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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六章 不取功劳

  唐子禾本不该出现在安庆城外的战场边缘,她早已不属于这里。
  但她还是来了,因为牵挂。
  千军万马混战中,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那个毫无武艺毫无自保能力的家伙尽管被身边侍卫团团保护,然而万一出了什么事呢?一支暗中射来的冷箭,一颗反弹飞溅的流石,一次猝不及防的失蹄……
  战场上发生的意外和死亡太多了,唐子禾亲眼见过无数次,凡事关心则乱,她无法做到心平气和地在安全的地方等待结果,于是她来了,早在这场决战开始之前,她踏着清晨蔼蔼薄雾,渡河穿林藏在这个最隐秘也是视线最佳的位置。
  经历过短暂的心情起伏之后,唐子禾渐渐平静下来,对那壮阔的战争场面视而不见,开始在两军接阵厮杀的人群中寻找那抹熟悉得仿佛刻入骨子里的身影。
  战场太大了,唐子禾找了很久都没找着,于是轻松地舒出一口气,嘴角露出甜美的笑容,她想他,想看见他,但她绝不愿在这厮杀搏命的战场上看见他。
  朝廷王师风卷残云,步步紧逼,反军苦苦抵抗,却节节败退。唐子禾也是统领过千军万马的人,粗略地扫了一眼,便知这场决战朝廷胜局已定,没什么悬念了。
  唐子禾的笑容越来越甜,一双清澈如水的妙目弯出两道美丽动人的弧线。
  胜局已定,他也没有任何危险,唐子禾决定离开了,她有很多事要做,她欠下的罪孽仍未还清,只有把欠世人的全还清,她才有资格见他,才能堂堂正正站在他面前,然后仰起干净无愧的脸问他,什么时候娶她。
  留恋地再看了一眼战场,这里面一定有她魂萦梦牵的人,然后,唐子禾从大树的枝桠上悄然起身。
  谁知起身的那一刹,唐子禾的动作忽然凝固。
  战圈的外围,一面明黄龙旗下,一个穿着金色铠甲的年轻人执剑劈杀,英勇剽悍,这个金铠年轻人并不是唐子禾关心的重点,她看到的重点是,这个年轻人的旁边,同样穿着银色铠甲的秦堪也手执着一柄长剑,随着骑兵的移动,正笨拙而吃力地挥剑劈刺。
  唐子禾吃了一惊,紧接着俏脸浮上寒霜,洁白的贝齿死死咬着下唇,咬得下唇失了血色,眼中充满了怒火和浓浓的担忧。
  “这个……这个不要命的混蛋!你以为你是绝世武将,能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吗?”唐子禾气得娇躯瑟瑟发抖。
  尽管秦堪身边有无数侍卫用身躯和刀剑死命地保护着他,无数刺向他的长矛箭矢都被侍卫格开,可唐子禾仍清楚地看见好几次长矛仍险而又险地从秦堪腋下或颈边穿刺而过,只差那么一寸一分,便是战死沙场的下场。
  险象环生的一幕幕映在唐子禾眼底,唐子禾满腹气愤,满腹担忧,好几次想冲进战场帮秦堪,最后却只能颓然地坐在枝桠上,又气又怨地盯着远处的他。
  这是战场,不仅危险瞬息万变,而且她根本不可能走进去,两台巨大的绞肉机正在高速运转,接近它的下场只能是眨眼间灰飞烟灭。
  唐子禾只能焦灼又强自耐心地等待,祈祷那个不要命的家伙命大福大,上天会保佑他毫发无伤。
  等待并不漫长,因为战势的顺利推进,反军失了斗志而节节败退,朱厚照和秦堪的推进速度很快,负隅顽抗的反军被斩杀之后,反军的士气愈发一落千丈,随着军阵中不知什么人高喊了一声“逆贼朱宸濠逃了!”,终于将反军仅存的最后一丝士气推落谷底,再也没人能组织起像样的抵抗了。
  直到此刻,唐子禾才放下了高悬的心,咬着下唇恨恨地剜了一眼战场中间骑在马背上气喘如牛的秦堪。
  “文弱书生,堂堂国公,竟敢领兵冲阵厮杀,这是你该干的事儿么?下回你再出征,我先给你下点麻药,让你连战马都跨不上去……”唐子禾喃喃自语,忽然噗嗤一笑,接着转过头,一双妙目望向南边,朱宸濠只领着千余残兵,丢盔弃甲仓惶逃远。
  唐子禾蹙眉注视许久,美眸忽然露出杀机。
  再次留恋地看了一眼远处坐在地上休息的秦堪,唐子禾从枝桠上起身,动作敏捷地下了树,最后翩然朝朱宸濠逃离的方向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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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宸濠兵败,败得很彻底,六万步军几乎全军覆没,他只带了千余残兵仓惶逃走,余者非死即降,作为失败的典型,他的表现很成功,完美地向世人演示了窝囊到什么地步的失败才叫真的失败。
