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

  毛蛋儿,大名叫刘茂,今年五岁。爸妈都是农民,没有念过什么书,也不识字,而且还好吃懒做。在之前的公社时代,桂花潭村在宋永丰的带领下开办了好几家工厂,村民们但凡勤劳点儿就能拿到八到十个工分,日子过得有声有色。但刘茂爹妈,日常维持在五到六个工分,维持一下家里日常吃用可以,但绝称不上滋润。后来分田到户了,别人家都努力捯饬自家的几亩田,但他家的田,草比水稻还要高。
  养孩子也懒,给个衣服穿,每天照着三餐给点吃的,孩子活了就好。其他方面,能不花心思就不花心思,像养猫养狗一般,随意放养。刘茂四岁的时候,第一次扯了小女娃头发,渐渐发展到拿毛毛虫去吓唬人,不是没有被别的家长找到过家里,但他妈敷衍责骂几句后就再也没有了后续。
  久而久之,刘茂觉得,反正也没人管,惹起祸来更是肆无忌惮。
  当然,村里的大孩子他不敢招惹,会被揍。最喜欢的就是吓唬那些小女娃,可好玩了,被吓得哇哇叫只会在原地哭,偶尔碰上几个脾气厉害的也跑不过他。只是,村里的女孩子他都已经吓遍了,乐趣也逐渐在减少。好在,毛蛋儿忽然发现宋家新来了一个小女孩儿,他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小女孩儿,胆子还小,上次把小癞□□扔到她身上,毛蛋儿看到她都要哭了,可太好玩了。
  毛蛋儿心满意足,决定这几天再找机会吓她一下。
  没想到,第二天就在河滩上又遇到了她。
  毛蛋儿嘿嘿一笑,正好身边不远处有一株苍耳,他摘下苍耳子,蹑手蹑脚的走近,趁她不注意,把苍耳子拍到了她的头发上,然后哈哈哈大笑几声,打算等跑远一点才做个鬼脸逗逗她。
  没想到,对方愣了一瞬后居然追了上来!
  程泠今天依然被吴枝花扔给了宋英宋莲两姐妹,行吧,来都来了,那就好好享受五岁的童年时光。她不想承认昨天玩跳皮筋其实玩得蛮爽的。
  不过,今天不玩跳皮筋了,三人决定今天玩打石子。也是她小时候很爱玩的游戏,需要用到大小合适的光滑的小石头。她们决定去不远处的河滩上找,那里有很多鹅卵石,被河水冲刷得光滑锃亮,大大小小的都有。
  这样的盛夏天,在河滩上吹着凉风还挺舒服。程泠正聚精会神的弯腰捡石子,忽然之间感觉到有人拍了自己的头,然后毛蛋儿的笑声就响了起来。她被吓一跳,等到反应过来的时候,毛蛋儿已经跑了五六米远,又在朝着自己吐舌头做鬼脸。
  程泠一摸自己头发,上面粘了好几颗苍耳子,再看看毛蛋儿的鬼脸,气到抓狂。她脑子里想起舅舅的话,一时之间怒向胆边生,一把就追了出去:“你给我站住!别跑!”
  毛蛋儿一愣,撒腿就跑。
  两人在河滩上你追我赶。程泠虽然瘦,但身高在五岁小朋友里算是很不错的,跑步速度居然不差,毛蛋儿一不留神就被她给抓住了衣领,硬生生的给扑到了地上。
  在远处的宋英宋莲怕她吃亏,赶紧的跑了过来,一过来就看到程泠像是个小豹子一样的把毛蛋儿给压倒在河滩上,浑身散发出凶气,拿着随手捡到的一块破木板正在打他的屁股。
  宋英宋莲:......这的确是那个看着娇娇气气的县里面来的小姑娘吧?
  “还吓不吓唬人了?”
  “还往不往女孩子身上扔虫子了?”
  “手还贱不贱了?知不知道错了?”
  问一声,打一下。
  程泠看着瘦,但实际宋锦把她喂养得身体很健康结实,论身体素质绝对是要比毛蛋儿这个纯放养的要好。她使出吃奶的劲儿,加上宋英宋莲两人在旁边帮忙,毛蛋儿竟然挣不开,屁股上传来一阵疼痛,只能鬼哭狼嚎。先是骂,最后受不了了就只能求饶。
  “我错了......我再也不吓唬人了......呜呜呜。”
  “那你要不要道歉?”
