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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佟辰联姻:他的占有欲,很强盛;她的追求者,是个学霸

  一
  声音,不轻不重,咬字格外清晰,将人无法将它忽视。
  佟蕾的眼睛,顿时瞪成了驼铃一般,舌头一下打结,一阵阵的红潮,从皮肉底下翻上来,一点一点红透到了耳根柽。
  老公在要求她履行做妻子的义务呢…珑…
  怎么办呢?
  “我……我……我……”
  她呐呐吐不出话来。
  他却好整以暇的看着。
  “你……你……你……不是认真的吧……”
  她的心脏,飞快的跳起来,手心,那是一层层的冒汗。
  “你觉得呢?”
  那目光,让佟蕾觉得他是老奸巨滑的大灰狼,而她是那个小红帽,大灰狼狼嘴一张,就能把小红帽一口给吞了。
  唉,这让她如何接话呢?
  结婚日浅,虽说两人的关系,处得还不错,但,总归还没达到那个地部吧——她绝对还没准备好……
  正为难,不知要如何作答,他却笑了,紧接着,她的鼻子被捏到:
  “紧张成这样?逗你的!”
  他这一笑,并不明显,眼底有柔光闪动了一下,语气轻快而带着一丝无奈的,同时,令他的面部表情显得亲切不少。
  一顿之后,他接着又说道:
  “我的建议呢,是把婚戒戴上,把自己已婚的身份亮出来。这样能省不少麻烦的。我也会安心不少……这个建议,我是由衷的希望你能采纳……”
  佟蕾为之重重松了一口气,真是要被他吓死。
  他的眼神,却是一暗,事实婚姻,竟令她畏如虎狼……
  好吧,她需要时间。
  这件事,他必须理解。
  这时有电话进来,他伸手把手机拿了过来,看了一看那电话号码,正是他在等的一通电话。也不管大腿上还坐着女人,他就划通,用流利的英语和对方沟通起来。
  一般来说,辰况在她面前接电话从来不避,自是将她圈在可信任的人当中的。
  但佟蕾还是借这个机会躲开,回了自己的座位,抓了自己的书,逃也似的逃了出去,回了房。
  门合上后,她背靠着门,心,砰砰砰,还是狂跳不止。
  这些日子,和他的亲密不多也不少,但想跨过最后一步,她还是觉得有点难以接受,感觉会很不舒服。
  唉,也不知道这不舒服感,会到何时,才能消失。
  在没有消失之前,她想,她真的没办法让身体去接受他,有心理压力的夫妻生活,她不想要。
  当然,要是她肯点头,咬咬牙,是能让这种亲密轻易过去。
  可是,她不能这么做。
  一不想委屈自己,二不愿用敷衍的态度来对待他——
  夫妻之间的亲密,很忌讳敷衍,会影响夫妻感情。
  她觉得,那应该是彼此贪恋对方的一种肢体语言的表现,而不是纯萃的尽义务。
  彼此身心都愉快,那才是一次完美的亲密。
  “呼……”
  她捧着脸,吐着气,肌肤上的热度,烫得不行……
  她的思绪,跳到了张鹄这件事上……
  认得这位,不过半个多月……
  二
  时间拉回到半个多月前。
  那天正是5月22日,上午,下课后,佟蕾走出学校,看到雨水唏漓漓下个不停,很多人,有备而来,一个个撑了伞离去。
  佟蕾没带伞,也没带雨衣,在这里,也没有关系特别好的同学,她坐在墙角等雨停,反正,她不急。
  肚子饿吗?
