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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三十四人证计划

  走出了银乐迪,外面已被满满的人群包围,那些人都是看到了李云和马楚的尸体围聚过来的,而在人群中,我看到张国华正像个疯子似的挥舞双臂大喊大叫着。
  “我杀人了!我杀人了!里面的人是我杀的,他们都是我杀的!”
  看到在人群中疯狂的张国华,我用事先准备好的兜帽和墨镜打扮了一下,然后也装出惊慌失措的样子喊叫着:
  “他杀人了!他杀人了!大家快抓住他!”
  一边喊叫着,我装出被吓疯了的模样,低下头拼尽了全力冲出了人群,朝着街道的一侧跑去。
  看到我突然从银乐迪里出来,然后拔腿就跑,周围的人自然一片哗然。
  “杀人了……?!”
  “那个服务生说他杀人了!!”
  “那个服务生跑了!”
  身后传来阵阵叫嚣声,我回头,看到有人居然追着我狂奔而来!
  从死亡现场逃跑的人往往最为可疑。我也早就预料到了自己逃亡的时候会被人给目睹到。但是,对我来说,想要逃脱,办法实在是太多了。
  我穿着服务生的服装,这就给那些群众造成了迷惑,最起码,在他们看来,我是ktv里的服务生。哪怕到时候真要查处起来,责任也不会落到我的头上。
  这就是我换上服务生服装的最大原因。
  我在道路上狂奔着,转过了一条街,我看到一辆宝马缓缓地驶了过来,在一家商店门口停靠。
  我二话不说就冲了上去,在车主打开车门的一瞬间,我摘下了墨镜,冲到他面前喊道:
  “带我去东桥!快!”
  现在中了我勾魂术的只有张国华一个人,也就是说,我还可以控制两个人。剩下的这两人次的机会,我必须用来逃跑。
  车主听到了我的命令后,二话不说就退回到了车上,而我也是拉开了车门,钻进了车里。
  车主二话不说就发动了车子,带着我逃跑,而我后方追来的那些人群当然也被我们给甩在了后面。
  当然,东桥这个地点我是随便喊的,我并不是真的想去东桥,我只是想离开杀人现场,越远越好而已。
  我杀人了……
  如果出现闪失,我被逮到,那么我就绝对逃脱不了了!
  东桥是第一个从我的脑海里冒出来的地点,我随口就这么喊了。
  在车上,我迅速地换下了服务生的衣服,换回了原来的长袖和便裤。
  在车主带着我转过了两条街后,我当即让车主停了车,然后迅速推门下车,从车里跑了出去,紧接着我又顺着马路跑了一段时间,接着又拦住了一辆停在路边的大众cc,控制了车主后我再次让车主带着我逃亡。
  “去滨湖区!”
  一辆又一辆车,我不停得切换着车辆,到最后一连换了六辆车。我这么做,是为了干扰警方的追捕视线,就算警方或者其他目击者想要追捕我,我一口气换了这么的车,他们也不可能有任何办法追到我。
  动手杀人的时候,我没有太强的恐惧感,只有浓浓的怒意和杀意,可是当现在我依旧杀了人,而且要为我的行为承担罪恶,躲避追捕时,我的心却有一种强烈的罪恶感和负疚感。那种感觉,让我的神经高度紧张,甚至有种难以呼吸的感觉。
  我在一辆又一辆车上切换着,最后在市区兜兜转转,转了差不多有一个小时后,我确认没有任何人知道我的行踪,才让第六辆车的车主在菜市场附近停靠下来了。
  选择菜市场,是因为下班高峰期,这里人群出入较多,我多少能够找到一点心理上的安全感。而且,我也答应过阿雪我要买菜回去,菜市场,是我最好的选择。
  看着菜市场里来来往往的人群,看着一张张我完全陌生而淡漠的脸,我狂跳不已的心脏总算是稍微平静了几分,周围的人都不认识我,他们都不知道我在一个小时前结束了十二条人命。他们都不知道我是杀人犯……
  还好。
  还好。
  我深深地吸着气,然后不安又漫不经心地在菜市场里四处走动,遣散情绪,然后开始选择晚饭的食材。
  结束了……
  至少现在,一切都告一段落了。我在人群中穿梭着,装作普通人一样,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仿佛我只是一个扑通的小市民,什么都没有做过……
  “是你,王一生!!”
