张晨晨咬咬嘴唇道。
“停停停……”孙子轩连忙打断了张晨晨的话,苦笑道:“不用发毒誓,不就是一只虫子嘛!就算被人知道了也没什么,我乐意带什么宠物和别人没有关系,谁要是想要找我麻烦,尽管来就是了,胖爷我最不怕的就是麻烦了。”
要是让熟悉孙子轩的人听到孙子轩这番义正言辞,大义凛然的话,肯定会做出鄙视的动作来,不怕麻烦?就这胖子,最怕的就是麻烦了。
不过张晨晨毕竟对孙子轩不了解,因此,当她听到孙子轩这番敢与天地斗的豪迈宣言后,感觉孙子轩的形象越发高大了起来,对孙子轩,也有了一点点异样的感觉。
前进,前进。
中午时分,孙子轩利用学来的荒野求生知识,抓了两只野兔三只野鸡,虽然手上没有油盐酱醋,可大山本就是天然的调料库,结合了中医知识,几种药材的熟练运用,烹制出了一道美味的烤兔肉。
张晨晨虽然身体不能动,但嘴巴却可以动,一口一口的吃着孙子轩撕下来递到嘴边的兔肉,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幸福的小妻子,正在享受快乐的幸福时光呢!
白天孙子轩背着张晨晨赶路,晚上孙子轩守着张晨晨入眠,在第二天下午的时候,张晨晨就基本上恢复了行动能力,不过,张晨晨似乎已经喜欢上了被孙子轩照顾的感觉。
直到山林的尽头出现在了前方,目的地已经近在眼前,这才尴尬的拍了拍孙子轩的肩膀。
“胖子,能不能求你一件事情?”张晨晨羞红了脸问道。
“什么事儿?”孙子轩缓缓蹲下,将张晨晨放在了地上,然后站到了一边。
张晨晨的脸蛋越来越红,从孙子轩没有继续搀扶她就知道,恐怕她能够依靠自己走路的事情早就被孙子轩知道了。
“你……你什么时候知道我可以自己走的?”张晨晨羞羞的问道。
“昨天晚上,你睡觉的时候翻身了。”孙子轩嘿嘿笑道。
“那……那你为什么今天还要背我?”张晨晨低声问道,今天孙子轩不止背了她,还照顾她小解了三次呢!
“也许,是因为胖子的身体内都有天上神仙的基因吧!”
“神仙?”
“嗯!天蓬元帅。”孙子轩点头道。
张晨晨愣了一下,立刻就反应了过来,天蓬元帅不就是二师兄猪八戒嘛!猪八戒最大的特点是什么?当然是好色了。
张晨晨被孙子轩自嘲的话逗得大笑不止,可是很快她就停了笑声,幽怨的看着孙子轩,一言不发。
“呃!怎么了?”孙子轩不解的问道。
“天蓬元帅是怎么被孙悟空给降服的?”张晨晨面色有些怪异的问道。
“啊?我想想啊!怎么抓到的?用猪食?”孙子轩挠挠头问道。
张晨晨狠狠的瞪了孙子轩一眼道:“猪八戒背媳妇,你的意思是:我是你的媳妇?”
这下轮到孙子轩傻眼了,他可真的没有这个意思啊!刚刚只是开玩笑而已,不过,现在的问题是,人家可没有当他是在开玩笑。
“这个……这个……”
张晨晨瞪了孙子轩一眼,脸蛋羞红,声音如同蚊子飞舞一般说道:“别这个那个了,你想要娶我,不太可能,但是我可以娶你。”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