  好像是有点。
  可并没饿到不能忍受。
  抵抗身体上的饥饿,也是一种人生的奇妙体验。
  待到人都走尽了,独她一人静静的坐着,翻着刚刚老师教过的东西,深入研究,巩固。
  有时,她真想拥有像哥哥一样聪明的头脑,那样,她就可以成为学霸,不用为学业而发愁。分分钟就能搞定一门课。哥哥读书时,曾兼修了好几门专业。门门都能吃透,那个本事,真是厉害的叫她五体投地的摩拜。
  听说啊辰况曾经也是学霸,读书时,是他们这一届的杰出人物。
  身边的人啊,一个个那么聪明,就属她智商、情商都是中下,唯一的幸运是,有了一个非凡的出身,让她有幸在一群出色男人的陪伴下长成,养成了不同于寻常女孩的气质。
  认得她的人,都说:佟家小姐,气质不凡。
  气质这东西,是从娘胎里就带出来的,是环境和家庭教育所赋予的,它和一个人的家教,以及文化,以及生活所经历的事,紧密相联。
  这一天,佟蕾身上所流露的某种气质性的美,被一个避雨的男生发现了。
  “你好,同学,能认识一下吗?我叫张鹄……”
  四周是安静的,佟蕾摘了眼镜,很认真的在看书,一个清亮的声音打破了这样一种氛围。
  佟蕾抬头,看到一个大男生正站在面前,个子很高,估计有一米八,五官英俊,白T恤蓝牛仔,显得年轻而富有朝气。
  第一印象,这男生,很彬彬有礼,斯文,且大方。
  不像那种死读书的呆子,也不像某一清傲的让人觉得高攀不上的学霸——
  哥哥就会给人那样一种感觉,可望而不可即。
  面前的这个男生,显得亲切。
  说话间,他将一张素描递上,笑容明净,而迷人:
  “这是我画的。送你……”
  佟蕾一怔,接过,惊讶这人的画功真是厉害,竟将她的音容笑貌,无比传神的勾勒了出来:那专注的模样,那唇角微微弯起,眼底微带疑惑的表情,无比的生动:
  “你是学画画吗?”
  “不,我读的也临床医学,画画是业余爱好。之前,我们见过几面的,图书馆,我同学曾撞翻过你的书,食堂里,我们曾一起排过队,不过那时,你戴着眼镜,看上去呆呆憨憨的,没想到你摘掉眼镜这么好看……”
  他指指她的眼镜,语气是惊奇的,一脸的和颜悦人,让人生不出反感情绪出来。
  这话让佟蕾不觉摸了摸脸,笑了,刚刚一不小心摘了忘了戴:
  “好像有点印象。怎么,你也被雨给绊住了呀?唉,这雨,真是大,不知道什么时候停!”
  她把眼镜戴上,整个形象顿时尽毁。
  张鹄不由得拿自己的素描图和本尊又对比了一下,笑了一笑,眼底露出了好奇之色,忍不住问:
  “为什么要戴这么丑一副眼镜。挡追求者吗?”
  “应该是不想惹麻烦!”
  她露齿微笑。
  “不想在大学里和人交往?”
  这一问,似乎是有点逾越普通同学的界限了,她和这位同学,仅仅只是一面之缘而已,人家倒是很自来熟呢……
  “呃……也可以这么说……”
  她点头。
  “嗯,你这招倒是满好用的。一副眼镜,让你判若两人。足能让很多男生忘而怯步……”
  张鹄说。
  她只是微笑,浅浅淡淡,端庄优雅。
  这一天,对于张鹄来说,绝对也是一个很特别的日子,因为他遇上了一个相当特别的女生。
  为什么会很特别呢?
  很简单,他从小到大,习惯了女孩子在看到他时所流露出的“惊艳”的痴迷的目光,独她,并没有惊到,和他交谈时,落落大方,笑容显得干净简单;明明生得美丽动人,却故意将自己丑化。
  人皆有爱美之心。年轻女孩更喜将自己打扮好看了。就算出于某些原因,不爱打扮,至少一般的正常形象,总爱维护的。可她不。
  张鹄看了看檐外那绵绵下个不停的雨丝,以及那一坛沉浸在雨水中、正自怒放的
  琼花,洁美无瑕,空气中隐约的琼花香,沁入心脾,竟令他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美。
  这一刻,他觉得她的笑,堪比这琼花,不以花色鲜艳迷人,不以浓香醉人,而花开洁白,风姿绰约,清秀淡雅,自有无限魅力自内而发。
  突然,他低头,将那素描又取了过来,将其平铺在手上抱的一本书上,三两下,在人物边上,又画上了一坛子琼花,而提以一行字:
  “人比花娇!”