  “对......对不起......呜呜呜。”
  程泠这才放开他,结果他还在哭,哭得眼泪鼻涕在脸上混成一团。毕竟是小朋友,她想了想,把自己的手绢在河里面打湿了,递给他:“擦擦吧,难看死了。”
  毛蛋儿嚎哭,不接。
  程泠嫌弃的把手绢往他脸上一蒙,粗鲁的上下左右擦了擦:“你看你,又不注意卫生又爱吓唬人,难怪村里面的小朋友都不爱和你一起玩。不过你现在知道错了,改正还来得及。别哭了。”
  她说的时候,宋莲在旁边狂点头表示认同。
  毛蛋儿终于止住了哭声,转为了抽噎。程泠第一次打架后忐忑的心情终于平复了下来,看了看自己脏脏的小手绢,索性把它塞到毛蛋儿怀里。给他好了,不想要了。
  “走吧,我们继续去捡石子。”她站起来,招呼宋英宋莲离开。用力过度,腿有点软,还是宋英赶紧扶了她一把。
  宋莲看着她两眼放光:“哇,泠泠,没想到你跑起来那么快。”
  宋英也有点好奇的看着她:“而且你居然会打架!哎呀,你头发上还有苍耳子,我帮你拿下来。”
  三个小姑娘停在河滩上,程泠坐下来方便她们帮自己清理头发。苍耳子全是小刺,一缠住头发很难弄,要一点一点的拨开,不然很容易就会把头发搞得像鸡窝一样毛躁。
  果然没打错,程泠狠狠的想。她看了看自己的小胳膊小腿,刚才完全是靠爆发的怒气才能把毛蛋儿压制住。不过,打架,其实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嘛......
  记忆中的一件小事忽然在脑海中闪现。那是上一世的小学时期,三年级还是四年级的时候,她在学校里被一个男生欺负了,那男生坐在她背后,老是来扯她的辫子,有一次还很过分的用剪刀把她的辫子尾给剪了下来。她很生气,想要回去告状,但一回到家,家里所有人都在围着她刚出生的弟弟转,根本没人注意到她的头发短了一截。在嘴巴里转了好几圈的话就这样被咽了回去,从此之后,在学校受了欺负她都没有对家里说过。
  程泠看了看自己的手掌,握成拳,忽然笑出声。
  真傻啊,当时就应该直接打他一顿。
  宋一成完全没想到,自己无心的一段话,给外甥女悄悄的打开了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
  在程泠重建三观的时候,她妈宋锦正式和程建军离了婚,领到了那本墨绿色的离婚证。程建军把包着报纸的厚厚一沓纸币递给她。
  “一千块,你数数。”
  宋锦倒没有真的在大街上打开报纸数钱,她把它放进自己的挎包里:“我回去再数。放心吧,少了一张我都得去你家再要回来。”
  程建军:“宋锦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不可理喻!?”
  宋锦看着他嗤笑一声:“都离婚了,我再不可理喻那也不关你的事,看不惯就闭嘴离远点儿。”
  程建军一噎,他一向不擅长于和人尤其是女人吵架,心里本来是有火气的,但看了看宋锦,这份气愤又烟消云散了——宋锦今天气色极好,眉目如画,衬着尾端翘起的短发,显得娇艳又明媚。他忽然生出了几分不舍,忍不住开口:“你以后自己一个人过,脾气要柔顺一点,遇到什么困难的话可以来......”
  还没说完就被她不耐烦的打断:“行了,程建军,你少在这儿给我摆出一副情圣模样叽叽歪歪。以后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你有这份心思,还是放在你妈和温小雅身上吧。”
  这男人就是这样,明明自私自利到了极点,在外面却一定要装模作样一番。
  宋锦看着程建军,他依然是帅气的,她能看到过往的小姑娘们都在偷偷的瞄他,就像是以前的她。不过现在她却已经清醒过来了,脸帅固然好,但这张脸若长在人渣的身上,却不一定好。
  她看也不再看他一眼,抬腿就走。
  宋锦和同事换了一天班,本来下午是要回一趟娘家交代一下的,不过现在她却有更重要更紧急的事情做。她搭上了一辆去市里的公交车。
  县城到市里需要坐大约一小时左右的公交车,车次不多,依然是人挤人。柳市只是个小城市,市区面积也不算大,从这头走到那头估计也就是一个小时的脚程。但对于此时的宋锦来说,却足以令她留下繁华的印象。她这几年陆陆续续的来过很多次市区,除了经常带程泠逛的公园和少年宫,最常去的就是城南的“小香港”一带。
  “小香港”原本叫做陆安街,但自从前年开始,一群温州人陆陆续续在这里开了很多家个体小商店,什么理发店布料店南货店之后,这里一下子就变得繁华了起来,成为了柳市年轻人们最爱逛的地方。据说他们卖的东西大多是从香港和广州来的,所以这里也就被大家叫成了小香港。
  但实际,它也就只是两条斜十字交叉的窄街。
  宋锦熟门熟路的走过陆安街,再拐进旁边的小巷子,最后在一栋二层小楼外面停下,敲了敲门。一个烫着头发的中年妇女开了门。
  “陆姐,是我。”宋锦笑起来:“我想过来问一下,您之前说的那件事还算不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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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查了资料,八十年代有那种黑白的离婚协议书,但也有说是绿色的离婚证。好像还有很多人根本只是住在一起都没领结婚证。我就暂且当85年的柳市是绿色的离婚证吧。
  我们市,八十年代真的有个小香港,很多温州人来做生意,我妈说的,哈哈。佩服温州人做生意的头脑和闯劲。之前我有看过好像是余秋雨的书,说无论在哪个偏僻的国家,都能找得到一家中餐馆,而那必定是温州人开的。之前我在米兰,遇到的中餐厅也是温州老板,还送了一条鱼给我们,非常n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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