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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

  叶慎之也,如果说四年前他突然从国外回来,还是因为年少的一缕执念,强势的跻身于她的生活,四年当中虽不住在同一屋檐下,可两人门对门而居,她的所有情况,他全都了解,也全部都欣然接受。并不是盲目的因为喜欢就毫不负责的只做自己想当然的事情。
  诚然,方若尔的性格确实不适合做一个合格的叶家主母,可这些年外界一切都是由他在一手打拼,她并不需要她在外面为他锦上添花,而家中也都是有管家和佣人在,她只需每天做自己喜欢的事,而她做的那些事,已经强过其他可能存在的结婚对象能对他做的所有事情。
  不论那些别人眼中最好的联姻对象结婚对象有多么好,多么合适,他都会打从心底排斥,无论她们有多美,做的有多好,他看到也只有不耐烦。
  说白了,也不过三个字,不喜欢。
  当一个人喜欢你时,你做什么都是对的,哪怕对他怒骂呵斥,在他眼中都是打情骂俏,欢喜冤家,当一个人不喜欢你,你就算为他做的再多,都不会入他的心。
  而他对她,就是太喜欢。
  一个人如果对你有心,那么,她身上所有的缺点都不是缺点,所有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会有问题,也不过是因为,不够喜欢。
  ☆、第49章
  第六章
  方若尔却是睁大了眼睛,好奇地问了一句:“还以为什么?”
  陶颖:“……”
  这世上怎么会有方若尔这么不要脸的人!
  她真是完全不安排理出牌!
  陶颖觉得和方若尔在一起完全没有共同语言,简直不能一起愉快的勾心斗角。
  看到周围的人都用兴味的眼神看着自己,陶颖涨红了脸,恼羞成怒地哼了一声,怒道:“以为你身残志坚!”
  周围都露出呵呵的表情,不过这个台阶总算是被陶颖自己给下了。
  方若尔:“身残总好过脑残,谢谢。”
  陶颖:“……”真有一巴掌乎死她的冲动!
  这时忽然响起一道清冷中带着笑意调侃的声音:“这么多年不见,你们俩还是一回来就斗嘴,一点未变。”
  随着话音落下,众人循声望去,只见彩绸一般弯弯的鹅卵石小道尽头站着一位身着黑色礼服,身材高挑窈窕,神情冷傲而不冷淡,犹如高岭之花的女子。
  这女子正是出国多年,最近刚回到方家的方若华。
  周围人听到方若华这话,才明白,感情刚刚是人两姐妹斗嘴呢,联络感情的一种方式,当然,也有人忍不住呵呵笑出声,不过这次气氛明显没有那么紧张了。
  陶颖的智商和方若尔的身残志坚已经让在场所有人都意识到,方家真正的大小姐是多么的高洁与完美。
  方若华出国多年,第一次在这样的宴会中露面,就让所有人都记住了她,也让所有人都知道,她才是方家毫无争议的大小姐。
  有时候我们不得不感慨,大千世界百杂碎,无奇不有。
  有灾难中为子女撑起千斤水泥钢板的母亲,有,也有像陶颖这样损人不利己的人。
  在 别人看来,陶颖虽然让所有人都知道,方若尔身有残疾,但也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女人的心胸和心眼。这种明枪明刀大庭广众之下杀敌三千自杀八百的事,让人立 刻就看出,陶颖这女人智商到底有多高,也让人明白,这个长得漂亮甜美的女人,实际上就是个花瓶,还是个心眼不怎么大的花瓶。
  不过,花瓶有花瓶的好处,方家三个待嫁的女人都是花瓶才好呢。
  方若尔身残志坚情商负数,基本没戏了,叶家人只要有脑子就不会让这样的人过门,陶颖……除非叶慎之也脑残了。
  这时候所有人都将目光放在了方若华身上。她确实很聪明,选择了在这个时候出场。既将自己展示了出来,又不会显得突兀,还给陶颖解了围。
  她一袭黑色礼服站在蜿蜒小路尽头的台阶上,亭亭玉立,不仅不会没埋没,反而如同暗夜女神一般神秘而优雅。
  她款款从人群中走出来,一袭黑色连衣长裙,一头大波浪的卷发整齐妩媚地绕在脸颊边,她袅袅婷婷的向众人走来,矜贵如高岭之花。
  她并没有急着去看叶慎之,而是先对着方若尔浅浅一笑,“若尔,好久不见了。”
  方若尔看着她愣了一下,自然地回道:“好久不见。”
  方若华又对方岱岳嗔怪地淡淡一笑,笑容稍微热情了几分,淡淡的透出几分亲昵:“怎么?出来迎若尔都不叫我?敢情我就不是你姐姐?出国几年就忘了我是吧?”
  她说这话时如玩笑一般嗔怪,不仅不会让人觉得失礼,反而显出他们敢情好,说话随意,更带有几分幽默。
  她又对方若尔露出几分关切:“听说你出了点事,没事了吧?”