  画完,重新递了回去。
  佟蕾看着,惊诧。
  这比喻,有点不庄重,但他的眼神,却是很正气的,就连字,也透着一股子凛然之气。一笔一划,健康有力。
  她没有生气,只是一笑,轻浅,道了一句:
  “谢谢,过誉!”
  她的稳重,令张鹄越发欣赏:
  “不客气,我叫张鹄,还没请教同学叫什么呢?”
  重复自我介绍,这是他从来没做过的事,也令佟蕾觉得自己若再不自报家门,有点不合适,便落落大方的报出了三个字:
  “佟惜之。”
  那是爷爷给取的字,不过,从来不用。
  她不想让别人知道她叫佟蕾,这两个字一叫出来,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别的,是以,她报名的时候,用的是这个名字。
  当然,之所以可以改名换姓,全是因为辰况之前和院方打过招呼的——也就是说,院方领导是知道她身份的。
  “你好,佟同学!”
  张鹄眯眯笑伸出手。
  佟蕾和他握手:
  “张鹄同学,你好……咦,等一下……你叫张鹄?”
  她突然语气变了一下:
  “难道你就是同学们嘴里盛传的医学系的第一才子么?”
  张鹄一怔而失笑:
  “什么第一才子,别听他们瞎传。”
  传说,医学系有一个不得了的学霸,这个学霸,读书就好像是在啃大白菜,平常时候呢,不怎么和女生走的很近,都说他很清高,但今天,她发现,传言有点言过其实了,至少,他是一个很健谈的男生。
  这天,佟蕾和张鹄在走廊上坐着,谈了好一会儿话。
  等到雨小了,张鹄说:“肚子饿了,要不一起去吃饭吧……食堂那边估计饭菜都冷了,不如外头去了吃碗面,我知道有一处地方的面特别的好吃。”
  佟蕾本来想去去也无妨,这时,她的手机响了,电话里传来了辰况的声音。
  “蕾蕾,谨之醒了,到医院来,他想见见你!”
  佟蕾先是一怔,然后欢喜的站起叫了起来:
  “真的吗真吗?我马上回来,我马上回来!”
  那一脸兴奋的双眼发亮的眼神,平添了她几份别样的美丽。
  “我不去吃饭了,我要去看我哥哥……我要去看我哥哥……我哥哥醒过来了,张同学,以后有机会再一起去品尝美食吧……我先走了,再见……”
  高兴的不知所措的女孩,在挂掉电话之后,欣喜的叫了一句,收拾好书本,背上背包,飞快的冲进朦朦细雨中,欢快的笑容,深深的震动着他。
  那种发自内心的喜悦,直率,而热烈,阳光一般的笑容,非常的有感染力。
  张鹄目送她离开,一丝笑,上了眉头。
  爱上一个女孩,有时,就是那样的简单。
  三
  佟蕾躺开床上,抱着小北极熊,靠在床上继续想。
  就是从那天起,每天上学,她时不时就能遇上这个名叫张鹄的同学,有时在在图书馆,有时在教室,有时在食堂,有时在路上……
  图书馆,他会坐到她对面,会微笑说:“同学,能借一支笔吗?我忘了带……”
  在教室,他会正好落坐在她身边上的位置,认真的听讲,有时,他会站起来答导师的提问,那口若悬河的回答,让她惊讶。
  在食堂,他会拉着几个
  男同学,和她拼桌。他的谈笑风声,给她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一次是巧合,两次是偶遇,事不过三啊……
  其实她是感觉有点不太对劲,这个被称为医学系高材生的帅气男孩,这么殷勤为哪般啊?