  就在我渐渐松下心弦,打算在摊位上挑选晚上的饭菜时,我的身后,却是突然传来了一道响亮的叫声!
  “是你,王一生!!”
  听到身后的叫声,我的心瞬间狂跳了起来!
  我头发一阵发麻,心脏狂跳着。
  冷静。冷静!
  我捏了捏拳头,在心里强迫着自己冷静下来,千万不要露出任何的马脚。
  一点一点,我转过了头,然后看到了身后那个叫我名字的人。
  “啊,是金娜啊。吓我一大跳。”
  我转过了身,对着身后的那名女孩心有余悸地一笑。
  站在我身后的,是我的同班同学金娜。
  她是一个留着中长发的女孩,年轻漂亮,一头黑色的柔顺长发披在脖子两侧,一对蝌蚪眼显得灵巧清澈,身材纤巧玲珑,两腿特别细,她穿着一件粉白色的冬裙,穿着达芙妮的红靴,手里还提着一个塑料袋,似乎装着一些速冻食品。
  “你也来买菜啊?”我有些不自在地笑了笑说道,心里却是冒着冷汗。说起来,我平时很少和女孩子有什么交流,唯一认识,而且关系还算过得去的,也就是金娜了。而我和她比较熟的原因,是因为我和她是小学同学,又是初中同校,现在又是高中同班同学,所以还算是有点缘分。
  当然,金娜家世非常显赫,家境富裕,是富家大小姐。我跟她,当然是两个世界的人。
  “是啊。我奶奶要吃速冻饺子,我出来买咯。”金娜阳光地一笑,捋了一下发梢,甩了甩手里的塑料袋,上下看了我几眼后,说道,“怎么,今天不用打零工?”
  打零工,是我平日里每到周日还有寒暑假都要做的事。从十六岁以后,我就开始打零工了。为的就是补贴家用,好给我的妹妹一些零用钱花。
  我打工的地方是无锡市的另一家ktv,金碧辉煌。我在那里当临时的服务生,所以,我对城市里的ktv也有一些了解。
  而我能够去金碧辉煌工作,还是多亏了金娜。因为金娜的父亲是那家金碧辉煌的老板,金娜知道我家庭状况后就推荐我去金碧辉煌当服务生。
  在那之前,我一直都是在杂货店里打零工的。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学历作为通行证,不论你是否有才华,都不会有人正眼瞧你。
  “呵呵……这几天,我家里出了点事,我请假了……”我支支吾吾地说道,额头上却是滑下了一点汗珠。
  “怎么了,脸色这么吓人?”金娜眯着眼看了我一眼问道。
  我摇了摇头,呵呵一笑,随口敷衍说道:
  “可能是有点感冒了。”
  “是吗。感冒了还出来买菜,真是辛苦咯。”金娜感慨了一下。
  金娜的话我并没有听进去多少,我在心里盘算了一下,盯着金娜的眼睛,看着她,问道:
  “对了,金娜,帮我一个忙吧?”
  “什么忙啊?”
  金娜微微蹙眉,一根眉毛挑了挑,似乎有些不明白我为什么这么问。
  看着金娜澄澈清明的眸子,我微微一笑,然后,我把精神力像是山壁上的瀑布汇聚到水潭里一样,集中到了眼眸里,看着她的眼睛,对她使用了勾魂术。
  “我要你做我的人证。”
  盯着金娜清润空明的蝌蚪眼,我对她下达了我的命令。
  “如果有警察找上我,我要你告诉他们,你一个下午都和我在一起。”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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