  方若尔摇头,“没事。”
  “没事就好。”方若华恰到好处地露出些许关心和安慰:“只要人没事,其它什么都不重要。”
  方若尔除了点头,简直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小时候方若华和她说过的话,十个手指头都数的过来,几年不见,她反而不像小时候那样高傲难以接近了。
  那时候的方若华,眼睛简直长在额头上面,连余光多瞥她一眼,都觉得脏了眼睛。
  方岱岳那时候年纪小,对此记忆并不深刻,方若尔又是个从来不过心的,虽然奇怪,倒也没多想,别人对她客气,她自然也会客气回应。
  又不是斗鸡,整天斗来斗去。
  方 若华十分矜持地唇角上扬,很自然地将目光转向叶慎之,眼底深处的涟漪一闪而过:“谢谢你照顾我妹妹,早在国外时,就有许多同学朋友向我问起学长你,还请我 务必将你介绍给他们认识。”像是想到学生时代无奈而有趣的事情,她的笑容不自觉的拉大,灿烂而明媚:“叶学长倒是好,直接丢下我不说一声就回了国,我可是 被同学们好一阵埋怨呢!”说着,那双原本冷霜一眼的眼波仿佛瞬间融化一般,巧笑嫣然。
  叶慎之面色不再像对待陶颖那样冷,只是依然带有几分矜贵的倨傲,“想见我的人那么多,我要是每个都见,就不用做别的了。”
  方若华嗔笑一声:“我就是这么和他们说呢!”
  她 上前向叶慎之和方若尔身体相连的地方伸出手,带着清浅的笑容,“我来吧。”不等叶慎之拒绝,就已经亲切地对方若尔笑起来:“我们姐妹都好些年未见,也好叙 叙旧。”许是察觉到叶慎之不愿意放开若尔,她很自然地走到方若尔右边,优雅地挤开方岱岳,套着方若尔的右臂,身体贴了上去。
  叶慎之的手一直搭在方若尔的腰上,方若华这么一贴,柔软纤细的腰正好按在叶慎之的手背上。
  叶 慎之眉头眼中不易察觉地闪过一丝不悦,将手抽了回来。方若华自然而然地套着方若尔的胳膊,领着她向前走了两步,到一旁端着托盘的香槟中,拿出一杯盛着金黄 色酒液的透明细长高脚杯,“感谢大家百忙之中抽空来参加今晚的晚宴,作为晚宴的主人,我先敬大家一杯, cheers!”接着面带微笑客气地说:“为了欢迎大家的到来,今晚特意精心准备了美味丰盛的晚餐,请大家开怀畅饮,慢慢享用。”
  或许因为明知叶慎之是方若华的心上人,还打算动手抢叶慎之的陶颖,面对方若华时,陶颖并不像对方若尔那样理直气壮,眼底清晰地写着厌恶。虽然不乐意方若华强了她的风头,也只是微微撇了撇嘴,并未上前说什么,反而吃味地走到方若华身边,娇笑着露出傲娇的表情:
  “哼,你有了新妹妹,就忘了你的旧妹妹了!”完全一副小女生吃醋的表情,说完这句话,她还不乐意地朝方若尔瞪了一眼,皱了皱可爱娇俏的小鼻子,哼了一声。
  这样的做派,立刻让她脸上少了几分刻薄,多了几分纯真和俏皮。
  她原本就长的十分清纯,即使已经二十七岁,可一直走可爱纯美路线的她,做起这样的动作丝毫不觉违和。
  落到男士们眼里,之前的咄咄逼人和冷嘲热讽就成了小女生为争夺好姐妹目光,吃醋呢。
  这次轮到方若尔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她,想不明白从小到大一见到她就开启斗鸡模式的陶颖怎么突然改变路线,怀疑她是不是吃错药了。
  可不管她怎么改变,敌人有什么阴谋,她都是一力降十会,警告地对陶颖说:“你要是敢怎么样,我一定会揍你哦。”
  她的表情十分认真,可看在不知情况的人眼里,反而成为了姐妹之间的卖萌。
  谁知道陶颖咬死方若尔的心都有了。
  于是有了方若华在中间作为桥梁和黏合剂,方家三姐妹亲亲热热,看着别提多姐妹情深了。
  就是方若尔有些不在状态,看向陶颖的眼神老是透露些防备,惹得陶颖不停地暗翻白眼。
  方 岱岳可是从小受陶颖暗中欺负长大的,还是后来方若尔在陶颖面前展现了什么叫凶残之后,日子才好过了些,他可是亲身经历过陶颖这女人有多么的表里不一,此刻 见姐姐被夹在两人中间带着应酬见各类人时,脸上露出的茫然和不适,明白这样的宴会对于方若华和陶颖这样见惯这样场面的人来说,那是最佳的展示自己的舞台, 可对于只知道实验研究的方若尔来说,绝对不是什么愉快的事情,不由有些着急,好几次上前想要将方若尔接回来,都被陶颖和方若华联手堵了回来。
  叶慎之在方若尔被方若华接走的那一刹那,胸口就像是空了一块似的,老大不乐意。
  不过方若尔面上只是略微有些惊讶,却并没有感到排斥厌恶,心里忽然明白,方若尔其实一直都渴望有家的,便没有立刻上去将她夺回来。
  他被各种男人女人包围时,忍着耐性和这些人寒暄,眼神不住地往方若尔那里瞅,等看到表上时间过了整整五分钟之后,便忍受不住,摆脱眼前的人群,大步朝方若尔走了过去。
  方若华见到叶慎之大步走来,面上微微一喜,两颊嫣红。带看到他的目光全部聚集在方若尔身上,完全没有看到她时,心里微微一苦,浅笑着开玩笑说了一句:“我们姐妹多年未见亲热一下,不会这么点功夫,叶学长都舍不得吧?”