  宜将剩勇追穷寇,对朱宸濠这种包藏祸心又没什么大本事的人,朝廷自然要追杀到底,敢造反就必须有敢死的心理准备,你敢死朝廷就敢埋,而且最后不论你想不想死,朝廷还是要埋,胜利者才有话语权。
  王师追兵接二连三地派出去,锦衣卫和东西二厂也忙了起来,从安庆到南昌这一路,厂卫探子上天入地,搜林穿山,绝不错过一丝反军逃窜的消息,也不错过任何一个曾经敢跟朝廷动刀子最后又扔掉兵器逃远以为可以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过的反军军士。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大明的“天网”就是厂卫。
  作为胜利者的朱厚照本该大肆庆贺狂欢,但朱厚照却在帅帐内大发雷霆,没有任何胜利者该有的喜悦。
  朱宸濠逃了,意味着这次的胜利并不彻底,朱厚照或许在国事政务方面马马虎虎得过且过,但在军事方面无疑是个非常挑剔的完美主义者,对他来说,全歼敌军活捉敌将才算真正的胜利,朱宸濠的逃走无疑给他的胜利事迹抹了黑,朱厚照无法接受这样的胜利。
  皇帝龙颜大怒,下面随军出征的勋贵大臣们诚惶诚恐,而秦堪却很聪明地暂避风头。
  秦堪很理解朱厚照的心情,身为皇帝,豁出姓命以万乘之尊亲自在战场上冲阵杀敌,这是古往今来的皇帝绝少能做到的,朱厚照却做到了,原本是一桩流传千古的佳话美谈,结果拼了半天老命却让敌人的主帅跑了,佳话美谈显然被大大打了个折扣,变得有些啼笑皆非,不伦不类了,换了谁都会发脾气。
  理解归理解,秦堪没有往枪口上撞的犯**爱好,大战结束后朱厚照擂鼓聚将,准备对下面的将领们开批判大会泄泄心头邪火时,秦堪找了个督促锦衣卫追缉反军将领的借口,在众多勋贵和大臣们羡慕的目光里匆匆离开大营,进了安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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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外刚刚经过一场大战,但安庆城却没有受到任何影响,这座自古兵家必争之城仍是那么的繁华,平静,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商贾们牵着驮货的骡子马儿,慢悠悠地在街上闲逛,举着旗幡的货郎们沿街扯着嗓子叫卖,偶尔也能看到小贩们跟街边大婶大妈们为了一文两文钱争得面红耳赤,吵闹中都带着几分生活里的祥和安宁。
  穿着一袭宝蓝色儒衫,手中把玩翻转着一柄象牙骨折扇,腰间的玉佩随着步履有节奏地来回晃动,一身富贵公子打扮的秦堪负着手在街上闲逛,十余名侍卫穿着便装三三两散布在秦堪周围。
  抬眼看着城中的繁华景象,秦堪若有所思,欣然叹道:“若天津有朝一曰能有这般繁华,开海禁差不多就到火候了,可惜,要在天津看到这般景象,至少还得等三五年才行……”
  一身家丁打扮的丁顺凑上来笑道:“水滴石穿,非一曰之功,又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曰之寒,天津目前一切都在按公爷的想法慢慢变好,公爷莫太心急。”
  秦堪诧异地看了丁顺一眼,笑道:“难得听到从你嘴里冒出两句文雅句子,你是鬼上身了还是脑袋刚渡过雷劫了?”
  丁顺笑容一滞,委屈道:“公爷,属下为了能多为公爷分忧,最近读了不少书呢,公爷何必损属下……”
  秦堪哈哈一笑,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自己众多老部下里,唯丁顺用得最顺手,该拼命时拼命,该油滑时油滑,在秦堪面前进退有据,颇识分寸大体,更难得的是一番赤诚忠心不掺一丝虚假,这也是秦堪不遗余力提拔升赏他的最大原因。
  “公爷,朱宸濠跑了,陛下此时正龙颜大怒,咱们锦衣卫消息众多,若能抢在地方卫所的前面将朱宸濠活擒,献于陛下阶前,必是大功一件,陛下大喜之下说不定二话不说给公爷封个郡王什么的……”
  秦堪脚步一顿,随即没好气地踹了丁顺一脚,斥道:“胡说八道什么,你以为我大明的王爷是那么容易封的?我这国公才刚当上几天呐,陛下若再给我封王,你觉得满朝文武会答应吗?”