  可人家又没说追求她,她也不能自作多情的把人家那份殷勤看作是追求啊……
  这是一个很好相处的男生,所以,她没有去捅破这层纸,权把人家当作朋友来看了。
  不过,现在看来,纸是必须捅破了——她已婚这件事,必须让他知道,要不然她的丈夫会有意见的。
  四
  辰况对这件事的意见,其实并不强烈,一个初识的同学,用情敌来定义,有点小题大做,他有意见的是她不戴婚戒——没有那枚戒指表明已婚身份,就算没有张鹄,迟早还会引来其他追求者。
  他之所以说那句话,无非是想逼她一逼,让她重视这件事,自觉自愿的向外公布已婚这件事——没道理他天天戴着,老婆却光裸着无名指,向所有人彰显着自由之身吧……
  以前,他从来不觉得戴不戴婚戒,有多重要,现在,他发现,原来他也是一个很在意细节的人。
  当真正在意起一个人时,他竟会那么强烈的想在她身上打上自己的标签,从而杜绝掉其他人有可能荫发的肖想。
  他的占有欲,其实一直就很生猛的,只是这些年,他一直将它深藏了……
  辰况接完电话,没有马上回房,时间还早呢,回房肯定睡不着,到时,面对美美的妻子睡枕边,他会很受伤。
  于是,他又忙了一会儿,直到十二点才回了房。
  进了房后,才发现房里没有太太的身影,浴室也没有人!
  人呢?
  哪去了?
  他往露台找去,果然,门是敞开的,有一阵阵凉爽的夜风吹进来。
  “蕾蕾?”
  他叫了几声,没有人应,熟门熟路的往那只秋千椅寻了过去。
  那秋千椅,不知何时,挂了一顶帐子,某个小姑娘正倚在里头呼呼大睡呢……
  时为午夜十二点半……
  “怎么睡在这里?”
  他摇了摇头,伸手将她抱起。
  她动了一动,含糊的叫了一句:“辰大哥?哦,睡不着,数星星……”
  这么大了,还数星星。而且又总他“辰大哥”,死性不改啊……
  “回房睡了!”
  “嗯!”
  她心安理得的让他抱着,外头有点凉了,她都没带毯出来,刚刚正在做梦四处找被子呢……
  “身上怎么这么凉!”
  今年的六月,晚上还是很凉的。昼夜温差有点大。
  “嗯!你身上真暖和!”
  她咕哝着,那体温让他觉得特别的舒服,等上了床,她含糊了一句:
  “明天我戴婚戒上课去……不过,辰大哥,这样一来,我会不会失去一个朋友……”
  辰况想了想,男女之间,真正的友情,还真是不多见呢……
  他没有回答。
  第二天,辰况起来晨跑,叫她,她答应了,就是没起来。
  “不去么?”
  “想,可头重,竖不起来!”
  她半眯着眼说。
  “那你再睡一会儿!”
  辰况摸她头,并不烫,她的身体一直挺好的,不像是生病的样子:
  “没有热度。”
  “就头痛!”
  “去医院看看!”
  “别!没睡好呢,肯定是昨天晚上睡晚了,你让我再睡一睡就好了!”
  “那你睡!”
  辰况独自去跑了一圈回来,看到她还在睡,很沉的样子,又摸了摸她的额头,没有异样。
  他没有再吵她,来到楼下叮嘱言姐说:
  “蕾蕾身子可能有点不舒服,还在睡,言姐,你过一会儿进去看看,要是有问题,就直去医院,我这边呢,也记得打个电话过来!”
  今天16日,周日,但对于他来说,工作依旧忙碌,上午要去视察,下午还有一个重要会议要开……
  辰况离开后没过久,佟蕾就醒了过来,她一看时间都已到了点,忙跑下楼去,正好和言姐撞上。
  “完蛋完蛋,我睡过头了,子循怎么没叫我?”
  她抚着头发叫。
  “阿况去国务楼了。他叮嘱了,要是仍觉得不舒服,就得去医院……让你别去上课了……”
  佟蕾觉得精神不太好,但想着今天和昨天,跟周四周五调休,这学期已完全进入期考前巩固阶段,她的复习任务非常非常的紧张,所以,学校是必须去的。
  一个小时后,司机将她送到了大学门口,她走着进去。
  一堂课下来,额头滚烫,人都撑不起来,太难受了。
  等下了课,张鹄走了过来,蹲着身子瞅:
  “你脸色怎么这么差?”
  “嗯!是有点难受!”