  叶大少眸光清冷地瞥了方若华一眼,直接将方若尔从两人胳膊下捞了回来:“当然舍不得。”
  ☆、第50章
  第七章
  方若华被叶慎之这一句话噎的仿佛吞了黄连一般,从里到外的冒着苦水,心底又酸又涩,委屈难当。
  她从小到大不知被多少男生追过,是多少人心目中的女神,她家世、相貌、学历,无一不令人骄傲,也因此养成了她自小眼高于顶目无下尘的性子。
  后来喜欢上叶慎之,也认为只有这样光芒四射的男人能够配的上自己,她小心翼翼暗藏了多年的感情,放在这个人面前,他却半点不珍惜,一颗心都投在她从小都没有正眼看过一眼的方若尔身上,一时间竟如泡在苦水之中,满腹酸苦。
  只是人是一种非常奇特的动物,很多时候一样东西得到了,她反而没那么执着,可越是得不到的,却像是和对方杠上一般,在心底酝酿,酝酿的越久投入的越多,也越难以自拔。
  有时候我们爱上的可能不是这个人,而是我们想象当中的爱情。
  她压下满心苦涩,开玩笑似的说了一句:“叶学长就不考虑考虑其他人了?”那满腔幽怨,即使她掩饰的再好,也不禁丝丝点点地从这句话中渗透出来。
  叶慎之倨傲的眼神一瞥:“你么?”
  那句话中隐含的讽刺犹如一把钝刀,狠狠插~入方若华的心口,痛的差点就要落荒而逃。
  这个宴会大家都知道是因为叶方两家联姻才举办的,可对外说,却是方若华出国多年归来,告诉s市上流社会圈子里的人,她方若华回来了。
  毕竟还没订婚呢,两家小辈真正订婚那天,才是正式宣告联姻的那天,现在只是放出风声罢了。
  叶慎之来此的目的,就是带着方若尔在此晃一圈,第一是默认叶方两家联姻的事;第二是像众人宣告,他未婚妻对象是方若尔,让一些暗中小动作不断的人,该消停的都消停。
  尤其是方咏宁母女和方咏建。
  叶方两家联姻的风声一放出来,在国外多年的方若华就立刻回国,并且以如此张扬夺目的姿态出场,进入s市的上流圈子,其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他带着方若尔在晚会中这么一出面,外面基本都知道叶慎之看中的是谁了。
  这次晚宴多是他们这些小辈参加,叶家长辈们并未出现。不过以叶慎之如今的地位,他的决定基本上也代表了叶家的决定了。
  不过别人是否会因为他看中方若尔而打消私底下的算计,就未必可知了。
  叶慎之现在就如同一块大肥肉,谁都想上去咬一口。
  为 了给方若尔面子,叶慎之晚宴当天还算耐着性子与周围人寒暄,不过他耐性向来不多,见时间差不多之后,就将她带到花园内一处无人的地方,找了一张欧式白色长 椅上坐下,脱下她的鞋子,放到自己腿上,揉了揉她因第一次穿高跟鞋不适造成前面脚尖被挤压的优点发红的脚,“痛么?”
  方若尔长期 泡在实验室中少见阳光,浑身肌肤白的透明如玉,连脚上肌肤也不例外,细腻柔嫩,被叶大少干燥温暖的大手拿在掌心,细细揉捏着,一股异样的酥麻感透过脚趾通 向天灵,和叶大少在一起从不觉尴尬害羞的她,竟无端的面上一红,眼眸低垂,鸦青色长睫随着这个动作微微颤动,在眼帘下投下一片浅影。
  她略微局促地摇了摇头,神情无措而不安:“不疼。”
  “都红了。”叶慎之手指骨节分明,拇指摁在她脚趾上轻轻按揉一会儿,居然从口袋里掏出一双短丝袜出来,给她套上。
  若尔动了动脚,轻声道:“造型师不是说不可以穿袜子吗?”
  叶慎之笨拙地替她套着袜子:“管他那么多做什么?穿在你脚上,你舒服就行。”
  这一幕落在追随叶慎之出来的方若华眼中,如遭重击。
  她眼中如太阳神一样总是高高在上骄傲到极点的天之骄子,居然会替别人穿袜子,会给别人揉脚,那真的是叶慎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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