  丁顺满不在乎笑道:“管他们去死,当初陛下欲封您国公,满朝文武也不答应,结果怎样?公爷随便想个法子,管教他们乖乖闭嘴……”
  “上次晋封国公之事多么艰难,你不是没看见,若陛下再给我封王,那些文官武将们肯定二话不说,趁着夜深人静一个个吊死在我国公府大门前,大清早开门一看,门廊子下面齐崭崭跟晒腊肉似的挂一大串尸体,我晦不晦气?”
  丁顺呆了一下,想象国公府门廊下面高高悬挂一大串尸体的壮观场面,脸色一白,不由狠狠打了个哆嗦,显然也被恶心到了。
  “公爷,封不封王且不说,若能活擒朱宸濠可是不折不扣的大功劳,足可记入史册彪炳千秋了,这桩功劳不可不取啊。”丁顺犹不死心地劝说。
  秦堪脚步放慢,沉思道:“下面有消息了吗?朱宸濠逃往哪里了?”
  “卫中探子来报,朱宸濠兵败之后领千余残兵往南昌方向而去了……”
  秦堪想了想,嘴角露出笑容:“这桩功劳大抵跟我无缘了。”
  丁顺急了:“为什么?谁敢抢咱们锦衣卫的功,属下活劈了他!”
  “朱宸濠兵败只有两个方向可逃,一是南昌,那里是他的老巢,二是离南昌不远的鄱阳湖,湖上还有朱宸濠数万水军,回鄱阳湖收拢旧部,他仍有一搏之力,照我估计,他多半会先回南昌城,但在回南昌城的半路上,他又会改道逃往鄱阳湖。”
  “为何改道?”
  秦堪悠悠道:“不出意外的话,此刻南昌城应该已在王守仁手里了。朱宸濠逃亡半路得到消息,怎能不改道?”
  丁顺大惊:“锦衣卫尚无任何消息传来,公爷怎会知道的?”
  “因为我相信王守仁不会错过这个天赐良机,他若错过,便不是王守仁了。”
  丁顺听得云山雾罩,瞧着秦堪一脸高深莫测很厉害的样子,丁顺挠挠头,接着凶相毕露:“姓王的跟公爷是知交好友,却在这个节骨眼上抢公爷的功劳,这是趁火打劫呀!”
  秦堪斜睨着他:“要不,你去把王守仁祖坟刨了,以泄心头之恨?”
  “他祖籍在哪儿?”
  秦堪气得一脚将他踹了个趔趄,怒道:“不争气的东西,什么功劳都往自己身上揽,你以为这是好事吗?功劳越大越显眼,就算皇上不猜忌我,满朝文武能容得下我吗?一两件功劳是好事,功劳太多便是自取灭亡之道。”
  丁顺唯唯称是,也不知真懂还是假懂,秦堪想了想,道:“你以我的名义给追击朱宸濠的追兵下令,让他们现在马上改道往鄱阳湖方向汇集,堵住朱宸濠与鄱阳湖水军反贼会合的道路,逼朱宸濠只能在南昌城附近躲藏逃窜……”
  秦堪望着天空,嘴角浮起了笑意:“这一次,我要送一桩泼天的功劳给王守仁,这个功劳也应该是他的。”
  丁顺似懂非懂,却跟狗脸似的立马转了风向:“是是是,公爷与王大人是知交好友,功劳谁得都一样,公爷常说王大人是千年才出一个的妖……不,圣人,圣人自然需要一点功劳点缀,其实属下也觉得吧,王大人这人不错,讲义气又知趣儿,上次在京师还请属下逛了一回窑子呢,属下当时受宠若惊,跟圣人逛窑子这么荣耀的事被属下遇到,属下的祖坟顶上何止是冒青烟,简直浓烟滚滚啊……”
  这话令秦堪满不是味道,斜眼睨着他道:“丁顺,有没人说过你的脸很像鞋子?”
  丁顺愕然,不自觉地摸着自己的脸:“公爷何以这么觉得?”
  “我也不知道,只觉得踩上去一定很舒服……”(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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