  她趴在桌面上说,一脸的没精神,下午还有课呢,可现在,她很想倒头就睡。
  这时,这个男人,伸手抚她额头。
  微凉的感觉传递过来。
  她一呆,觉得这行为,有点逾越同学界限了。
  他却叫起来:
  “天呐,你怎么烧成这样!不行,得去看医生!”
  有吗?
  她不觉得烫啊……
  相反,是一阵阵在发冷。
  “没事的。我有吃药,肯定是感冒了!”
  “这么烫,光吃药,有个屁用。高烧不退,会烧退脑子的,快去医院。”
  他帮她整理背包,硬是拉她去琼城大学附属医院。
  在佟蕾看来,张鹄绝对是一个很会顾照人的男生,笑容温和,待人亲和,做医生,就该有这样一种态度,会让人觉得舒服。
  时为临近中午时分。
  张鹄帮忙给挂号,找的是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医生,一见到张鹄,两个人就打起招呼,看样子和他很熟的样子,还让他自己给她量体温,对症配药。
  “必须挂点滴把热度压下去,都快四十度了。”
  量完体温,张鹄说。
  “那你打算给她用哪些药?”那医生笑着问他。
  张鹄报了药名,医生笑,说:
  “不错不错,都可以挂科看病了。”
  医生依着张鹄的诊断开药。
  佟蕾借这个机会,小声问他:“这是谁呀?你认得?”
  张鹄露齿一笑:“我大伯!”
  原来如此!
  张鹄扶她离开前,他大伯把人拉住往边上带,用打量的目光扫视她一眼后,低声问:
  “小鹄,这是女朋友?”
  张鹄笑而不语。
  “什么专业的?”
  “也是医科的!”
  “不错不错,早点带回家给爷爷奶奶看看啊……你这小子,终于也开窍了是吧……”
  佟蕾扶了扶眼镜,靠在边上,人是昏昏沉沉的,但耳朵里还是刮到了几句,不由得皱起眉来:
  天呐,这家伙还当真把她当女朋友来追来了……
  她不由得摸了摸手指,糟糕,忘了戴。
  一会儿后,张鹄出来,带着她去配药,挂点滴。
  输液时,她烧得睡了过去,这个男生一直守在她边上。
  那会儿,迷迷糊糊中,似听到有其他男生在问张鹄:
  “
  还没和你的女神表白吗?”
  张鹄低笑:“慢慢来。不急!”
  “看样子,人家很后知后觉呢……你表现的都这么明显了,她还是一派迷迷糊糊!这女生倒也有意思啊……”
  “迷糊好呀……她读书很认真!”
  “也是,这位同学读书的确很拼。鹄子,早点搞定,人家就不用天天戴大黑眼镜装丑了。以后夫唱妇随,肯定会成为一段医学系的佳话!”
  张鹄笑,睇着睡得沉沉的女生,心里一片柔情。
  张鹄有一个不俗的家庭出生,父母都是医生,因为车祸,双故,他也因为那场车祸而缀学多年,所以二十二岁了才读大一的课程。
  提起这个人,医学系的谁人不知,都说此人,将会是医界又一新星,聪明,对于医学,有独到的见解,天赋极高。
  性格呢,属于清傲型暖男,追他的女生不少,本系的,外系的,一个个长发大眼睛的,他一个也看不中,一直以来保持着洁身自好的良好形象,这一次,却独独看中了佟惜之。
  他觉得这女孩,美丽但不张扬,勤学而不轻浮,认真而有小点小迷糊,阳光而积极向上。是他欣赏的那类女孩。越是走得近,越容易被吸引。
  一小时后。
  张鹄听到女孩背包里有振铃声,大约是有人打电话进来。但她睡的沉,没有听到。
  手机响了一会儿,停下又响了起来,一会儿后又停下,一会儿又响起,看样子,对方找她找得很急。
  他想了想,去把她的手机给找了出来,上面显示了两个字:子循。
  看上去是一个男人的名字,而且还很有书卷味。
  他接了,往边上低声应答:
  “喂,你好!”
  彼时,国务楼里,辰况皱起了眉,怎么是个男人接的电话?
  蕾蕾呢?
  一股莫名的醋意翻了起来。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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